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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靈性,到底只是『重病』,還是『已死』?
溺水的人,到底是『即將』溺死,還是『已經』溺死?
對於基督的救恩,到底是『人有能力自己伸手來接』,
還是『必須神使人已死的靈性活起來』?
 
 
人的本性,有『身體的本能』(天然能力)與『靈性的本能』(道德能力)。
當我們探討信仰上關於自由意志的觀念時,我們主要是在討論人的道德能力。
這種道德能力,包括了行善與信主。
而所有的誡命,歸納起來,只有兩條:
1. 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太22:37)
2. 第二大的誡命:『要愛人如己』(太22:39)
所以,所有的『道德』、『善行』,我們都可以歸到這兩條誡命裡去。
而『信耶穌』、『愛上帝』,就屬於第一條誡命。
愛上帝的一定會信耶穌,不愛上帝的一定不會信耶穌。
因此,以下的討論裡,我們會混用這些名詞,
把『信耶穌』、『道德』、『行善』、『良善』、、、、、混在一起討論。
不過,我們這篇主要還是針對『有沒有能力信耶穌』這件事來做討論。
我會用另一篇文章,來討論『有沒有能力行善』的問題。
 
 
在亞當犯罪之前,人確實是擁有行善與行惡的自由意志的。
他可以選擇犯罪,他也可以選擇不犯罪。
那時人類的自由意志,是健康正常的,沒有生病,不受罪惡污染。
但很不幸的,在亞當犯罪之後,罪就入了世界。
 
 
『原罪』,是基督徒所接受的。
早在西元幾百年的時代,伯拉糾和奧古斯丁,
就已經針對『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權』進行大規模的論戰。
伯拉糾的理論裡,有一項很重要的,就是:
人『沒有』原罪!所以亞當之後的人,依然擁有絕對不受污染的自由意志。
奧古斯丁則相反,主張:
人『有』原罪!在亞當之後的人,都已經被原罪綑綁。
教會歷史上,在一次又一次的討論與聖經檢驗中,
『人有原罪』,一直被認為是正確的教義;
而『人無原罪』,則一次又一次被判定是異端或錯誤。
 
 
經文一、
其實,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可以用來質疑『人類無原罪』的觀念
……………嬰兒為什麼會死?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聖經告訴我們的是:人會死,因為人有罪。
那麼,如果嬰兒沒有罪,那他為什麼會死?
嬰兒根本還沒能力犯出罪,那他到底有什麼罪,所以他會死?
如果沒有原罪觀念,那我們會很難解釋嬰兒死亡。
但在原罪的教義下,嬰兒死亡是很容易解釋的:
嬰兒有『原罪』,但沒有『本罪』(自己有能力犯出的罪)。
本罪是罪,原罪也是罪。
嬰兒會死,因為他雖然沒有本罪,可是他有原罪,所以他會死。
 
 
問題來了:
人的原罪,到底對他的自由意志影響有多大?
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
還擁有不受罪惡污染、還擁有純淨自由可善可惡的意志嗎?
身為基督徒,我們會同意,也會承認:
人的自由意志,已經受罪惡污染,也受罪惡影響。
但是,影響程度有多少?
阿民念主義者、自由意志主張者會認為:
人的自由意志,雖受罪惡影響,但還有一些些行善的能力在,
還能單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決定。
歸正神學主張:
人的自由意志,在原罪的影響下,已經沒有能力行出任何善,
根本沒有能力單靠自己意志做出信主的決定。
 
 
我們都會承認,人的自由意志,
在犯罪、行惡的事情上,是擁有完全的自由意志的。
但是,分歧點在於:
人的自由意志,在行善與得救的事情上,
雖然不像犯罪、行惡那樣擁有完全的自由意志,
但是,在行善這方面不完整的自由意志,
到底是『重病』,還是『已死』?
我們的自由意志,到底被原罪綑綁到什麼程度?
 
 
如果我們要信耶穌,那麼,我們心中必須先有信耶穌的『慾望』。
但是,還沒重生的人,心中會有這種慾望嗎?
人有這種信耶穌的天然慾望嗎?
人可以單靠自己的自由意志產生出這種慾望嗎?
 
 
經文二、
上帝對亞當說:
『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2:17)
亞當確實吃了,但他沒有死啊,
還活了好幾百年,並沒有馬上死,不是嗎?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上帝的話,就是真理,句句都定準。
上帝明明就是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意思就是吃的那天就會死,不是幾百年以後以後才會死。
請問,當亞當吃下善惡果的時候,他到底『什麼東西』死了?
他的『身體』死了嗎?
當然沒有!因為亞當在犯罪之後,還活了好幾百年身體才死。
那麼,是什麼死了?
是『靈性』死了!
身體的死,是靈性死了的必然結果而已。
原本人的靈性是活的,身體也會活到永永遠遠;
可是亞當犯罪之後,人的靈性就死了,接下來身體也會死。
 
 
經文三、
我們接下來看這四句經文:
『沒有『尋求神』的』(羅3:11)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2)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弗2:1)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
我們得到什麼樣的觀念?
我們如何解釋這些經文?
 
