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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人的自由意志,就是犯罪?
是的,乍看之下,這好像是普世人都會同意的真理。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
這種『尊重人的自由意志』、『不能違反人的自由意志』的觀念,
其實,有一些問題:
 
 
一、 絕對的自由意志,並非絕對真理
我們都同意,自由是很重要的,自由意志是很重要的。
什麼是我這裡所說的『絕對的自由意志』?
簡單說,就是:
1. 只要我喜歡,全部都可以
2. 心想事成
二者缺一不可。
否則的話,我喜歡,也不受限制去做,但根本沒能力做,還不等於沒用?
 
 
大家自己想一想,宇宙間,有誰才擁有這種自由意志?
除了上帝以外,人類有嗎?撒但有嗎?天使有嗎?
 
 
1. 上帝
當然,嚴格說起來,上帝不能違反邏輯,上帝不能犯罪。
但撇開這類不提,我們都會同意————上帝是全能的。
上帝只要願意,只要祂喜歡,祂凡事都可以『自由做』,
沒有任何事物能阻擋祂的意志,
即使有人要擋、魔鬼要擋也沒用。。
而且,祂也『有能力』可以做,
因為,祂能力無窮,超越一切。
所以,只要上帝喜歡,全部都可以;
只要上帝心想,事情就必定成就。
換言之,只有『上帝』才真正擁有這種不受限制的絕對自由意志。
 
 
2. 天使
天使就別講了,因為他們是服從上帝的靈體,是上帝的僕役。
他們根本就不會犯罪(犯罪的天使都已經變成魔鬼了)。
上帝也沒為他們預備救恩。
這些良善的天使,只能行善,不會行惡。
我們就不多討論。
 
 
3. 魔鬼
魔鬼呢?
這世界是在這些邪惡靈體的掌管之下,
牠們有極大的能力,可以遂行其邪惡的意志,還能攻擊基督徒。
但是,牠們擁有那種絕對的自由意志嗎?
我們侷限到撒但(魔鬼王)這一個個體就好了。
在『只要我喜歡,全部都可以』部分,牠搞不好比上帝還自由。
坦白說,做好事的限制多,做壞事的限制少。
只要一心行惡,各種限制就消失了。
我這也不用管、那也不用擔心,一切都自己爽就可以了。
而且別忘了,在『心想事成』部分,撒但的能力也比人類大很多很多。
牠可以行出各種天災人禍來攻擊約伯,我們人類還沒這種本事。
 
 
但是,撒但就擁有那種絕對的自由意志嗎?
當然沒有!
牠的自由,被上帝侷限;
牠的能力,比上帝小。
除非上帝同意,否則牠即使再想害約伯,也根本動不了約伯一根汗毛。
而且,別忘了,上帝在撒但攻擊約伯時,祂也對撒但設下限制,
像是不能傷約伯身體,或是不能取約伯的命。
而撒但雖自由意志已經非常自由,但祂也根本無法超越上帝的命令與限制。
在能力部分,撒但根本就不是上帝的對手。
宇宙間的善惡力量,絕非相等;
宇宙間的善惡之爭,絕非永遠無休止,
邪惡必將被上帝的良善徹底擊垮,這是基督徒都相信的事。
 
 
4. 人類
人呢?
人有那種絕對的自由意志嗎?
坦白說,不思考還好,一思考就會發現:
人,算什麼東西?
在『只要我喜歡,全部都可以』部分,我們根本就差遠了。
只要我想殺人,就可以殺人?
只要我想殺自己小孩,就可以殺自己小孩?
只要我想殺父母,就可以殺父母?
別說是基督徒,連很多不信者,都沒辦法接受這種絕對而無限制的自由。
這種自由,根本就不是自由,而是放縱、放任。
在『心想事成』部分,我們人類更可悲,有太多能力受限的部分了。
人想變成鳥,有翅膀在天上飛,就有能力實現?
別告訴我飛機!
因為,我們人類還沒有人長出有肉的翅膀,而且還真的飛上天的。
問題是,有史以來,已經有多少人類,有過這種沒能力實現的自由意志了?
多少小孩,真的滿心期望,牠們能像鳥一樣,用翅膀在天上飛。
他們有自由意志,但這種根本沒能力實現的自由意志,根本就沒用。
 
