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Wan
歐盟公告G7工業國會議後, 廣島人工智慧進程計畫內預計公布的先進人工智慧指引與行為準則. 由於公告的時間段剛好是拜登在白宮公告人工智慧行政命令. 接著是英國首相蘇納克在倫敦的AI安全論壇, 因此整個新聞曝光的內容就被淹蓋了. 但由於這是G7聲明將在各自國內推動的先進AI行為準則, 所以應該也是第一個深具交互對標的AI行為準了.
如果細看, 可以拿EU AI Act 草案還有白宮行政命令, 對標一下 ,發現其實允合度很高. 不過效用如何有待觀察, 畢竟要怎麼落實才是關鍵.
我認為本行為指南, 對其他各國建立AI規範應該有深度影響. 不然怎麼和七大國做生意?! (直接參考歐盟法或美國法, 應該有可能水土不服)
醫院看完後, 打完怪, 收工...
----------------------
1. 在先進人工智慧系統的整個開發過程中,包括在其部署和投放市場之前和整個過程中,採取適當的措施,以識別、評估和減輕整個人工智慧生命週期的風險
2., 部署後濫用模式(包括推出市場時)
3.公開與報告先進人工智慧系統的功能、局限性以及適當和不適當使用的領域,以支持確保足夠的透明度,從而有助於加強問責制。
4. 致力於在開發先進人工智慧系統的組織(包括產業、政府、民間社會和學術界)之間負責任地共享資訊和通報事件。
5.以基於風險的方法為基礎,制定、實施和揭露人工智慧治理和風險管理政策,包括隱私權政策和緩解措施,特別是對於開發先進人工智慧系統的組織。
6. 投資並實施強大的安全控制,包括整個人工智慧生命週期的實體安全、網路安全和內部威脅防護
7. 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開發和部署可靠的內容身份驗證和來源機制,例如浮水印或其他技術,使用戶能夠識別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
8.優先進行研究以減輕社會、安全和安保風險,並優先投資於有效的緩解措施
9. 優先開發先進的人工智慧系統,以應對世界上最大的挑戰,特別是但不限於氣候危機、全球健康和教育
10. 推動國際技術標準的製定並酌情採用
11. 對個人資料和智慧財產權實施適當的資料輸入措施和保護
All reactions:
7 shares
Like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