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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一名跨性別女性早前入稟控告醫院對其施行「拗直治療」侵害其權利,案件於2024年8月13日秦皇島昌黎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案女主角靈兒現年27歲,在家人要求下於2022年7月22日到秦皇島九龍山醫院求診,靈兒認為跨性別並非疾病,故配合家人的要求。惟醫生竟診斷她患有焦慮障礙和自我不和諧的性取向等,不顧其意願直接收治住院治療,致使其失去人身自由97天。住院期間,醫院又對其進行一系列非必要且非常規診療範圍的治療措施。即便多次向醫護人員提出異議,要求停止治療,但均被拒絕。 代表靈兒一方的律師指出,靈兒無暴力傾向、無自殺行為、無危害社會的可能性,且具備完全民事責任能力,已經明確表示不需要住院治療,不符合強制收治的標準,但醫院仍舊予以了收治,存在過錯。惟院方反指靈兒求診時情緒焦慮,自制力不完整,只要討論到他的父母就會出現激動情緒,甚至有傷人傾向。院方還認為,靈兒男扮女裝,參加同性活動,不符合日常觀念,存在主客觀不一致。 此外,本案另一爭議點在於跨性別是否被視為疾病。靈兒代表律師指出,根據ICD-11,和性取向相關的診斷編碼均被刪除。醫院作為專業的精神病醫院,應該明確跨性別、同性戀已經不是疾病。但院方則指ICD-11在國內並未被完全執行,院方依據ICD-10為病人診斷治療並無過錯。 事實上,國家衛健委早於2018年12月22日發佈《關於印發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中文版的通知》,明確自2019年3月1日起,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當全面使用ICD-11中文版進行疾病分類和編碼。 案件擇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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