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goes網友所發的問題。
由於這問題也是許多人的疑惑,所以我移轉成正式文章來進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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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神的恩典是白白給的,祂當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我們是祂造的,但是因為我們犯罪跟祂隔絕,
祂可以選擇就此不要愛我們,但是祂選擇愛。(以上這段是對的嗎?)
另一種說法-->因為我們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責任[得](必須的意思)要愛我們,
這樣,好像怪怪的,但是我說不上來哪裡怪.....
我覺得第二種說法是不是卡在罪上面阿?還是對神的基本認識有出入?
謝謝!^^"
Posted by goes at 2007年09月13日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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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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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神的恩典是白白給的,祂當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答:
基本上,這句話並沒什麼大問題,因為這是『上帝主權』。
但是,嚴格來說,我們要小心,這裡的『恩典』是指什麼?
1. 如果這『恩典』是指『得救的救恩』那種恩典,那這話就不成立。
因為,上帝賜給真正得救者的那種得救的恩典,上帝是絕不收回的。
2. 如果這『恩典』是指『一般得到祝福』的那種恩典,那大致上這話就成立。
如:很會唸書、事業成功、、、。
二、我們是祂造的,但是因為我們犯罪跟祂隔絕,
祂可以選擇就此不要愛我們,但是祂選擇愛
答:
是的。但是我要再說明一下。
我們與上帝的隔絕,並不是在『我們』犯罪『之後』,
而是在『亞當』犯罪之後,『所有』人類就因罪的緣故,已經與上帝隔絕了。
當然,我們沒有任何人不犯罪,但這主要是因為亞當犯罪之後的必然後果。
如果講『我們犯罪之後』,感覺會有點怪怪,
因為這似乎是指我們『自己』所犯出的罪
(神學上叫『本罪』,以與『原罪』區別)。
但事實上,嬰兒並沒有犯出本罪(他並沒有自己犯出罪),
但因為有原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所以嬰兒一樣會死亡。
所以,這句話如果改成:
「我們是祂造的,但是因為人類犯罪跟祂隔絕,
祂可以選擇就此不要愛所有人類,但是祂選擇愛其中一些人」就正確了。
這是屬於『全然的敗壞』(所有人都已經被罪惡污染)、
『無條件的揀選』(上帝救恩的揀選,與當事人本身的行為無關)、
『限定的救贖』(上帝不是揀選全世界的人得救,而是只揀選一些人得救)的教義。
三、因為我們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責任[得](必須的意思)要愛我們
答:
錯!
上帝沒有『義務』要愛任何人。
上帝沒欠人類什麼東西,連恩典也沒欠人類。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羅11:35)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
上帝所造的第一個人『亞當』,上帝給了他完全的自由,可以決定行惡行善。
上帝沒逼亞當去犯罪,是亞當用自己的意志,自己去犯的,
所以罪與責任是在亞當自己身上。
亞當犯罪之後所帶來全人類都被罪污染,這也都是人類自己的錯,
是人類自己要承擔起這後果。
舉例而言:
法律規定不能闖紅燈。這規定本身並沒有罪惡。
這時如果有人決定要闖紅燈,結果出車禍肇事傷人,
他自己要被法官判刑。
法官可沒叫他去闖紅燈,這人因為闖紅燈被判刑,法官自己完全無罪。
法官也沒責任與義務要特別給這人法律上的優惠,
法官要判這人輕一些或重一些,都是法官主權,
但法官可沒有『義務』非得判這人輕一些不可。
所以,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並沒義務要救人;
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並沒義務要愛人。
上帝愛,是出於祂的主權與愛的本性。
但是,講到上帝的愛,就不能不想到上帝的公義。
上帝的『愛與公義』,是隨時連結在一起的。
事實上,講到上帝有責任愛人的人,大概沒想過這問題:
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動物不是;
上帝差遣愛子來拯救人類,但上帝愛子並沒特來拯救動物;
人可以吃動物的肉,但動物不能吃人;
為什麼上帝對人和一般動物這樣差別待遇?
為什麼上帝不一視同仁?
難道上帝的愛不夠,只夠分給人,不夠分給豬狗?
更進一步,即使是人類,為何有些人生來就比較高、比較帥、家境就比較好?
為何有些人生來就比較矮、比較醜、家境就很差?
還有,即使是一樣的美麗與家境好的女人,
為什麼有些人是生在女性必須纏足、不能受教育的古代中國,
而非今日不需纏足且可自由受教育的台灣?
我們都會承認,這些都是明顯的差異,
而且對一個人或一隻動物的一生影響極大。
那為何上帝不一視同仁來愛人,卻有這樣的差異?
