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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份的討論,是比較嚴肅的討論。畢竟,這事關重大。
我們從聖經,來看看一些觀念和想法。
 
 
一、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6:14)經文,
可不可以用來支持基督徒『不得』與非基督徒結婚?
答:
很多人用這句經文,來強烈主張不得與非基督徒結婚。
但是,這經文真的可以支持這樣的觀念嗎?
事實上,從這句經文以及前後文,
並無法明確認定保羅這句經文是在指婚姻一事。
反而,比較屬於提醒信徒不要在信仰上與惡聯合,特別是在異教偶像上。
這部分較詳細論述,請參考讀書人發表的說明:
『林後6:14的涵意遠超過「神所訂的婚姻規則」』
 
 
然而,聖經整體而言,確實是比較偏向支持信徒與信徒結婚。
更強烈的支持經文,其實不是『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
反而是下面這句:『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裏面的人』
(林前7:39)
依照聖經,配偶死亡,是使婚姻關係結束很重要的原因之一。
當一方的配偶死亡後,另一方可以自由嫁娶,不算犯罪。
但這句經文特別提醒,要『嫁娶主內的人』。 
因此,『基督徒要盡可能與基督徒結婚』,確實是合乎聖經的觀念。
但是,請謹慎選擇支持這觀念的經文。 
 
 
 
 
二、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
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或做弟兄)』(林前7:14),
這經文,可不可以做為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的依據?
答:
這部份剛好和上個問題相反。
很多主張『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的人,常拿這句經文來支持自己觀念。
或許,使用的人,以為這經文的『弟兄』,
是指『未婚的弟兄』,而不是『已和我結婚的丈夫』。
但很不幸的,這句經文的重點,
是『已和我結婚的丈夫』,不是『還沒和我結婚的男友』。
 
 
『丈夫』和『男友』,可是天壤之別:
丈夫是已經和你結婚,男友是還沒和你結婚。
一個人只能同時有一個丈夫,卻可以同時有多個男友(雖然這樣不太好)。
有丈夫時,不能隨便離婚;有男友時,隨時可分手。 
 
 
請留意這句經文的上下文(林前7:12-16):
『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
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
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
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看到了嗎?『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
這是夫妻關係中生下的兒女,還是男女朋友關係中的生下的兒女?
然後,是『妻子』或『丈夫』『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XX』;
不是『女友』或『男友』『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XX』? 
這句經文,主要是用在這種情形:
如果是『結婚後』,妻子才信主,此時妻子不可用丈夫未信主的名義要求離婚。
這經文並不適用在婚前男女朋友階段。
所以,『結婚前』,一方已信主,另一方未信主,
不能用這句經文來做為雙方可以結婚的支持。
 
 
 
 
三、聖經中,到底有無明確禁止或許可?
答:
對於信與不信之間的結婚,其實新約聖經並無明確而絕對的禁止。
(*文後有最新補充與論點修正)
 
舊約部分,倒是有些明確禁止與外邦人結婚的經文:
『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
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出34:16)
 
『不可與他們結親。
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
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申7:3-4)
 
『娶他們的女兒為妻,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並事奉他們的神。
以色列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忘記耶和華他們的神,
去事奉諸巴力和亞舍拉,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士3:6-8)
 
 
這些經文,顯示出一個重點:
與信其他宗教的人結婚,結果基督徒受配偶影響,離開自己信仰。
然而,是不是與非基督徒結婚,自己就會離開基督信仰?
當然不一定!
不過,確實很多基督徒,一旦與非基督徒結婚之後,就慢慢離開了信仰,
這也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而且,『基督徒男生』娶『非基督徒女生』,比較可能持守信仰;
『基督徒女生』嫁『非基督徒男生』,比較不容易持守信仰。
畢竟,父系社會,嫁過去之後,受男方影響會很大。
當然,這不是絕對,但大家可以看看實際上是不是這樣。
 
 
但是,真的就『絕對』不能結婚嗎?
我們再看這舊約經文: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她,要娶她為妻,、、
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申21:11-14)
很有趣的是,這經文顯示,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之後,
某些情形下,竟然可以和非本族的女生結婚。
我的看法是,由於當時是以男性為主,
可能因為這些女子是被擄的,所以娶進來之後,她要跟著丈夫信上帝,
所以才可以娶她。
這樣,當然不是像上述經文所描述,被引誘離開基督教信仰。 
 
