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盈萱,開放文化基金會專案管理師
此文為為「OCF 數位人權風向球(下篇):「網站限制接取」(封網)的應用與爭議」內容簡介台灣的網路自由與封網有關爭議,並介紹台灣政府啟動封網措施的原因與機制,以及民間對此機制的不同看法。
如想對封網議題有更綜覽性的認識,可以先閱讀上篇-說明網路封鎖與數位人權的關係,並透過指標性國際數位人權組織的研究、倡議,對網路封鎖的不同態樣提供說明。
台灣網路自由度高,什麼狀況下會使用「封網」?怎麼做?
相較許多國家嚴格控管網路環境、甚至有人民會因為反政府網路言論就受到人身監禁等情況,台灣的整體網路自由度相當高。
美國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發布的 2023 年全球「網路自由度報告」(Freedom on the Net)中,台灣名列世界第六、亞洲第一 (中央社)。報告中指出:台灣網路可及性高、內容多元,政府通常不強制封鎖網站或社群媒體平台,也不會受到強制刪除言論,且有獨立的司法機構保障言論自由(2023 網路自由度報告-台灣) 。
儘管台灣在國際網路自由評比中表現不俗,但卻因為封網時所採用的行政手段缺乏透明度與充分法源依據,因此形成侵害數位世界言論與資訊自由的潛在風險。在自由之家過去三年的「網路自由度報告」中,台灣即因為曾有基於犯罪偵查卻錯封鎖網站的情況,總得分有逐年略減的趨勢。台灣法界、科技社群與民間團體對 DNS RPZ 此種網站限制接取方式,在執行過程中的程序完善程度與透明度,也存在質疑之聲。
2021-2023 年自由之家網路自由報告,台灣分數下降原因說明
簡述「網路限制接取」與「DNS RPZ 停止解析」機制
在台灣,就某些特定的違法言論,例如盜版影音、具有非法性影像或是釣魚、詐騙的網站,政府認這些違法言論不應再被接觸到,便會要求平台業者對這些特定網站「限制接取」(封網)。封網可用技術方面技術,針對國內網站有多種方式可以達成此效果(2023 臺大科法所論文 白凌瑀) 。實際上採用的作法:如該網站位於我國網域內,最嚴重可以註銷域名 (Yahoo新聞 關注31條,TWNIC 網域申請同意書第七條);對於境外網站,台灣則僅能使用 「域名停止解析」(DNS RPZ) 方式,阻止台灣使用者從預設的 DNS 解析服務提供者(通常是電信公司)將輸入的網址導向被停止解析的 IP 位址,使台灣使用者無法連上特定網站。
當政府單位希望對特定網站限制接取,並採取「停止解析 (DNS RPZ)」機制時,需透過台灣域名註冊的單位「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aiwan Net Information Center,TWINC) 進行。「停止解析 (DNS RPZ)」機制有兩種發動方式(TWNIC):
- 第一種 (RPZ 1.0) 是需依據法院判決/裁定或是行政命令發動;
- 第二種 (RPZ 1.5) 則是為由執法機關等提出犯罪防治緊急聲請,無須法院判決/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種方式屬於較「軟性」的封鎖,對於知道怎麼設定 VPN 或 DNS 伺服器 的使用者來說,並不會影響其存取網站(2023 臺大科法所論文 白凌瑀)。如要確實關閉境外網站,則需透過跨國司法合作或是要求該網站所有人配合,難度較高。
民間對「停止解析(DNS RPZ 1.5」此種網站限制接取方式之質疑
法界:正當程序不足
科技社群:機制不透明
民間:政府補起法源基礎,卻給予空白授權
在 RPZ 此種限制接取方式已經實行了多年後,今年七月台灣立法院通過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才首度將「停止解析」用語納入法律。(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停止解析」結果)。在此之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及少數的法規有明定政府可透過「限制接取」讓使用者無法連結到違法的網站,再配合實務上使用「停止解析」的做法(經濟日報、中央社)。然而,此次立法並未解決封網措施透明度不足以及正當法律程序欠缺的問題,反倒是透過立法將 RPZ 1.5 的空白授權合法化。開放文化基金會、司法改革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質疑,RPZ 1.5 措施有被政府濫權的疑慮 (關鍵評論網20240604)。結語
綜觀今年五月以降的國際趨勢——當今數位人權組織關注政府將「網路封鎖」做為壓制言論自由與人權工具,除了追蹤全球網路封鎖情況,同時也平行地觀察與督促聯合國安理會對數位人權的態度以及《網路犯罪公約》對網路管制目的擴張的情形。
回到台灣,不可否認的,台灣在網路自由與言論自由的保障上在全球排名名列前茅。現行台灣政府以「網站停止解析 RPZ 1.5」來作為限制接取手段,這樣實務犯罪防治的作法也有今年七月通過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作為其法源運作基礎,在網路和言論自由前提之下,善盡監管之則。
然而作為民主國家,任何政府權力對言論自由的限制都必須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與比例原則;探究七月的修法內容,雖提出法源基礎,但法界、科技社群與民間團體普遍認為,提高監管機制透明度、設有正式獨立機關審查,以及明確申訴與救濟程序不明,是未來政府需釐清和著手加強的三大方向,而在此次立法中,政府尚未將其羅列進去(台權會20240604新聞稿)。科技社群成員亦認為 TWNIC 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使民間能完整檢視台灣 RPZ 的實際執行狀況,以增加網路治理的透明度與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
因此,共同期待數位發展部、TWNIC 等主要單位應該要確切對限制接取有關的數位人權議題有深切的認識,更透明地讓全民可以知道受到 RPZ 1.5 影響的網域與理由,同時盡快討論出獨立機關審查與申訴/救濟程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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