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約21:15)
我們基督徒在地上的生活,最重要的原則就是「愛」。
先是愛主,其次是愛人。
這是兩條主耶穌親自吩咐的誡命(太22:37~39)。
那我們要怎麼樣行出來呢?
有的人也許會說:愛主的人就要多讀經、多禱告、多參加聚會,要多幫助有困難的人,因為主說: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
這些話都很好,可是太過拘泥的話,又都不好了。
彷彿一天不讀經,上帝就會不喜悅,所以為了不使上帝生氣,那就至少翻個兩頁吧。
這些東西很容易就變成我們新的律法。因為當我們拘泥在形式上時,就很容易錯把手段(讀經、禱告)當目的(表現愛主)。
對人而言,建立這些表面的規定,會有兩個"好處":
第一個,當我做到的時候,表示我已經盡到我的責任了,可以安心了。
第二個,當我做到但別人卻沒有做到的時候,就表示我就比別人更愛上帝了。
這些都是自義的表現。但自義與愛卻是相對的。
聖經已經告訴我們:「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我們要做的所有事情,首先要看的是:我們的動機為何?
我們是為自己而做?還是為愛主的緣故而做?
以讀經為例:我們有時會把讀經當成每天必做的功課,就像是中學時念數學英文一樣枯燥。
但我們若是以愛主的心來讀經,那就會把聖經當成情書來念,恨不得從裡頭嘗出無限的甜蜜。
就像詩人寫的:「你的言語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詩119:3)」。
就像在談戀愛的時候,心裡總是盼望著讀到對方所寫的信、聽到對方的聲音。講電話講得再久,也不會覺得累,因為知道我們所愛的人,正在聽我們說話。
當我們愛主時,也是如此,願意在禱告中多多地向祂傾訴。我們知道祂專心地聽我們說話,而且是一對一的聽,因為「良人屬我,我也屬他(歌2:16)」。
在其他的事情上,也是如此。
因為我們愛主,所以一切的事情就會以主的意念為我們的心思意念。願意為主的緣故而來約束自己、來獻上自己。
如同保羅所說:「總要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弗5:10)」。
就例如在戀愛的時候,即便是看到自己喜歡的蛋糕、甜食,女生也會在男朋友面前節制自己的飲食;即便是在半夜裡,只要一通電話,男生馬上會為女朋友搖身一變,成為宵夜宅即便。
這些事情,對自己來說是辛苦的,但是因著愛,卻也是心甘情願地去做。
我們對神也是如此。
上帝不是法老,強迫我們去做這做那、去做苦工,如果不聽,就用鞭子抽打我們。
我們所有的事情,都是因為主的愛先吸引我們,所以我們願意去做。
因此,當我們談到捨己、背十字架的時候,不應該只是想到苦修、想到苦毒自己,而是應該先想到基督的愛。
說「應該」也不對,因為若不是上帝的愛先吸引了我們,以致於我們以愛來回應,那就很有可能回到律法主義之中。我們的捨己或背十字架,全是因著主愛我們的緣故,所以我們願意獻上自己,「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8)」。
正如同保羅所說的:「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林後5:14~15)」
我們在世上,要多多思想耶穌基督的愛,讓祂的愛來激勵我們。
想到我們是何等的罪人、想到我們原是不配的僕人、想到基督的恩典有多麼地大,竟將這一切都加添給我們。
所以我們感激、我們也以愛來回應。
正如同耶穌所說:「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7:47)」。
我們越是明白自己是罪人,就越能被基督的愛所激勵,這愛乃是一切行為的動力。
作者:韋伯
﹡﹡﹡﹡﹡﹡﹡回應本文前請先按此 ﹡﹡﹡﹡﹡﹡﹡
他提到,敢說這句話,是非常不容易的
為什麼呢?
今天的主題經文說:耶穌本有神的形象
卻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在一般的受難畫像裡
會畫上一塊布遮住耶穌的重要部位
但許多的學者研究後都說明
事實上,在耶穌受刑的時候,是沒有那塊布遮體的
也就是說,主為我們受的羞辱是超過我們所想的<br>
倘若今天我們在聚會時,一個匪徒闖了進來
用槍指著你的頭對你說
除非你脫光了衣服在街上裸奔三圈
否則我就斃了在場的每一個人
你,願意嗎?
--坦白說,我會遲疑
或許等到他真的斃了一兩個人後
我才順著他的話去做吧!<br>
耶穌問:彼得,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
問問自己:某某人,我愛主比自己的性命更重嗎?
是否也願意因著愛主的緣故,為我的弟兄姐妹犧牲呢?<br>
唉!說到底,我還是軟弱啊!慚愧!!
基督徒該付出什麼樣的行動或怎樣的具體表現
才叫[愛耶穌]?
參與教會各式各樣的服事~配合每期節慶邀請人來教會~主日聚會、禱告會、查經會、小組聚會、家庭探訪聚會、野外佈道等等統統參加
雖然已經是肉體疲憊、心神耗盡~但因責任所使~
這樣可以使牧師因為教會有凡事配合的忠心同工而心得安慰、也可以做其他會友的表率、也能扶持教會繼續運作下去、又能博得大家的肯定.....[他很愛主]
回到家~電視/電腦一開~直到就寢
留連於基督教頻道/基督教網站
真是名副其實的基督是我家之主~誰能質疑愛主的心呢?
普遍基督徒用[外在行動]來表示愛神、愛耶穌
結果操得筋疲力盡~有時與同工配搭理念不合、內心滿是挫折~服事沒果效就開使懷疑神的愛~又自責是否自己不夠為主盡力、感覺很失敗
無形中期待自己也能像xxx那樣的服事有能力/有恩膏~結果本末倒置地追求恩賜而忘記耶穌
既然聖經在舊約雅歌中也啟示
我們跟主的關係也可以像新郎與新婦般地親蜜
想像一位女子為了向男友表達她的愛
不斷地為他做東做西~逢人便向人誇耀男友有多好多溫柔
二人相處時女子仍繼續地唸:還有好多事沒做耶~好煩吶!事情怎麼做都做不好~你還愛我嗎?我應該去找專家咨詢如何更愛你.....
其實~這位男子的心真的滿足嗎?他是否在說:
來~安靜地坐到我身旁~我迷戀妳專心注視我的神情~我享受妳放下所有工作重擔而安息在我懷裡~我感動妳沒有花太多時間在電視/電腦/與人閒聊~只為了渴慕我的同在~妳勤讀我的信件~試圖從中了解我的心意~妳因愛我的緣故~順服在四面楚歌的環境.....
我妹子、我新婦、你奪了我的心.你用眼一看、用你項上的一條金鍊、奪了我的心。
【歌4:9】
主阿~是的~祢知道我愛祢
我不再執著用我的方式愛祢
我也不再為做不到教會界的那一套愛耶穌方式而自卑
我正在從路加福音第十章馬大與馬利亞的事~揣摩祢的心意
為什麼她們都愛祢
但祢卻說馬利亞選擇了不可少的那件上好的福分
主阿~是的~祢知道我愛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