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二处
对口财政部预算司(部门预算业务工作)、国库司和各部门预算司(部门预算业务工作)以及资产管理司(部门资产管理业务工作)等,负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2.开展驻苏中央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包括:评估审核预算、决算编制;监控、分析及预测预算执行,审核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监控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审批管理银行账户;3.监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中央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4.监督属地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核新增资产配置事项,按权限审核审批资产处置事项;5.承担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支出绩效管理工作;6.建立并维护驻苏中央二级及以下中央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银行账户信息库、国库直接支付信息库;7.完成中央储备物资利息费用审核等日常监管;8.协助审核收取属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9.根据财政部部署,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出台前的调查研究;10.监督中央重大财税政策、国家财税法规在属地执行和落实情况,开展调查与评估;11.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绩效评估;12.完成财政部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25-51816202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