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提出奉獻呼籲的人,有一些,是以不純淨的心在提出奉獻呼聲的。
這些,之前的文章也做了不少舉例與說明了。
請參閱:
1.:請大家為我私人奉獻
http://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020
2:因為是聖工的奉獻呼籲,所以我可以放心奉獻?
http://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068
因此,我不斷提醒大家,
在進行金錢『奉獻之前』要小心評估,『奉獻之後』也要小心評估。
今天,我們要反過來,來思考奉獻者的部分了。
接受奉獻的人,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可是,做出奉獻的人,一樣可以有動機不純正的情形。
而且,原諒我如此說:
搞不好人數與情形,還比接受奉獻的人多很多。
在上帝面前,要用純正的心,來:
提出奉獻需求、
接受奉獻、
與進行奉獻,
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觀念。
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耶和華是聖潔的神!
我們千萬不要嘗試用凡火來獻祭!
也千萬不要嘗試欺哄聖靈!
因為,這都是大罪,會招來上帝嚴重的憤怒,
甚至為自己引來上帝嚴厲的管教。
在進行聖工相關工作時,要隨時省察自己,
務求盡一切可能『對人對神常存無虧的良心』(徒24:16),
並且隨時保持『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提前1:5)
清潔!
無虧!
無偽!
這都是很難的事。
但我們千萬要記住,耶和華是鑑察人心隱秘處的神,沒有任何人能欺騙祂。
有了這樣的基本觀念之後,我們就開始要進入主題了:
奉獻者做出奉獻時,動機是乾淨的嗎?
在表面上的神聖術語下,我們有沒有摻雜一絲絲的不潔淨或個人私慾?
以下,我要舉一些實際例子來進行探討。
例一、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當長執』
這種例子,說真的,一點也不少見。
奉獻者進行奉獻時,其實真正的目的,
是要為自己牟取長執、小組長、、、這種榮耀與光環。
我絕不是說奉獻多的人都有這種企圖,絕對不是!
事實上,有很多奉獻多的人,真的是手潔心清,
可以坦然無懼站立在上帝面前的。
但我們也不能文過飾非,以為所有奉獻者都動機乾淨。
事實上,多奉獻以便為自己爭取長執地位的這種情形,
在各教會裡,都不是少見的事。
然而,這樣的奉獻,上帝悅納嗎?
這樣的動機,能攤在上帝面前嗎?
我很懷疑。
例二、因為我奉獻多,所以我『有資格干預』
這和上一種情形類似,
但上一種主要是要爭取具體的職位,
而這一種則不在爭取職位,而是要掌握實權、越權、或是忘了分寸。
因為奉獻多,所以就認為自己有資格講話大聲,然後要求牧師必須如何如何。
一旦牧師不從,就開始不滿,認為自己不受尊重。
奉獻多的人,通常也比較關心某些事工;
當然,因為關心而做出建議,一點也沒錯。
但是,我們很容易在這種『關心』和『建議』裡,迷失了自己,忘了我是誰,
逾越了分寸,忘了聖經對『順服權柄』的嚴嚴警告。
當牧師違反聖經時,我們不需服從錯誤的權柄。
然而,當牧師根本沒有違反聖經,或是與聖經真理無關時,
即使牧師不採用我們的建議,我們都一樣必須服從權柄。
要買一台教會事務機,因為我奉獻多,我認為牧師就該聽我的話,
而我覺得甲牌子比較好,所以向牧師建議。
結果牧師最後決定乙牌子,我就心生不滿。
事實上,這種買事務機一類的事,常常和聖經真理根本沒多大關係。
但偏偏,這也卻是教會裡最常發生的爭議事項之一。
反而是真正與真理有關的部分,
如:內在醫治、三位一體、不信耶穌能不能得救、、、,
卻少有人會願意花時間精力去堅持。
這樣的事,一樣發生在眾多機構裡。
奉獻多,就開始以為自己有權利去干預機構運作。
其實,我們奉獻出去的錢,都是上帝的錢。
