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facebook PLURK twitter 

這是非基督徒網友所提出的疑問。
請各位熱心的兄姐,有空時幫忙解答。謝謝。


~~~~
小小羊您好


我不是基督徒,但有好幾位基督徒好友,常常熱心的向我傳福音,
其中一位建議我不妨先信看看,反正也沒有什麼損失,
想請問這種講法有聖經根據嗎? 
我個人是蠻驚訝的,信仰這麼重要的大事,怎麼能先信看看呢? 
還是這也是一種正常的想法呢?


Posted by 非基督徒 at 2007年09月24日 01:42
~~~~

 


~~~~~~~~~
小小羊  於 2007/09/25 17:46 留言 回覆
非基督徒您好:


歡迎您到這裡來。
您的疑惑,是很正確的;
而前面的網友們,也已經提出很正確的回答。


確實,信仰是很重要的大事,聖經也常用『婚姻』、『夫妻』來描述。
而人世間的婚姻,我們都不可能說「先娶看看、嫁看看再說」,
更何況是信仰,豈能如此隨便?


以下,我們來思考一些東西。


基督徒常會傳福音。
但是,什麼叫『福音』?


字面上來看,『福音』就是…………………好消息。
什麼好消息?就是……………使人靈魂得救,使人獲得永遠的生命的好消息。


還沒信耶穌的人,都已經死了。
沒錯,我們的身體還沒死,但問題是,我們的靈魂已經死了。
我們做過多少錯誤的事?
我們所知道的善,有多少是『知而不行』?
有多少是『知卻無力行』?
又有多少是『知卻反其道而行』?


如果我們真正認真想、認真觀察,一定會發現我們是何等的無力與無助。


那麼,解救的辦法是什麼?
很簡單,就是………………信耶穌…………………
相信耶穌為我的罪而死,我信了祂就能活。


福音就是好消息,
只要信耶穌,我們就能從死裡得生,獲得一個永遠的新生命。
基督教的術語,稱之為『重生』。
沒有信耶穌的人,無法獲得這個永遠的生命;
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得到。


獲得這個新生命,有什麼好處?
好處多了!講都講不完。
簡單說:總不會有人以為躺在墳墓裡的死人,可以享受到什麼快樂吧?
活著的人,才能享受到快樂,不是嗎?
同樣的,獲得新生命的活人,才能享受到活人才能享受到的快樂與滿足。


獲得這永恆的生命的人,可以獲得什麼快樂?
好多好多!
比如說:
獲得像是泉水一樣源源不絕的『平安』;
獲得像是嬰兒躺在媽媽懷裡的『安穩』;
獲得像是一個二十四小時隨時提供幫助的心理輔導『張老師』;
獲得像是隨時提供人生指引與選擇的『領導者』;
獲得像是在艱難困苦中依然持有的『喜樂』、、、、。


對一個從未見過親生父母的孤兒而言,
他們打從心底,就很自然會想要找到自己親生的爸媽。
這是人的本能。
同樣的,有位神學家說得好:
『人的心底,有一個地方,只有真正的上帝,才能填滿』。
除非我們找到那真正的上帝,
否則,我們內心身處那塊地方,永遠會很渴很渴、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滿足。
因為,人世間,一切都在變動:
誰能保證夫妻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家爆、外遇、、、嗎?
誰能保證父母子女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虐兒、棄養、不孝、、嗎?
除了上帝保證祂會以『永遠的愛來愛』你,
除了上帝保證祂是永不變動的絕對真理,
除非我們將一切的根基,牢牢的鎖在上帝那裡,像堅固的錨一樣,
否則,我們怎能在這混亂而變動的宇宙間,得到真正安身立命的定位呢?


但是,福音雖然就是好消息,
可是,它也有另一種層面…………………壞消息。

什麼壞消息呢?…………所有不信耶穌的人,都將得不到那真正的幸福,
最終都將淪入永恆的痛苦裡去。
其實,所有還沒信耶穌的人,本來就已經活在痛苦裡了。


沒錯,很多人會說:我現在活得很快樂啊!
但是,且讓我做個小提醒:真的是『真正的』快樂嗎?


吸毒的人,吸毒之時,人人也都說他很快樂,
但是,那是真正的快樂嗎?
還是包著甜蜜的糖衣,最終會使你痛不欲生的毒藥而已?


我們夫妻現在很恩愛,很快樂啊!
可是,你確定你的丈夫或妻子,十年後會繼續愛你嗎?
假使他(她)不再愛,那你現在的快樂呢?還能持續下去嗎?


誰,能保證自己現今擁有的快樂,將持續到永遠去?


當然,又有人會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嗯,確實很美。
但是且慢,真的那麼美嗎?
吸毒的人,也是『曾經擁有』,不是嗎?
可是,那曾經擁有之後,接踵而來的無盡的『天長地久』,是什麼?
是無盡的痛苦!