 
所以,在人類的世界裡,絕對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若是如此,那麼除了上帝,這真理根本不能使用在人類身上。
換言之,在人類身上,請別再作夢,以為這種絕對的自由意志才叫真理,
甚至以為人有這種絕對的自由意志。
 
 
我們之前已經說過,人的自由意志,是受限的,是受本能與慾望所影響的。
不過,雖然受本能與慾望影響,
但是,只要是『出於自己決定』,那就是自由意志了。
 
 
那麼,雖然人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但是,『雖受本能與慾望影響,但出於自己決定的自由意志』,
總可以在人世間算是真理了吧?
違反人的這種自由意志,就是犯罪,不是嗎?
對這問題,我們要小心一個重要的前提………………
這人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嗎?
 
 
我們都會同意,
對一個健康正常的人,違反他的自由意志,是錯誤的。
同樣的,
對一個靈性上健康正常的人,違反他靈性上的自由意志,是錯誤的。
但是,
對一個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的人,違反他的自由意志,也是錯誤嗎?
對一個靈性上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的人,這時違反他的自由意志,也是錯誤嗎?
 
 
歸正神學認為,
人類只有在『亞當還沒犯罪之前』,才擁有真正健康正常的自由意志;
當『亞當犯罪之後』,所有的人類都已經喪失了健康正常的自由意志了。
亞當犯罪之前,他擁有可行善行惡的自由意志;
亞當犯罪之後,人已經喪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只剩行惡的自由意志了。
在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靈性已經嚴重到不只是重病,而且是已死了。
 
 
以下我們會繼續來探討違反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是不是犯罪的問題。
 
 
 
 
二、 違反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並非犯罪
在法律上,有『無行為能力人』、『行為能力不足』這類觀念。
這是在描述一種狀態:
他們或是根本沒辦法用自由意志來做出一些法律上的決定(像:植物人);
或是雖有自由意志來做出法律上的決定,
但根本不是真正有足夠能力做出這種決定(如:嚴重精神疾病、小孩)。
一個五歲小孩,去看一間房子,內心非常喜歡。
這小孩確實可以用其自由意志做出決定,也可以自己簽名蓋章。
但是,他去簽下一個房屋買賣契約,有效嗎?
根本就沒效!
為什麼?
這不是違反他的自由意志嗎?
為什麼違反他的自由意志,大家還覺得很對、很有道理?
 
 
我們不是在研究法律,而是用這種非關得救的一般觀念,
來幫助大家理解一種問題:
『尊重』那些『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違反』那些『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就是犯罪?
 
 
我們都會同意,如果一個人,是正常健康狀態(像法律上的有行為能力人),
那麼,違反這種人的自由意志,確實是犯罪。
但是,違反那些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
可不能隨便就以為是犯罪。
 
 
在得救的事情上,如果人類已經喪失了信耶穌、行善的自由意志,
只剩離開神、行惡的自由意志,
那麼,上帝施展其大能,
要拯救一些喪失了信耶穌、喪失了行善的自由意志的人,
有什麼不對?有犯什麼罪?
上帝這種違反人的自由意志的行為,是犯罪?還是愛心?
 
 
 
 
三、絕對尊重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才是沒愛心
事實上,對一個無行為能力者或行為能力不足者的自由意志,
給予完全的尊重,才是沒愛心的行為。
對一個三歲怕看醫師的小孩,他有自由意志,
他的自由意志就是『不要看醫生』。
對這種小孩,當他生重病、發燒40度,身為父母,該如何?
尊重他的自由意志,因此不去看醫師?
還是違反他的自由意志,拖也要拖去看醫師?
哪一種,才是真正的愛心?
 
 
對一個嚴重精神病患,心神已經完全喪失,他用其自由意志到處打人傷人。
對這種精神病患,
該尊重其自由意志,讓他繼續打人傷人?
還是該違反其自由意志,拖也要拖去就醫?
哪一種,比較有愛心?
 