我們可以『建議』、可以『評估』,但卻不能『干涉』。
聖工單位絕對有權決定如何支用那些錢。
理念不合,尋求聖靈引導之後,我們可以撤出奉獻,
但絕對不能以為我們奉獻多就有資格越權干涉。
我們是上帝的管家。
但別忘了,別人也是上帝的管家,可不是只有我自己是。
在金錢的奉獻上,
奉獻出金錢的人,是上帝的管家;
可是,接受金錢奉獻的人,也是上帝的管家。
絕對不是『奉獻者是上帝的管家,之後奉獻者就可以管接受者』。
在金錢的奉獻上,我們管家的職責,也僅僅在『錢』的部分而已,
而且是『還在我口袋中的錢』。
我們可不能擅自擴大我們管家的範圍,
以為我們連『權』、連『人』、連『事』,都開始有資格管。
錢一出了我們口袋,我們就沒有資格『管』,
只有資格『評估下次是否繼續奉獻』而已。
很多時候,上帝可不是將一切都給我們管,而是僅給我們管一小部分而已。
其他部分,上帝可是交給其他人管的。
所以,除非我們建立正確的觀念,
否則的話,我們很容易在奉獻一事上,大大得罪神。
例三、我奉獻多,因為我要『和人比高下』
這是另一個常見的狀況………奉獻是用來所謂「比賽」用的。
這種情形,很常發生在登出信徒奉獻金額的單位。
請留意,我絕不是說登出奉獻金額多寡不行,請千萬不要誤解。
事實上,很多作法,都有利有弊。
很多事情,真的幾乎很難找到十全十美的作法,
所以我們不能輕易就說什麼措施或作法就『一定』不對。
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想要多奉獻。
單單這樣,並不一定就是錯、就是犯罪。
因為,看到別人對聖工的熱心,所以讓自己也願意學習、跟隨、效法,
這絕對事好事。
而且,我們身為基督徒,也真的希望能像火一樣,
將各式各樣的負擔與呼召傳遞出去,使越來越多人加入。
那麼,什麼樣才是錯,才是犯罪呢?
當我看到別人奉獻多,我也要和對方比大小,以免損及我的名望、地位,
這就是犯罪。
這樣的動機與心態,是不可能讓人理直氣壯對上帝講述的。
事實上,也正因為有許多奉獻者心態不當、動機不潔,
結果,這些奉獻,不是在幫助聖工的進行,反而是聖工的破壞與阻力。
我不是神職人員,而是一位平凡的進行金錢奉獻的平信徒。
我提醒大家要注意評估要求奉獻的呼聲,
也在這裡提醒大家要省察自己奉獻的心態。
不管是第一線的教會、機構、聖工單位人員,
還是第二線的奉獻支持者,
我們都必須不斷省察、不斷檢驗、不斷讀經、不斷靠聖靈,
務必要求自己做到上帝要求的『清潔!無虧!無偽!』,
這樣才能蒙主悅納,蒙神喜悅。
否則的話,一切奉獻都將只是枉然,獻再多也沒用,
只是招來上帝的憤怒而已。
盼望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奉獻,都是獻得蒙悅納,蒙神喜悅的。
阿們。
小小羊
十一、奉獻、濟貧、教會金錢管理相關文章
http://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6064
聖經確實有很多地方提到以色列人怎樣行上帝就怎樣賜福的因果關係,
這樣的因果關係在人的心中造成的邏輯印象卻是必須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
不能說既然要講邏輯就一定要賜福給我,
不賜福給我就一定要走神秘主義的路線除去人的領悟能力,
講白了這就是標凖的流氓心態,
我也不相信上帝會屈從人給祂的這種選擇難題。
基督徒應當用怎樣的態度領受上帝的啟示?
我認為基本上還是不能偏離藉信稱義的主軸,
很多時候不是信心是不是夠大的問題,
而是信與不信的問題。
在這樣的事上聖經的教導不是信心大的不能與信心小的共事,
聖經的教導是信者與不信者不能同負一軛。
求神赦免我們以不信對待神的信實。
請教一個問題,因為在台灣奉獻金錢可以抵稅,不知版主對於基督徒是否可以把奉獻的金錢拿來抵稅。
我的做法是:奉獻時如沒有必要則不具名,也不把奉獻金額拿來抵稅。
關於奉獻抵稅,我的看法比較開放。
我們不妨留意一下當初以基督徒為主立國的美國。
他們是可以把『捐款』(包括奉獻以及慈善)拿來抵稅的。
我們從政府的宏觀觀點來看:
以稅金的優惠,鼓勵大家多捐款,是否合宜?