 
因此,我嘗試把新約與舊約的觀念歸納起來:
1、基督徒要盡量與基督徒結婚。
2、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結婚,有可能受另一半影響,而喪失自己原本的信仰。 
3、基督徒如果能堅守自己的信仰,則與非基督徒結婚未必不可。
4、基督徒如果無法確保自己能堅守信仰,此時還是盡量不要找非基督徒婚配。
 
 
信與不信結婚,不是絕對不行。
但是,一般而言,路確實會比較難走,也潛伏更多危險因子。
信與信結婚,不是萬事順利,但是,一般而言,路確實會好走一些。
 
*附上唐崇榮牧師的解答,提供參考 
 
 
2010-06-30補充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
第十一條:
我們確認上帝禁止信徒與不信者進入婚姻。
 
 
請注意發表時間:
 
1. 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結婚嗎?
發表時間:2006-03-14
論點:比較包容。信與不信不是不能結婚,但最好不要。
 
2. ICCP 信仰宣言:關於婚姻、離婚、和再婚的講解與說明
發表時間:2010-04-15
論點:比較嚴格。信與不信不能結婚。
 
 
這些年來,我的觀念已經越來越轉向ICCP的嚴格禁止。
ICCP有很強烈的嚴格傾向,很像走清教徒路線的歸正神學主義者。
隨著末世越近,世界與教會越來越墮落,我也覺得基督徒越來越須分別為聖。
 
 
但即使是我在2006年的這篇,
依然不是主張不用管已信未信、也不是認為和未信者結婚可以列為首選,
唐牧師也類似。
裡面對經文的一些解釋,現今依然可以參考。
 
 
現在假使有人真的軟弱,就是要和未信者結婚,那我只能求主祝福恩待。
 
 
這幾年來,隨著對聖經更熟悉,我越承認ICCP的嚴格是正確的,
越承認ICCP對全本聖經的掌握與解讀更精準。
所以,我假使有和ICCP不同之處,請大家回歸ICCP的教導。
 
 
什麼是歸正神學?
就是不將任何人講的當絕對無誤的,而是不斷查考聖經、回歸聖經真理。
我也不例外!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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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韻安
    • 昨晚教會查經:林後6:14~7:1,聽牧師逐節逐關鍵字詳細解說與聽弟兄姊妹的分享後,我就直接單看此段經文的開頭與結尾,突然有種串不起來的感覺…
      於是我便想將開頭與結尾的關係串起來,好明白為何這麼說。

      開頭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結尾說道:「…得以成聖。」
      在我的新標點和合本聖經,這6節經文是整段的,而且有標題:「永生神的殿」。所以,這表示「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件事情是關乎「成聖」的。如果不看的中間的經文,我還真是一頭霧水,因為…

      林後6:14說的「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句經文,是非常廣為人知的經文,常常被套用來教導教會弟兄姊妹在婚姻對象的選擇上應選擇同為信主的人,而且常常是只有單單此句經文被提出來以實用的角度講解說明為何不可,例如套用在婚姻對象的選擇方面,就常常會用負面的角度來講述若不遵行,便有極大可能在婚姻關係裡面受苦甚或偏離信仰、離棄信仰了。那因為這句經文不知何故太出名了,而導致這句經文後面,用來解釋這句經文的經文,就比較少被一起提出來解釋清楚。

      然而,保羅卻是用這句經文後面的經文來解釋這句經文的。所以,這整段經文,真的很重要啊,是應該放在一起解釋、一起看的,才能明白保羅說的「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句經文完整的意思。

      保羅是用什麼樣的角度來解釋他在這段經文的開頭所提出的勸導呢?

      若是先跳到這段經文的結尾(林後7:1)來看,他說:「親愛的弟兄啊」,又說:「我們既有這等應許」,之後再說:「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他在開頭與結尾的經文之間說了什麼?以至於他在結尾說出如此的結論呢?

