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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被支持方言、神蹟奇事的信徒大量使用。
問題是,大家是否正解這句經文,還是在亂解強解經文?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手能拿蛇;
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可16:17-18)


這是一段很強烈的應許性經文。
很多信徒用這句經文,來作為說方言、追求神蹟、醫病的依據。
但是,我們必須小心來解經。
因為,正確解經,是上帝的命令。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
(提後2:15)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
(彼後1:20)


這段經文,重心在第一句話『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後面的其他句子,只是用來補強描述這句的內容而已。
所以,我們先來看第一句-----------『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這裡,有四個重點:
1. 信…… 限定在信的。不信的,不在此句的描述裡。
2. 人、他們…… 請留意,是複數。
3. 必…… 強烈的應許字眼。表示一定會成就。
4. 神蹟…… 不是一般平常事,是特殊奇異的事。


接下來,經文就開始描述是哪些神蹟了。
這部份,共提出五種:
1.奉我的名趕鬼
2.說新方言
3.手能拿蛇
4.若喝了甚麼毒物,也必不受害
5.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簡單講解完這段經文,我們開始要進入主題了。
使用這段經文,有些重要的觀念,必須謹記在心:


1. 馬可福音這段經文,在很多古卷裡,都不存在。
換言之,原本聖經寫作時,可能沒這段經文。
這段經文,可能是後人加進去的。
馬可這段經文,是聖經版本中一段被存疑的經文。
同時,除了馬可福音,聖經裡再也沒有這樣的經文紀錄。
所以,以這段經文來發展大規模的教義時,要很小心。
請留意,我一貫主張唯獨聖經,別以為我是在否定聖經權威,
不!我從不會否定聖經權威。
但是,很多解經書籍,都會特別提到這段經文在很多古卷中不存在的特殊性。
這種版本疑義的事實,請大家不要沒概念。
引用這種有疑義的經文,來作為理論根據,不是不行,但要小心就是了。
最好除了這種經文外,還要再附上其他有力的經文比較好。


2. 雖然,這段經文在許多古卷中不存在,
但是,這不表示這段經文就一定是錯誤的。
事實上,許多解經家依然接受這段經文是聖經的經文,
依然接受其正確性,
依然相信這是聖靈所默示的。


3. 這段經文表示的,是信的人必有這些神蹟,
但是,是不是『每個』信的人?
當然不是!
否則,難道說方言的信徒,人人『都』可以行出這五種神蹟?
行神蹟的信徒,人人『都』能行出這五種?
若以這段經文,作為上帝對『每個』信徒個人的應許,
那麼,應該人人都可以有這五種才對,不是嗎?
為何普遍所見,卻不是這樣呢?
如果信的每個人,都可以有這五種的話,那慘了:
教會執行洗禮時,是不是該要求每位信徒要準備「過五關」…………
進行趕鬼、
說方言、
準備毒蛇讓信徒去拿、
準備毒液讓信徒喝、
病人來讓信徒按手看能不能痊癒。
唯有通過這五項考驗,才是真正的基督徒。
因為,聖經說『信的人必有神蹟奇事隨著他們』,
如果過不了五關,那就表示信的人是假的。
是不是這樣?
天啊!若是如此,教會豈不成了殺戮戰場,屍橫遍野了?


4. 這段經文,所講的「信的人」,是複數。
這表示,在一大堆信的人裡面,可以有這五種神蹟,
但並不表示每個信徒都可以有,也不表示每次都會有。
以這角度來看這段經文,不是合理多了嗎?…………
在很多信的人裡面,有些人會說方言,有些人手能拿蛇,有些人喝毒不受害,
有些人手按病人病人得醫治。
在保羅的團隊裡,保羅就曾被毒蛇咬而沒事。(徒28:3-6)
很多宣教士也見證,當他們在醫療缺乏區宣教時,有時按手禱告,病人就好了。
也不少宣教士見證,在很落後地區傳福音時,喝毒卻不受害。
但是,他們不是每次都能這樣,也不是人人都能這樣。
但現今,很多人卻讓引用這段經文,
來認為方言、神蹟奇事是『每次都會有,每次都必然有』。
這樣是正解聖經嗎?
許多講員、特會、聚會,以神蹟招徠信徒,
每次都能行出一樣的神蹟(專醫長短腳、專門天降金粉、專門說方言、、、),
這樣的行為,合聖經嗎?