福音就是好消息,福音也是壞消息。


福音是好消息………………白白得來、不用錢買。
有什麼價值千億的稀世珍寶,是可以不用錢而得到的?
有可能嗎?
誰會白白給你?
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卻是白白給,不用錢。


福音也是壞消息……………真有決心附上代價了嗎?
請注意,寶石送給你,的確是不用錢。
但是,你有決心要守住這寶石嗎?
你有決心要保護這寶石不被搶嗎?
你有決心願意為了持有這寶石,遭受許多攻擊與苦難嗎?
福音所要付上的代價,就是………………背起十字架!


不過,放心!
如果一個人擁有一顆價值一千億的寶石,
他打死都願意付上那持守的代價;
同樣的,如果我們知道福音是何等珍貴,
那我們豈有不願意心甘情願附上這代價的可能?
主耶穌也說:
其實,這十字架是好背的、是輕的,不是重得背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愛孩子的媽媽(即使她自己是如何瘦弱),
會被心肝寶貝的小寶寶重到壓得抱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信耶穌的基督徒(即使他如何軟弱),
會被跟隨耶穌的所要背十字架壓到累死的。


很不幸的,現今的許多教會與基督徒,其實是在「騙」……………騙人入教。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需要用騙的;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可能讓人隨便試看看的。


試妻?試夫?
先同居試看看,對味再結婚?
試用不合,包退包換?
人家試吃過的沾有人家口水的牛肉麵,
同一碗再給你吃,你要嗎?
展示間被多人試用過的展示機(相機、電腦、、、),
用一樣的全新價格賣給你,你要嗎?


真正高價的好東西,不怕你查驗,但是,不可能給你先試用看看再說。
你可以盡量查、用各角度、各種方法去查。
看各種證明文件、看各種專家評論、看各種負面批評、看那些批評是否真實、、、、。
上帝喜歡人家查祂。
聖經說: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
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大家都可以放心查、用力查、努力從聖經去查。


但是,不要用「先試看看再說」的角度去接觸。
因為,我心愛的女兒,
我絕不願意她嫁給那種要先試試看她在各方面合不合用,
然後才要娶她的男人。
那種男人,絕非好男人。
先懷孕再說,生生看,生了發現合用再養,
這種母親,還算是人嗎?


先信看看?
上帝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信仰從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人與皇帝相遇,敢對他說:我先試看看?
在秦始皇面前、在凱撒大帝面前,那些被統治的臣民,有誰敢那麼不敬?

人在上帝面前,要先做的是………………跪下!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對那些叫人先信看看、先試看看的信徒,我會認為他們:
熱心有餘,但對真理認識不足。


不過,推銷員對產品認識不足,不表示產品不好;
推銷員爛,不表示產品爛。
真正視貨的顧客,一定不會被這些推銷員的錯誤行為影響,
而會真正認真去檢視商品到底好不好。
畢竟,獲得好商品,真正獲益的,是自己。


願上帝祝福您,幫助您。

~~~~~~~~

 


~~~~~~~~~~
小小羊 於 2008/06/09 18:05留言 回覆


我還是要回歸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我們能在聖經裡,找到叫人『先信看看』的依據嗎?
就我印象所及,好像沒這種例子。


(客觀的理解:帶未信主的人查經、參加主日學等...
當然還包括"你"要盡可能的回答未信主的問題,幫助他們清除理智上的疑問)
(主觀的感受:為未信主的人禱告,讓主親自來引導、光照他...
讓他經歷主恩的滋味等...)
網友說的這些,都是可以的,
但是,這可都不是『先信看看』。


我們可以對未信者進行很多的預工、很多的代禱、很多的幫助,
但是,我們不應該,也不能使用『先信看看』這樣的說法來叫人信主。
簡單說,我們可以叫人『先聽看看』,但不能叫人『先信看看』。
可以叫人來教會聽道理看看、
叫人來參加聚會看看、
叫人讀一讀福音單張看看,
但是,講到『信』,就非同小可,不可隨便。
聖經裡的『信仰』,常是牽涉到『生死相許』的,
這麼重大與生死相關的事,是不能『信看看』的。
再強調一次,『聽』可以試試看,『看』可以試試看,但『信』不能試試看;
可以來聽聽看道理,可以來看看教會聚會情形,但不能信耶穌試看看。


其實,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比較屬於阿民念體系的觀念,
也比較像近代佈道運動所常用的人本觀念。
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意思是這樣的:
「這東西很好,就先試用看看吧?假使不合用,也沒損失,不是嗎?」
在這種觀念下,難怪決志者真正變成真正信仰的人,比例不高。
因為,這種『信』,實在太容易了、太廉價了,
變成一種推銷員路邊發送的試用贈品一樣的下賤。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是不合聖經的。
我在前面的回應裡,也已經講解過了。


我們要做的,不是告訴人『先信看看』,而是告訴人『你要信』。
請留意這兩種差別:
一個是『推銷式的勸服』,另一種是『宣揚上帝的命令』。
聖經教導我們的作法,是後一種,而不是前一種。
一樣是希望人信主,但因為核心觀念不同,所以作法也開始會有重大差異。


那種『先信看看』的傳福音法,有沒有真正帶人信主?