是因為上帝的愛不夠分嗎?
『因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責任必須愛人』,
那為何不能放大成『因為上帝造動物,所以上帝有責任必須愛動物,
讓他們不被人類吃,以免他們會痛?』
而且,被人吃的動物也有權利提出『為什麼只有我們被人吃,
我們不能去吃人?』的疑問。
如果我們沒弄清楚『主權』與『責任』、『公義』與『愛』,
沒弄清楚愛是什麼,公平與公義是什麼,
那我們很容易就會被迷惑。
很多人所講的『愛』,
其實只是腦袋中想出來的『自私』罷了,並不是真正的愛。
對認為『因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責任必須愛人』的人,
或許,最符合這些人腦海中標準的『愛』,應該是:
上帝造出所有人都該一模一樣、都該沒有意志、所有生物與人都該一模一樣,
這樣就不會有犯罪的人,也會很公平。
所有生物都該不吃不喝,
以免有些東西被吃到,結果那些東西抗議上帝不愛他。
這樣的愛,就沒有任何差別待遇,
也不會產生上帝只愛人不愛動物不愛植物的狀態。
我們能想像這樣的宇宙嗎?
這是何等恐怖的世界啊!
一堆一模一樣的機器生物!穿一模一樣的服飾!過一模一樣的生活!
沒有男女分別、沒有人與動物的分別、、、、。
我很懷疑,真的有人會覺得這樣的宇宙比較好嗎?
換言之,其實講出這種『因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責任必須愛人』的人,
他們更核心的觀念,事實上是出於————假愛心,真自私。
我這樣說,感覺好像很嚴厲,但認真去思考,就會知道我說的是對的。
通常,人類是非常自私的。因為這是罪惡污染下人類的本能思考而已。
人會喊出很多聽起來很偉大很有愛心的口號,
但其實真正檢驗起來,那種所謂的愛,不過是泡泡一樣而已,一戳就破。
愛動物、不殺生?
全世界最後一隻瀕臨絕種的野獸,
因為非常飢餓又找不到東西吃,要把這些人吃掉時,
我想,這些人應該不會想:
『感謝上帝,讓你這野獸可以吃我,以便你可以維持生命,避免絕種。
反正全世界好多好多億人口,死了一個我,還有好多好多人,
人類不會因為少一個我而絕種,但世界會因為少一隻你而滅絕一種生物,
因此,請放心吃我,我絕不抵抗』。
類似的還有:
為什麼上帝不愛我?
其實,當人類享受到上帝好處時,
通常不太會想到『我比人家過得好,但我憑什麼比人家過得好?
上帝為何如此不公平,對我特別好?』,
反而是當人類遇到苦難時,很容易就會想到『為什麼我要過得比人家苦?
上帝為何如此不公平?』。
再舉一個例子:
人類享受好處時(像:衣食無缺),
通常不太會想到『還有很多人不能享受到這些東西,
所以為了公平起見,為了愛這些人,所以我也願意和這些人過一樣的生活,
放棄我現今所有享受的一切』。
反而是在遇到痛苦時(像:遭遇重大意外不幸),
很容易就會覺得『為什麼我這麼苦、這麼可憐?為什麼是我?
為什麼別人不用像我這麼倒楣?』
回到主題。
上帝造了人,上帝給人很美好的生活環境(伊甸園),上帝也給了人自由意志,
但人類始祖自己決定犯罪,導致人與上帝隔絕。
另一方面,從此之後,人類就喪失了真正的自由意志,
所有意志都被罪惡綑綁轄制,成為罪的奴隸。
雖然人依然有意志,但已經喪失了亞當未犯罪前的那種真正的自由意志了。
對於所有被罪惡轄制的人類而言,
死亡是必然的結果,因為已經違反上帝規定。
而違反規定如果沒有處分,
那就表示宇宙可以沒有秩序,也沒有賞善罰惡的公義可言。
而這犯罪之後所有產生的可怕後果,是人類自己捅出的簍子,
上帝對人自己捅出的簍子,本來就沒有義務要去收爛攤子。
如果上帝只有公義,沒有慈愛,那事情就這樣結束,
人類爛到底、痛苦到底、敗壞到底而已,
反正所有人因邪惡,到後來全死光光,
上帝也沒違背其公義,上帝也不會少一塊肉。
在亞當犯罪之後,所有的人類,都成為爛人。
但因為上帝在公義之外還有慈愛,
所以祂決定從所有的爛人中,拯救出『一些人』。
為什麼不拯救全部的爛人?
