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近日難得一件的神蹟。
八名失蹤的潛水客,竟然可以在失蹤近二天之後,全部平安獲救。
媒體爭相報導家屬在消息未明時,從某廟宇內,就已經求得上上籤,預告這件喜事。
對這樣的喜事,我們深感歡喜,也同聲祝福。
但身為基督徒,面對這樣的消息,我們也必須從信仰來進行一些反思。
我要探討的,是『見證』的問題。
同樣的事情,假使換成是基督徒失蹤、教會與家屬祈禱,之後圓滿獲救,
我們保證會認為這是一件超級可喜可賀的大見證題材。
但是,同樣會被基督徒拿來當見證的題材,也是別的宗教信徒會拿來當見證的題材。
我們的見證,和其他宗教信徒的見證,有甚麼兩樣?
有鑑別力嗎?
當基督徒見證的神蹟程度,和異教徒見證的神蹟程度沒甚麼差別時,
這種神蹟奇事的見證,有鑑別力可言嗎?
可以證明些甚麼?
證明我們信的神比異教徒信的神厲害?
若我們信的比他們信的厲害,為什麼我們見證的神蹟奇事內容沒比人家見證的厲害?
許多教會與信徒,非常高舉見證,認為沒有神蹟奇事的見證,就表示教會沒聖靈的力量、福音不完備。
但是,讓我們冷眼旁觀:
假使我是一個甚麼都還沒信的局外人,聽到基督徒的見證,和佛教徒、道教徒、、、這些見證幾乎都一樣時,
我會有甚麼感覺?
我會覺得這種見證了不起?
沒錯,確實有很多人會覺得這種見證了不起,也會因為這種見證而來信耶穌。
但是,別忘了,很多人也覺得這種見證了不起,也會因為這種見證去信那個異教神明。
九二一大地震,台北東興大樓倒塌。
在受災六天之後,有兩位孫姓兄弟竟然奇蹟獲救。
他們媽媽歸功於信仰的虔誠、佛祖的保佑。
他們是虔誠的中台禪寺信徒。
在中台禪寺裡,這樣的見證,還有很多。
難怪中台禪寺是台灣中部超級大的寺院,而且非常宏偉壯觀,信眾也非常的多。
我們基督徒的見證,和這些異教徒的見證,有甚麼不同的地方?
請別告訴我我們是因為主耶穌,他們是假神。
因為,見證的內容都雷同:
受災難→求神祇→奇蹟出現。
我們的見證,有比異教徒的見證更神奇嗎?更具神蹟性嗎?
否則的話,我們憑甚麼認為這樣的見證比別人更具吸引力?
我們這種見證,可以證明我們信的神比人家的厲害?
同時,我還要提出另一個提醒:
會因為這種神蹟見證來信的,會不會因為別的宗教出現更神蹟的見證而離開基督教?
請注意摩西時代的神蹟奇事:
過紅海、雲柱火柱。
請注意以利亞、以利沙時代的神蹟奇事:
天火焚燒被水淋濕的祭物。
請注意耶穌、使徒時代的神蹟奇事:
死後四天的人從墳墓中復活(拉撒路)、天生瞎眼的得醫治、天生瘸腿的得醫治、耶穌自己死後復活。
這些神蹟奇事,有沒有其他宗教能在眾目睽睽、不信者反對者極多的情形下,當場施行出來?
這類的神蹟奇事,有沒有鑑別力?
這類的神蹟奇事,有沒有證明力?
結果,後代的以色列人,代代傳頌的,是甚麼樣的見證?
是見證『他們祖先』所經歷過的超級具有鑑別力的神蹟奇事,不是『他們自己』所經歷過的。
看看詩篇,大衛王時代,已經沒有甚麼很具鑑別力的神蹟奇事出現了。
大衛王自己沒有親眼見過紅海開、雲柱火柱,但他寫的詩,卻依然在傳揚這些『古代』的見證。
很奇怪的是,他寫的詩篇那麼多,好像沒有為他自己所親眼見到的天火降下做甚麼見證。
『大衛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求告耶和華。耶和華就應允他,使火從天降在燔祭壇上』(代上21:26)
大衛王寫的見證,幾乎都是寫古人的。
他會寫自己苦難、自己犯罪、自己悔恨,但卻不是傳揚自己經歷的神蹟奇事。
當使徒後期,神蹟奇事已經大量減少。
保羅自己的病沒得醫治、提摩太的病沒得醫治、特羅非摩的病沒得醫治。
『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林後12:8)
『因你(提摩太)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前5:23)
『特羅非摩病了,我就留他在米利都』(提後4:20)
但是,他們一樣還在做見證、傳見證。
見證甚麼?