 
是『沒有尋求神的』,
還是『有尋求的,但還沒尋到』?
是『找不到任何一個行出任何一絲絲善的人』,
還是『可以找到有行出一絲絲善的人』?
是『在過犯罪惡之中死了』,
還是『在過犯罪惡之中生重病』?
是『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上帝叫我們活過來』,
還是『當我們在過犯之中生重病時,上帝幫我們康復起來』?
 
 
歸正神學說:
是死了!不是重病而已!
我們的靈性,在道德能力上,已經死了,死在罪裡面了。
靈性已死的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意志,已經喪失行善的自由意志了。
沒有一個人有尋求神的慾望,
沒有一個人有行出任何一絲絲的善,
死人不會尋找神,
死人不會行出良善,
死人沒有能力自己活過來,
死人也沒有活過來的慾望,
死人更沒有活過來的自由意志,
因為,已經死了,
就像人的身體如果死了就不會動,也沒有能力動一樣。
人的靈性能活過來,純粹是上帝的力量,與人的自由意志無關,
因為,死人根本已經喪失了自由意志。
是上帝找人,不是人找上帝。
是上帝自己使人活過來,不是人自己有意願活過來。
死人是沒有意願可言的。
 
 
經文四、
我們再看這句經文: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can)到我這裡來』(約6:65)
這句經文的意思,是說:
1.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
沒有人『被許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這裡來?
還是說:
2.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
沒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這裡來?
 
 
由於中文的『能』、『可以』這兩個詞彙我們常常混用,
所以有時比較無法精確描述出那種意思。
因此,我們在此要借用英文來進行分析。
英文的can和may,意思是有不一樣的。
Can:是指『be able to』,意思是說『有ability(能力)去做什麼事』。
(able,ability是同字源)
May:是指『be permitted to』,意思是說『被許可去做什麼事』。
『有能力』和『被許可』,二者意思差異可不小。
這句經文的希臘原文『dunamai』,
這個字聖經翻譯成和『can』有關的,共計185次;
譯成『may』(或同類的might)共計18次。
但不管如何譯成英文,我們解釋這句經文,
是要解成『有能力』,還是解成『被許可』比較合理?
 
 
身為基督徒,我們幾乎都不可能解成第一種解法: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
沒有人『被許可』(may)(be permitted to)到我這裡來』,
因為,這和聖經整體觀念不合。
主耶穌從來沒拒絕、也從來沒有不許可人家信祂。
即使沒有天父的恩賜,
連那些根本沒得救的法利賽人,主耶穌也沒禁止他們信祂。
 
 
我們只能解成第二種解法,才會合理,也才會合乎全本聖經:
『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有能力』(can)(be able to)到我這裡來』。
類似的經文還有: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
並且『不能知道』(沒有能力知道),
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林前2:14)
 
『你們為甚麼不明白我的話呢?
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沒有能力聽)我的道』(約8:43)
 
 
一旦我們接受這樣的解法,我們馬上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
若沒有上帝的恩典,
人有能力靠自己到主耶穌那裡去嗎?
人有能力去信耶穌嗎?
沒有!
換言之,人能到主耶穌那裡去、人能信耶穌,
是靠上帝恩典。
 
 
但是,這又引來另一個嚴重的問題:
是靠到什麼程度呢?
是:
人有意願得救,
人只要願意『伸出手接救生圈』,
接住上帝的恩典(救生圈),
就可以到耶穌那裡去(之後才重生)』?
還是:
人根本已經喪失得救的意願,
人根本已經死亡,
『沒有能力接住』任何救生圈,
只能靠上帝的恩典(使人的靈性從死裡復活)(先重生),
才能到耶穌那裡去?
 
 
請再回去看清楚,
聖經說的,是『人的靈性已死』,
還是『人的靈性只是生重病』?
聖經說的很清楚,人的靈性已死!
從亞當犯罪的那一天起,就死了!
靈性已死的人,根本不能行善,根本不追求神。
若是如此,
為什麼還一大堆人繼續堅持那種-----
上帝給我恩典,
但我必須用自己還活著的自由意志,
是自己決定接受,然後我才能得救-----
的錯誤觀念呢?
看不見歸正神學的觀念才是正確的嗎?------
我是已死的人,我追求神的自由意志已經死了,
是上帝給我恩典,我才能信耶穌得救。
 
 
經文五、
可是,聖經確實有『生病』這樣的經文啊,不是嗎?
『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9:12)
『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路5:31)
然而,這樣的經文,並沒有限定是『人生重病,但還活著』。
沒錯,這些經文確實可以這樣解,但不是只有這種解法。
如果罪人只是重病還沒死,
那如何同時合理解通我們上面和下面講的那麼多的『罪人靈性已死』經文?
相反的,用『罪人靈性已死』的解法來解這種生病的經文,並不會很難。
因為,『人生重病,但病死了,需要更厲害使他復活的醫師』一樣可以解得通。
耶穌基督是可以使身體已死的人復活的神,
耶穌基督也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最厲害的醫師。
這醫師行出使心靈生重病已死的人復活的神蹟,並不難理解。
 
