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亞方舟的事件,我們都耳熟能詳。
方舟有很多可以探討的地方,
而我們今天的重點,就擺在『方舟和教會』這點上。
一、 沒經窄門,進不了方舟
這門是寬是窄,有時很難講。
若是窄,也絕對有人會得救;
若是寬,也絕對不是人人都得救。
主耶穌就是門。
沒經過那門,根本進不了方舟。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
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我就是門;凡從我進來的,必然得救』(約10:9)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約14:6)
『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
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
二、 進了方舟,你會臭死
從下大雨開始,一直到挪亞一家出方舟為止,
他們一共在方舟上度過一年左右的時間。
不是一、二天,
不是一、二週,
不是一、二個月,
而是一年。
吃、喝、拉、撒、睡,都在方舟上。
共同生活的,除了人以外,還有許許多多的動物。
這些動物的吃、喝、拉、撒、睡,都和挪亞一家人在一起;
伺候這些動物的吃、喝、拉、撒、睡,也是靠挪亞一家人。
我們總不會以為,食物會自動分配給動物們吧?
我們總不會以為,動物們的排泄物,會自動移除吧?
另一方面,方舟能有多大?
再大,也不會比地面生活空間大。
在這樣有限的空間裡,喜歡也好,不喜歡也好,就是要和這些人朝夕相處,
即使吵架,也還是必須朝夕相處,無處可逃。
再來,還要服事這一大群動物。
這些畜生,有些搞不好還豬狗不如,你餵他們吃、清理牠們便便,
牠們搞不好不感激,還會趁機踢你一腳。
這樣的生活環境,一點都不好。
其實,在這樣的方舟裡生活,真的會臭死、厭死、膩死。
每天都要看這些人、這些動物、日復一日,做永無止境的枯燥無味的工作。
等待的時間,又何等漫長。
何時才能出方舟?
誰知道?
一天、二天,
一週、二週,
一個月、二個月,
還可以忍耐。
但當日子一天天過去,出方舟的時間還在未定之天,他們要如何忍耐下去?
教會正像方舟。
教會裡面,總是有那麼多的缺點,那麼多令人不悅的人、事、物。
教堂小,就覺得教堂不夠大間;
教堂大,就覺得人很疏離;
牧師講道不精彩;
詩班唱詩不好聽;
總是有得罪我的人;
總是有不合我胃口的人;
總是有沒愛心、品行不佳的信徒;
總是有令我憤怒的人和事;、、、、、。
在這樣的教會裡,真的會令人感到快臭死了。
如果要因為上面的理由換教會,我們永遠可以一直換,
而且我敢保證,到我們死之前,絕對找不到一家令我們滿意的教會。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換教會,
比方說:
教會教導錯誤的假道,那表示這教會已經在真理上偏差,
我們就可以考慮換教會。
比方說:
我們搬家,就可以換到新的教會去。
但是,因為這樣原因換教會的,其實不會太多。
多半人換教會,是因為我上面所舉的那些例子、那類理由。
在那些例子裡,重點很簡單……………教會不合我意。
我要換教會的理由也很簡單……………要找一間更好的教會。
如果,我們是無罪的人,我們保證我們身上永遠沒有臭味,
那麼,或許我們有資格精挑細選,
挑一間可以與我們的高貴與純淨匹配的教會。
但是,我們是這樣的人嗎?
我們是信主之後,就永遠不再犯罪的人嗎?
我們是身上永遠有基督馨香之氣,絕無任何臭味的人嗎?
如果,我們是依然會犯罪、身上有時會有臭味的人,
那我們有什麼資格,要求加入一間完全無罪而馨香的教會?
即使世上有那樣的教會存在,即使真的被我找到了,
但只要我這有罪的臭人一加入,那麼,那間教會也會馬上臭掉。
除非我們清楚因信稱義的道理,
清楚知道:
我們只是無用的罪人,純粹是蒙主耶穌寶血所拯救,才成為蒙恩者而已。
不是因為我們高貴,不是因為我們馨香,而是因為主的憐憫。
我們一點也沒比別人高貴、比別人無罪、比別人馨香,一點也沒有。
如果我們忘記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
雖然蒙恩,但因肉體仍在,仍會犯罪—————
竟不知不覺中以為自己是已進入天上永不再犯罪的聖徒,
然後鄙視其他有罪的肢體,
那我們,該當何罪?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
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4:7)
我們以為進入教會,是我們要容忍別人的臭氣;
但我們忘了,別人也一樣要忍受我們的臭氣。
結果,到底是誰忍受誰?誰容忍誰?