當然有!
問題是,我常講一個觀念:
不要將上帝憐憫,當成上帝悅納。
不合聖經的作法,頂多只是上帝憐憫;
合聖經的作法,才是上帝悅納。
上帝的憐憫,真的很大,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回歸上帝真理,
這樣才能得到上帝真正的悅納。


人類墮落的理性,使我們很容易做出錯誤推論與歸因,
結果反而以為錯誤的行為,才是成功的保證。
比方說:
宋尚節博士,是上帝重用的僕人。
他的福音事工非常成功。
他大量宣講『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
很多聽到佈道的人,都會為自己的罪痛哭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他講道解經時,常會亂解。
比方說,他講到主耶穌說的光與鹽的比喻,
他如何解『鹽』呢?
他說:
鹽就是氯化鈉,氯是有毒的,鈉是有毒的,
但是,變成氯化鈉之後,就變成無毒的,而且可以調味助人。
這種牽強附會的解經法,是很糟糕的,我們千萬不能學習。


我們如果知道聖經真理,認真查考聖經,我們就會發現,
他福音事工的有效,主要是有真正傳出『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
然後上帝用這樣的道,使人悔改信主。
他福音事工的有效,可不是因為他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方法所達成。
那部分的錯誤解經,是上帝憐憫,而非上帝悅納。


假使我們做出錯誤歸因,
誤以為是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現象,才是真正使佈道成功的原因,
那我們當然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那種解經法,
在佈道時、講道時,天馬行空亂解一通,
這會很嚴重。
但假使我們知道他真正的原因,是傳出正確的認罪悔改的福音,
那我們當然就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這部分。


也正因此,分辨出哪些是錯誤不合聖經,哪些是正確合聖經,
就變成很重要的事。
因為,我們一旦真正知道對錯,就開始可以棄置那些錯誤的部分,
然後效法那些真正正確的部分。
這才是正確之道。


有機會的話,
我會分享最近讀一本靈恩派信徒寫的傳福音的書:
『點燃傳福音的火--我不能一個人去天國』。
作者傳福音的熱忱,令我很感動。
但是,我也很震驚發現,靈恩派信徒,
上自國際級大牧師、下至那些很熱心的傳福音者,
似乎都有某種『為達傳福音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態度,
而且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毫不覺得那是犯罪。
比方說:
為了傳福音而說謊騙人,幾乎是很普遍常用的情形,而他們都不以為意。
這讓我很害怕。


當一個運動,少數人有那種態度,也就算了,或許那只是個人行為。
但當一個運動,竟然可以使很多牧師與信徒,
認為可以只要為傳福音,就可以就不擇手段,這就嚴重了,
因為那表示有更核心的嚴重錯誤觀念,已經被建立了。
這可不是上帝悅納的事。

    創作者介紹
    小小羊

    基督教小小羊園地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485)

    留言列表 留言列表 (10)

    發表留言
    • Chris仔
    • 您好:

      最近我也發現許多基督徒,甚或教會傳道人傳福音時也有這種速食文化,
      也許那是人的愛心所引發的迫切,但卻是不負責任,缺乏敬虔的做法。

      基督教的信仰是一份委身,承應自己是個罪人,願意甘心悔改歸回主的生命裡,
      從始接待基督成為你生命的主,順從聖靈的帶領,成為屬祂的兒女或義的奴僕。
      是一份關係你自己永恆生命的結局的人生大事。

      主耶穌在加利利傳道時,群眾跟隨的人甚多。
      (有因為信祂是神的兒子,有的是認為祂是先知,有的是想看神蹟奇事,有只求免費午餐俗世的祝福)
      只是誰能得著生命,你可以自己思考。

      祂就當著眾人說了一個講論: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麼?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節錄路加福音十四章27-33節)

      所以承認基督為主,接受新的生命和信仰,不是一件能拿來開玩笑的事情。
      我們除了需要感性上的接受,還需要理性上的思量,而不能當一件產品拿來試用。

      多說一點,論到付代價的問題,不是指你自己一股血氣的能為主做甚麼作甚麼或犠性甚麼;
      因為人的血氣不能成就神的義,乃是你願意把自己交付給聖靈,由祂引領多少。
      事實上基督徒的屬靈生命必有起跌,在主的引領下你必會明白了解自己的軟弱和限制,
      直至你完全順服主後,被真理的靈所光照,體會主的大能,甘心樂意與祂同工,才能成就背十架的使命。

      因為主曾應許說: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