見證『耶穌復活』、見證『耶穌是上帝的兒子』。
使徒有親眼見過、親手摸過耶穌、親眼見過復活的耶穌,所以他們是第一代見證人。
但第二代以後的基督徒,已經無法親眼見過、親手摸過耶穌,也無法親眼見過復活的耶穌了。
彼得就坦白講了這件事:
『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這些沒見過復活的耶穌的信徒,卻依然信祂,而且為祂的復活做見證。
不是見證自己經歷的神蹟奇事,而是見證主耶穌自己當時在世之時的神蹟奇事。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32)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我們都是為這事作見證』(徒3:15)
『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徒4:33)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徒5:30、32)
『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林前15:15)
可是,現今基督徒的見證,有多少是在見證主耶穌復活?
有多少是在傳講二千年前主耶穌復活那時的見證?
有那個宗教教主,自稱是神的兒子?
有那個宗教教主,死後復活?
主耶穌這樣的神蹟,夠不夠鑑別力?
主耶穌這樣的見證,夠不夠鑑別力?
主耶穌這種神蹟奇事與見證,其他異教行得出來嗎?
當我們現今所看重的『見證』,所傳揚的神蹟奇事,
幾乎都是在講自己的神蹟奇事經歷,而不是講主耶穌當時的見證和神蹟奇事。
而我們傳講的那些個人的神蹟奇事見證,異教徒也都有,也都行得出來。
可是主耶穌的見證與神蹟奇事,是異教徒行不出來的。
摩西施展出來的十大災難,從虱災開始,埃及的術士就無法像之前一樣行出來,而且連這些術士都必須承認,這真的是以色列的神所為。
杖變蛇:『於是法老召了博士和術士來;他們是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蛇』(出7:11-12)
血災:『埃及遍地都有了血。埃及行法術的,也用邪術照樣而行』(出7:21-22)
蛙災:『行法術的也用他們的邪術照樣而行,叫青蛙上了埃及地』(出8:7)
虱災:『行法術的也用邪術要生出虱子來,卻是不能。、、、行法術的就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出8:18-19)
我們拿那些異教徒也行得出來的神蹟奇事,能證明甚麼?
要拿得出異教徒行不出來的神蹟奇事,這種見證才能證明些甚麼。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會給我們一些提醒與反省?
我不是說不能將自己經歷的神蹟奇事拿出來當見證,請不要誤會。
我也決不是說基督徒經歷的神蹟奇事,就不是上帝所施行。
我更不是說異教徒的神蹟奇事,就能證明他們所信為真。
但是,請容我再次提醒:
聖經那些使徒傳福音時,是見證自己經歷的神蹟奇事比較多,還是見證主耶穌當時的神蹟奇事比較多?
使徒有沒有施行神蹟奇事?
有!
但他們多題不多題自己施行的那些神蹟奇事,以那些神蹟奇事當宣講重點與主軸?
不相信的話,自己新約聖經去查考,便知我所說是否為真。
請去查考使徒行傳,看彼得、保羅、其他門徒的講道,有多少是在講他們自己施行過的神蹟奇事?
請去查考保羅書信、彼得書信、其他書信,看哪位使徒在書信裡傳揚自己所施行過的神蹟奇事?
他們傳講的主軸,幾乎都一模一樣:
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耶穌基督的復活。
這才是他們見證的標的、傳揚的重點。
這種見證,才是有鑑別力的、才是異教徒行不出來的見證。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假使我們忘記聖經要我們做見證,是要我們多作主耶穌復活的見證;
假使我們做見證,忘記見證的標的是主耶穌;
假使我們做見證,忘記要見證的是主耶穌當時在世時的神蹟奇事;
那麼,我們很容易會忘記:
主耶穌才是重點,我們自己不是。
想過嗎?
一個從沒經歷過神奇具鑑別力神蹟奇事的基督徒,要去見證些甚麼呢?
可是聖經卻要求每位基督徒都必須做見證,不是嗎?
