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机关党委)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负责局内日常综合行政事务,负责与局内外单位工作协调。
(三)负责干部人事教育工作。
(四)负责预算、财务、资产、政府采购和后勤服务工作。
(五)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巡视相关工作。
(六)负责文秘、信息宣传、档案、印章、保密、信访管理等工作。
(七)牵头负责局内部控制管理,负责拟订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工作。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满丁玮 联系电话:0771-5523038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