在這樣臭氣沖天的環境裡,
在這樣狹窄不佳的環境裡,
在這樣充滿忍耐、挫折、服事一群看來不值得服事的人的環境裡,
上帝要我們透過這樣的生活,學習成聖的工夫。
『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
『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15:17)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羅13:8)
假使,我們不能愛教會裡的弟兄姊妹,不能遵守主的這條命令,
那麼,我們如何對主說:我已經愛你?
三、 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古教父居普良提出————教會以外,沒有救恩!
偉大的古教父奧古斯丁,
更說出『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這種話。
天主教發展這些觀念,變成—————天主教以外,沒有救恩!
基督教拒絕這樣的解釋。
我們一樣承認『教會以外,沒有救恩』,
但是,我們對教會的解釋,和天主教完全不同。
教會可以分成無形的教會,還有有形的教會。
『無形的教會』,包括古往今來歷世歷代所有聖徒的組成。
我們常常聽到的挪亞、大衛、約翰、彼得、奧古斯丁、馬丁路得、加爾文、、、,
這些都是過往的聖徒,但我們卻在這時代,與他們相交,聖徒相通。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
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1:3)
在這無形的教會以外,沒有人可以得救。
『有形的教會』,就是我們做禮拜的教會,也是我們這篇文章所稱的教會,
也是大家沒特別說明時通俗用法的意思。
沒在這樣的教會聚會,不表示就不能得救。
但是,在現今的環境裡,我們很難說不加入有形的教會,我們對得起主。
主耶穌十架旁受死的強盜,他根本沒機會加入有形的教會,就死了;
信徒早夭的嬰兒,根本沒機會加入有形的教會,就死了。
但是,當我們可以加入有形教會,但卻不加入,
我們要如何在見主面時,對主講出我們的理由?
因為教會不好?
因為某人不好?
因為牧師對我不好?
因為教會得罪我?
因為我對教會失望?、、、、
離開方舟的,是會淹死的。
不要以為方舟很爛、生活很不便、環境很髒臭。
在這樣的方舟裡面,至少可以得救。
離開這又髒又臭的方舟,我們就只能被水淹死溺死而已。
離開無形的教會,那表示此人根本從沒真正得救過。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壹2:19)
離開有形的教會,那我們如何面對使徒信經所說的『聖徒相通』?
如何面對主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
(約15:17)?
假使我們說我們只愛過往聖徒,不愛現今看得到的信徒,
那麼,我們又如何面對這經文: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約壹4:20)?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
假使您是離開教會,不再去教會聚會的信徒,請千萬記住我的提醒:
『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假使您是對教會生活失望,而不是因為教會教導假道,然後您想離開教會,
也請記住我的提醒:
『進入方舟,你會臭死;離開方舟,你會淹死』。
願上帝與大家同在,讓我們認識自己不過是蒙恩的罪人,
也讓我們一起努力減少教會的臭氣,使教會成為馨香之地。
阿們。
小小羊
部落格=教會?
是這樣嗎?
如果搞不清楚『部落格不是教會,而是私人園地』的基本觀念,那表示該深切自我檢討了,因為連基本分寸都搞不清楚了。
離開教會,會淹死;
離開部落格,會淹死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
適用於教會的一些東西,不表示適用於部落格。
適用於牧師在公領域的規範,不表示就適用於牧師私人的領域。
我不是牧師,我這裡也不是教會,請別搞錯了。
別想用屬靈大帽子來扣我,我不是會被這種無知屬靈帽子嚇倒的人。
分寸不清的人,不妨閱讀一下這篇文章:
『牧師的家等於教會,所以必須開放?』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3978557.html
