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現代人終身不婚不育,在職場敢衝敢拚,累積不少財富,卻還沒想好怎麼安排自己年老之後;銀行與律師均建議,信託搭配遺囑,能讓安排更適得其所。
台灣已經進入「超單身社會」了。根據主計總處《2020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統計結果》,受晚婚少育影響,台灣單身人口(含未婚、喪偶、離婚)已達902萬人,占15歲以上常住人口的45%;在家戶統計中,單人家戶持續增加,達208萬戶,而傳統家庭(父母與子女同住)占比持續下降。
由於單身者沒有下一代可託付,老後除了需要他人長期照顧外,剩餘資產若沒有提前規畫,往往也成為社會安全網的破口。不少單身高資產人士已開始利用信託,預先規畫對自身與所愛的照護。
「我前幾天才剛去預立遺囑,也已想好自己的安養信託要怎麼安排。」經常協助民眾規畫資產的中國信託財管事業總處個人信託部副總經理吳靜怡坦言,既然選擇單身生活,就一定要想好怎麼安排自己的老後。她建議民眾有想法就先做安排,免得很多事情生前不處理,死後就有得吵了。
吳靜怡說,由於銀行的信託契約都已標準化,簽約、修約費用也僅1000、2000元,信託財產門檻大多沒有限制,簽約並不難;不過,遺囑則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有律師、公證人證明遺囑有效且錄影存檔,再依據規畫的複雜度,簽約費從數萬元到10餘萬元不等。吳靜怡連退休年齡都還不到,就預立了遺囑,顯示她已經想得透徹。
一般人不會預立遺囑,大都依《民法》繼承順位分配遺產,有子女就子女平分,沒有子女則分給父母與兄弟姊妹;若有遺囑,才能變更法定應繼分,把財產留給你想照顧的對象。吳靜怡舉例,有一位客戶,夫妻都是高所得者,名下很多不動產,沒有小孩、父母已往生,她知道兄弟姊妹都在等著分她的遺產,但她不是每個人都想給那麼多,也不希望家族因此失和,於是利用每年的贈與免稅額陸續做生前贈與。另外,她把自己住的房子交付信託,身故後指定捐贈給公益團體;另幾間想留給兄弟的小孩,但因為《民法》沒有姪子、外甥的繼承順位,所以一定要生前贈與,搭配預立遺囑和信託,避免有人主張特留分,官司打不完。
事實上,除了應繼分,也須注意特留分。台灣《民法》規定,凡被剝奪繼承權的繼承人,仍可主張最低繼承比率,若為父母,可要求繼承應繼分的1/2;若為兄弟姊妹,也可主張應繼分的1/3財產。例如,3兄弟中的老二,即便立了遺囑要把財產都留給身體孱弱的未婚弟弟,但旅居海外的大哥仍可逕向台灣法院主張爭取特留分,獲得至少1/6的財產。
吳靜怡說,很多人常覺得錢不夠多不用規畫,但親屬間難免有親疏遠近,不透過遺囑說清楚一定會有糾紛,特別是房子,共同持有並沒有比較好;「有些人會擔心《民法》的特留分優於遺囑,但有了遺囑,只要繼承人不吵,遺囑行文還是可以牴觸特留分。」
國泰世華信託部協理趙子仁,在金融研訓院開辦「高齡金融規畫顧問師」課程時,就搶先報名上課。他說,課程內容中信託和金融工具介紹的部分其實不算多,其餘都是分析老年時的身心狀態,和高齡社會可能的場景,才發現很多人終身不婚不育,全心投入職場,特別是女性,儘管性格獨立幹練,但在退休後,卻常有人突然冒出來,刻意親近她,其實是覬覦她的財產。
再加上,退休後不像在職場,較有機會和人接觸,若沒家人、好友可商量,又有失智,無法判別真偽的狀態,往往就有被詐騙,甚至人身安全的危險。因此他很鼓勵單身族群預立安養信託,從簡單的保全資產、身故保險金規畫開始,之後若有其他想法,都可以再疊加上去做客製化。
過世的人無法為自己發聲,但透過信託就能達到他想達到的目的。安侯法律事務所所長卓家立分享,曾有一位70幾歲的單身女性創業家找他規畫遺囑和信託,她覺得爸媽重男輕女,兄弟拿夠多了,姊妹都沒有,所以她生前買一棟房子給姊姊,現金或有價證券分期贈與給在國外念書工作的外甥,部分贈與給長年的知心好友,也規畫好未來支付安養機構的現金流後,其他能用的錢,都要用來犒賞自己。真正用不掉的資產,像是自住的房子、車子、珠寶才放進遺囑信託,等死後再進行指定繼承或捐贈。
這位單身女性創業家,甚至意識到可能沒人幫她處理後事,還投保了生前契約。卓家立說,塔位在法律上為不動產產權和使用權,但她身故後,塔位就會作為遺產,被兄弟姊妹繼承,難保不會把她請出塔外,留作私用;因此卓家立特別去找靈骨塔業者討論,想把她的塔位放進信託,可惜當時塔位仍為預售,台灣法界也尚未確認這類資產該怎麼認定,最後不了了之。還好絕大部分的規畫都滿足了,這位大姊就很放心地去環遊世界。
吳靜怡指出,很多人擔心錢進入信託後就動不了,其實信託很有彈性,也沒有門檻限制,卻真的可以確保萬一自己沒辦法做決定時,遺產分配能如自己所願地應用,讓一個人的老後,也能優雅又從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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