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2024.06.08 05:58 臺北時間

【刑事特搜】花樣少女慘遭殺害棄屍 沒有凶手的命案成永遠遺憾

30年來未讓殺害小芬(圖)的真凶伏法,是家屬及承辦檢警心中至今的遺憾。(翻攝畫面)
30年來未讓殺害小芬(圖)的真凶伏法,是家屬及承辦檢警心中至今的遺憾。(翻攝畫面)
30年前,一則黃姓癌末建中生尋妹的新聞引發全國矚目,時任行政院長的連戰要求警政署全力協尋,後來終於查出黃妹已喪命,遭棄屍山區,並鎖定死者同學的父親朱姓男子涉有重嫌,雖然多名目擊者供稱在棄屍地點看過朱男與死者,但苦無殺人的直接證據,法院只能判朱無罪,宣判之後沒多久,癌末建中生便離世,也讓這起沒有凶手的命案,成為家屬及檢警心中永遠的遺憾。
1994年7月5日,多家媒體同步刊載一則「小芬快回家」的新聞,搭配一張少年躺病床、母親在旁照料的照片,吸引廣大民眾的目光,成為全國矚目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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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癌末哥哥尋妹的新聞曝光後,讓「尋找小芬」一事成為全民運動。(翻攝《聯合報》)

癌末兄尋妹 全民相助

新聞主角是年僅16歲、就讀建國中學一年級的黃姓學生,他表示,父親8年前過世,母親靠打零工將自己及妹妹拉拔長大,但1993年9月30日、中秋節當天,妹妹和同學相約西門町,從此失去音訊,家人雖報警協尋,卻沒有任何著落。
不幸的是,黃姓建中生後來被診斷為肝癌末期,他深怕自己走後,母親無人照顧,所以鼓起勇氣,向同班同學、時任行政院長連戰的兒子連勝武求助,連勝武將此事告知父親後,連戰要求警政署通令全國警力協尋黃妹,並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下,讓「協尋小芬」成為全民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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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行政院長的連戰(圖)透過兒子得知黃家狀況,便通令警政署協尋小芬行蹤。
台北市警察局文山一分局刑警看到這則新聞,注意到黃母提供小芬失蹤時的資訊,腦海裡浮現檔案室某個被塵封近1年的紙箱,有了不祥的預感。

指認無名屍 曾遭勒頸

原來1993年10月24日,有民眾在文山區老泉里的巷弄遛狗,愛犬突然跑進一處竹林,對著山溝狂吠,他靠近一看,赫然發現一具女屍,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因屍體腐爛,也沒證件,無法辨識身分,只能將女屍身上的紅色上衣、藍色牛仔褲及手腕上鏡面破碎的錶,發布在協尋專刊,期盼家屬出面指認,並先將女屍安葬於公墓的無名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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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芬失蹤隔月,她的屍首被發現棄置在木柵荒野的山溝內。
承辦刑警認為無名女屍可能是黃妹,連忙到檔案室搬出紙箱,並通知黃母前來指認,黃母一走進辦公室,看到專刊上的衣物,立刻崩潰大哭,因為不論衣服、褲子或手錶,每樣都是她買給女兒的,巧合的是,確認小芬已經離開人世的那天,剛好是她失蹤滿1年的9月30日。
同年的10月4日,黃家人隨同檢警前往公墓開棺驗屍,法醫相驗發現,死者頸部有遭人勒扯的跡象,判斷應是被掐頸窒息而死。究竟是誰與十多歲的少女有如此深仇大恨,非得對她痛下毒手,並棄置荒野?為了緝凶,檢警只能想辦法還原小芬失蹤前的行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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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一分局(圖)通知黃母前來指認無名女屍,透過衣物飾品確認遇害的正是小芬。
檢警調查,事發當天早上,小芬和同學相約西門町萬年大樓溜冰,其中一名朱姓女同學家的花店就在中華路上,又鄰近公車站,大家講好先到花店集合,沒想到當天突然下雨,朱女怕同學淋濕,撐傘來回在公車站及花店接送同儕,第一個到達花店的就是小芬。

