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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預定的範圍?
2. 預定的責任?
 
請教有關預定論的問題,我對預定論的觀念還是不太明白。
1. 所謂預定論的意思是指:
我們個人的一切所做所為,不管任何事(包括做好事、壞事、信主、不信主),
都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或是只有單指我們個人信主或不信主這件事,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2. 如果我們連會不會信主都是上帝早就預定好的,
那麼我們還要積極的傳福音嗎?
另外對於不信主的人,他們也會有藉口,說我不信主,
是因為上帝早就預定好我會不信主,所以我不信主的罪過不能算在我身上,
這樣的說法對嗎?
 
 
Posted by 初信者 at 2006年04月20日 12:37
 
 
 
 
答:
初信者您好:
預定論是基督教中,一個很複雜的議題。
所以很難三言兩語,或是簡簡單單回答。
 
 
答得太簡單,很怕被誤解;
答得太複雜,很怕大家又聽不懂。
所以請您務必有心理準備,要花不少時間閱讀思索,才有辦法學清楚。
 
 
同時,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我要先提醒兩個極重要的觀念:
1. 預定論是觸及上帝極隱密處的智慧,要很謹慎小心。
2. 我們只能依循聖經所啟示出來的,去進行預定論的探討。
聖經沒說的,我們只能止步。
 
 
接下來回答問題:
問題一、
我們個人的一切所做所為,不管任何事(包括做好事、壞事、信主、不信主),
都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答:
是的。
 
 
問題二、
或是只有單指我們個人信主或不信主這件事,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答:
這也是預定論的一部分。
 
 
說明:
預定論基本上可以分兩部分,
一、狹義的預定論:
就是您所問的第二個問題。單指救贖部分。
這屬於救贖論的範圍,重點是罪、恩典、揀選與救贖。
二、廣義的預定論
就是您問的第一個問題。包括全宇宙間的大小事。
這是屬於上帝論的範圍,重點是上帝的護理。
 
 
在這裡,很強烈的建議您先把狹義的預定論五點主張徹底弄懂,
之後才開始碰觸廣義的預定論。
否則,人類墮落的理性,很快就會讓您走偏差。
 
 
狹義的預定論-----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鬱金香)
1. 全然的墮落 (Total depravity)
2. 無條件的揀選  (Unconditional election)
3. 限定的救贖   (Limited atonement)
4. 不可抗拒的恩典  (Irresistable grace)
5. 聖徒永蒙保守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
 
 
關於狹義預定論,請參閱『預定論與自由意志』欄中的文章:
1.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TULIP)
 
2. 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
 
3.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問題三、
如果我們連會不會信主都是上帝早就預定好的,那麼我們還要積極傳福音嗎?
問題四、
對於不信主的人,他們也會有藉口說,我不信主,
是因為上帝早就預定好我會不信主,所以我不信主的罪過不能算在我身上?
 
答:
請參閱『關於預定論。一些被嚴重誤解的觀念』
 
 
其他說明:
太多人一看到『預定』,就以為一切都是『上帝主動去定』,
這和聖經說法有很大差距,也是大家誤解的原因之一。
其實,關於上帝旨意與主權行使,有四種方式:
一、上帝積極性的預定
1. 上帝的計畫(上帝創世之前,就『計畫』主耶穌救贖)
2. 上帝的引導(上帝『引導』我去哪裡工作)
二、上帝消極性的預定
1. 上帝的許可(上帝『許可』魔鬼攻擊約伯)
2. 上帝的任憑(上帝『任憑』法老王心剛硬)
 
 
請留意,
1. 上帝絕不是惡的創始者。
2. 人心中的惡念,不是上帝主動去做的。
對於罪人,上帝只需『許可』與『任憑』即可,
人心中的惡念,就會使人去行惡了。
這部分如果清楚五大主張中的第一條『全然的墮落』(全然的敗壞),
就很容易理解。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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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range
    • 初信者:

      您好。我的父母不需要我的工作及功勞我就已經是他們的兒子;對一個思想回復正常(重返聖經真理本源,從墮落的理性恢復過來)的人來說,並不會構成虐待、不孝的因素。相反的,我更愛我的父母,孝順他們,怕他們穿不暖、吃不飽、寂寞無依,一盡子女應盡的孝道。我們不因上帝必然成就的拯救而不傳福音。有趣的是,反而是能在上帝的舞台上有份參與而樂在其中。記得從前讀書的時候,同學們都爭取給老師擦黑板、派書簿的機會;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看見一位決志信主的人,內心的高興和感動,是未信和不信的人不會明白的。約三年前香港有一位從前十數年來反對更曾經著文章侮辱基督教的大學教授信主,當時一班身旁的基督徒,高興得掉下眼淚。他自信主後數年來廣傳福音,我看見他在一次佈道時語重心長,也感動哭了。


      上帝是有絕對的主權,包括施恩拯救的計劃和對象。那麼,不信的人能否指控上帝呢?首先,按著人類已經自以為義的自身道路,本就是滅亡的道路上死在罪惡的過犯裡。上帝本來就可以任憑我們,並不虧欠我們什麽。拯救,本就全是恩典,並不是出於我們的行為和工作,更不是我們可取可愛;恩典,本就是沒有資格和酬勞可能賺取,得到没有資格並且不配得到的。


