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弟兄姊妹在網路上發表言論(文章或回應)時,常常會輕忽一些危險。
請記住:
網路上的文字,是必須負文責的,是受法律約束的。
因此,提出具體的人名、教會名稱時,必須先有心理準備:
1.我有明確的事證或資料嗎?
2.我有上法庭被告的心理準備嗎?
3.一旦上法庭,我的事證與資料站得住腳嗎?
基督徒什麼都不怕。
只要上帝要我們死,我們就該勇敢赴死。
但是,基督徒什麼都不怕,不表示基督徒就可以不需用智慧。
上帝常常沒叫我們去死,但有時我們智慧不足,反而會去找死。
提醒大家一下:
除非您想清楚我上面的提醒,否則不要隨便批判具體的人名或教會。
要批判,或是要提出疑問,只需講出事實即可,不需講出真實的姓名與教會名稱。
我們要批判的,是錯誤的道,不是反對某人、反對某教會。
我們是要對事,不是要對人。
沒錯,我的文章裡,有些是有具體人名的批判。
但是,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可是按照上面的提醒想過了、資料也準備好了的。
請千萬不要以為教會不會告人。
有!
異端教會會告人,
一些大教會也告過人。
基督徒要馴良像鴿子,這是我們的內心該做的事。
基督徒也要靈巧像蛇,這是我們生活上該盡的智慧與本分。
如果實在很想知道具體的人名與教會的評斷,
就請私下發問,不要公開發問。
請點選右欄『我要寫信發問』即可。
但是,我還是希望,大家盡量針對事來討論,不要隨便舉出具體人名、教會名。
因為,多半情形下,有沒有提出具體人名與教會名,並不會影響我們大家討論的內容。
小小羊
但是,就是有人會去告人,也有人會被告。
如果我們發言之前沒有會被人告的觀念,是沒善盡本分的表現。
被告的結果,有很多,是很悽慘的。
因為提不出有力證據,結果被迫賠償極高的金額,或是被迫登報道歉。
另外,當這裡有網友發言不當,涉及具體人名與教會名的攻擊而被告時,我將會被迫提供該網友IP及言論資料。
請大家尊重自己,
尊重別人,
尊重我的提醒,
也尊重我。
想發言批判任何具體的人名與教會名,
請別來我們這裡發表。
設一個部落格,很簡單的。
自己去自己部落格發言,完全自負全責便是。
網路是虛擬的世界,網路也是必須負法律責任的世界。
有些站長,對不當言論採放縱措施,那種管理風格,絕不會是我。
我要讓這裡成為一片淨土,這是我一開始設立就抱持的理念。
至於淨土的定義,由我個人心證決定,因為這是我個人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