William Arthur Phlip Lin
(請Gemini針對以下幾個「加重刑責的新聞」請法學教授專業立委對毒駕加重刑罰之立場具體表態)
【教授,還是立委?請沈伯洋開一堂「刑法邏輯不矛盾」的課】
行政院院會通過了《刑法》修正草案,要大力遏止毒駕。草案明定,毒駕10年內再犯而且致人於死者,最重可以處到「無期徒刑」。
這本該是回應社會對公共安全期待的修法,但看到這則新聞,我不禁想問問每天把「我是教刑法的法律教授」掛在嘴邊的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請問沈教授,您現在到底是贊成加重刑度,還是反對加重刑度?
回顧沈委員過去對於「加重刑責」的種種開示,你的邏輯簡直像是薛丁格的貓,變幻莫測:
過去網友問你為什麼不加重酒駕罰則,你化身理性學者,拿出各國數據侃侃而談,說加重刑罰的效果「到一個程度就停住了」,對累犯根本沒用。
當基層公務員因為一個32元的舊電鍋被判貪汙重罪時,你又痛批立法院有一種壞習慣,「遇到任何新型犯罪,一律都設計『最重刑責』,每個人都互相喊加重,導致輕微犯罪也適用很重的刑罰」。
照你的學術邏輯,行政院現在要對「毒駕累犯致死」加重到無期徒刑,不就正是你口中那種「不顧比例原則、盲目喊加重、對累犯沒效果」的民粹立法嗎?請問你反對行政院這次的毒駕修法嗎?
神奇的是,當場景換到你最愛的「抗中保台」主場時,沈教授的法學堅持突然就不見了。
你主導提案修正「外患罪」,裡面明定只要有人「以公開聲明或其他形式,承認他國對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有統治權」,最重就可以處「無期徒刑」。
大家來比一比這個荒謬的法律天秤:
1. **毒駕吸毒吸到神智不清,開車在路上把一整個家庭撞到家破人亡(實害結果發生)**
依政院新草案,累犯最重處無期徒刑。
2. **在鍵盤上打打字、嘴巴講講話,公開發表親敵言論、承認他國統治權(純言論、無物理實害)**
依沈伯洋提案,最重也是處無期徒刑!
一個是實質剝奪他人生命權的毒駕殺人,一個是連先進國家(美、德)都認為屬於言論自由、沒有任何物理實害的嘴砲言論。沈伯洋委員,你竟然讓兩者的「最重刑度」齊平?
這就是自稱「教刑法的大學教授」交出來的法理成績單?
你批評別人「不管比例、每個人都互相喊加重」;結果你自己遇到意識形態問題時,下手比誰都狠,連人家的「講話、聲明」都要直接用最重無期徒刑來辦。這難道不是最典型的雙重標準?這難道不是你自己口中「沒落實罪責相當、無法充分評價」的盲目修法嗎?
懇請沈伯洋教授、沈伯洋立委,不要再用「大家不讀書、看不懂法條漏洞」來當擋箭牌。
請您用最直白、最精準的法學邏輯告訴台灣人民:
**你對加重刑罰的標準到底是什麼?為什麼毒駕殺人喊加重叫沒彈性,別人發表言論你喊加重(無期徒刑)就叫維護國安?**
你的立場,究竟是不是總是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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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 Chen
其實我嚴重懷疑這位法律教授有重聽,眼睛也不好,邏輯也有嚴重問題(很難想像台灣第一學府只重理論唸書不重邏輯思考的,論文到底怎麼完成的?)又或者
他的親友正是這些酒駕常客子彈打到自己的時候,通常唉唉叫都比別人大聲,最近脆流傳一個越南小男生推一個孩子掉下溜滑梯
重傷,不知道沈律師的孩子萬一遇見這種孩子會不會寬宏大量還是加重直接判死刑
可能又鬼打牆講一堆邏輯死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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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 Chen 他說重刑只對酒駕初犯有用,對累犯沒用,所以他反對酒駕重刑,意思似乎是「大家只會被累犯撞死,不會被初犯撞死,所以放棄對初犯的嚇阻吧吧」

或是,「即使有人因為沒重刑而被酒駕撞死了也不重要,撞死人的人會悔改比較重要」。
刑罰的目的主要說法有「做多少壞事就該付出多少代價」「犯過罪的人不要再犯」「可能會犯罪的人看到法律就害怕所以不犯罪」,他們這樣的所謂學者認為追求讓可能犯罪的人不犯罪是不重要的(還會順便唬你只要被抓到的機率變高,人就不會犯罪,不需要重刑讓他們害怕),相較讓已犯罪的人後悔並變成好人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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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 Chen 我相信他們很多是真的有這種理想的 但事情如果發生在自己身上是否還是相同看法 我就不太樂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