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幹不行這個我真的很生氣,比今年遇到的所有民進黨出錯的事件都生氣。
我從仇恨警察,到在各個議題中和一線員警認識、合作、共同倡議,到現在嫁給警察,一路上花了很長的歲月理解到台灣的警察制度之爛,才是這麼多爛警的根本原因。
但警察不能組工會,所以這個制度即使有很多問題,他們根本不能改善,只能擺爛。雖然好不容易因為前輩的努力有了警工推,但體制外的倡議組織,政府又有何理由需要重視?警政署何時採用過民間團體的訴求?我們常說你覺得爛就罷工啊!但是警察不能罷工,也不能組工會,因為中華民國把警察當成軍隊的變種,所以他們要效忠國家,不能跟國家政府對著幹。
但你其實仔細想想就會發現,為什麼其他國家的警察大多都可以有工會?為什麼他們就不會因為罷工就「不效忠國家」?因為怕他們被滲透?如果因為統戰就要禁止人民為權益而反抗,那應該先廢掉所有倡議團體,廢除結社權,然後禁止公民集會遊行==
在這個不合理的邏輯之下,消防員又更不合理了,消防的本質是救災、救護,更高強度更危險的工作環境,更應該享有良好的權益,但也不能組工會不能罷工。
我希望民進黨在這一題真的要深思啦,基層公務員是政府的基石,不要把基石當成敵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