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黃茂榮教授過世的消息,忍不住想到他在《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七版序中寫的這段話:「然由於受限於時間,還不能做到如意。有一些還必須等到債法及稅捐法之實體法寫作告一段落,以及法哲學、法社會學及法經濟學的研習有進展後,才能完整增補重寫。」
最終,這個野心龐大的計畫,似乎仍受生命的時間所限,沒辦法在生前付梓。
這讓我忍不住感慨,或許每一位奉獻終身、踏上學術之路的旅者,只能於在世時留下難以如意的未完篇章,並在這無法迴避的宿命中,盡全力抵抗時間洪流的沖刷,試圖於來者的記憶中,留下心血存在的痕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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