5. 這經文,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字:『必』。
這種字眼,是很可怕的------它表示必定成就。
我開始來解釋:
馬可16:17-18『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
意思是指………『信的人,一定會有那五種神蹟』。(若A則B)
邏輯學上的另一種說法就是………『沒那五種神蹟的,就不是信的人』。(若非B則非A)
看到嚴重性了嗎?
我進一步再講解說明:
如果主張這段經文,是指『每個信的人』(單數),
那意思就是說『每個信的人,都會有那五種神蹟』,
並且『如果沒有那五種神蹟,就表示他不是信的人』。
問題是,事實當然不是如此。(有人認為事實是如此的,歡迎說明)
換言之,把這句經文解成「每個信的人」,是錯解經文了。
但是,如果解成『信的眾人』(複數),
那意思就是說:
『信基督的眾人(包括過去、現在、未來、各地),都會有那五種神蹟』,
『如果沒有那五種神蹟,就表示那些眾人不是信的人』。
看到沒?很合理可以解通這句經文。


6. 請留意『應許』和『恩賜』的不同
當我們使用馬可這段經文來作為『每個人』都會有的情形時,
還會面臨另一個問題--------恩賜。
林前有許多經文在說明『恩賜就是聖靈隨己意分配,不是人人都有』的觀念。
換言之,
『應許』,是必然成就的;
但『恩賜』,可不是人人都有的。
馬可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上帝『應許』在眾信徒中,
一定會有方言,一定會有神蹟。
但是哪些信徒會有方言、哪些會有神蹟、哪些會有醫病,哪些沒有,
則是『恩賜』,由聖靈隨己意分配。


結論:
由於我們無法把這段經文,解成對『每個信徒』(單數)的應許,
只能解成上帝對『眾信徒』(複數)的應許。
因此,用這段經文來說人人都能說方言、人人都能行神蹟、次次特會都會有神蹟,是說不通的。


再提醒一次,使用這段經文,請小心。
最好再找出其他支持經文比較好。
現今許多人,已經濫用這句經文,甚至到褻瀆的程度了。
當這句經文被亂解濫用時,
我們所信的上帝,豈不是很像被關在神燈中的精靈?
雖然力大無窮,但也不過是阿拉丁(信徒、特會講員、、、)的奴隸而已,
隨時要在神燈中待命,等阿拉丁召喚?
原諒我這樣說,任何弟兄姊妹如果把上帝當成神燈中的精靈使喚,
這是嚴重的褻瀆,請務必改正錯誤心態。
上帝在聖經中所給我們的應許,我們都可放心大膽的去求、去支取。
因為,上帝絕不說謊,應許必然成就。
但是,請千萬不要亂解經文,不要濫解上帝的應許。

十誡第三誡: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出20:7)

明明就不是上帝話語的意思,明明就不是上帝的應許,
大家卻用自己的意思強解經文,這是妄稱上帝名號的重罪。

『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彼後3:16)

讓我們做個謙卑尋求上帝話語的人,而不是扭曲上帝話語的人。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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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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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小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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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思佳
    • 有人常會說諸如此類的句子,如:
      神讓我看見你有一種....的靈
      神讓我看見你的家中有一種.....的咒詛
      其實我個人對此比較持保留的態度
      原因是
      既然一件事對我如此重要,神為何不直接告訴我?
      當然聖經上的確有許多透過先知啟示的例子
      但我仍然疑惑
      不知弟兄姐妹對這種情況的看法是?
    • 小小羊
    • 基本上,您的問題,可分成兩部分:
      1.如您所提的例子,有人說上帝對他說你會怎樣。
      對這種,我很保留。
      太多人想當「先知」了。
      對這種,如果敢的話,我會對說的人提醒………
      萬一說錯,假冒上帝的名,你願不願意依舊約規定被打死?
      如果不敢,就別來我面前說有的沒的。


      2.『既然一件事對我如此重要,神為何不直接告訴我?』
      這倒是不一定。
      確實很多聖經例子,是由其他肢體來提醒的。
      這也是我們不能脫離教會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除非我能驗證證實,否則對任何這類的話,我都很小心謹慎,不輕易隨之起舞。
      而且,我很痛恨許多人假冒上帝之名亂放獗詞,干擾信徒心情。
    • 基督徒
    • Tab
      以我個人在教會的見聞,此類爭議性高的經文若不從整本聖經的總原則解析,就很難明白其中連貫的意義。也有說法是聖靈充滿說方言和經歷超自然神蹟在當時的猶太人和外邦人信眾的群體是可能有差異的,這也可以從福音傳出去的難易或理解度觀點解釋得通。

