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基督徒問:所有的賞罰對錯,以信不信上帝為判斷標準,
這豈不是間接鼓勵人們在世時可以無後顧之憂去為惡?
答:
這是大家很常見的質疑-------
基督教的恩典太廉價了,有鼓勵行惡的可能性。
然而,在基督教的觀念中,有些部分,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1. 基督徒相信,一個基督徒如果行惡,會遭受上帝懲罰管教。
因為上帝不是溺愛的父親。
2. 一個真正信耶穌的人,基督教有個宗教術語叫『聖靈重生』。
意思是說,內心被上帝改造,開始值入新的生命。
也可以想成被上帝做了『骨髓移植』。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有向善的慾望。
雖然今生無法達到完全不再犯任何罪的可能性,
但是,犯罪之後會痛苦、會懇求上帝赦免。
因此,一個真正信耶穌的基督徒,如果有『行惡不會遭報應』的觀念,
是很奇怪的事。
聖經很強調,所謂信,不是嘴巴說說就算。
必須是心裡真心相信。
3. 基督教的這套『信耶穌罪得赦免』的觀念,是不是不公義?
請再想一想我之前所描述的『廉價?無法支付贖價?』觀念。
請參閱:信耶穌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獄?
(小小羊)
「1. 基督徒相信,一個基督徒如果行惡,會遭受上帝懲罰管教。
因為上帝不是溺愛的父親。」
「也可以想成被上帝做了『骨髓移植』。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會有向善的慾望。
雖然今生無法達到完全不再犯任何罪的可能性,
但是,犯罪之後會痛苦、會懇求上帝赦免。」
「因此,一個真正信耶穌的基督徒,如果有『行惡不會遭報應』的觀念,
是很奇怪的事。
聖經很強調,所謂信,不是嘴巴說說就算。
必須是心裡真心相信。」
所以,基督徒不可能願意真心,長期積極作惡。
不過有一種情況。某些地點,有制定規則,限制或禁止基督徒從事很多行業。而他種行業工作相對不穩定,也比較無法去行善,在外建立好名聲。此時信主,會被社會排擠,也無法遵守「行善」等經文要求,因而外界指責「基督教鼓勵行惡」。
甚至佩蓓圖,因為「不願放棄聖經神人關係領域經文」而拋家棄子,「丟棄(實際是無法履行)」家庭責任,其他基督徒責備其「沒有積極遵守經文,基督化程度比未信者還不如」。
我知道,愛父母子女等,不能高於愛主耶穌。可是,社會觀感,甚至保守人士,甚至自稱基督徒人士觀感不是如此。
所以,這種時間地點信耶穌,導致「相比他種族群而言,基督徒好行為比他種族群少很多,因而觀感差,甚至一些只相信一半聖經的牆頭草人士,行為都比基督徒更加接近聖經」。
類似狀況,導致人認為「基督教間接鼓勵行惡,偷懶,逃避責任等」。
請問如何處理,或是解決類似問題較好。
六月芥菜 上
基本上,這篇文章所討論的『行惡』,
是不管基督徒、非基督徒,都一致同意的惡。
好比像殺人、放火、強姦、搶劫之類『國法的大罪』,
或是偷東西、作弊、、、這類看起來較小的罪行。
基本上,這類的『惡』,大致上,
不管是哪個國家、哪個民族,都認為這是『惡』。
我文章討論的,主要是這種。
你問題所講的,不是我文章討論的東西。
好比孝順父母,是普世公認。
問題是,什麼才算孝順?什麼才算不孝?
這就有很大不同。
這和前面我講的那些大家幾乎都同意的,是不一樣的。
這種『差異很大』的部分,基督徒不需落入一般人的認知裡去。
這是聖經一貫的教導。
猶太人認為,一個人被掛在木頭上處死,
表示罪大惡極、深感厭惡。
因此,猶太人到今天,依然普遍拒絕耶穌。
因為,耶穌觸犯他們眼中的『惡』。
中國古代,認為沒有後代,是最大的不孝。
因此,沒有結婚,或是婚後生不出小孩,就是最大的不孝順。
問題是,基督徒根本不用去,
也不能去跟隨這種社會對於『惡』的錯誤認定。
前面我說的那種普世公認的惡,基督徒當然不能去犯。
後面我說的那種文化差異很大的惡,基督徒要以智慧為是。
『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
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
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太11:18-19)
關於「工作擺爛以及偷懶」,以及「父母惡意不教導未成年小孩」,我有發現,好像是「普世皆認為惡」,並非某一區域特有。
不知小小羊先生,又認為,如何判定「因社會環境與政府政策不友好,基督徒行動,行善空間受限,被認為觸犯這些『普世皆認為』之惡,不夠基督化」為好。
六月芥菜 上
你說的那兩點,就是我前面說的這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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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父母,是普世公認。
問題是,什麼才算孝順?什麼才算不孝?
這就有很大不同。」
不孝順父母,當然各民族都不同意。
問題是,各民族定義不同啊!
同樣的,
各民族當然都會認為工作擺爛偷懶不對、
父母不教導未成年小孩不對,
問題是,各民族一樣定義不同啊!
這時,只能回到聖經,進行分辨比較。
而且,
每個人遇到的狀況根本就不同,
無法簡單一概而論。
社會環境與政府政策對基督徒不友好,
導致被認為觸犯你說的那兩點。
這種情形,除非詳細知道狀況,
否則我根本無法多說些什麼。
複雜問題,很難有太過簡單的答案。
我也聽過有基督徒不去工作,
因為政府盯上他。
但是,真的不能工作嗎?
什麼工作都不能作嗎?
還是以此當藉口?
我也不知道。
有些人一點點髒都覺得受不了,
這種工作作不下去。
有些人覺得工作環境這不行那不行,
通通都有人在整我抵制我。
但真相如何?
我也不知道。
是自己人格問題?個性問題?與人相處問題?
還是真的是堅守信仰導致工作不順問題?
我也不知道。
我只能說,在我個人來看(也僅只是我個人意見):
好手好腳、身體健康的人,不管什麼工作,
就是要找個工作來努力養活自己。
這時,很多時候,或許只能在條件很差的工作裡挑。
但是,就是要從其中挑一個去做。
這不做、那不做、這有意見、那有意見,
然後待在家中吃閒飯,認為環境對基督徒不利,
我認為這是違反聖經的。
這裡是公開版面,
我只能給一些大原則,
不可能給小細節指引。
我能做的,只是根據大家留言時有限的資料,
根據這些作判斷。
詳細的,就要自己另外找能深度輔導的肢體幫助。
有些東西,牽涉到國家不同、國情不同、生活狀況不同,
不同國家的人,很難給出實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