 
尊重上述二例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根本就是『放任』;
違反上述二例無行為能力(或行為能力不足)者之自由意志,
才是就是『愛心』。
 
 
即使是智力正常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假使這人是盲人,
當我們看見他前面有一個大坑洞,而他正被瘋狗追,探路的柺杖已經遺失,
他正往那致命的大坑直奔。
這時,我們看見這種狀況,該放任他依其自由意志奔向會致死的大坑?
還是該違反其自由意志,趕緊拖他離開這條死路?
 
 
事實上,在這些例子裡,
當我們違反這些人的自由意志,拯救他們的命時,
即使他們當時會破口大罵、極力反對,
但當他們真正醒過來,事過境遷,
他們會感謝我們當時違反他們的自由意志。
 
 
對一個靈性已死,喪失行善求善自由意志,根本沒有能力信主愛主,
只剩行惡求惡自由意志,只會恨神逃避神的的人,
上帝慈愛的展現,是任憑他下地獄,還是拯救他帶他上天堂?
 
 
雖然,上面的例子都不是很完整可以表達清楚,
但至少,大家應該可以透過這些說明,掌握住我要表達的一些觀念。
歸正神學認為:
1. 人根本就沒有絕對的自由意志。
2. 人只有受本能與慾望影響的自我決定的自由意志。
3. 人的這種自由意志,已經喪失了行善的部分,只剩行惡的部分。
4. 人在信耶穌的自由意志是死亡的,因為人根本沒有信耶穌的慾望。
5. 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只有這人是正常健康狀態才是真理。
6. 尊重人靈性的自由意志,只有這人的靈性是正常健康狀態才是真理。
7. 這種正常健康的靈性的自由意志,只有亞當沒犯罪之前,人類才擁有。
8. 亞當犯罪之後,所有人類都變成靈性已死的人,只剩行惡的自由意志,
已經喪失行善的自由意志。
9.上帝從全世界靈性已死的人裡面,揀選一些人,
使他們的靈性復活、違反他們行惡的自由意志,
將之救贖出來,有什麼不可?有犯什麼罪?
這豈不是真正有愛心的行為?
 
 
請別再以為高舉人的自由意志才是真理!
請別再以為強調上帝主權就是沒愛心!
更別以為高舉上帝主權就是踐踏人的自由意志。
如果上帝踐踏人良善的自由意志,那上帝就是犯罪。
但是,還沒重生的人,根本就沒那種良善的自由意志!
所以,請別高估自己,更別往自己臉上貼金。
如果你真正瞭解人的自由意志是什麼東西,
真正瞭解人已經落到何等可悲的境地,
那麼,你將徹底承認自己是絕對的無能為力,唯獨靠上帝拯救。
 
 
是的,我信主,才能得救。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
這句大家都知道。
但是,連我的信,也是上帝給的。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這句卻很多人不講。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唯獨恩典!
除了高舉上帝恩典,我還是只能高舉上帝恩典,別無他法!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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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芥末
    •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這大家都知道。
      但是,連我的信,也是上帝給的。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這句卻很多人不講。
      ============================================
      我以為『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應是指『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指的是救恩的整個事件,而不在討論「恩典」或「信心」,用這節經文來說連信心也上帝所賜,好像不太合經文的解釋.

      我查了一下英文:
      "For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d through faith; and that not of yourselves, it is the gift of God. (New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這個 that 是指 "for by grace you have been save through faith" 吧! 最少從文法來看是這個意思, 還是我誤解英文語法呢?
    • 小小羊
    • 關於『這不是出於自己』,是指『整件事件』,這並沒有什麼問題。
      因為,整件事件,是包括『得救、恩、藉著信』,這些東西全都是神所賜的。
      也就是說,當我們不特別提得救、恩,只講『信』的時候,一樣可以適用。

      邏輯上也很容易理解:
      當一句經文是涵蓋五件事都適用的時候,我指用其中一件事,是合邏輯的。
      但反之不成立。
      也就是說,當一句經文只限定在一件事的時候,我不能隨意將之推成五件事都適用。