說實在的,我們實在不能說不宜。
我們不妨留意一下,很多大企業家,真的捐款不少。
姑且不論捐獻者動機為何,單以國家而言,能鼓勵民眾多做好事,絕對是正確的。
以台灣而言,捐款也可以提供稅金的扣抵。
但是,可不是百分之百扣抵,頂多只能抵減收入的20%(換算成實際要繳的稅,抵稅程度就更低了)。
比方說,你年收入100萬,你的捐獻,頂多只能抵減收入的100X20%=20萬。
所以,你的收入要計稅的部分,是100-20=80萬。
也就是說,原本你要用100萬去計稅,現在可以用80萬去計稅。
這樣一來,實際可以抵減的稅額,其實不會太多。
換言之,你捐了20萬,不表示你就可以少繳20萬的稅金。
比方說:
假如你計算之後,要繳稅30萬,你捐了20萬,不表示你就可以變成只繳30-20=10萬。
真正要用捐款來達成避稅的目的,在台灣,是不太行得通的。
除非,用一些比較有爭議,甚至可能違法的作法。
如:巧立名目設一個假基金會、假捐獻、、、。
對於基督徒奉獻而言,領取抵稅收據,並無不妥。
因為這是國家合法法令規定,基督徒使用正常的國家規定與福利,都沒有錯。
事實上,這是屬於『相對性』的領域,而非『絕對性』的真理。
要記名奉獻,很好;
不記名奉獻,也非常好。
記不記名、抵不抵稅,都很好,都沒有關係。
真正重要的是:
奉獻時的動機是什麼?
以記名奉獻為例:
奉獻記名,若是為了博取掌聲,這絕對是錯。
但奉獻記名,其實還有很多可能性。
比方說:
1.便於監督、帳目清楚。
這點,有時,還真的很重要。
不記名者的奉獻金額與人數很多時,有時,比較容易造成徵信不易、帳目不清,易生弊端。
我們可以留意一下機構奉獻,通常會列出奉獻者名單與金額。
這事實上,就是一種表明自己財務乾淨的徵信措施。
奉獻者,可以知道該機構有沒有收到奉獻,而且,金額是否正確。
同時,其他奉獻者也可以對登錄是否正確進行徵信(因為有所有奉獻者姓名和金額)。
我提醒一下,在台灣,廟宇的香油錢,才是隱藏的大漏洞。
那些香油錢,幾乎都是不記名的,而且,金額常常不低。
這時,如果有人要中飽私囊,真的不會太難。
請留意一下台灣的大廟,都是哪些人在當委員?
那些信眾,有辦法監督嗎?
有時,真的會讓人怵目驚心。
2.鼓勵奉獻
有時,對於一些大筆的奉獻,登出時,某種程度而言,是具有激勵效應的,可以鼓勵其他人做更多的奉獻。
其實重點還是一樣:
自己奉獻時,內心真正動機是什麼?
如果動機不純正,那即使作法再無爭議,也不蒙神悅納。
類似的觀念,還有包括:
十一奉獻,是稅前還是稅後?
其實,這也是相對性的,不需太計較。
重點還是自己的內心。
如果,覺得稅後十一奉獻,內心平安,那就這樣平安去做,不需有罪惡感。
如果,覺得稅前比較好,內心才能平安,那也很好,也一樣這樣去做。
同樣的,奉獻時要不要記名?可不可以抵稅?
