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气象外事工作;承担与世界气象组织及其他国际、国家(地区)气象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承担重大国际项目的组织实施;承担外国组织和个人在华从事气象活动审核管理工作。承担涉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有关气象事务。
二、部门领导
张兴赢 司长
曾 沁 司长
徐相华 副司长、二级巡视员
三、内设机构
多边合作处、区域合作处、外事管理处(综合处)
四、联系电话
6840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