      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
      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
      (節錄馬太福音十一章28-30節)

      信仰,一方面我們必須存著敬仰的心,明白自己的罪人且是蒙恩;
      另一方面我們也能存喜樂的心接受主的帶領,跟祂走美好的天路。

      親愛的朋友,我願意你能多明白聖經和主耶穌的心意,更願意你能和我們一起經歷主賜下的豐盛生命。
      我能見證的是,信徒所付的所謂“付價”,比將來就得的榮耀,實在算不得上甚麼。

      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節錄約翰福音十章10節)

      至於“先信看看”在我所知是沒有聖經憑據的。
      然而我所重視的不是你能否駁到某些人的不是,所重視的是你能否得著永恆的生命與祝福。
    • Big
    • 傳福音時說先信看看,說無法完全了解﹐這些都是錯誤的誘導。

      使徒行傳開始的部分是對猶太人傳﹑對猶太教的歸化人(converter)傳﹐基本上他們對聖經都有相當程度的了解﹐所以有時候彼得講到一半﹐聽眾已經明白了。所以不能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拉人信教。

      福音的核心很簡單﹐就是因信稱義﹐耶穌是我們得救的代罪羔羊。因著這個慕道友的特別需要﹐講福音時內容就有所取捨﹐但是在慕道友不能有感動﹑不願意認罪的情形下﹐拉人入教是不對的。
    • 小小羊
    • 非基督徒您好:

      歡迎您到這裡來。
      您的疑惑,是很正確的;
      而前面的網友們,也已經提出很正確的回答。

      確實,信仰是很重要的大事,聖經也常用『婚姻』、『夫妻』來描述。
      而人世間的婚姻,我們都不可能說「先娶看看、嫁看看再說」,更何況是信仰,豈能如此隨便?

      以下,我們來思考一些東西。
      基督徒常會傳福音。
      但是,什麼叫『福音』?

      字面上來看,『福音』就是…………………好消息。
      什麼好消息?就是……………使人靈魂得救,使人獲得永遠的生命的好消息。

      還沒信耶穌的人,都已經死了。
      沒錯,我們的身體還沒死,但問題是,我們的靈魂已經死了。
      我們做過多少錯誤的事?
      我們所知道的善,有多少是『知而不行』?有多少是『知卻無力行』?又有多少是『知卻反其道而行』?

      如果我們真正認真想、認真觀察,一定會發現我們是何等的無力與無助。

      那麼,解救的辦法是什麼?
      很簡單,就是………………信耶穌…………………相信耶穌為我的罪而死,我信了祂就能活。

      福音就是好消息,
      只要信耶穌,我們就能從死裡得生,獲得一個永遠的新生命。
      基督教的術語,稱之為『重生』。
      沒有信耶穌的人,無法獲得這個永遠的生命;
      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得到。

      獲得這個新生命,有什麼好處?
      好處多了!講都講不完。
      簡單說:總不會有人以為躺在墳墓裡的死人,可以享受到什麼快樂吧?
      活著的人,才能享受到快樂,不是嗎?
      同樣的,獲得新生命的活人,才能享受到活人才能享受到的快樂與滿足。

      獲得這永恆的生命的人,可以獲得什麼快樂?
      好多好多!
      比如說:
      獲得像是泉水一樣源源不絕的『平安』;
      獲得像是嬰兒躺在媽媽懷裡的『安穩』;
      獲得像是一個二十四小時隨時提供幫助的心理輔導『張老師』;
      獲得像是隨時提供人生指引與選擇的『領導者』;
      獲得像是在艱難困苦中依然持有的『喜樂』、、、、。

      對一個從未見過親生父母的孤兒而言,他們打從心底,就很自然會想要找到自己親生的爸媽。
      這是人的本能。
      同樣的,有位神學家說得好:
      『人的心底,有一個地方,只有真正的上帝,才能填滿』。
      除非我們找到那真正的上帝,否則,我們內心身處那塊地方,永遠會很渴很渴、永遠得不到真正的滿足。
      因為,人世間,一切都在變動:
      誰能保證夫妻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家爆、外遇、、、嗎?
      誰能保證父母子女的愛永不改變?沒見過虐兒、棄養、不孝、、嗎?
      除了上帝保證祂會以『永遠的愛來愛』你,
      除了上帝保證祂是永不變動的絕對真理,
      除非我們將一切的根基,牢牢的鎖在上帝那裡,像堅固的錨一樣,否則,我們怎能在這混亂而變動的宇宙間,得到真正安身立命的定位呢?


      但是,福音雖然就是好消息,
      可是,它也有另一種層面…………………壞消息。

      什麼壞消息呢?…………所有不信耶穌的人,都將得不到那真正的幸福,最終都將淪入永恆的痛苦裡去。
      其實,所有還沒信耶穌的人,本來就已經活在痛苦裡了。

      沒錯,很多人會說:我現在活得很快樂啊!
      但是,且讓我做個小提醒:真的是『真正的』快樂嗎?

      吸毒的人,吸毒之時,人人也都說他很快樂,但是,那是真正的快樂嗎?還是包著甜蜜的糖衣,最終會使你痛不欲生的毒藥而已?

