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Conversation

7月20日,南方周末发文《多名被“指居”者死亡,背后的制度陷存废之争》,直至“指居“(指定地点监视居住)制度已被滥用为对嫌犯施加酷刑、刑讯逼供的新工具。 “用夹子把一台老式手摇电话机的两根电线夹在他的左右手,再摇动电话机。暴继业感觉到电流通过了全身,‘双手不受控制地颤抖,全身抽搐’” “每顿饭是一个小馒头,比鸡蛋略大一些。一天只能上3次厕所,小便30秒,大便60秒,超时会被直接拉回指居室” “一天长达16小时的审讯安排:早上9点至下午5点,晚上9点至次日凌晨5点。” “每天上床睡眠的时间保证4小时,分两段睡眠,每次2小时” 在文中,亲历者描述了他们在“指居”过程中地狱一样的经历。 南方周末调查到,近年来已有多起“指居”中当事人死亡或重伤的案例。2022年7月20日,34岁的暴钦瑞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执行指居仅仅13天后便不幸去世。除了暴钦瑞案,内蒙古呼伦贝尔的一名科技公司总经理邢燕军在指居期间死亡,湖北连环盗窃案嫌疑人袁时宏也死于指居。江苏泰州的一名嫌犯在指居期间被限制饮食和睡眠,患上韦尼克脑病后成为植物人。 现行刑诉法规定,当一个人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有5种,按强制力由弱到强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与逮捕。监视居住时,嫌犯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自己的住所内。这相较于取保候审状态下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居住的市县内,嫌犯的自由度要小,但相比拘留或逮捕期间被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自由度更大。而指居本是监视居住的特殊情况,当嫌犯在办案地没有固定住处时,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时,在指定的地点执行。文中称,监视居住一度定位作为减少羁押的替代措施,来降低我国过高的审前羁押率,改善人权。但在现实中,尤其是在2012年羁押讯问制度完善、看守所规范化后,办案人员在看守所内不便再使用酷刑折磨、刑讯逼供,故而“指居”因其黑箱性、方便性反而更受办案人员青睐。更有甚者,办案人员为了能促成“指居”,往往 “恶意”解释“当嫌犯在办案地没有固定住处时,在指定的地点执行”这一法条,故意使用嫌犯无住所地县、区警方的文号发出指居通知。 而指居过程的惨无人道、黑箱特性以及办案人员极大的自由裁量权,更增加了办案人员索贿贪污的情况。在江西省玉山县陈礼艳案中, “指居”时负责看守陈艳礼的辅警毛俊在2个月内就7次向陈礼艳家属索要财物,共计21万元。 在文中,南方周末呼吁废除“指居”,或者至少彻底改造现行“指居”制度,保证审讯过程中的基本人权。
Image
Image
Image
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