      事實上,最喜歡講這句經文『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的,是阿民念主義者。
      當然,歸正神學也講這經文,但歸正神學會很清楚這經文是有後半句的,可是阿民念主義者卻常忘記後半句,只講前半句。

      當我們不講後半句,只講前半句『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時,我們會得到什麼解法?
      多半的人,很自然就會解成『得救是本乎上帝的恩典,但也要因著信,這恩典才能得到』,不是嗎?
      事實上,這也就是多數人對這經文的解法與認識。
      這也就是強調『信』的人,特別喜歡講的解法。

      可是,當我們把後半句一起放進來看的時候,我們會很清楚正確的解法該是什麼。
      正確的解法,絕不是上面那種阿民念式的解法,而是要解成『我們得救是本乎上帝恩典,也因著我們的信。但不管是得救也好、恩典也好、信也好,全部都是神所賜的,這都不是出於人自己,也和人的行為沒有關係,以免有人在得救的整個事件上自誇,以為自己也有功勞』。

      簡單說,這句經文,如果只解前半段,很容易解成『救恩是人神協力』(神出恩典,人出信,恩典加上信,才能運作)。
      可是如果將後半段也加進來,我們會很清楚這段經文正確解法決不是人神協力,而是『救恩是神恩獨做』(一切都出於神,連人的信也是出於神)

      這樣的解釋,不知能否解通芥末您的疑惑?

      其實,這經文還有一個很致命的觀念,也是打擊阿民念式解法的。
      但因為這講下去,會離題太遠,所以簡單介紹一下即可。
      中文的『因著信』,正確的解釋是指『藉著信』的意思。
      是『through』(藉著)(通過),
      不是『because』(因為)。
      所以,很多人將『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理解成『得救也因為信』,這是錯誤理解。
      正確理解是『得救也藉著信』(不是因為信)。
      接下來詳細解釋會浪費太多篇幅,所以就此打住。
      但大家一定要知道『藉著信』這種正確解法,以後我們有機會,還會講到這部分。
    • 芥末
    • 從邏輯來看的確可以這樣解經, 謝謝了!
    • 蒙恩罪人
    • 看了小小羊和Big的回答,小弟發現,
      要正解聖經,除了要多讀經、有深厚的歸正神學根基以外,
      似乎有希伯來文及希臘文能力更好。
      但是,光是讀經及自我進修歸正神學就已經用去了絕大部分精力;
      再想到還要自修希伯來文及希臘文,突然間有一點快暈倒的感覺。

      想到這段跟隨耶穌的天路歷程,
      學道就已經浩瀚無窮,同時尚需行道出來,
      不由得令人戒慎恐懼,不敢稍有浪費上帝的恩典。
    • 小小羊
    • 給蒙恩罪人:

      要不要學希臘文和希伯來文?
      這應該是每一位對解經有興趣的人,到後來遲早會面臨的問題。
      我也走過這段路。
      所以,我有些建議要分享一下:

      1.如果您有空,盡可能去學聖經原文
      請千萬注意我所說的:如果有空。
      很多時候,我們根本沒有空,那樣,就不用考慮這建議。
      所謂的有空,不僅是自己時間有空,還包括心力有空,也包括有空去教的地方上課(主要是神學院)

      2.如果沒空,不用管
      這是我最主要的建議。
      有一段時間,我私下已經開始在寫作聖經原文的解經。
      但後來全部丟棄。
      因為,那時讀到唐牧師一個提醒:
      文章(或講道)裡,有『信息』嗎?