      我們夫妻現在很恩愛,很快樂啊!
      可是,你確定你的丈夫或妻子,十年後會繼續愛你嗎?假使他(她)不再愛,那你現在的快樂呢?還能持續下去嗎?

      誰,能保證自己現今擁有的快樂,將持續到永遠去?

      當然,又有人會說,『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
      嗯,確實很美。
      但是且慢,真的那麼美嗎?
      吸毒的人,也是『曾經擁有』,不是嗎?
      可是,那曾經擁有之後,接踵而來的無盡的『天長地久』,是什麼?
      是無盡的痛苦!

      福音就是好消息,福音也是壞消息。

      福音是好消息………………白白得來、不用錢買。
      有什麼價值千億的稀世珍寶,是可以不用錢而得到的?有可能嗎?
      誰會白白給你?
      主耶穌所賜的新生命,卻是白白給,不用錢。

      福音也是壞消息……………真有決心附上代價了嗎?
      請注意,寶石送給你,的確是不用錢。
      但是,你有決心要守住這寶石嗎?
      你有決心要保護這寶石不被搶嗎?
      你有決心願意為了持有這寶石,遭受許多攻擊與苦難嗎?
      福音所要付上的代價,就是………………背起十字架!

      不過,放心!
      如果一個人擁有一顆價值一千億的寶石,他打死都願意附上那持守的代價;
      同樣的,如果我們知道福音是何等珍貴,那我們豈有不願意心甘情願附上這代價的可能?
      主耶穌也說:
      其實,這十字架是好背的、是輕的,不是重得背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愛孩子的媽媽(即使她自己是如何瘦弱),會被心肝寶貝的小寶寶重到壓得抱不動的。
      沒有一個真正信耶穌的基督徒(即使他如何軟弱),會被跟隨耶穌的所要背十字架壓到累死的。

      很不幸的,現今的許多教會與基督徒,其實是在「騙」……………騙人入教。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需要用騙的;
      真正價值連城的好東西,不可能讓人隨便試看看的。

      試妻?試夫?
      先同居試看看,對味再結婚?
      試用不合,包退包換?
      人家試吃過的牛肉麵,同一碗再給你吃,你要嗎?
      展示間被多人試用過的展示機(相機、電腦、、、),用一樣的全新價格賣給你,你要嗎?

      真正高價的好東西,不怕你查驗,但是,不可能給你先試用看看再說。
      你可以盡量查、用各角度、各種方法去查。
      看各種證明文件、看各種專家評論、看各種負面批評、看那些批評是否真實、、、、。
      上帝喜歡人家查祂。
      聖經說:
      『這地方的人賢於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
      大家都可以放心查、用力查、努力從聖經去查。

      但是,不要用「先試看看再說」的角度去接觸。
      因為,我心愛的女兒,我絕不願意她嫁給那種要先試試看她在各方面合不合用,然後才要娶她的男人。
      那種男人,絕非好男人。
      先懷孕再說,生生看,生了發現合用再養,這種母親,還算是人嗎?

      先信看看?
      上帝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信仰從什麼時候起,變成那麼賤?那麼不值?

      人與皇帝相遇,敢對他說:我先試看看?
      在秦始皇面前、在凱撒大帝面前,那些被統治的臣民,有誰敢那麼不敬?

      人在上帝面前,要先做的是………………跪下!
      『祂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對那些叫人先信看看、先試看看的信徒,我會認為他們:
      熱心有餘,但對真理認識不足。

      不過,推銷員對產品認識不足,不表示產品不好;
      推銷員爛,不表示產品爛。
      真正視貨的顧客,一定不會被這些推銷員的錯誤行為影響,而會真正認真去檢視商品到底好不好。
      畢竟,獲得好商品,真正獲益的,是自己。

      願上帝祝福您,幫助您。
    • 森
    • 小小羊你講得真好.我尚未受洗.我不知道自己算初信者還是慕道友.當初因著個人的問題經姐姐介紹.去過靈糧堂也參加過小組聚會.後來又因姐姐的關係接觸了召會也去過家庭聚會(或小排吧).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很難融入二者.坦白講自己讀聖經也讀不出什麼端倪.讀是讀了.說道理嘛也懂.說感動也有.可是總覺得只是如此嗎?而心中的疑惑更是萬千.一方面覺得自己懂得不多所以怕問得太幼稚.也因為其實沒適當的人可以讓我一直發問請教.而透過網路找到了你的部落格.也一直年來幾乎每日來這裡看有無新文章.對基督教.對信仰.對歸正神學也終於有稍完整而正確的認識.很喜歡你以及其他常發言解說的人的文章.謝謝.因為有這個部落格.讓我對神有更多的認識.今天.因為"上帝喜歡人家查祂"這句話而有了感動.所以雖然知道自己僅是初識懵懂但因著感動來跟你們表達謝意. 整篇沒分段落還請見諒
    • 小小羊
    • 森您好:
      歡迎您到這裡來。

      請千萬不要因為怕問得太幼稚而不敢問。
      在我們這裡,您應該也可以發現,不管問題是簡單或艱深,都沒有人會因為瞧不起而拒絕回答。
      相反的,我在這麼長的時間以來,不管是我自己,還是其他回答的兄姊,都一樣是秉持很誠懇認真的態度,來回答每一個誠心來尋求解答者的問題。

      在信仰裡,沒有任何一個問題是幼稚的。
      因為,每解通了一個問題,就能幫助自己,也能幫助肢體更認識上帝,進而更愛祂敬畏祂。
      上帝並不是要我們傻傻的信,從來就不是!
