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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fa You's Post
Chinfa You
18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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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益債權
大概10年前,我聲請國科會計畫,聲請裡面提到用益債權(與用益物權)。
審查意見說我自創概念。反正就是不給通過。
我哪有創甚麼概念。
不給過,就不給過,OK的啦。
我也不是沒法理解,這裡面有些甚麼
言歸正傳
德國民法上的租賃契約(Mietvertrag)僅限於使用,不包括收益。
(使)用(收)益的有名債權契約,則是用益租賃契約(Pachtvertrag)。
史尚寬與鄭玉波也是翻譯成用益租賃。
用益債權,OK的啦
同學們,你們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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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光明
研究計畫,讚!
可是,真怕外行審內行!
17h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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