 
我們繼續探討下去,來看這些經文:
 
 
經文六、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我們都同意,一切的人,只要信耶穌,都會得救。
但問題是:
為什麼一樣聽到福音,為何有人願意信,有人到死都不願意信呢?
我們都承認,能信耶穌得救,是上帝恩典。
但是,為什麼有人得著這恩典,有人沒得著?
阿民念主義、主張自由意志者認為:
是因為我們自己的『信』,
是因為我們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下了『信』的決定,
是我們決定『伸出手來接受救生圈』,
所以我們才得著恩典,才能得救。
很常被引用的經文是: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弗2:8)(前半句),
但是,下半句呢?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2:8)(後半句)
聖經說的意思是:
我們得救是出於恩典,也因著我們的信,
但這全部都不是出於我們自己獨力產生的自由意志,
而是出於神。
我們的信主的自由意志,已經死了,
我們信主的那個『信』,也是上帝給的。
 
 
經文七、
類似的,還有這句:
『到我這裡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44)(後半句)
信耶穌的,都能得救。這大家都沒意見。
但是,前半句呢?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前半句)
 
 
我們開始要分析這句很重要的經文:
『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6:44)
這經文顯示,如果上帝沒有先『吸引』人,就沒有人能信耶穌。
這經文的『能』,和『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can)到我這裡來』經文的『能』解法相同,都必須解成『有能力』,不能解成『被許可』。
 
 
再來,很重要的問題是,這經文的『吸引』二字,是指什麼?
這字的希臘原文是『helkuo』,聖經共出現8次,英文全部譯成『draw』(拉)。
希臘文的意思是指『被無法抗拒的更高能力所迫使』(compel)
中文對這字有時譯成『吸引』,有時譯成『拉』、『拔』。
我們看一些例子: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約18:10)
這是指『彼得『吸引』那把刀,那把刀就自願被吸引出來』?
還是指『彼得的能力比刀還大,刀無法抗拒,被彼得『拉』出來(『拔』出來)』?
 
『使女的主人們見得利的指望沒有了,
便揪住保羅和西拉,『拉』他們到市上去見首領』(徒16:19)
這是指『抓住保羅他們,『吸引』他們到市場去』?
還是指『這些人用比保羅他們更大的力量抓著保羅,『迫使』他們到市場去』?
 
 
回到『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經文來。
這裡的『吸引』,
是指:
『若不是上帝吸引人,然後人用他們的自由意志,決定被上帝吸引,
否則沒有人會信耶穌?』
還是指:
『若不是上帝用祂至高無上的主權,『拉著』、『迫使』那些靈性已死的人,
否則沒有人能信耶穌』?
當然,這裡譯成『迫使』不是很理想,因為上帝並不強迫人做什麼。
但是,請大家抓住這字彙那種『那種勝過本人的外力介入』的意思。
解釋到這裡,大家還以為那種-----
『雖然我快溺死,但是我自己用自由意志決定接受救生圈,
所以我才能信耶穌得救』-----的觀念是正確的嗎?
大家有沒有發現這種歸正神學的觀念才合全本聖經?
歸正神學認為:
『我已經溺死了,是上帝使我靈性從死裡復活,然後我才能信耶穌』。
 
 
經文八、
很常被提出的質疑是: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這經文似乎暗示『人有能力信』、『人有決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但是,看清楚一些,這經文根本沒辦法做出這樣的推論。
這經文只告訴我們:
信耶穌,就會得永生。
但這經文沒告訴我們人自己有沒有能力信;
這經文也沒告訴我們人自己有沒有決定信或不信的自由意志。
事實上,如果我們把這經文解成『人有能力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信主』,
那如何解通其他『上帝必須先動工,使死人重生,然後這人才有能力信主』的經文?
 
 
經文九、
我們繼續看經文。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請問,這經文的意思是說:
先重生,然後才能見或進神的國?
還是說:
先見或進神的國,然後才重生?
更簡單常見的說法是:
是『先重生,然後才悔改信主』(重生在信心之前)?
還是『先悔改信主,然後才重生』(重生在信心之後)?
幾乎很多基督徒都不假思索,馬上就可以答出:
是『先悔改信主,然後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後)。
只有歸正神學的信徒才會說:
錯了!
是『先重生,然後才悔改信主』(重生是在信心之前)。
 