      上帝要我們清楚地信!認真地信!深知自己所信地去信!
      『知道我所信的是誰』(提後1: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1:2)
      上帝要我們認真去想,去思想,用悟性去想,而且要盡量想,努力想。
      上帝就像好老師,不怕人去思想祂的話,只怕人不去思想祂的話。
      既然努力思想,就一定會有想不通、想不懂的地方,這就是問題。
      所以,有問題,就要把問題弄懂。
      請仔細看看福音書裡,主耶穌提出多少問題給人去想?

      今天,如果我們弄懂一個問題,只是把它當成一種知識,像我們讀懂論語孟子這種古書一樣,那這就是死的知識。
      然而,如果我們弄懂一個問題,然後將它深深地信入自己內心裡,成為『腳前的燈,路上的光』,那麼,這樣的知識,就是使人活的知識了。
      上帝要我們認識祂,就是要我們建立這種真正活的認識,而不是死的認識。
      信仰是活的,絕不是死的。
      『智慧必入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箴2:10)
      『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11:9)
      上帝要我們努力建立活的知識,但不要我們去建立死的知識。
      但很不幸的,很多教會,卻不管三七二十一,只要信徒信信信,至於信什麼?不知道!反正信就是。如果信徒有問題就不准他們問,問了就是死的知識,所以只要內心感覺就好。
      這種信,根本就是迷信!
      難怪很多信徒進入某些教會後,越信越笨,越信越沒智慧。
      上帝是智慧的上帝,我們是祂的兒女,怎麼會越信越笨呢?
      正確的信,一定是越信越聰明,越信越有智慧,越信越深知自己所信,越信越愛祂敬畏祂。

      另一方面,請千萬不要小看自己。
      當我們提出問題時,其實,也有很多信徒有類似的問題,只是大家不敢問而已。
      當您提出問題來,這就給了其他人有回應的機會,這等於給了這些回應者服事上帝的機會。
      當您提出問題來,很多心中有同樣疑惑的人看了,就獲得解答,這等於您也在做上帝的事工,幫助了其他有疑惑的肢體。

      請看這個例子:
      發問:牧師要大家對鄰座會友講、、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158959.html
      思佳姊妹提出她心中的疑惑,而大家熱烈的回應與分享,也讓我們知道原來這並不是她一個人的困擾而已,而是很多信徒都有的困擾。
      她勇敢提出疑問,結果就是讓很多信徒能獲得基督裡真正的自由,不再被一些錯誤觀念或罪惡感所綑綁。

      至於文字部分,不用擔心。
      不管文筆好、文筆不好,都沒有關係。
      我們的重點,是確認問題的內容,也提出回答而已。
      萬一我們不太確定發問者的意思的時候,我們也會很客氣詢問真正要問的意思,而不會有任何的嘲笑或看不起。

      所以,在這園地裡,請放心地問、用力地問。

      願上帝祝福您,幫助您。
    • Big
    • > 去過靈糧堂也參加過小組聚會.後來又...接觸了召會也去過家庭聚會(或小排吧).總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很難融入二者.

      由於我從小就加入球隊﹐球隊的生活也改變了我日後的生活習慣。
      打球是群體的﹐每個人有一個位置﹐也要與隊友配合。
      日後到了教會﹐除了學習聖經﹐自己很主動地找事情做﹐找人問話。
      於是很快就融入教會。當然我的內向也很快是我與人隔離。
      所以我成為人心中的謎﹐為什麼我會突然退縮﹖那是責任與性格的衝突。

      > 坦白講自己讀聖經也讀不出什麼端倪.讀是讀了.說道理嘛也懂.說感動也有.可是總覺得只是如此嗎?而心中的疑惑更是萬千.

      我之前的例子是說﹕總會有個動力或能力使人融入群體﹐
      但是不知道群體的共同方向﹐那個融入性就會慢慢消失。
      而讀經可以告訴我們基督徒要共同去做什麼﹐
      我們共同敬畏的神要我們同心合力去做什麼。
      信主後領受聖靈﹐聖靈便時時提醒我們﹐激動我們去順服神的心意。
    • 黃金街
    • 每一個基督徒要很清楚知道,我們是信基督...而不是信基督"教".