我們不知道。
但是上帝可『沒義務』要『救盡所有爛人』。
爛人靈魂死亡的責任,是因為爛人自己的爛,而不是上帝沒救他。
這些靈魂死亡的爛人,得到了上帝的公義,但沒得到上帝的某些慈愛。
如果所有爛人都有權利要求得到上帝所有慈愛,
那就不是『上帝的恩典』,而是『上帝的義務』。
所謂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到』。
如果『配得而得到』,這就不叫『恩典』,而是『工價』,
而給工人工價,就成為『義務』。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4:4)
上帝可沒欠人任何工價,所以當然沒有什麼義務。
人類配得的工價,只有一種,叫做————死。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
結果,
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爛人,他們『得到了上帝的慈愛』;
沒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爛人,他們『得到了上帝的公義』。
上帝在這二種人身上,都實現了祂的公義。
至於慈愛,上帝的慈愛有兩種:
普遍恩惠:所有人,不管有沒有得救,都一樣可以得到。
如:陽光、雨水、空氣。
特殊恩惠:只有真正得救的人才能得到。
另一方面,非基督徒常常書念得比基督徒好、賺的錢比基督徒多、
發明與發現的東西也比基督徒厲害。
這也都顯示上帝在這些不信者身上,依然顯露出大量的慈愛與恩典。
但是,領受這樣大量的慈愛與恩典,卻依然不信主,
更證明這些人不信主是何等不應該。
沒錯,上帝『沒給某些人』特殊恩惠,
但這不表示上帝『都沒給人』任何恩惠;
上帝『沒給某些人』救恩的慈愛,
但這不表示上帝『都沒給人』任何慈愛。
上帝為了救爛人,但不能違背公義,卻又要施行有效的慈愛,
所以派遣祂的獨生愛子降世受死,以完成公義與慈愛。
所以,得到特殊恩惠的爛人,他們犯罪的公義部分,
因他們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所以由主耶穌代替他們被懲處來完成;
沒得到特殊恩惠的爛人,他們犯罪的公義部分,
因他們拒絕主耶穌的代贖,所以就由他們自己承擔,就是靈魂的死。
而那些被拯救的爛人,是因為他們行為比其他爛人好嗎?
當然不是!
被拯救的爛人,純粹是因為上帝特別愛他們,如此而已。
為什麼上帝特別愛?
我們也不知道,只知道真的要為此感恩。
上帝的慈愛施行在這些蒙拯救的爛人身上,
是三位一體上帝都有參與在其中所完成的:
聖父揀選,
聖子救贖,
聖靈施行。
而三位一體上帝的完整救恩,必定保證蒙揀選的一定蒙救贖,
絕不可能漏掉一個。
『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6:39)
而蒙救贖的一定會被拯救到底,救恩絕不會再失落。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最終的結果就是『聖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了他們,我也護衛了他們;
其中除了那滅亡之子,沒有一個滅亡的』(約17:12)
『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
(彼前1:5)
以上就是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的大致觀念。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敗壞)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Irrevers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另外,如果問題改成『因為我們是祂揀選的,所以祂就有責任要愛我們』,
回答會變成:
世上的人分兩種:
『屬祂的人』與『不屬祂的人』。
上帝保證會愛屬祂的人愛到底(如:彼得);
但上帝並沒要愛不屬祂的人到底,
也沒義務要用同樣的愛去愛不屬祂的人(如:猶大)。
『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2:19)
然而,上帝保證會愛屬祂的人到底,
這可不表示上帝有義務與責任如此做,更不是只因為上帝造人就必須愛,
而是純粹出於上帝的憐憫與慈愛。
這是屬於『無條件的揀選』、『不可抗拒的恩典』、『聖徒永蒙保守』,
這些的綜合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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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
人吃飽了就心滿意足,
開始想要有更偉大的成就,
滿足更大的欲望。
人的罪就好像躲藏在你家廚房和水溝陰暗角落裏的蟑螂和老鼠,
你只注意到晚上城市的燈火輝煌,
有一天你發現有蟑螂和老鼠跑出來呼吸新鮮空氣,
你才明白自己長久以來是在和這些東西分享氧氣與食物以及飲水。
我們不能藉著發號司令使這些東西自動集中到垃圾焚化場被火焚燒乾淨,
我們也不能因為奉上帝的名就趕走罪惡,
但是我們可以除去罪的媒介,
好像殺蟲藥劑可以使蟑螂和老鼠嗚呼唉哉。
根本的解決方案是不要讓罪惡茲生,
例如廚房的水槽底下有蟑螂産卵造成日日夜夜永不止息的嘉年華會在你家形成租界,
上帝也創造蟑螂和老鼠,
我認為這樣看來這些東西被造的目的是要人被提醒有很多好像是很簡單的事情還是需要付上代價。
我們很容易接受進化論的觀念,
我們不能容忍有一天長著兩隻觸角的坐在餐桌的對面與我們舉杯同慶,
我們也不知不覺就跟隨這些反應敏捷的東西手舞足蹈,
但是這樣的狀況不能成為常態。
海裏的魚有美味可供人吃的,
有五彩繽紛可供人觀賞的,
有凶狠好鬥吃人的,
主耶稣基督卻對彼得說「你來跟從我」,
這表示神要人不要思念那些必朽壞的受造之物,
人應當思念造物的主。
簡單地說,
神的全知與全能不必然是要符合人類即時的需求,
愛滋病不是因為神的愛而茲生,
也沒有立刻出現特效藥;
神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神知道人犯罪也有能力除去人的罪,
只是我們沒有想到神是自己背負十字架成為贖罪祭。
神的這種行為顯示他非常重視罪的問題,
罪人虧欠神的榮耀不是這世界的資本主義自由經濟可以解決的,
因為罪的工價不是貧窮,
罪的工價是死。
不只是資本主義,
任何一種社會經濟制度都不能解決罪的問題,
唯有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使罪人與神和好,
罪人與神和好的代價是甚麽?
