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憲法法庭超黨派定位恐削減
蘇子喬表示,暫時處分制度是大法官基於法理而創造的,如果憲法法庭不依憲訴法暫時處分的規定,針對生效後的法律,而是基於司法機關本來就有的自主權利,那確實有空間存在,只是會有很大的爭議,因為目前法律已經清楚規範了。
前監察委員仉桂美說,暫時處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動作,過去很少行使暫時處分,就算三讀通過且公布的條文也很少行使,因為憲訴法的暫裁必須符合緊迫性、無法挽回損害等要件,而且主要是針對人民權利的受損。若涉及立法與司法之間權限爭議,應該回到憲訴法第六十五條,必須先協商,協商不成才會有其他的動作。
在野立委也持同樣看法。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憲判字第九號判決講得很清楚,違憲審查標的必須是生效法律,「既然不是違憲審查標的,也就不會有暫時處分的問題」,當初做成憲判字第九號判決的就是現任八位大法官。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則說,既然總統府公布憲訴法最後日期是今天,若像民進黨說的一公布就聲請暫時處分,全民可一起檢視,民進黨是不是仍執意想把大法官及憲法法庭變成民進黨禁臠?前總統蔡英文時提名的大法官會配合民進黨?正解仍是賴總統是要尊重民意,提出全民可接受的大法官人選,把大法官補齊,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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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凱道大遊行 蔣萬安:「我的祖父一手創建救國團」", 蔣經國在蔣經國日記中稱蔣萬安是王繼春的孫子,章亞若表示蔣萬安是郭禮伯的孫子。
蔣萬安說蔣經國是他的祖父,與蔣經國說的不同。他們兩人說的不同,是蔣經國說得對,還是蔣萬安說得對?
其實,所需的資料都是公開的。
蔣萬安說的不對,蔣經國不是蔣萬安的祖父。
我希望蔣萬安把名字改回章萬安,否則對其他人是不公平的。
我也希望蔣萬安去自首, 免得浪費大家的時間。(歡迎轉貼)120124
“柯文哲抗告遭駁回 朱立倫:司法絕對不能羅織入罪”&“柯文哲帳房「橘子」遭通緝 外交部證實已註銷護照”,我認為朱立倫應該跟黃國昌說,去把柯文哲的帳房「橘子」--許芷瑜找回來,把真相告訴大家。
我對真相很感興趣。朱立倫你呢? 01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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