 
如果還看不出『先信主,然後才重生』(重生是在信心之後)錯在哪裡的,
請再回本文前面的經文解釋,一條一條看下來。
忘記人的靈性,在亞當犯罪時,已經馬上就死了嗎?
忘記人的靈性,已經死在罪惡之中了嗎?
忘記死人是不會動、不能動,正如靈性已死的人,
他行善、認識神的自由意志已經不存在了嗎?
忘記死人是沒有能力回應任何信耶穌的呼召的嗎?
忘記死人是沒有能力伸出手來接受救生圈的嗎?
忘記死人必須先復活,才能有力量信耶穌的嗎?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人如果沒先重生,根本就看不見神的國。
心靈已經死,心靈的眼睛已經瞎了,
看不見神的國,看不見神國的好處,
這樣,怎麼去信耶穌?
要信耶穌,必須先有信耶穌的慾望,
也就是說,會覺得信耶穌是好事,而這種慾望很強,所以才會信。
看不見信耶穌的好處,如何能信呢?
人要信一個他根本不知道好在哪裡的東西,
甚至要人去信一個他根本就不知道這是什麼的東西,可能嗎?
人必須『先』重生,上帝使人已經死亡的心靈復活,
這人眼睛才會開,才開始看得見神的國,才開始知道神國的好處,
才會有信耶穌的慾望,才會悔改信耶穌。
 
 
這句也類似: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
人若沒『先』從聖靈重生,就不能信主進到神的國。
而這些經文都顯示,不是先見到神國、先信主進入神國,然後才重生;
而是先重生之後,才會見到神國、才會信主進入神國。
 
 
經文十、
繼續看經文。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7-8)
這裡的『不能』和前面一樣,都是『沒有能力』,而非『不被允許』。
神的律法兩大總綱:
『愛神』和『愛人』。
靈性已死的人,
根本就『沒有能力』去服神的律法,
根本就『沒有能力』去遵守律法中的愛神規定,
根本『沒有能力』信耶穌,
而不是『還有一點點能力』去愛神,『還有一點點能力』去信耶穌。
 
 
另外,還沒重生得救的人,是屬肉體的,根本不能得神的喜悅。
請注意,『信耶穌』,會不會得神喜悅?
當然會!
『信耶穌的決定』,會不會得神喜悅?
當然會!
『信耶穌的慾望(或念頭)』,會不會得神喜悅?
當然會!
若是如此,人在重生之前,
就有信耶穌的慾望,
就可以用自己獨力產生的自由意志做出信耶穌的決定,
就能行出信耶穌的行為,
那表示還沒重生的屬肉體的人,
已經可以行出得上帝喜悅的事了。
那這經文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8)就講錯了,
不是嗎?
 
 
下面的經文,緊緊扣著上面的經文,繼續做出解釋: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羅8:10)
我們當然是重生之後,才有聖靈住在我們心裡。
當我們被重生之後,我們的身體,因為原罪,依然會死;
但是我們原本已經死的心靈,卻被重生而活著。
只有先被聖靈重生,使我們已死的心靈復活過來,聖靈內住我們心中,
我們才開始有能力服神的律法,才有能力行出上帝喜悅的事,才有能力信主耶穌。
 
 
經文十一、
當然,有人堅持人有自由意志可以歸向神。
但問題是,人真的有這樣的意志嗎?
人真的有這樣的自由意志嗎?
單單上面的經文,已經可以讓我們看見人根本沒有,因為人的靈性已經死了。
不僅如此,我們還可以看這些經文:
『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約3:19)
人心中愛的是什麼?是愛黑暗,不愛光。
人心中的自由意志,是不愛光的。
耶穌就是光,人既然不愛光,怎會去就光?怎會去信耶穌?
『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40)
罪人的自由意志,是『不肯』(不願意)。
當然,有人會說,是法利賽人才不肯來得生命。
問題是,忘了上面的經文已經說了嗎?:
『全世界都沒有任何一個尋求神的』、
『沒重生的人根本就沒有能力服神的律法』。
在亞當墮落後的人,
已經只剩愛罪惡的自由意志,已經喪失愛光的自由意志了。
事實上,
豬若有變成人的自由意志,
人若有長出翅膀飛的自由意志,
這種根本就違反天生本能的自由意志,不就是空話嗎?
這種自由意志,算什麼自由意志?
喪失了自由的意志,還能稱為自由意志嗎?
當人的意志只剩下犯罪的自由,喪失了行善的自由,
這時,人的意志,根本不是真正有意義的自由意志,
而是『被罪奴役的意志』而已。
這才是人類的真實狀況,
人的可悲程度,是到這麼悲慘;
人的無助,是到如此的嚴重。
不是重病!而是死了!
這也正是韋斯敏斯特信條九章三節的描述:
『人由于墮落在有罪的狀態中,
已經完全喪失一切行任何關乎得救的屬靈善事之意志力』
『他既是一屬血氣的人,與善完全相反,又死在罪中,
就不能憑自己的能力去改變自己的心,或預備改變自己的心』
除非人瞭解自己靈性已死,
否則,對上帝的拯救之恩所發出的感謝,總是會少那麼一些。
 