是神親自道成肉身成全這和好的工作,
人子是神的羔羊,
神子有神的形像,
神的形像是聖潔的羔羊。
以色列最後一位先知約翰明白了這真理,
是的,
無論是希律或是尼祿都不能容忍神羔羊在寶座上,
他們想要成為最終的審判者,
神的審判卻是更嚴厲的。
尼祿被百姓指為殺人凶手,
以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
希律被蟲咬死,
今天我們如果要基督重釘十字架,
結局大概就向希律那樣。
我們要防備這種以人的功績遮蓋神的榮耀的毒酵,
神的審判可不是花錢給自己買一粒子彈那樣簡單。
我們懼怕掌管刑罰的最大限度是如同懼怕神的審判,
假如我們懼怕地上的政權超過懼怕神的審判,
我們將來要受的更重的審判就不是遙遠的來生的事情,
而是在今生神就在我們面前顯現,
直到我們承認若沒有神的恩典就不能承擔神的公義的忿怒。
司布真有一篇講章“雅各與以掃”有提到相關問題。
司布真復興講壇(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我開始覺得一個人有一口飯吃就很不錯了,沒必要給自己找來這種天大的麻煩,但更大的問題是沒有人可以保證這世界不會發生普遍性的大規模的饑荒,這本來不只是上帝的創造問題,更是相關於上帝的公義審判。
這表示如果我們只是因為吃飽了就相信自己的神學是完備無缺的,這種心態不能認證自己是基督教神學的學者專家。不過,更大的問題是這些事涉抽象的神學專門詞彙,從聽者接收的立場來看,傳述者很難說沒有既定的邏輯上的前提,聽者更不太可能在完全沒有預備的情況下就聽懂了一堂神學課在講甚麼。
我自己相當有限的看法是這樣的:人類不能從別處獲得可以完全止息上帝忿怒的贖罪祭,這是所謂的「唯獨基督」,甚且包括我們理解上帝的各樣屬性。這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的相對性,但是上帝的愛的本質又是出於祂自己,而祂既是三位又是一體,這樣,有某些部分的屬性是我們無論如何不必期待可以憑藉人類的理性參透的,無論信心的大小。
改革宗教會的信徒們知道這是出於Herman Bavinck相當著名的教義神學論述,然而今天我不是在複述他的著作的論點,我有讀過一點他的文章,但這一次我是從個人的體會出發而產生的觀點,但我想這和他的思維邏輯應是屬於同一傳統,所以我也不期待自己產生了新的觀點。
為何上帝不創造出可以不必顯現出上帝的榮耀形象的人?是不是因為祂的智慧是有限的?這一位上帝是不是在另一種更高的可能性之下?
在二千年前這樣的觀念就曾經流行,事實上新約聖經已經出現了護教性質的論述,我們常讀的第一卷書約翰福音這樣說:
John 1:1
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ESV)
在創世之初,指的是在人類居住的宇宙之起始,也指的是在人類所可能理解的宇宙之創始,今日我們的問題有更多不一樣嗎?如果有,也不會出現劍橋物理學家霍金博士憂慮AI人工智慧毀滅世界的看法。
當有錢人父母生出了聰明的子女,他們一定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進去由一群優秀的學生組成的學校,畢業以後取得競爭的優勢永遠不被人超越。
這是很低層次的想法,雖然這是所謂的「人之常情」。現在那些佔據競爭優勢的聰明人,最大限度只是建設了AI人工智慧系統,這是人類遇見的最深沉的悲哀,叫人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