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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裁判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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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題活動 | |||||||||||||||||||||||||||||
| .歡慶2026司法節:1699、2199專區 | |||||||||||||||||||||||||||||
| .2025歲末饗宴 紅搭綠專區:$1,699專區 | |||||||||||||||||||||||||||||
| .2025歲末饗宴 紅搭綠專區:$2,199專區 | |||||||||||||||||||||||||||||
| 簡介 | |||||||||||||||||||||||||||||
解析法院裁判,是檢驗法律應用的試金石。近年來,臺灣法治發展進入新紀元,尤其是憲法訴訟的引進,及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的設置,這些變革無疑對法學研究走向,產生質量的連動變化。本書旨在挑選近年來最具影響力的刑事訴訟法裁判,依類別及公布順序逐一解析。期望透過本書的深入分析,在學術和實務層面提供更具價值的參考與啟示,讀者亦能對裁判發展全貌有更清晰的認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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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書目錄 | |||||||||||||||||||||||||||||
※A憲法法庭裁判
【A01】被告之辯護人對羈押裁定之抗告權─111憲判3/1 【A02】限制或禁止辯護人在場之抗告救濟權─111憲判7/11 【A03】司法警察(官)之身體檢查處分及其救濟─111憲判16/21 【A04】搜索律師事務所─112憲判9/33 【A05】對質詰問容許例外及歸責法則─112憲判12/47 【A06】法官曾參與先前裁判之自行迴避─112憲判14/61 【A07】擴大利得沒收之合憲性─113憲判1/71 ※B最高法院大法庭刑事裁判 【B01】第三人沒收程序─108台上大3594/87 【B02】無審判權之不受理判決─110台上大5557/101 【B03】通訊監察期中報告義務─110台上大2943/109 【B04】同一案件之一部上訴與有關係部分─112台上大991/123 ※C最高法院其他刑事裁判 【C01】跟監、法律保留與門檻理論─102 台上3522/135 【C02】對質詰問之容許例外─103台上2182/147 【C03】證據禁止內涵─106台上1161/159 【C04】GPS案─106台上3788/171 【C05】Hibox案─106台非259/181 【C06】準備程序強制辯護─112台上2543/195 【C07】法治國聲音─107台上3084/209 【C08】「潛在被害人條款」的變通─108台上1725/223 【C09】第三人沒收之漏未判決及其救濟途徑─108台上579/239 【C10】防禦法則與國外證人之視訊訊問─108台上3385/249 【C11】繼承型之單獨宣告沒收─108台抗1089、108台抗1579/259 【C12】沒收與第三審上訴案件之限制─108台抗1585/269 【C13】多數辯護未經全部辯護人到庭─103台上3755、109台上2555/279 【C14】犯罪挑唆之主客觀綜合說─109台上4604/291 【C15】通緝被告有無沒收程序參與權─109台抗1203/303 【C16】擴大利得沒收及其證明門檻─110台上2231、111台上4009/311 【C17】單獨宣告沒收之程序類型─110台上3580、112台抗574/323 【C18】線民干預之國家性、干預性與立法授權─110台上3858/337 【C19】M化車─110台上4549/347 【C20】違法監聽毒果例外─110台上4646/361 【C21】犯罪競合型態變更與告知罪數變更義務─110台非230/375 【C22】證據使用禁止之權衡定性與平台定性─111台上5324/387 【C23】被告上訴後死亡之(單獨)宣告沒收─112台上631/399 【C24】緩刑、易刑一部上訴與可分性準則─111台上4579、112台上3367/409 【C25】科刑一部上訴之再審管轄法院─112台抗724/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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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簡介 | |||||||||||||||||||||||||||||
林鈺雄
現 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王士帆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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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文 | |||||||||||||||||||||||||||||
序 法律作為一門應用的社會科學,解析法院裁判,是檢驗法律應用的試金石。法學研究若局限抽象學理,猶如溫室花朵,難敵實務個案挑戰,或淪為紙上談兵,無法反映法律在現實社會的運行與變化。因此,解析法院裁判,對於理解和掌握法律真諦,至關重要。 近年來,我國法治發展進入新紀元,重要法律制度相繼實施,對實務與學術研究的生態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2022 年憲法訴訟新制的引進,及2019 年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的設置,這些變革無疑對我國法學研究走向,乃至實務運作,產生質與量的連動變化。憲法法庭及大法庭的裁判,成為當代法律研究中不可忽視的焦點,它們對於憲法適用、法律解釋及社會變遷的反映,舉足輕重,尤其在作為「應用憲法」領域的刑事訴訟法,更為明顯。 此外,最高法院裁判,本來即是實務研究的重要環節,其對法律的解釋與應用,具有指導與定性法律內涵的作用,深刻影響全國各級法院的裁判趨向。最高法院的裁判,既是法律發展的指標,也是法律適用過程中的關鍵參考。 本書旨在挑選近年來最具影響力的刑事訴訟法裁判,依類別及公布順序逐一解析,涵蓋憲法法庭、最高法院大法庭及其他裁判,其他裁判則以大法庭成立以後為主。期望透過本書的深入分析法律爭點,可在學術及實務層面提供更具價值的參考與啟示,讀者亦能對裁判發展全貌有更清晰的認識。 2025年穀雨於雪山山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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