 
講了這麼多,重點卻很簡單:
1. 在亞當犯罪之後,人類靈性已經死亡,喪失了尋求神的慾望本能,
人類在這部分的自由意志已經喪失,只剩行惡的自由意志了。
2. 若無聖靈先重生,沒有罪人能悔改信主。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講的東西,合不合聖經,自己可以去查考。
如果對我說的有疑惑、不明瞭的地方,歡迎隨時發問。
但我必須說:
其實,除非你真心願意信服上帝的話,
否則,即使我講得再清楚明白,你也不可能接受。
因為,這篇文章講的道理,是『唯獨恩典』的道理,
是否定人有任何一絲絲良善本性的道理。
這種神本的道理,只要你還有人本的觀念在裡面,你就很難聽得下去。
因為,這道理太苦了。
不是很難懂,不是沒經文,不是沒道理,不是沒把阿民念主義駁倒,
而是因為太苦了,苦到難以下嚥。
若不靠著聖靈的力量,絕對沒有任何一個人聽得下這種道理,絕對沒有一個。
因為,我們的本性,根本不可能讓我們真正由心靈深處發出這種讚嘆:
『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詩8:4)
對人而言,人是很重要的,
怎麼能承認『自己算什麼』呢?
人怎麼可能『看無自己』呢(台語)?
人本主義豈不是不斷強調自尊、自信?
教會豈不是不斷教導『你很重要』的道理?
但是,對於每一個真正明白這道理的人而言,
他只能從內心最深處發出這樣的感恩:
上帝啊!
我算什麼,你竟眷顧我?
我這麼不配,你竟然拯救我?
我不過是死人、是垃圾、是糞土,為什麼你竟如此愛我?
我們確實會有自尊自信,但是,完全是因為上帝先拯救我這死人;
我們是很重要,但是,完全是因為上帝施恩給我。
 
 
如果你不能接受,我不會說你沒得救。
但是,你觀念的錯誤,會讓你受很大的虧損。
如果你願意,請禱告求聖靈幫助,開你的眼睛,使你明白上帝那奧秘的真理。
 
 
願上帝幫助每一位真心尋求認識祂真理的人,
賜他們智慧與悟性,能明白祂的話語,
而從中發出由衷的感恩與讚美。
阿們。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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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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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ncent
    • Dear 小小羊
      你的文章真的很好,把很多重要的觀念都提了出來! 真的感謝你! 小弟深感 現在信徒們對原罪的理解,可謂眾說紛紜. 直到小弟 接觸到改革宗的書後,小弟才可以說對原罪論有較為系統的認識.小弟深感現在自己身邊的弟兄姊妹對原罪論都有一定程度上的誤解或者偏見. 小弟希望有機會的時候向他們解釋改革宗的原罪論.

      1.如何向人解釋原罪的觀念好呢?(不論信了主或未信主 ) 因為有些字眼, 住住人會先入為主,用自己的觀念去理解, 例如用"被遺傳罪性" 似乎是會較容易今人誤解 ,而用 "繼承罪人的地位" 比起用 "被遺傳罪性" 似乎是較不容易今人誤解!

      2. 不知你有沒有讀過愛德華滋 的 "為原罪論辯護",我對"為原罪論辯護" 一文的其中一個理解是這樣, 文中好像表達了阿當是有聖靈的, 不知我的理解有沒有錯呢??

      3.看完了你的文章之後,我有一些思考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羅8:9)
      『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羅11:36)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8:7-8)
      『 他們心地昏昧 、 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 裡剛硬.』(以弗所4:18)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 潔 。』(以弗所4:24)

      看了這些經文後,我有以下理解,勞煩小小羊看看我的理解有沒有錯

      a.阿當是照著 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犯罪後阿當擁有的神的形像虧損了
      b 阿當原初未犯罪之前是屬基督的, 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阿當有能力守神的律法.犯罪後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
      c. 因此推斷 阿當是有聖靈的
      d. 世人都是在阿當犯罪後的狀態,『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世人擁有的神的形像虧損了 , 世人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

      先謝謝你花時間看我的留言和回覆我的留言!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
    • Big
    • > 而用 "繼承罪人的地位" 比起用 "被遺傳罪性" 似乎是較不容易今人誤解!

      遺傳罪性是有聖經根據的。是不是有所謂罪性的基因呢﹖就有勞小小羊講解了。我的假設是一部分的基因位置錯亂後就形成了罪性的基因﹐基因複製就流傳給後代。不過﹐我的認識是聖經使用各種方式講述人有罪﹐沒有人可以脫離罪﹐至於講述的方式是真是喻到不重要了。

      .. 詩 51:5 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 來 7:10 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身原文作腰》。

      繼承罪人的地位是比較好解釋﹐你的父母移民到台灣﹐你在台灣出生﹐所以都一家人都在台灣。在罪的世界就會變成罪人﹐好比白色的布放進黑色染缸裏﹐就變成黑布。
    • 小小羊
    • Vincent您好:

      1.『有些字眼, 住住人會先入為主,用自己的觀念去理解,』
      答:完全同意。
      所以,在將自己觀念介紹給別人,以及判斷對方要表達的意思的時候,我會希望盡量多說明一些,以便真正掌握住彼此的意思,也避免產生誤解。

      2.『用"被遺傳罪性" 似乎是會較容易今人誤解 ,而用 "繼承罪人的地位" 比起用 "被遺傳罪性" 似乎是較不容易今人誤解!』
      答:同意。這是比較好的描述方式。

      不過,『遺傳罪性』,確實也是一種原罪理論。
      正因為原罪理論很複雜,而我並不想在這部分多花時間,所以我文章裡,只簡單直接使用而已,不多加解釋。

      我們都同意,原罪是從亞當開始傳遞下來的。
      問題是,原罪如何『傳遞』呢?罪性如何傳遞下去呢?