園地是我的私人領域。
我有權決定對哪些人開放。
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我會一直刪文到底,以保持這私人園地乾淨,絕不手軟。
想容納各種人物、各種聲音到私人園地,請便,自己去設園地便是,自己定規則、自己管理,別來這裡打擾我們。
任何明知我們提醒,也一再被提醒,卻仍然一再來打擾我們的人,已經在犯任意妄為的大罪了。
只是我想回應兩件事
1.PETER 當然神稱義的沒有人可以否定他的義
但也只有神知道誰是屬祂的吧
誰渺視上帝 我到有點糊塗了
2.小小羊 我有點不懂 我們可以把方舟的門跟耶穌是那門聯在一起嗎?之前我有跟教會的弟兄談到這個問題,好像新約的作者沒有這樣用,我們也不能用,不是嗎?還是因為耶穌說過祂是門,所以就都可以用了呢?那我可不可以說祂也是通往至聖所的門,要通過祂才能與父神相交呢?煩請解惑
1.關於筆戰
由於這是我私人部落格,所以沒什麼筆戰可言。
違反我個人規定的,我一律刪除。
我講的,是對所有人的警告與提醒,請大家不要觸犯我的規則。
至於信仰上的討論,只要是有聖經依據,我都會盡量讓大家從各角度來討論。
有時,我們也會看到不同的經文解釋,但那也不是筆戰。
2.『方舟的門』和『耶穌的門』進行類比,這不是我原創。我依據的是唐崇榮牧師的解經。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約拿三天三夜在大鯨魚肚子裡,主耶穌已經明講和祂三天復活有關。
同樣的,舊約方舟的事件,本身也有很多隱喻在裡面。
我不認同許多人對舊約經文進行過度的隱喻推論(靈意解經),但是,『方舟與得救』、『方舟的門與耶穌的門』並不是不合理的隱喻。
這方面,您也可以去查考一些解經方面的書籍,便知我所說是否正確。
關於至聖所這比較複雜,我不多加解釋。
由於我本身沒有厲害的原創力,所講的,其實都是一些厲害的牧師、解經書、歷代聖徒所講過的東西,
所以,我只能在別人講過的東西上進行分享,無法在我沒聽過、讀過的東西上進行分享。
以上是我一些解釋。
拜讀您的文章有時會讓我共鳴!
但我想關於換教會的事,我想請教您:
如果一間教會的牧師一年都不開造就課程,也不開成人主日學,也不關心教友的靈修狀況,做為一個很渴望聖靈造就
的信徒是否能另覓教會!
回到加爾文對真教會的定義來看:
1.正確傳講『真理』
2.『聖禮』(洗禮和聖餐)被施行
您教會牧師不開造就課程、不開成人主日學、不關心會友靈修狀況,有沒有違反上面這兩點?
可能沒有,不是嗎?
牧師即使沒有開那些課,講道也很平淡無力,但主日講道的內容,可能都還是傳講正確的真理,不是嗎?
只要是這樣,我們就無法說這教會不是屬於神的。
當然,反過來說,沒有任何一間教會,敢保證自己絕對都沒有講錯任何真理,也絕對沒有任何一間教會能做到絕對無誤。
每間教會真理傳講時,都可能會有偏差,遇到偏差,就是要不斷歸回真理,如此而已。
教會真理傳講有偏差,不表示我們就一定要離開。
有時,上帝呼召一些人離開;
有時,上帝呼召一些人留下來當餘種。
然而,當教會真理已經偏差到進入異端的階段時,信徒就必須強烈考慮離開了。
因為,在那樣的教會裡,聖靈已經離開,不再有神的同在了。
以您的情形而言,教會頂多只能說比較冷淡,但我們卻無法說這是離開主真理的教會。
此時,離開與留下,就沒有絕對的公式可以依循。
靠的,主要就是聖靈對個人的引導。
以您說的情形而言,我自己的習慣,通常我馬上會謙卑詢問上帝:
主啊,您讓我看見這樣的光景,是要我:
1.去改變這環境?(改造環境)
2.去改變我自己?(適應環境)(這包括離開這環境也算)
以您的情形而言,留下不是錯,離開也不是錯,都沒有犯罪。
請謙卑尋求神的心意吧?
但是,請千萬不要因此就說牧師是錯、教會是錯。
牧師與教會本來就沒有義務一定要開什麼造就班、成人主日學。因為聖經裡本來就沒這種東西。
這些,都不過是一些「作法」而已。
作法有千萬種,小組、團契、成人主日學、造就班、函授課程、網路課程、專題演講、培靈會、、、、。
沒有什麼才是絕對唯一正確的好方法,什麼方法都可以用,什麼方法也都可以不用。
用的,不可看輕不用的;
不用的,不可看輕用的;
同時,也沒有誰可以強迫大家一定要用哪一種。
如果您願意,其實,不妨可以找牧師談一談您的想法。
有時,或許牧師會對您講出實際的困難點,然後您就能體諒牧師的困境;
有時,牧師可能沒想到,但您提醒之後,他就知道該如何去做。
『人的本分,神的主權』一向是歸正神學的基本立場。
努力盡本分,成果交給上帝。
哪些是本分?
要禱告上帝了。
請再多想一想我上面講的那兩點:
上帝是要我去改變環境嗎?
還是要我去適應環境?
謝謝您的回應!
