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啲想問一啲比較極端問題如果喺付費區域有人偷走八達通、信用卡、整爛已經有入閘記錄嘅手機,呢啲情況點處理?會視作「失效車票」罰款?「手機八達通的畫面亦難以作為推翻查閱機記錄的證據」
如果係呢個情況下,其實八達通公司需要聲明下點解無法證明同埋信用卡之前有講過話會有Delay更新記錄情況,如果好似入咗閘之後俾人查票。但係記錄未更新,會點處理? 我地唔係律師,不過大家應該都見到案例,講咗持有有效車票係「嚴格法律責任」(Strict liability offence),因此只要事實上冇辦法出示有效車票以供檢查,不論原因為何都可以被檢控,呢啲原因最多只能視作求情理由至於手機八達通嘅畫面,例如 Apple Pay 嘅通知,只係反映咗張卡同讀卡器之間嘅通訊狀況,唔代表出入閘記錄確實有寫入八達通,因此喺李漢英案中,法庭認為只有港鐵嘅記錄係足信,從而能夠肯定被告嘅八達通上無核准記錄 由於二維碼或者付款卡同八達通唔同,係無辦法將「核准記錄」寫入卡或者二維碼入面,因此呢啲記錄會係由閘機上傳到後面嘅結算系統而系統設計考慮到閘機有可能因為唔同原因,短暫或者一段時間未能連線,導致呢啲記錄暫時未能上傳,不過呢啲記錄喺連線恢復後嘅時間都會返返去結算機制入面如果讀查機讀取呢啲車票嘅時候,剛好係喺記錄未上傳嘅空窗期内,就會無法查閱到入閘記錄;而呢啲情況,乘客可以先領取通知書及提交所需資料,再按照通知書上嘅指示書面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