      在關於原罪的傳遞方式部分,有好幾種觀念。
      其中一種,是認為原罪是透過『身體生殖』方式來遺傳。
      Big所提的『基因遺傳』,就類似這類觀念。
      在教會歷史上,做出這種主張的,有非常優秀的古教父奧古斯丁。
      不過,歸正神學比較不接受奧古斯丁這種觀念,比較主張原罪是透過『歸算』(亞當是人類的代表,所以具有歸算的特性)的方式。
      詳細再討論下去,會變成很複雜,又太過枝微末節,所以暫且打住。

      暫時我們只能說,如何傳遞,是一種奧秘,我們也不清楚。
      用『基因遺傳』來解釋原罪的傳遞方式,是一個很有趣的觀念。
      有其合理性,但也有其缺陷。
      因為,人的『身體』確實和基因遺傳息息相關。
      問題是,人的『靈魂』,也具有基因嗎?
      靈魂,可以像身體一樣,可以遺傳嗎?
      這些,都是有待解決的難題。

      我個人對各種神學主張,一貫保持不隨便否定的態度。
      只要確實合理,有聖經依據,可以解通全本聖經,那我願意聽下去。
      但問題是,很多神學觀念,並沒有聖經依據,也無法解通全本聖經。對這類,我會放棄。
      以阿民念主義和加爾文主義而言,我查考聖經,就發現阿民念解不通聖經的地方太多了,加爾文主義才能合理解通,所以我會接受加爾文主義(歸正神學)。
      當然,如果有一天,有人能提出更好的解釋模式,我也願意接受。
      但至少暫時還看不到。
      靈恩派的各種觀念,則糟糕到極點。
      連建立一個合理的架構都沒有、聖經依據也常沒有。
      對這類觀念,我當然不接受了。
      而對於原罪是否透過基因遺傳,我會保持觀察思考的態度。
      或許哪天有神學家可以用基因遺傳來建構出合理且合聖經的解釋模式也說不定。

      3.『不知你有沒有讀過愛德華滋 的 "為原罪論辯護",』
      答:很不好意思,這本我沒讀過,所以無法發表意見。

      4.『亞當有沒有聖靈』?
      答:這問題很難。我沒有辦法回答。
      您的推論,是一種不錯的推論。
      但有一些困難點:
      1.聖靈對舊約的聖徒,是否屬於永久內住?
      我們都知道,聖靈對新約的聖徒,是普遍賜下,而且永久內住的。
      但舊約時代,卻是暫時賜下,也是可以離開的。
      亞當是屬於耶穌基督降世為人之前的人類,這是舊約時代的人。
      這樣的人,當初聖靈同在的狀況,可能和我們不太一樣。
      2.一個有聖靈內住無罪的人,會不會犯出罪來?
      我們都同意,亞當在犯罪之前,是無罪狀態的。
      假使他當時有聖靈內住,那他會犯罪嗎?

      其實,聖經對『亞當犯罪之前』的描述,並沒有太多。
      聖經的重點,幾乎都擺在『亞當犯罪之後的人類』這部分。
      換言之,我們如果想更進一步對亞當犯罪之前的狀態,做更多的推論的話,可能會很困難。
      主要是因為聖經經文和依據太少。
      我不是說我們不能推論,而是對於這種間接推論出來的東西,要比較保留一些,不輕易堅持哪一種觀念是正確的。
      而我對這問題沒有太深入的研究,所以我也不知道亞當有沒有聖靈。
      以上只是提供一些我觀察到這推論的困難點而已,不表示真理。
    • Vincent
    • Dear 小小羊
      謝謝你的回答!! 我都同意小小羊說"如何傳遞,是一種奧秘", 但是因著人的好奇心,特別在這個資訊爆炸的時代, 好奇心更加難以壓制, 這可說是私慾吧! 人有時會過份解釋奧秘, 而產生了不少副作用! 如何做到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但不過份解釋真理的道, 真的需要很高的智慧!

      以下係 愛德華滋的"為原罪論辯護"的連結,你有空的話看一看, 註:"為原罪論辯護"的原文是英文,英文水平高的人,請直接看原文
      http://www.shengshan.org.cn/aidehuaziyuanzuilun.htm

      另外今日小弟讀經看約翰福音,看到一些經文好像是說 人的靈性已死亡

      約翰福音 『5:24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5:25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 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
      死人是不是應該不是指肉身已死的人呢? 因為時候將到,現在就是了,而不是主再來的時候.死人是不是應該是指靈性已死亡的人呢?他們因為聽到主的話,而活了

      約翰福音 『5:28 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的聲音、就出來.5:29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這兩節才是指主再來的時候.