      什麼叫『信息』?
      就是讓讀者可以聽到上帝對他說話。
      靈恩派的作法,就是用『上帝告訴我』來讓人以為上帝對他說話。
      但這常是胡說八道而已。
      歸正神學的作法是『講出正確的道』,上帝就會透過這些道,去對人說話,寫作者不需去假借上帝名義。

      原文解經,當然也可以帶出信息。
      但是,更多的時候,很容易變成鑽得太細,讓讀者昏昏欲睡。
      畢竟,多數的信徒並沒有這方面的造詣。

      將高深的神學知識簡化,將高深的聖經原文意思簡化,盡量讓一般知識份子能聽得懂,盡量帶出信息,才是我們該努力的。

      聖經原文不懂?
      沒關係。
      其實,很多解經書籍,對一些重要的或有爭議的聖經原文,都會特別提起。
      換言之,即使不懂聖經原文,我們也可以透過解經書籍知道一些關鍵性的東西。
      多買一些解經書還比較實際一些。

      能學習聖經原文,當然很好。
      但沒辦法學習聖經原文,也不用緊張。
      觀念正確最重要。
      觀念錯誤,越讀心越硬而已。

      我見過很多老信徒,他們只能讀台語羅馬字聖經,連漢字都看不懂。
      但他們講出來的話,就是非常正確的歸正神學。
      那是透過認真聽道、認真學習、認真讀經、認真禱告、認真追求成聖、、、,很自然會結出的果子。
      反而我聽過太多牧師,原文當然會,但是,講出的道,觀念亂七八糟、錯誤連連,常常彼此矛盾還不知道,有些則毫無組織、不知所云。
      很多牧師,在神學院時,只是混學分的,什麼都學些皮毛而已;
      有些則是雖然認真,但並沒有真正弄懂弄清楚一些觀念,只是學一些支離破碎的知識而已。

      要學習知識,其實並不難。
      要弄懂弄通這些知識,就很難。
      要從心中相信這些知識,並將知識化為信仰,更難。
      只要沒把知識變成信仰,將之行出來、將之化成自己理所當然的信念,那都不過是死的知識而已,而非真正活的信仰。
      死的知識,沒什麼用;
      活的信仰,才有用。

      簡單說,建立正確的觀念,遠比學習聖經原文更重要。
      建立觀念比較難,學習原文比較簡單。
      所以,原文的學習不急,也未必有需要。但觀念的建立很急,這也是人人都需要的。

      有很多時候,單單要把一個觀念弄清楚,想清楚,就要花我們很多時間與心力,也要花很多時間與神搏鬥。
      我會說與神搏鬥,是因為很多東西我們『懂』,但我們很難『信』。
      要懂比較簡單,要信很難。
      特別是歸正神學,是神本的角度看事情,這很嚴重違反人的本性。
      一旦要信,就表示我們必須不斷破碎自己,將自己降服在上帝面前。
      對我們有罪的人類而言,這是很難做到的事。

      所以,千萬別氣餒,繼續將時間的重心,依然花在建立正確的觀念上比較重要。

      我講一個我讀到一篇文章所得的數據。
      屬於歸正神學體系的長老會信徒,清楚預定論觀念的,有多少,知道嗎?
      答案是:3%。
      很可悲。
      連歷史悠久的台語長老會,連這種屬於歸正神學體系的教會,信徒也只有3%懂預定論,其他幾乎都完全沒概念,要不就是濛濛懂懂、模模糊糊,那其他非歸正神學的教會信徒就更別提了。
      不懂的原因很多,其中之一是:根本沒人教。
      教會不教、牧師不講,
      那信徒如何能懂?
      又不是每個信徒都能自己靠自修讀書學到。
      更慘的是,牧師不教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牧師自己根本就不相信。
      身為長老會的牧師,卻不相信預定論的教義,但一樣可以當長老會牧師。
      這種不相信預定論教義的牧師,以年輕一輩的居多。
      這就是我們現今的教會。

      我們單單看基督教網站好了。
      基督教網站與部落格,超級多的。
      但進行歸正神學教導的,又有幾個?
      很少的。
      我們再去基督教書房看看。
      基督教書籍,超多的。
      但歸正路線的書,有多少?熱門還是冷門?
      靈恩派的書,又有多少?熱門還是冷門?

