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陳時奮/翁達瑞對律師的錯誤印象與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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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要感謝某位翁達瑞的鐵粉,讓我終於了解為什麼陳時奮對美國起碼….四成的律師有這麼大的錯誤印象與偏見 XDDD. 因為照他的講法,全美起碼有三四成律師都是處於半失業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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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半失業就是沒有什麼案件收入,我看你有很多時間在寫臉書,想必是沒有律師案件可以寫訴訟跟查詢前例案例為當事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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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大家應該都還記得2022年,陳時奮在那邊以一個外行人的異想在那邊胡扯章萬安的律師執照。然後章萬安作為一個非訟的商務律師,本來就沒多少公開案件能查,所以陳時奮就只能拿無關緊要的細節在那邊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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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概就是那時,陳時奮自己推出了一套理論,就是非訟律師=沒案子=半失業。喔然後今年還說什麼我沒進過事務所,只會填表之類的胡扯。(yes, 我在一家專利所混過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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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老實說很多人對律師的偏見就是律師都進法庭打官司。Hmm..這點在台灣大體上來說也沒錯。就我所知,台灣大部分律師都有點法庭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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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美國不是這樣。我當年去讀法學院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我可以不做訴訟律師。因為我那時其實很討厭法官/訴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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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全美到底有多少非訟律師? 我沒有一個很確定的數字, 但從2-6成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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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哪些律師不需要出庭? 好幾個領域說….
先講一下陳時奮不懂的智財法 (他懂的話就不會講出大聯盟授權給高虹安這種鬼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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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專利和商標申請的智財律師都不用出庭。我記得我在板上提過我的執照真的是專利律師。我想大家應該都了解,寫專利不只是填個表就完了。而且專利/商標申請都還要繼續跟USPTO往來靠腰,所以美國把專利申請稱為”patent prosecution”。當然陳時奮這種大外行不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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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不動產買賣的律師也不用出庭。喔他們也會做法拍,但也不一定需要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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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稅法的律師也不用出庭。畢竟是回答稅法上的問題,或幫客戶處理稅務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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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遺產/信託的律師也不用出庭。因為是幫客戶立遺囑/信託,和其他的遺產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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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律師也不用出庭。他們幫客戶看契約,談判,甚至還可以幫忙成立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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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律師也可以不用出庭。但也不只是填表。有些比較複雜的移民申請還是要寫篇東西出來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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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法務通常不用出庭。他們的客戶就是公司。專門來解決公司的法律問題。畢竟每件事都要找事務所的律師諮詢也太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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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政府跟州政府也都僱不少律師來幫他們解讀法條,規章,政策,或出法律文件,像契約。所以他們也大多不需要出庭。可以去Usajobs.gov這個網站搜”Attorney Advisor”, 就會發現超多部門都在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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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講個笑話,Blackmun大法官 (就寫Roe vs Wade那個),曾在Mayo Clinic,美國這個數一數二的大醫院當過10年法務長喔。所以照陳時奮的講法,Blackmun這十年都處於半失業的狀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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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Douglas大法官進最高法院之前曾在Security Exchange Commission (證卷交易委員會) 待過三年。做出卓越的貢獻。特別把富商殺的刀刀見血 (XD)。但照陳時奮的講法,Douglas這三年都處於半失業的狀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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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應該看的出來,美國律師其實分成不少領域,而且很多律師就專注在一個領域裡面,甚至連整個事務所都只做一兩個領域。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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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今天先寫到這邊。 畢竟我還有工作要做。雖然都不是官司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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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翁粉們,你們可以自己思考一下,如果你在美國遇到什麼法律問題,應該來問我這個美國律師,還是去問陳時奮這個管院教授? XD 當然你們也可以選擇繼續支持陳時奮這個說謊又違法肉搜的傢伙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