      預定論的甚少指涉重生信主以外的範圍。然而,上帝確實能掌管一切,並不會有令上帝措手不及的事,在在都可以讓我們知道自身的範圍都不能超過上帝的容許,甚至連不信的人都不能勝過上帝。有一句說話叫"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就是不信的人都能慨歎和細味的。
      Posted by orange at 2006年04月20日 14:29
    • 小小羊
    • 初信者您好:
      預定論是基督教中,一個很複雜的議題。
      所以很難三言兩語,或是簡簡單單回答。
      答得太簡單,很怕被誤解。
      答得太複雜,很怕大家又聽不懂。
      所以請您務必有心理準備,要花不少時間閱讀思索,才有辦法學清楚。
      同時,在回答您的問題之前,我要先提醒兩個極重要的觀念:
      1.預定論是觸及上帝極隱密處的智慧,要很謹慎小心。
      2.我們只能依循聖經所啟示出來的,去進行預定論的探討。
      聖經沒說的,我們只能止步。


      接下來回答問題:
      1.我們個人的一切所做所為,不管任何事(包括做好事,做壞事,信主,不信主)都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答:是的。
      2.或是只有單指我們個人信主或不信主這件事是上帝所預定好的?
      答:這也是預定論的一部分。
      說明:
      預定論基本上可以分兩部分,
      一、狹義的預定論:
      就是您所問的第二個問題。單指救贖部分。屬於救贖論的範圍,重點是罪、恩典、揀選與救贖。
      二、廣義的預定論
      就是您問的第一個問題。包括全宇宙間的大小事。屬於上帝論的範圍,重點是上帝的護理。
      在這裡,很強烈的建議您先把狹義的預定論五點主張徹底弄懂。之後才開始碰觸廣義的預定論。
      否則,人類墮落的理性,很快就會讓您走偏差。
      關於狹義預定論,請參閱『預定論與自由意志』欄中的文章:
      1.加爾文主義與阿民念主義五大主張
      2.加爾文主義五要點聖經依據


      3.如果我們連會不會信主都是上帝早就預定好的,那麼我們還要積極的傳福音嗎?
      4.對於不信主的人,他們也會有藉口說我不信主是因為上帝早就預定好我會不信主,所以我不信主的罪過不能算在我身上?
      答:答:請參閱我剛剛發表的『關於預定論。一些被嚴重誤解的觀念』。


      其他說明:
      太多人一看到『預定』,就以為一切都是『上帝主動去定』,這和聖經說法有很大差距,也是大家誤解的原因之一。
      其實,關於上帝旨意與主權行使,有四種方式:
      一、上帝主動
      1.上帝的計畫(上帝創世之前,就計畫主耶穌救贖)
      2.上帝的引導(上帝引導我去哪裡工作)
      二、上帝非主動
      1.上帝的許可(上帝許可魔鬼攻擊約伯)
      2.上帝的任憑(上帝任憑法老王心剛硬)


      請留意,
      1.上帝絕不是惡的創始者。
      2.人心中的惡念,不是上帝主動去做的。
      對於罪人,上帝只需『許可』與『任憑』即可,
      人心中的惡念,就會使人去行惡了。
      這部分如果清楚五大主張中的第一條『全然的墮落』(全然的敗壞),就很容易理解。
    • 小小曼波魚
    • 接續你所說的
      那麼 最近一些牧師常講的 尋找神所給你的命定
      這是什麼意思
      有什麼聖經根據 或說聖經上有這個例子嗎


      有些聚會裡 一些牧師會對人說: 神說你...今年 ...
      神說你 以後要...
      神真的會這樣對我們說話嗎
      如何分辨真假呢
    • 小小羊
    • Re 小小曼波魚:

      1.『尋找神所給你的命定』
      答:一般而言,我們無法單單從您這樣的描述裡,知道講道的牧師真正的意思。
      這部分,可以考慮再會後去問牧師他的意思是指什麼。


      2.『有些聚會裡 一些牧師會對人說: 神說你...今年 ...
      神說你 以後要...』
      答:唉!我很欽佩這些人。
      他們真的很勇敢,不怕上帝嚴厲懲處,
      他們動不動就說「上帝告訴我」,動不動就講預言、當先知。


      請記住兩句經文:
      A.十戒第三戒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出20:7)
      B.擅託耶和華名號的先知要治死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申18:20)
      如果您夠勇敢,當這些人向您說出「預言」時,
      您不妨把這二句經文送他們,看他們敢不敢在上帝與眾人面前宣示,願意遵守這二句經文,同時宣示願意接受這些經文的懲處?
      您可以觀察,看他們敢不敢這樣做?


      教會裡信口開河,不負責任的人,太多了!
      權柄、權力、恩賜,背後伴隨的,就是責任與懲處。
      只看到前面,沒注意後面的,是有問題的,這種人要小心。
      舉例而言:
      教導人的(屬於權柄、恩賜),是會受到上帝更重的審判的(屬於責任、懲處)(雅3:1)
      問題是,太多人只想享受權柄、追求恩賜,但卻不在乎責任與懲處。
      這樣很不好。
      如果今天的教會,大家能多留意一些責任與懲處,
      或許狀況會很不一樣也說不定。



      請閱讀『教會流行觀念的偏差』中的這幾篇文章:
      1.現今還有先知嗎?
      2.如何分辨先知所言是真是假?
      3.因為聖靈感動我,因為上帝對我說,所以、、、
      讀完之後,我們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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