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周四(29 日)裁決,法官郭偉健宣判兩名被告,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以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及後為兩人陳情。法官准兩人保釋,9 月 26 日處理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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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郭偉健裁定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罪成;辯方求情時,在庭上讀出林紹桐的陳情信。
開庭前,逾百市民排隊旁聽,包括前員工、新聞界人士、多國領事代表等。
判詞全文共 127 頁、493 段,官裁定涉案 11 篇文章具煽動意圖,亦就時代背景、被告的犯罪意圖等作出裁斷。
- 鍾沛權、林紹桐煽動罪成 判詞:兩人知悉並認同文章煽動意圖
- 涉案17篇文章 官裁11篇具煽動意圖 各文章裁決理據一覽
- 官推翻「羊村案」裁決 裁定「蓄意煽動」及「罔顧煽動後果」都可定罪
- 判詞指2019是「民粹年代」 《立場》創刊辭、社論等證有政治立場
港府指裁決彰顯公義;警方指判詞反映執法有理據。香港記者協會、無國界記者等傳媒組織亦發聲明。有學者指,判詞為傳媒定下界線,但不代表界線清晰。
57 天審訊重點回顧,究竟控、辯雙方有何爭議點?
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