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2 月,B3 路線城巴沿屯門鄉事會路駛至兆麟輕鐵站附近時,與一列 507 綫輕鐵列車相撞,輕鐵服務一度受阻。港鐵周二(11 日)入稟區院,指意外是城巴司機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引致,向城巴索償逾 171 萬元。
原告為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被告為城巴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2019 年 2 月 14 日晚上約 10 時 39 分,在新界屯門鄉事會路與海珠路交界發生一宗交通意外,因 VU 6355 的巴士司機疏忽、違反謹慎責任引致。被告作為車主及涉事司機的僱主,需要負上轉承法律責任(vicariously liable)。
故原告向被告索償 1,711,628.89 港元連同利息,以賠償輕鐵列車及相關設施的損失,索償項目包括基礎設施維護、訊號與電信、土木工程維修費用等。
DCCJ8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