感謝主,祂要我們去做的見證,不是去見證我們自己的經歷的神蹟奇事,而是去見證主耶穌自己的神蹟奇事。
我們不需要為了為主做見證,就開始去瞎扯瞎掰、誇大神蹟奇事內容;
我們不需要為了為主做見證,就開始去偽造神蹟奇事;
我們不需要為了為主做見證,就開始去追求神蹟奇事;
我們不需要為了為主做見證,就開始自慚形穢,以為自己沒甚麼神蹟奇事可以見證的。
不!
我們只需去見證主耶穌自己行過的神蹟奇事,即使我們自己沒經歷過的神蹟奇事也沒關係;
我們只需去傳講主耶穌對我們的愛,即使我們自己沒見過甚麼神蹟奇事也沒關係。
真正具有鑑別力的神蹟奇事,
真正具有鑑別力的見證,
都早就已經記錄在聖經裡了。
我們自己經歷的神蹟奇事,雖然鑑別力不夠;
但感謝主,聖經裡的神蹟奇事,鑑別力很夠。
真正屬神的人,聽到聖經記載的神蹟奇事、聽到這樣的見證,就已經夠了;
不是真正屬神的人,即使用再多眼見的神蹟奇事給他們看,也都是枉然。
『財主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16:30-31)
看到聖經所說的觀念了嗎?
『從死裡復活的』(神蹟奇事)vs『摩西和先知的話』(聖經)。
僅以一首常會感動我心的古老黑人靈歌歌詞,來做這篇文章的結束:
『基列的乳香』
There is a balm in Gilead
To make the wounded whole;
There is a balm in Gilead
To heal the sin sick soul.
基列有乳香,
使傷口得醫治。
基列有乳香,
能醫有罪生病的靈魂。
Some times I feel discouraged,
And think my work’s in vain,
But then the Holy Spirit
Revives my soul again.
有時我覺得挫折失望,
覺得自己的努力都是空。
但那時聖靈,
卻再次甦醒我的靈魂。
Refrain(反覆)
If you can’t preach like Peter,
If you can’t pray like Paul,
Just tell the love of Jesus,
And say He died for all.
如果你不能講道像彼得,
如果你不能禱告像保羅,
只需告訴別人:主耶穌的愛,
以及祂為我們死。
小小羊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參考閱讀:
1.:走偏差的「見證」
小小羊在說我們現今所看重的『見證』,所傳揚的神蹟奇事,幾乎都是在講自己的神蹟奇事經歷,而不是講主耶穌當時的見證和神蹟奇事。
我們只需去見證主耶穌自己行過的神蹟奇事,即使我們自己沒經歷過的神蹟奇事也沒關係;
我們只需去傳講主耶穌對我們的愛,即使我們自己沒見過甚麼神蹟奇事也沒關係。
我們的規定,很清楚的:
『設立宗旨與說明』
<a href='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cat_144649.html' rel='nofollow'>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cat_144649.html</a>
主耶穌如果每天要去應付搗蛋的法利賽人,祂一天四十八小時都不夠用。
如果主耶穌兩千年前行過什麼不重要,個人今天的體驗才重要,你信的,就不是使徒傳下來的基督、不是聖經的基督,而是『自己驗證』的基督。
基督的真實性,如果要被我個人驗證,那祂就是在我底下的神,而不是超越我的神了。
去自己寫文章、自己去設部落格教導,饒了我們這群窩在自己小園地的信徒吧?
連讓我們有清靜的空間都沒有,連我們的規則都可以違反,連去人家家裡作客的基本禮貌都沒有,還敢要求東、要求西?
If we always use self-experienced, miraculous testimonies to "lure" non-belivers to Christ, they might think our God is not much different from other false gods -- supernatural powerful being, giving us what we need in exchange of our submission and worship... Besides, if Jesus is doing miracles live in CNN, maybe only less than 10% of non-believers will convert to Christians. The history of Hebrews is a good lesson.
I believe the core of the testimony should be the life-changing power of Jesus Christ. Satan can also do a lot of miracles the God does, but only our God can convert us from sinners to righteous sons of God by us confessing our sins and believing in Him. Without this core the testimony could lead people astray. It might also lead church into the situation in chapter 1 of 1 Corinthians.
…其外, 耶穌[基督]本身就算在CNN新聞網上行現場神蹟, 可能少於10% 的未信者會成為基督徒。[聖經裡]希伯來人/猶太人 的歷史便是一個好的提醒。
我相信見證的核心應該是注重於耶穌基督帶給人生命改變的力量。 雖然撒旦/魔鬼 也能變出許多與上帝的神蹟看起來一樣的奇事. 唯一我們的神能把我們從罪人改造成上帝公義的兒子. 只要我們認我們的罪並相信祂。 有了這樣的重心[理念],[各樣的]生命見證才不會把教會信徒帶到哥林多前書第一章裡[混亂]的情況.