都沒有關係,依內心感動與平安去做便是,不需拘泥於那個方法不可。
因為,這些作法部分,不管如何做,都合聖經,都沒有問題。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14:22)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
我覺得,在關於奉獻記名與抵稅部分,是可以用這二句經文來做標準的。
以我自己而言,我會拿來抵稅,不過,
1.我全年奉獻的金額,都已經超過可以抵減的20%的額度了。
2.我奉獻的金額,幾乎都已經超過稅前的十分之一,甚至超過十分之二了。
3.我常常省察自己奉獻的動機是否乾淨。
其中,第1、2點,大家不用仿效,也不需有罪惡感。
但第3點大家一定要做到。
一般認為基督教是新教,
現在我們不能說自己是新教徒,
特別是加爾文和馬丁路德的歸正教義著重點在於離開當時天主教的錯誤,
歸回聖經啟示的正統基督教的道路,
因此我們從來都不是以天主教為根基,
我們的信仰唯一的根基是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
這樣當歸正信徒沒有刻苦己身的時候,
天主教不需要擔心被歸正信徒消減了被封聖徒的修道主義的光芒,
當歸正信徒從聖經得到新的亮光,
天主教也不需要因為從自己的傳統找不到相對應的證據而苦惱。
所以當我們論到上帝的聖工,還是要回到聖經全部的啟示,包括沒有提到金錢、財物、奉獻這些名詞的部份,因為人的嘗試奉獻,同時也是人在神面前的試煉,所以從神的邏輯來看,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重點是罪人是否尊崇神的榮耀,而不是奉獻財物的內容數量決定神不能不賜福。
譬如一個人有五百萬美元,奉獻了一台名貴的鋼琴給這個教會,又奉獻了一筆錢給那個寺廟,還奉獻了更多的錢給另一個慈善團體,然後他就試試上帝怎麼回報他,結果他就宣稱聖經是錯的,當然,他不會前來這個園地學習,他也不在我們當中。
約伯是自願扮演被撒旦搞死的角色嗎?顯然不是他的選擇,一開始就有相當殘酷的對話,表示這本來不是決定於約伯的自由意志。從今世的祝福來看,約伯似乎被剝奪了所有可供事奉神的角色。
後來他又得到賞賜了,但中間的境遇從人們的眼光來看是無可逆轉的極大的不幸,不要說最後的結局如何,這些事發生過一次便足以使人完全離開神的道路。
但是今天我不是來給人做心理輔導的,只簡短說明一點。
我們為何想見到神?為何神要找你去天堂?不會是因為你的孩子在那裏沒人照顧需要一個baby-sitter,你的老婆在那裏有別的男人不是更好嗎?一個越像地上的天堂就越不是天堂。
我們真的很想成為神在天上揀選的那一人嗎?譬如... ...前面幾行的那個。
真正的天堂,不是我們再轉手還給神的,而是神的永遠的賞賜。
想想看,你曾遇見的男女朋友,有哪一個是這樣的?
應該是沒有的。因為那個永遠是人無法承擔的,不是永遠去最高檔的法國餐廳吃飯,不是永遠有理財專員通知你買的基金獲利超過預期,而是有人通知你全家死光光了。
既然神蹟是表明被釘十字架的耶穌,在十字架上就沒有神蹟。這樣,這個時代99.99%的基督徒都被否定了。
所以我們才需要神的同在,我們需要聽見神對我們說話。
路加福音
第二十三章
10 眾祭司長和經學家站著,極力控告他。
11 希律和他的士兵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的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
12 希律和彼拉多以前一直彼此有仇,在那一天竟成了朋友。
我是來通知各位將有災難降臨,而我們將看見不同的敵人之間變成朋友。這對於祭司和聖經學者原是咒詛,今日卻幫助我們更明白聖經,這是在哪裡都學不到的。
基督的十字架是他們查不出他的罪,但是非釘死他不可。今天當我們論到奉獻,認為這一部分是最不相關的,奉獻越多就越想拆掉那個十字架。
然後基督教不會留下任何一點點價值。
有一个信徒奉献了1万给其他教会的一个传道人养生之用,这个信徒是透过自己教会的传道人听说那个传道人生病需要很大的开销,比如需要动手术、要住院等等消费,这两个传道人彼此认识。那个传道人确实不断去检查、吃药、养生花了很多钱,也预约了手术时间,但是在某一次检查中,医生告知身体有好转,无需手术,所以最后没有去手术,没有用掉很高的医疗消费,他也感谢神医治了他。那个奉献的信徒原本奉献的动机是出于怜悯,想在爱心上有份,后来大概半年后听说那个传道人没有去手术,也不是特别严重,认为是欺诈,所以想要回以前所奉献的钱。那个代转奉献款的传道人,把那个信徒的后悔告诉这个身体得恢复的传道人后,那个传道人听到后很吃惊,一下子拿不出1万,因为用在了其他的消费上,所以打算以每个月的薪水来慢慢还。那个代转奉献款的传道人因为自己知道奉献的意义,也知道那个想要回奉献的信徒其实是来捣乱的,那个信徒可能是想借这个把柄来拆毁夺权,最后决定自己替那个传道人还钱,认为是自己和那个信徒的私事,让身体得医治的传道人安心领受神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