證詞不合理 疑似串供

不過,朱女接另一名同學抵達花店時,小芬卻不見人影,大家到齊後以為小芬臨時有事離開,不以為意,仍照既定行程去溜冰,直到當晚小芬遲未返家,黃家人驚覺有異,才趕忙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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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目擊證人都指稱,曾於棄屍地點附近見到疑似朱男與小芬的男女發生糾紛。(示意畫面)
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正是當時轄區派出所所長,他接獲黃家人報案後,先詢問朱女的父親、花店老闆朱姓男子,朱男表示當天上午10點半到11點半,他都在店裡睡覺,並未看到小芬,由於當時監視器並不普及,張榮興只能帶著同仁土法煉鋼,以花店為中心,層層向外詢問,卻一無所獲。
專案小組人員表示:「萬萬沒想到小芬失蹤1年後,竟然變成命案!我們也只能從她最後現身的花店重新展開調查,結果意外發現案發隔天,這間花店就結束營業,我們逐一過濾朱男當時的說詞,才發現有諸多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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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芬當年與同學相約前往萬年大樓(圖)溜冰,不料卻在朱男開設的花店中失去音訊。
原來,小芬抵達花店後,上午11點10分曾在店裡打電話,由於花店不大,面積僅2坪,朱男若真的在店裡睡覺,不太可能沒看到小芬,且朱當天的行蹤與許多人的證詞不符,就連女兒的說法也打臉父親,更有證人透露,案發後朱男曾要求,若警方找上門,要配合他的說法。
就在檢警對朱男產生懷疑時,警方又接獲另一名高中女生報案,說自己曾是花店的工讀生,老闆朱姓男子之前以教她開車的名義,將她載往文山區,並趁機在車上對她毛手毛腳,她嚇得奪門而出,向附近農家求救,才得以平安返家,關鍵是女學生指稱的犯案地點,離小芬遭棄屍的地點只有5分鐘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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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長張榮興(圖)當年是轄區派出所所長,曾帶隊搜查小芬失蹤案,可惜一無所獲。
取得朱男涉嫌猥褻少女的證詞後,檢警繼續調查,朱的女兒卻突然翻供,幫父親做出不在場證明,檢察官直覺認為父女倆串供,決定將朱男羈押,偵辦期間他對相關疑點都無法清楚交代,最後還脫口說出:「我之前供詞都是瞎編的,承不承認犯案都無所謂了,你們自己去查吧!」

無殺人實據 獲判無罪

為鞏固證據,檢警陸續找到7名目擊者,他們都表示曾在棄屍地點看過疑似朱男、朱男的車與小芬,其中一名計程車司機還說曾目睹二人起衝突,並聽到朱將小芬勒斃的「喀嚓」聲,此外,檢警也在朱男車上找到疑似小芬手錶的玻璃碎片,送鑑定後獲回覆「應該是」,讓專案小組士氣大振,認為替小芬申冤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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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檢警以紙條寫下對小芬命案的想法,藉此紓解心中多年的遺憾。(翻攝東森新聞)
就在檢察官準備起訴朱男前夕,朱透過律師表示願意認罪,但條件是檢察官必須要求法官不能判他死刑,他也不會交代犯案經過,面對如此荒唐的要求,檢察官無法接受,最後依殺害黃女、猥褻工讀生等罪將朱起訴。沒想到歷經1年半審理,朱涉嫌殺人部分獲判無罪;猥褻等其他罪行,也只遭輕判3年半。步出法庭時,朱甚至對著鏡頭比出勝利手勢,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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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圖)說詞反覆甚至曾打算認罪協商,最後獲判無罪步出法庭時,還對媒體比出勝利手勢。(聯合知識庫)
雖然目擊證人都簽名具結,願意為證詞負責,但法院為求慎重,仍安排他們接受測謊,卻有2人未通過,至於朱男測謊也沒通過,不過,測謊只能當參考,加上找不到朱殺人的直接證據,法院審理後只能做出無罪判決。對於這樣的結果,死者家屬無法接受,小芬的哥哥也在一審宣判後沒多久離世,讓這起沒有凶手的命案,成為家屬及檢警心中永遠的遺憾。
刑事特搜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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