      唐崇榮牧師說過,「觀念的更正」是歷史上最難做的事情,現在社會裡面最難做的事情,就是更正人的觀念。 而在教會內最難做的是「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 、彼此順服。」
      小小羊園地的同工們,你們正在做最難做的事.希望你們不怕困難繼續努力,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叫人心意更新而變化,觀念更正,歸向神!
    • CK888
    •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請問這裡的"水"是代表什麼意思呢?
    • 小小羊
    • CK888您好:
      您能否多分享一些您自己的想法呢?
      有時候,問得太簡略,會讓大家難以回答,因為不知要從那個角度去回答。
      您會有問題,表示您有一些想法或疑惑。
      請分享一下這部分吧?
    • CK888
    • SORRY,我的疑問是: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3:5),這節經文中,從字面來看,好像是說人要從"水"和"聖靈"這兩樣重生,如果說人是從"聖靈"重生的,這樣我就可以理解,但是"水"我就不懂是代表什麼?是指洗禮嗎?還是指"悔改",還是說"水"也是指"聖靈"?總之我不懂人為何要從"水"和"聖靈"生,而不是人從"聖靈"生?還請麻煩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 小小羊
    • CK888問到的,是很難的難題。
      因為,連解經家也很難解這經文裡的『水』,到底是指什麼。

      請務必記住主耶穌講這段話,對話的人是尼哥底母。
      他是熟讀舊約律法,而且熟知各種經文解釋的人,他也在等待神的國。
      能讓這樣的飽學之士感到困惑難聽懂,表示主耶穌說的東西,超越他的理解能力。
      讓我們回到他們對話那個時間點:
      當主耶穌說『水和聖靈』時,
      尼哥底母想到的,是什麼?
      主耶穌要向他澄清,要讓他弄清楚的,又是什麼?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目前,對這經文裡『水』這個字,有好幾種解法:
      1.指肉身的生產(如:羊水)

      2.指基督徒的洗禮(不管是直接指,還是間接指)
      抱持這種解法的人,很多。

      3.指施洗約翰的洗禮

      4.指某些猶太人的潔淨禮

      5.指妥拉(猶太人的遺傳)

      6.水和聖靈是同樣一件事,而非分開的兩個東西。有點像:像水一樣的聖靈。
      舊約聖經講到聖靈降下時,有出現『澆灌』字眼,這是指液體澆灌下來。
      另外,水也有潔淨的意思,正如聖靈將污穢的人重生成潔淨。
      在這種解法下,『從水和聖靈』的譯法變成有點像『從水,就是聖靈』。

      7.信心

      8.神的道

      這些解法,不管如何誇張,都有其道理在,但也有一些困難點。
      正因如此,我們這篇文章,並不深入去解釋這裡的『水』到底是指些什麼。
      因為,這裡的『聖靈』解法,爭議不多;
      這經文『水』的解法,爭議很大。
      更嚴重的是,我們也很難說一定是哪一種解法才正確。

      目前,世界級的新約神學教授卡森(D.A Carson)他就是主張第6種解法。
      我個人也覺得這種解法,比較可以合理解通許多問題。
      但是,我決不是說其他解法錯誤。因為這經文裡的『水』,我們真的很難找到一個可以合理解通所有疑問的解法。
    • Vincent
    • 我想 水是表達潔淨的意思吧!因為在以弗所書,保羅把『水』和『道』一起使用. 把『水』解做有潔淨的意思, 就好像能夠解通這兩段經文.
      (以弗所書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5:27 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
    • Big
    • 耶穌回應尼哥底母的疑問﹐所以耶穌應該是說﹐除了從羊水生﹐還要從聖靈生。水和靈==水還有靈﹐和 kai 在希臘文有很廣泛的意思。
    • CK888
    • 謝謝各位詳細的解答,原來"水"還有這麼多的解法!
    • 訪客
    •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3:3),没有圣灵的重生,没有人可以信主。自从亚当犯罪堕落之后,罪就临到全人类,全人类都已经陷在罪中了,只要是亚当的后代,都是在罪中出生的。靠着堕落后的罪人的自由意志,人不可能行出任何的良善,我们所思所想的都是恶。人在堕落之后已经完全被罪玷污了思想、情感、意志,完全没有任何的自由意志可以归向神。人只有远离神、逃避神的意志,如果没有圣灵的工作,没有人会愿意悔改归向神。只有一个完全败坏的罪人先被神的灵重生,他才会有跟随神的意愿,否则没有任何人会主动去寻求神。
    • 基督徒
    • 在回應之前我必須說這一段論述相當精彩,在距今1500年以前西方教會曾經有如同我們今日進行的教義上的思辯,神學性的思維曾經在教會歷史上形成一穩固的傳統,絕非世人對歐洲中世紀黑暗迷信的歷史印象可以代表一切。

      我們沒有人必須要為了更容易傳福音給哪一類人而選擇特定的神學立場,因為既然有人想信不信的,又有人不信又想要信,為了迎合人的喜好而改變真理,傳福音的人自己也不知道該相信誰。

      靈恩運動明顯是偏向阿民念主義而有逐步走向異端的可能,每一次傳福音有人不信都會使自己落入試探,一個佈道家不會一邊佈道一邊調整他的理論解釋耶穌基督是誰,那樣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信的是誰。