      我不在乎我們部落格是熱門冷門,但我很在乎我們能否在這紛亂的世界中,盡一份小小力量,教導歸正的觀念、提出各種用歸正來看事情的批判。
      我們盡力,成果是在上帝手裡。
      上帝要他們學習的人,就會帶他們來我們園地。
      除了搗蛋破壞者之外,其實,只要有心學習,在我們這裡讀久了,也一定能建立起一些正確的觀念才對。
      也正因此,我們更要努力盡量寫出各種比較簡單易懂的文章或回應,這樣才能幫助我們這裡的弟兄姊妹。

      小小分享,與您共勉。
    • Big
    • 我反對: 單單看聖經, 這樣是無法明白聖經;
      我也反對: 單單看聖經, 這樣就能夠明白聖經;

      我反對: 只要注重主要的教導, 略過次要的教導;
      我也反對: 主要的教導與次要的教導都同樣重要;

      人是有限的, 我努力抓住我所知道是重要的, 但是我也要注意到所謂是次要的, 我希望常常調整我自己, 成為合乎神心意的人;

      關於聖經原文,
      1. 參考直譯式的聖經, 如欽定本, 呂振中譯本;
      2. 原文的作用有限,
      2.a. 就好比有人認為英文譯本比中文譯本好, 其實, 聖經原文與中文一樣, 沒有時態, 但是英文的動詞必定要呈現出時間, 讀英文譯本時, 許多地方已經被誤導了;
      2.b. 各種語言都有本身的特性, 某些方面用這個語言意思很清楚, 某些方面用這個語言意思就有很多可能;
      2.c. 要嘛, 就使用一種語言解經, 否則, 解經出來的簡直就是四不像, 特別是所謂的引用原文, 原文應該是主, 反而成為賓;
      3. 其實需要引用原文的地方並不多, 可以查看注釋書, 越來越多的注釋書都是從原文著手;

      > 要正解聖經,除了要多讀經、有深厚的歸正神學根基以外,

      更要有愛人的心, 正解聖經為的是使自己能夠按照神的生活方式來帶領人; 我的生活說明了我是不是也相信基督, 我是不是只想賣弄我的知識;
    • Big
    • 讀經樂,

      一些神學院教授, 在解經時常常指出, 這段經文很直接很明白地說出某個神學教義; 所以, 認真讀經, 帶著敬畏神的態度讀經, 必然會發現許多神學家想要告訴我們的;

      神學時從聖經裡歸納出來的教導, 讀經為的是查考所聽到的道是否正確, 哪會預料到聖經講解的比神學家講得更好, 哪會預料到聖經講解的比人更能夠安慰人;
    • 蒙恩罪人
    • 阿門!
      阿門!
      阿門!
    • 基督徒
    • 在電影裡無論是古代的傳奇故事或未來的星際大戰,似乎都是黑暗與光明並存,且黑暗不會被擊敗,否則就沒有「續集」。

      上個世紀即流行一種「積極思想」,認為越樂觀的心境越能超越障礙終結黑暗,以至於永遠的光明。所以電影散場還想要買個紀念品,「永遠」留存這一刻,不再懼怕黑暗。

      以前汽車後方貼著「基督徒並不完美,卻懂得饒恕」,後來大家彼此提醒說這個口號是很不好的,於是就紛紛撕下貼紙,改放一枝槍在車裡。

      沒有人能否認火力更強大的可以發揮一定程度的防衛功能,但也無人能保證黑暗就此潰散。

      稱義的地位不是絕對的自由產生的,自由是稱義造成的,是出自於基督耶穌並祂釘十字架。

    • 榮興興
    • 人在墮落之後,其實他的自由意志是有限的,人並非是想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所以人的自由意志只能說是一種相對的自由意志。

      現今世代,人人都認為人的自由意志是應當被尊重的,誰都不可以侵犯別人的自由意志。但這只不過是人的一廂情願罷了,背後完全是中了後現代主義的毒素。事實證明人並非什麼事情都能做到,相反人有時甚至連很微小的事情都難以做到。