其實我也曾在執事會裡有提過這樣的意見
其他執事都說:反正開成人主日學或造就課
程參加的也只是小貓兩三隻o
我也曾禱告神求神復興我們教會屬靈的光景
(現在也持續禱告),但牧師和其他執事
都不為所動,一攤死水o
我們教會的位置在幾個社區中間,是神所為
我們預備傳福音的的地方,但是很可惜,教會
在此地七年了,和社區的互動是零,社區都不知道
有所教會在此,教會也不會出去傳福音!
我想請教您,不去傳福音是否已違背了聖經給我門的
使命o
1.一間教會不傳福音,這樣的教會,就不是真教會嗎?
2.什麼是傳福音?
傳福音,其實有分預工、正工、後工。
當然,主要是正工。
但是,一間教會,對周邊社區沒有積極的傳福音,我們是否就能說它沒有傳福音?
教會的會友,搞不好有在公司傳福音、在家裡傳福音,只是對當地社區沒特別意願傳福音而已。
這樣,我們能說教會沒在傳福音嗎?
即使真的都沒有傳福音,這難道就表示這間教會不是屬神的教會嗎?
一間教會,假使教導耶穌是人不是神,
那麼,這樣的教會,就不是屬神的真教會。
這樣的教會,不管如何熱心傳教,都沒有用。
幾乎每個異端,都很熱心傳福音的(只是我們不認為他們傳的是福音而已)。
換言之,傳不傳福音,並不能影響該教會是不是屬神的教會的事實。
那麼,難道教會就可以鬼混不傳福音嗎?
當然不行。
上帝都會追討的。
但是,我們一定要清楚這種觀念上的區別:
1.一間屬神的教會,即使不傳福音,也不會改變它屬神的事實。
2.一間屬神的教會,如果不傳福音,會遭受上帝追討責任。
每間教會,都有其風格與特殊性。
我們不能因為其他教會如何,就要求我們教會一定要如何。
請記住:
教會是會友『群體』的組成,不是單一人而已。
既然是群體,就不可能人人意見都相同。
一樣是做聖工,但是,資源有限,要做的事又很多,這時就必須進行『分配』。
如何分配?
就見仁見智了。
有時,或許教會覺得現階段『牧養』比『對外的福音事工』重要;
有時,或許教會覺得『團契』比『主日學』重要;
、、、、。
我們都不能因此就說教會有錯。
單以傳福音而言,
對誰傳?
如何傳?
策略與方法為何?
佔教會事工比例要多少?
就可以產生幾百幾千種不同的事工出來。
我的原則,一樣很簡單:
既然您很在乎傳福音,
那麼:
1.去改變環境:
既然您已經對教會反應過了,那表示您已盡責任。
接下來就要看您要不要自己接手去辦那些班、課程,以及自己去對那些社區民眾傳福音了。
別人不傳,您自己可以去傳,傳給教會裡的人看,不是嗎?
教會不想依您的意見去傳福音,不表示教會就會禁止您去傳福音,不是嗎?
教會不做,而我有強烈的異象與使命,我就自己去做。
這是我一貫做上帝事工的態度。
我沒權力與權利逼別人要和我一起做,但我絕對可以自己去做自己能力負荷得了的事。
對我而言,其實,我看不滿意的東西太多了。
結果,就是我會自己出錢、出人、出力去改變環境,而不會一直抱怨教會不支持我的想法或建議。
2.去改變自己的心態
如果真的很不滿,或是無法忍耐教會的狀況,那麼,離開去找一家和自己習慣的教會便是。
離開時,千萬不要口出惡言,也不要出言抱怨。
如果上帝要你繼續留在這教會,那麼,就學習忍耐的功課吧?
有時,我們什麼都不能做,只能不斷的禱告而已。
禱告多久?
不知道。
有時,或許要一輩子的時間。
我還要再重複一次觀念:
1.不要以為教會不對社區進行福音事工,就表示教會沒傳福音。
2.請仔細尋求上帝心意,看上帝對您的帶領是什麼。
小小分享。
我認為教會應該是上述經文的集合
我最近想換教會(教堂)因為在裡面
我無法將最好的敬拜獻給主 像耶穌基督出生時博士所獻上的一切
馬太福音28: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小小羊 這段話要怎麼說
1.關於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監督這段經文,是針對誰講的,知道嗎?
