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殮房明年1月1日起,將由免費變成收費,據醫管局上月底的公布,新收費安排由遺體存入當日起計,首3日不收費,第4日起每日收存放費100元,至第18日起每日收存放費為200元,並由第34日起每日存放費為550元。有殯儀業界指出,家屬要等候醫院發出離世者的醫學證明書、辦理死亡登記、申請及安排火葬等,整個流程需時可長達兩星期,倘遇上公眾假期時間會更長,認為家屬面對因而衍生的殮房收費被動且無奈,建議醫管局檢視安排,訂出合理轄免收費時間,「一個月會相對理想。」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指,由離世者在公立醫院離世至下葬涉及很多程序,當中有很多文件及申請手續,新安排以遺體存入殮房起計,第4日起收費,僅首3日不收費並不足以家屬為離世者完成所有程序。
殯儀業界倡免費存放期延至四星期
他說,當離世者在醫院離世,醫院會向家屬發出醫學證明書,這部分普遍需3至5個工作天;家屬收到證明書後,需辦理死亡登記手續,並領取死亡證,再申請及安排火葬。據按目前食環署服務承諾,申請人會在申請翌日起計15天內獲派尚未編配的火化時段,意味即使家屬及各部門積極處理,整個流程需時也可長達兩周,倘遇上公眾假期時間會更長。
鄭志傑續指,確定火化時段後,家屬要再與醫院預約領取離世者遺體,如醫院未能安排,家屬便要更改火化時段,離世者遺體存放在殮房的時間也會因而延長。他指,上述所講只是考慮到離世到下葬的部分,若加上喪禮安排等考慮,時間或進一步延長。
他說理解當局新安排或想市民積極處理親友離世後的事情,惟認為醫管局應衡量其他部門各項配套的情况,讓家屬有合理時間處理文件及手續,建議醫管局檢視安排,訂出合理轄免收費時間,「一個月會相對理想。」
他也特別關注部分死亡個案須經死因庭,有家屬與法醫約見面需等候2星期,促當局訂明這些情况衍生的殮房收費會如何處理。
立法會議員梁熙也關注新安排,並指存放遺體的時間亦必親屬可自主決定,一般辦理死亡證等必要手續至少需時數天,涉及周末或需更長時間,要家屬在3天甚至一星期內領取遺體並完成後事難度極高。
他續指,以新收費計算,如家屬於先人離世後兩星期火化,殮房開支就收涉及約千元,認為做法殮房收費按日數遞增的做法未必合適,只有首3天豁免,意味絕大部分家屬處理後事的必要開支將增加,促醫管局檢視收費,包括考慮延後收費,將豁免收費日數增加至最少7日甚至14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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