      人的自由意志,是受其本能和慾望所影響的,人的選擇總是被當下他最強烈的願望所驅使。但是這一樣算是一種“自由意志”,因為背後行為人的主體依然是人。這在神學上被稱為“相容論”,相容論對自由意志的定義是:真正的自由並不在於人能夠獨立於神的旨意之外來行事,而在於人能夠按照自己內心的意願來行事。相容論也是很多改革宗神學家在仔細研究聖經之後所得出的結論。

      阿民念主義當然反對這種說法,他們認為相容論會使人的自由意志變得沒有意義。人也不必為自己的行為向神負責,因為他們的行為本身並不存在道德的可能性。他們完全沒有看清人自由意志的本質,錯誤地把人實際做的事情和人可以做的事情搞混了。人在神面前的責任是依據他按照自己內心的慾望如何行事來決定的,不取決於這些慾望是否受到了罪的影響。“如果你真正瞭解人的自由意志是什麼東西,真正瞭解人已經落到何等可悲的境地,那麼,你將徹底承認自己是絕對的無能為力,唯獨靠上帝拯救。”這句話非常阿們!



    • 基督徒
    • 關於人的能力及慾望的問題,基督教在這個時代的接觸點會遇見實用主義和唯物論的信徒,可能會導引出所有的宗教都是鴉片、基督教的藥性最毒的結論。

      為了不要在論證的過程使一般信眾更混淆疑惑,就不在此提出較少見的觀點,但是這些疑問其實是密切相關於福音護教的行動。

      各位姊妹們妳們從教會那裏獲得了什麼嗎?難道妳們不是繼續不斷的被奴役壓榨嗎?妳們沒有發現自己根本沒有什麼可以奉獻的嗎?

      我只要再多問幾句就可以叫一半的信徒這個主日決定不去教會,然後更多教會宣佈這個網站是異端不可以來看。

      另一半的人都去靈恩運動那裏禱告求成功發財。就是這樣,妳不能強求這世界上幾十億人承認錯誤,最好的辦法就是承認妳這個人有問題。

      這一次妳們要賭我的火力沒妳們強大嗎?或是期待我相信基督徒不是完美的,卻懂得饒恕?

      九局下半,比數零比零,二人出局,滿壘,二好三壞球,投手準備好,投出… …

      所以我們信的到底是什麼?有沒有一個具體的形態?

      但是我不是假設自己又回到信主之前,在時間上也不是純然機械性的,好像撥回多年以前就可以模擬出原始的場景。這其實是有特定的神學理論的前提在支撐:宇宙的時空是否就是如同我們所見?已經預設神不可以怎麼樣的就不算是完全中性,這種如果回到從前的假設很可能已經排除神的角色。

      非同上述,聖靈在我們心中光照我們,這是有位格的神在對我們說話,同一位神當時也對希坡大主教聖奧古斯丁說話,他開始想到什麼是時間,什麼是光,什麼是黑暗。

      這樣,什麼才是真正實在的?什麼是看似使人得利卻導致虛空的?

      錯誤的護教學步驟可能將使教會傳佈的信條崩塌潰散,這肯定不是一場晚會的節目精彩,甚至不是教會的音樂比外面的更精緻優質就沒問題的。

      問題也不只是柴可夫斯基是不是同性戀,妳家的狗狗有時候也會搞錯對象,狗主人「追求良善」不一定對寵物有好的結果。在新約聖經成書的時代有所謂自由的概念,那是有共同接受的定義範圍,摩西在埃及所見以色列人被奴役,到了新約延續此一概念,我們可以接受的合理的解釋是一個自由人其實是蒙受上帝喜悅的人。

      所以也不能說「自由」的意義完全是負面的,只是人類的理解是受限的,而在真理上其實是有自由的正面的價值,人們在追尋自由時隱約有類似的印象,但是在每一個可以為之詮釋而建立永恆價值的論述上,人類的理性都被汙染了,以至於再也不能產生如同主耶穌所宣稱的真理與自由的概念。

      所以如果妳有機會遇見一個人宣稱他自己是所謂的「自由主義者」,作為一個基督徒妳應當更有機會可以產生更正確的論述,只是妳最好不要為了贏得辯論而失去了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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