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 Wan
~ AI Act ~
AI 法案於送三讀前, 緊急調整了新共識的三項文字. 使得幾項課題進入新的視野
0. 用於司法/執法 相關的AI應用, 一律列入高風險.
1. 信用與保險: 此類型AI應用, 牽涉到人壽和健康保險的信用評估與保費算法將被定義為高風險. 此舉使得金融監理在AI領域將迅速進入視野
2. 治理 :  AI法案不得影響基本權的監督機關, 例如個人資料保護, 數據治理, 性平與工作自由平等. 這部分互相重疊之處,仍將由原來的基本權監督機關裁決. 這意味著為了AI創新的目標打開數據任意使用, 將不可得.
3. 關鍵基礎設施: 只有為了保證該設施的物理性安全的AI, 才被視為高風險. 其他安全組件並未被本法視為關鍵基礎設施的必要元件. 只是為了確保其完整性. 因此這也使得使用AI在網絡安全強化分析領域. 並不會被列入高風險而需要有更嚴格的義務. 
以上三項是最後最新協商出翻轉(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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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per Chien
司法界對AI果然一貫地感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