      "基督教"這個名詞從未在聖經中出現過,而是社會學家及宗教學家,按宗教基本定義:
      ("有對象": ㄧ群人進行集體敬拜活動,其對象,包括人、事、物、自然界及超自然界(靈界) / "有教義": 傳遞或追求創教者所定之規條並對其信徒生活及敬拜方式有所規範等...) 因此,將基督信仰歸算為"宗教的一種". 但實際上就"有對象"這個部份: 很明顯可以看出,他們所敬拜的都是屬"被造之物"...而我們所信的正是造它們的"造物主"。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馬書1章20節
      至於"有教義"的部份: 對非基督徒來說,基督信仰似乎和其他宗教沒啥兩樣...但對一個清楚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來說可是大大不同,因為我們清楚知道我們是信"復活的主"而不是信"死的教義"。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哥林多前書15章17節

      那,若有人問我是否信基督教?...我的答案..."是的"......"這是在不完全中,最好的答案"...我的意思是說,每一個基督徒要清楚知道我們是信基督,而不是信"教". 因此我們要領人是信基督,而不是信"教".

      那,可否對未信主的人說:信看看?...我的答案..."是的"......"這是在不完全中,最好的答案"
      (客觀的理解:帶未信主的人查經、參加主日學等...當然還包括"你"要盡可能的回答未信主的問題,幫助他們清除理智上的疑問)
      更重要的是,讓未信主的人: 經歷看看(不是"試看看")
      (主觀的感受:為未信主的人禱告,讓主親自來引導、光照他...讓他經歷主恩的滋味等...)

      "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馬太福音7章8節
      這句話不僅是給主內更是給還未信之人的!

      最後以 腓立比書3章13節 來彼此共勉: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
    • 小小羊
    • 黃金街網友所說的很好,但是,我還是要回歸一個很重要的提醒:
      我們能在聖經裡,找到叫人『先信看看』的依據嗎?
      就我印象所及,好像沒這種例子。

      (客觀的理解:帶未信主的人查經、參加主日學等...當然還包括"你"要盡可能的回答未信主的問題,幫助他們清除理智上的疑問)
      (主觀的感受:為未信主的人禱告,讓主親自來引導、光照他...讓他經歷主恩的滋味等...)
      這些,都是可以的,但是,這可都不是『先信看看』。

      我們可以對未信者進行很多的預工、很多的代禱、很多的幫助,但是,我們不應該,也不能使用『先信看看』這樣的說法來叫人信主。
      簡單說,我們可以叫人『先聽看看』,但不能叫人『先信看看』。
      可以叫人來教會聽道理看看、叫人來參加聚會看看、叫人讀一讀福音單張看看,
      但是,講到『信』,就非同小可,不可隨便。
      聖經裡的『信仰』,常是牽涉到『生死相許』的,這麼重大與生死相關的事,是不能『信看看』的。
      再強調一次,『聽』可以試試看,『看』可以試試看,但『信』不能試試看;
      可以來聽聽看道理,可以來看看教會聚會情形,但不能信耶穌試看看。

      其實,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比較屬於阿民念體系的觀念,也比較像近代佈道運動所常用的人本觀念。
      這種『先信看看』的觀念,意思是這樣的:
      「這東西很好,就先試用看看吧?假使不合用,也沒損失,不是嗎?」
      在這種觀念下,難怪決志者真正變成真正信仰的人,比例不高。
      因為,這種『信』,實在太容易了、太廉價了,變成一種推銷員路邊發送的試用贈品一樣的下賤。

      問題是,這樣的觀念,是不合聖經的。
      我在前面的回應裡,也已經講解過了。

      我們要做的,不是告訴人『先信看看』,而是告訴人『你要信』。
      請留意這兩種差別:
      一個是『推銷式的勸服』,另一種是『宣揚上帝的命令』。
      聖經教導我們的作法,是後一種,而不是前一種。
      一樣是希望人信主,但因為核心觀念不同,所以作法也開始會有重大差異。

      那種『先信看看』的傳福音法,有沒有真正帶人信主?
      當然有!
      問題是,我常講一個觀念:
      不要將上帝憐憫,當成上帝悅納。
      不合聖經的作法,頂多只是上帝憐憫;
      合聖經的作法,才是上帝悅納。
      上帝的憐憫,真的很大,但是,我們還是要努力回歸上帝真理,這樣才能得到上帝真正的悅納。

      人類墮落的理性,使我們很容易做出錯誤推論與歸因,結果反而已為錯誤的行為,才是成功的保證。
      比方說:
      宋尚節博士,是上帝重用的僕人。
      他的福音事工非常成功。
      他大量宣講『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很多聽到佈道的人,都會為自己的罪痛哭認罪悔改信主。
      可是,他講道解經時,常會亂解。
      比方說,他講到主耶穌說的光與鹽的比喻,
      他如何解『鹽』呢?