      照這個原則看來上帝國度的福音傳播不是以簡單又容易或複雜又困難為絕對的標準,而是以上帝的旨意必須要行、以及採取何種形式行在地上為準則。既然說是必有神蹟隨著將要來的那些信徒,這一時期以神蹟的形式傳佈福音是必要的,因此往後的信徒也不可任意否定神在世上直接干預的作為。

      既然如此,使一個罪人悔改信主是不是很困難呢?有人一定要等到所有問題都解答完畢才願意信,先不說這些問題究竟有無結束的一日,講論耶穌基督復活這件事本身就需要堅定的信念,而一個人願意接受也是因為上帝的聖靈在他心裡動工。對於某些人而言接受神的靈超越時空是比接受自然界會發生奇蹟更困難的,可見無論我們是否很渴望神的主權臨到,神如何創造這人又願意這人得救,都不是我們用「念力」或「集氣」可以達成的。

      基督徒一樣活在這個政治經濟體制所形成的架構當中,那麼為何基督徒就可以「超脫」這一切?使徒行傳十六章保羅和西拉被下在監裡半夜禱告唱詩讚美神,「忽然,地大震動,甚至監牢的地基都搖動了,監門立刻全開,眾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保羅不是在呼天搶地要求上帝一定要救他出去,被關在監牢裡還不算是個失敗者嗎?當然故事到這裡還沒結束,英國的未來也不是脫歐公投就結束了,好像我們所尊敬的(或者我們根本不認識的)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有專屬於她的皇室歷史,我們的故事一定要有英國女王的角色嗎?

      賣豬肉的不能沒有屠刀,牧師不能沒有聖經,老公出差不能不帶手機,新約聖經不能沒有舊約,舊約聖經不能沒有新約。如果上帝不是超越了有限的時空,英國女王的存在也沒有多大的影響力。當然這樣的假設並無多大意義,但是一國的君王敬畏上帝才是真有智慧,傳講聖經的人如果不尊崇上帝的主權,能不能幫助妳勝利成功,也不再重要了。

      如果沒有禮拜天,有沒有禮拜五都無所謂,這是我活到今天為止所獲得的最大啟示。那麼究竟是要不要有神蹟?既然神蹟發生是為了彰顯耶穌基督的位格及其工作,上帝救恩工作已完成的時空神蹟很可能是遞減的,這表示有神蹟伴隨又說方言並不必然接續在五旬節聖靈澆灌之後的每一個信徒身上。2000年後奉聖父、聖子、聖靈受洗的中國人也被聖靈充滿,但主耶穌也說「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表示起初有一些人有,以後這幾種特徵就愈來愈少了。

      如果書本裡面有敵人,讀者得以戰勝的兵器是甚麼?邏輯?經驗?定律?機運?男朋友?女朋友?爸爸?媽媽?老師?學校?補習班?冷氣?珍珠奶茶?林書豪?周杰倫?蔡依林?

      答案應該是「真理」。以賽亞書53章「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夢境有兩種:美夢或惡夢。夢不到耶穌是正常的,夢到教堂裡只剩下自己一個人也是正常的。牧師應該感謝人們禮拜天來聽講道嗎?似乎不該如此。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眾人的罪孽都歸在妳我的身上就是惡夢,那真正可以實現的美夢只有當上帝的心意滿足了才能被人看見,而那一日復活的身體將顯出上帝的榮耀。所以晚上睡前的禱告是先祈求祂的國度降臨,而不是可愛精靈為了實現我的願望,在地球的另一邊製造一場災難。你親吻寶貝女兒說「妳永遠是爸爸的小公主」,那麼,小王子是誰呢?揮舞寶劍劈荊斬棘屠龍的復仇者?

      別鬧了,天才老爹。基督教的勇士符號象徵不是復仇者的聯盟,而是聖靈的寶劍,就是上帝的道。保羅遇見船難在米利大島沒有被毒蛇咬死,比較精確的解釋應該是神的營火在他歇息之處熊熊燃燒,而那不能見的靈火是更勇猛無敵的。在我們的心裡有一個自己的房間,是上帝安慰人的地方,也是那聖靈火炬燃燒的殿。

      願主保護我們雖不常見美夢,也不至因惡夢迷失方向。人們相信自己是在追求理性、中立及純潔的價值,但遇見有人講解聖經清楚明白,又視之為以放棄理性的手段從迷信者那裡奪取權力。基督徒的理性歸向真理即是靈性的開始,當學術界為了保有知識權力而塑造偶像,更迎合產業界的需要有時也意味著這中立的價值是盲目的。
    • Yeh
    • 能夠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基督徒,這個[信],就是神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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