是針對監督(長老)講的。
所以,身為教會長老,如果沒盡到這些責任,上帝會追討。
然而,我們對教會,千萬要記住分寸。
平信徒沒有權力要求像長老那樣的權柄。
『權柄』與『責任』,是連結在一起的。
權柄大,責任大。
權柄小,責任小。
不可能只要權柄(這很多人要),不要責任(這很多人不要)。
只要權柄不要責任,叫『濫權』,上帝會嚴厲懲處。
你認真盡責任,不在乎權柄,反而很多時候上帝會自動給你權柄。
2.馬太最後那段經文,您是指要去傳福音的使命嗎?還是講真理要被傳講?
我不太清楚您的意思。
如果是講真理要被傳講,這本來就是我一直在強調的。
如果是講傳福音部分,我前面的回應也解釋過了。
不知您對哪部分不太清楚,還有疑惑的?如果能更清楚說明,我們也比較能針對您的需求做出解答。
我對權柄這事一點興趣也沒有
那經文也包含教導
這不是耶穌基督說的大使命嗎
那教會就可以忽略嗎 只傳福音 不教導 只在聚會時講篇道 這樣斷斷續續的教導......
我還是搞不清楚您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只傳福音 不教導 只在聚會時講篇道』
既然有講道,我們如何能說教會沒在教導呢?
差別只是教導多、教導少;
教導對,教導錯而已。
但是,既然有講道,我們就不能說人家沒教導。
關於要離開教會或留在教會,都沒有一定。
因為,都是要信徒自己面對上帝。
但我們千萬要小心,我們離開教會的理由,能否讓我們坦然站在上帝面前陳述?
是出於個人血氣、意氣之爭?
還是真的出於堅守真理?
我們真的要很小心面對自己內心。
在約四年前,我離開我聚會的甲教會,換到乙教會去。
乙教會牧師是我們的遠親,當時乙教會很缺人手與奉獻,而甲教會非常富足,人手也很多。
而我們在甲教會也沒有擔任任何職務。
所以,我們單純為了幫助乙教會,前往乙教會聚會。
但是,我們會籍依然留在甲教會,並未遷離。
另一方面,我們並未與甲教會鬧不愉快,對甲教會牧師也依然很尊重。
甲教會有需要時,我們依然會有所協助。
從去年開始,我們就為自己孩子的主日學教育開始尋找合適的教會。
因為,乙教會幾乎都是老年會友,沒有主日學。
我們嘗試蒐集一些有主日學的教會的資訊,但一直沒有具體感動。
最近,甲教會換新牧師,牧師和會友來探訪時,我們交換了一些關於主日學的觀念與問題。
而因為我們心中有感動,所以為了孩子的主日學,我們又回到甲教會聚會。
到今年為止,我們大約在乙教會聚會四、五年了。
離開乙教會前,我們請牧師夫婦吃飯,告知我們要離開的原因,並告知我們的奉獻依然會持續(因為乙教會很缺錢),不會撤出。
我們和乙教會依然沒有不愉快,和牧師依然關係良好。
乙教會需要人手時,我們依然樂意去幫忙。
這兩間教會,牧師的講道都沒有什麼大問題,都相當合真理。
我期望這兩間教會能對福音事工多一些負擔,但教會本身都沒有太大的興趣,可能因為會友普遍年齡偏高的原因。
但是,我不會因為教會與我個人期望不合,就對教會不滿。
在這兩間教會裡,我們不參與任何派系、不參與任何批評牧師的耳語。
我們有意見或疑惑時,會直接向牧師提出。
牧師有時接受,有時不接受。
但這無所謂,反正我責任已盡。
牧師不接受,我會認為可能上帝覺得時機還沒成熟,或是上帝要我學習等待或忍耐。
這兩間教會聚會方式都很傳統,我都很習慣。
假定未來有一天,教會要走唱唱跳跳的路線,我也不會有意見,頂多就是晚一點進教會而已。
如果唱唱跳跳這些聚會方式遍及整個禮拜內容,我會無法忍受。
屆時,我會告知牧師我的疑慮。
假使牧師不接受,我會選擇離開。
但即使離開,我也不會口出惡言。
萬一人家問我,我會說:個性不合,我不習慣,如此而已。
既然很多人對教會有意見,想要換教會。
所以,我乾脆提供我個人的經驗,給大家參考一下。
我的作法,不是真理。
但是,大家應該可以發現,我的作法,絕對沒有違反我講過的原則。
我跟牧師談過 牧師也給祝福 算走的很平靜
不像以前老我的作風 信主後算是有進步吧
去另一教會竟然跟牧師談了快半小時把心中不滿說出
跟我以前的對牧師印象差距很大 我總覺得牧師很忙 忙到沒有時間聽我說話 蠻感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