      他說:
      鹽就是氯化鈉,氯是有毒的,鈉是有毒的,但是,變成氯化鈉之後,就變成無毒的,而且可以調味助人。
      這種解經法,是很糟糕的,我們千萬不能學習的。

      我們如果知道聖經真理,認真查考聖經,我們就會發現,他福音事工的有效,主要是有真正傳出『罪-悔改-十字架救贖』的福音,然後上帝用這樣的道,使人悔改信主。
      他福音事工的有效,可不是因為他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方法所達成。
      那部分的錯誤解經,是上帝憐憫,而非上帝悅納。

      假使我們做出錯誤歸因,誤以為是那種天馬行空亂解經的現象,才是真正使佈道成功的原因,那我們當然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那種解經法,在佈道時、講道時,天馬行空亂解一通,這會很嚴重。
      但假使我們知道他真正的原因,是傳出正確的認罪悔改的福音,那我們當然就會很自然去學習他這部分。

      也正因此,分辨出哪些是錯誤不合聖經,哪些是正確合聖經,就變成很重要的事。
      因為,我們一旦真正知道對錯,就開始可以棄置那些錯誤的部分,然後效法那些真正正確的部分。
      這才是正確之道。

      有機會的話,我會分享最近讀一本靈恩派信徒寫的傳福音的書『點燃傳福音的火--我不能一個人去天國』。
      作者傳福音的熱忱,令我很感動。
      但是,我也很震驚發現,靈恩派信徒,上自國際級大牧師、下至那些很熱心的傳福音者,似乎都有某種『j為達傳福音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的態度,而且視為理所當然,甚至毫不覺得那是犯罪。
      比方說:
      為了傳福音而說謊騙人,幾乎是很普遍常用的情形,而他們都不以為意。
      這讓我很害怕。

      當一個運動,少數人有那種態度,也就算了,或許那只是個人行為。
      但當一個運動,竟然可以使很多牧師與信徒,認為可以只要為傳福音,就可以就不擇手段,這就嚴重了,因為那表示有更核心的嚴重錯誤觀念,已經被建立了。
      這可不是上帝悅納的事。
    • 黃金街
    • 真的非常謝謝小小羊的補足.
      讓我在信仰的路上無論是"傳福音"或"自我學習"上能有更多的長進.
      更重要的是能多一個屬靈的夥伴,來彼此勉勵及提醒屬靈上的盲點!!!
      God bless you all.
    • 基督徒
    • 認為甚麼東西是「無害」的是因為相信甚麼才是有害,認為信看看是無害的豈不是因為相信若得不到上帝的好處也不會得到壞處?

      這當然是出於自利的動機,而且是獲得無須付出代價的利益,無關於是否有罪又能否得到赦免。至於先進去教會看看再說,那要看甚麼呢?沒有人能保證一個人去教會十次都不會遇見十個人對一個聖經問題有十種不同的解釋,相較之下其他還有甚麼好看的實在令人懷疑。

      現在譬如說有一個人介紹你來教會看看,這一週由我輪值勤務接待新人,我就藉機會跟你說一些有的沒的是嗎?或是抓著你不放哭訴我們等很久了都沒人來解救我們?

      這很可怕不是嗎?如果你走進一間很小的教會,天花板還會漏水的那種,你雖然坐在最後一排,全部的人還是轉頭過來看你,你也會開始懷疑人生,因為年輕人都離開了,而你並非老到走不動超過一百公尺之外的鄰里。

      所以有一些年輕人相信他們可以「復興教會」,卻沒想到他們也會變老,而我可以告訴妳,「和妳一起變老」並不總是浪漫的愛情故事。

      真實的情況是這樣的,是誰怎麼介紹你來的我也管不了那麼多,我不是在教會練功一分鐘可以掃乾淨全部的落葉,你不懂的我可能也不懂,你知道你有一個問題,你還不知道我有十個問題,我比你還像是一個「慕道朋友」。

      所以今天我們學到了甚麼呢?我想,可以這樣說吧,一方面我們不必假裝自己甚麼都不知道,另一方面在上帝的面前我們又像小孩子,這樣,我們就是拿著護教學兵器的「神童」,這更嚇人了。

      那麼到底有甚麼是不一樣的呢?這是很大的問題不是嗎?一台鋼琴放在那邊都一樣是鋼琴,你聽得出來基督徒的音樂有甚麼特別的嗎?

      我記得那一段日子我帶領小組聚會的時候,曾經獨唱一首詩歌,因為我厚顏無恥地要人相信我的歌聲可以醫治受傷的心靈,而那其實是有心理暗示的作用。所以現在我不會暗示你必須相信我的解釋有甚麼不一樣。

      但是就我所知,這一位神曾經曉諭以色列人的先祖,而在這末世,我們透過全本聖經又得知神也曉諭我們,意思是在祂的永世計畫裡有我們的角色存在,當然這是叫人難以思量的。

      這就不只是先信看看了。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登入留言

    登入可留悄悄話
    其他選項
    • 收藏 收藏 hover
      已收藏
      0
    • 推文 推文
      0
    • 留言 留言 hover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