      妳身邊的人都可能會死,而且有一些人很快就要死了,世上的財團還知道要投資明日科技,不信的人甚至自己也不期待可以永活不朽,反而想要追求那永恆的事物,只是遍尋不可得。

      所以信主的人更不應該越信越笨,一個重生的人不會因為每一次回憶童年發現少了一個美麗又溫柔的母親可以一邊哺乳一邊唱歌還唱的很好聽就失去救恩。

      我們設想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對夫妻聽過福音之後開始憎恨基督教信仰,把孩子丟到深山野林裏放生,被狼群養大的小野人逐漸長成毛茸茸的大雪怪,有一天唐崇榮國際佈道團的影音記錄被登山客帶進去,大雪怪看見聽見了就感到稀奇,因為他可以隱約發現這耶穌基督的福音和創造天地的神是同一國的。

      他生吃了一隻梅花鹿,之後感覺很對不起那隻鹿,又找不到神可以赦免他。他最不需要遇見的是他的親生父母,越是溫柔美麗的女人越可怕,可能他的父親還是某企業的總裁。

      直到他聽見了主耶穌為他被釘十字架的信息,他不是聽見有醫美診所保證可以把他從長毛雪怪變成林志玲或是周子瑜,卻是揭露了他面對罪惡不能憑藉墮落的理性選擇正確的真理。

      當我們說自己正在追尋生命,主耶穌卻說他就是生命,還指示說我們要重生才能夠進去神的國回到天父那裡。

      真正的敬虔是直接相關於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救恩,而聖父差遣聖子,聖父、聖子差遣聖靈這件事,我們所說的基督教神學,是耶穌基督降生之後講明的啟示,而十字架與復活是祂的見證,這一切其實是在一個人想要信或不想要信之前即已預定,而不是看他怎麼主張基督徒傳的福音真相為何。

      唐崇榮牧師說過他的母親為他禱告,我想重點不是他的母親怎麼禱告,而是為何禱告,可能是一個真正敬虔歸榮耀給神的人,而那必須是承認自己原來是不認識神的。

      所以至少有兩件歷史事實我們不能逃避,一是拿撒勒人耶穌原來在猶太人群體之間傳道,但後來被以猶太教大祭司為首的集團利用羅馬政府的官長釘了他十字架,一是他從墳墓裡復活升天,後來有聖靈澆灌下來將福音傳出去。

      當然同時間這幾樣歷史見證也是不信的人很難面對的,而那些不信的理由很多是說給自己聽的,並且其實犯罪的人都竭力想要抓住脫罪的藉口,因為罪人遭遇神的審判結局必有一死,這是為何這些異端可以成功引誘人相信自己的善行在得救的事上有行為的功勞。

      聖經是有預言某些堅持敵對神的人會怎麼樣,不能說聖經的立場是中性的看你怎麼看就怎麼決定要怎麼信或乾脆不信,所以基督教的宣教是有審判性的意味,不可能消除之後還宣稱是合乎聖經。但是基督說他來不是為了審判世人,這是合乎全本聖經的,因為如果他第一次降臨是為了終極的審判,之後就沒有世界的歷史了,這表示拿撒勒人耶穌的確是站在上帝國度真理的那一邊。

      但是這卻是比我們板起臉來嚇唬人更可怕的,就是永遠的沉淪至於被棄絕在地獄之火裡焚燒,而不只是不管那些基督徒怎麼說都無妨。如果我現在說的無關緊要,等我們去教會還想怎麼樣也甚麼都沒有了,沒有別的福音,沒有別的拯救,沒有別的指望。

      而這世界的歷史將要終結,那麼這些不信的人的靈魂要去哪裡呢?我個人是相信他們是在上帝的手裡,就是說上帝要他們去哪裡他們就去哪裡,而上帝有為那些給了他們機會得救卻仍硬著心不肯悔改的人一個去處。

      當然,我們毫無理由非跟著去不可。

      地球所在的銀河星系很大很遠,要去哪裡都很遠,旅行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航行至火星才是具體可行的,火星對地球來說是在同一個系統裡面的,根本就是弟兄姊妹,但是仍然很遠。

      我們在這個【奧古斯丁/加爾文】系統裡面,就搭乘噴射客機旅行很久了,想起來也是很累的。古羅馬詩人維吉爾寫作史詩《艾尼亞斯紀》,我們怎能有如此閒工夫預言一個新的帝國將誕生?其實他的史詩描述的時代已經是末世的開頭了,但是在世界文明的觀點上那是西方文化的起始,有一種歷史觀點認為基督教的迷信衰亡之後將迎來人類文明的啟蒙時代之大復興,可以這樣說這時代的人是這樣看基督教而視之為熱門的題裁。

      換作20年前唐崇榮牧師就會預備一系列神學講座加幾場佈道大會,但是我們那個時代好像過去了,不勝唏噓。

    • 訪客
    • 約3:5節的“水”我個人認為應該解釋成“羊水”,因為很多古舊的解經書都是這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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