在此,只做一個小小的補充。
我觀察過其他宗教信徒的見證,『帶給人生命改變的力量』部分,也是他們見證的內容。
這點很傷腦筋。
我們所說的平安、喜樂、個性變好、壞人變好人、浪子變孝子、、、,這類見證,其他宗教也都有。
當然,假使真正長時間與這些見證者實際接觸,我們當然會發現有很多只是假的、表面的行為改變而已。
因為,我們知道,除非真正經過聖靈重生,否則沒有罪人能真正行出良善。
但是,信仰其他宗教的罪人,確實可以靠著宗教性、宗教體驗、自己的努力,達成某種程度外表上的良善行為出來。
因此,在鑑別力部分,主要還是在耶穌基督自己身上。
兩千年前,肉身的耶穌基督在世上所行出的神蹟奇事、祂自己的死而復活,這才是真正具有鑑別力,是其他宗教無法仿冒與偽裝的。
至於我們生命在信主之後的改變,很多時候,就必須透過給人長時間對我們的觀察,讓人知道我們是真是假。
正因此,我覺得,真正的見證,是集中在耶穌基督自己上。
我們如果要講個人經歷與體驗,不是不行,但不要太高估這部分、更不能高舉這部分。
另外,比起個人神蹟奇事的見證,個人德行格方面的見證,更是重要。
我所說的個人德行,不僅只是只那種從壞變好的品格而已,還包括在遇到苦難時,那種倚靠上帝,即使至死也不離棄信仰的德行。
當我在閱讀一些信徒見證時,那些沒有遇見任何神蹟奇事、境遇一直身陷苦難、但信徒依然可以靠主的力量平靜度日,
還有那種一直努力追求成聖,跌倒了又爬起來認罪悔改,繼續流淚努力的見證,
都會讓我更深深感動。
I ran across this blog when looking for some answers about today's "apostles". It's scary! Even today some people claim that they are also apostles.
Thanks 小小羊 for this blog. It is a great platform for us Christians to contemplate our faith. Glory to our Lord Jesus Christ.
神的見證與人的見證
誠之
<a href='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8/29967.html' rel='nofollow'><a href='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8/29967.html' rel='nofollow'>http://peddrluo.ccblog.net/archives/2008/29967.html</a></a>
路加記載,復活的主在以馬忤斯路上,告訴兩個門徒:「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他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嗎?」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路24:25-27)。
在與他們吃個飯後,又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舊約的總稱)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路24:44)
然後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舊約)聖經」,要他們「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耶穌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24:45-48)。
路加在使徒行傳記載,這些門徒果真按耶穌的吩咐,為這些事(耶穌就是應許的彌賽亞,按照神在舊約聖經的應許,為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作祂的見證(為主殉道)。
耶穌自己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約壹5:8)。水代表耶穌的洗禮,血是十字架的神跡,聖靈是指聖靈在信徒內心所作的見證。約翰接著說,我們「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包括整個舊約的記載、耶穌的洗禮、十字架事件,最後是靠聖靈的內證;而聖靈的內證是靠信徒將前面所說的這些(福音真正的內容),帶到不信者的面前。這正是使徒行傳所記載的,門徒為耶穌作見證真正的涵義。
今天,我們都說我們要為耶穌做見證。可是,我們用的主要都是自己的故事,而不是主要用聖經的故事、耶穌基督的故事。
真盼望我們每個人,都能更熟悉整本聖經;當我們作見證時,能多說聖經的故事(尤其是舊約的故事,舊約如何說到基督,舊約與基督的關係;耶穌為什麼是彌賽亞),少說自己的故事——至少不要喧賓奪主,因為神的見證比人的見證要有力得多,也才能真正地救人,因為那是聖靈工作的方式,是神設立祂要救人的途徑。
還有那種一直努力追求成聖,跌倒了又爬起來認罪悔改,繼續流淚努力的見證."
詩篇裡,大衛還沒當王,到處被追殺被人出賣的日子裡 或之後犯罪後 寫的詩就是那樣令人感動,鼓勵人心.
(當然他後來當了王 雖然當王後也被出賣 自己也犯罪 也不管好孩子. 不像那些到死之前都沒眼見主行為的基督人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