      在開頭經文之後,他直接先用5個問句,提出5種對比,問:「有什麼相…」,來引導人思考為何「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
      「…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林後6:14~16)
      可想而知:義和不義沒有「相交」,光明和黑暗沒有「相通」,基督和彼列沒有「相和」,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沒有「相干」,神的殿和偶像沒有「相同」。
      在最後一個對比,他用了「神的殿」,便接著直接說明原因就是:「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

      接著,他便引用了舊約經文(利26:12、結37:27、賽52:11、結20:34、撒下7:14、何1:10)來說明為何說「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呢?因為,這其實是上帝早在舊約聖經裡(透過先知)對信從祂的子民所說(預言)的「應許」: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引用自:利26:12、結37:2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引用自:賽52:11、結20:34)
      『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引用自:撒下7:14、何1:10)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林後6:16~18)

      這寶貴的「應許」,就在主耶穌「用祂的血所立新約」(路22:20、林前11:25),透過主耶穌的死(約19:30)而復活、賜下聖靈保惠師與我們同在(約14:16、16:7)而成就了(林前3:16、6:19)。

      所以,保羅在此段的結尾說:
      「親愛的弟兄啊,
      我們既有這等應許,
      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

      保羅是用上帝的寶貴「應許」、「我們是永生神的殿」的角度來教導我們:「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
      「…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林後6:16)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當…」(林後7:1)
      他引用上帝在舊約時候的「應許」說明「我們是永生神的殿」,教我們在上帝的「應許」裡面認識自己「是永生神的殿」,不當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去拜偶像(林後6:16)。

      整段中間引用舊約經文的三節經文(林後6:16~18),前後兩節經文說明神與信靠祂的人的親密關係,而中間的經文則是說: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林後6:17)
      所以而有結尾經文的結論:「…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
      與前面5個問句對照,就是在說:不要和不義相交、和黑暗相通、和彼列相和、和不信主的相干、和偶像相同…。(林後6:14~16)

      所以,保羅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個教導其實是很重的。我們遵不遵行,全在於我們對上帝的認識有多少,對自己的認識又有多少。如果我們認識上帝,便會知道祂所賜給我們的「應許」是何等榮耀。祂賜給我們可以和義相交、和光明相通、和基督相和、和信主的相干、和神的殿相同。(林後6:14~16)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句經文,原是與「應許」有關的,是有上帝寶貴的「應許」在裡面的。保羅他是以上帝的「應許」的角度來解說這句經文的,也可以說是因為上帝的「應許」,才有了這句經文的教導。他不是告訴我們會失去什麼,而是告訴我們信的人是蒙恩得到上帝的「應許」的,應該要看到自己是蒙「應許」與天父上帝建立親密關係的上帝的兒女,是因蒙恩召而有的身分,所以才被分別出來的。這原是極大的恩典。然而,若是我們沒有意識、認識到上帝所賜給我們成為祂兒女的「應許」是何等寶貴,便不了解這句經文的寶貴含意了。

      如果我們對上帝、對自己的認識不夠,便會影響我們看、解讀這句經文的角度。在保羅來看,這不是重軛,而是因為認識自己是屬於神的、是信仰上帝的,而自然地走在親近神、與神相和、遠離惡事的成聖之路,是走在「應許」的路上。(詩1)所以我們不要將這麼寶貴的經文用人的軟弱、律法的角度來看,太浪費了,也容易看不到其重要性而輕忽以待了。
      保羅教我們以上帝的「應許」來認識自己、認識這句經文與我們的關係、認識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天父上帝是何等愛我們,才會有如此寶貴的教導,來引導我們與祂密切同行。我們是祂寶貴的兒女,所以引導我們完全分別為聖歸於祂。我們若認識自己是上帝的兒女,認識上帝是如何看我們為寶貴,就會認識這句經文的寶貴。這是保羅認識、解釋這句經文的深度。我們認識上帝與自己有多深,就影響我們對這句經文的解讀深度和遵行意願。

      在應用方面,這句經文若是只輕易地按字面解讀便很容易解成聖俗二分而流於律法主義,這表示不能僅就其字面意思便輕易作出判斷與取捨,而是應當深入了解其中的含意。信仰,本來就是很深的事情,深入人生命裡的方方面面。我想,人終其一生,應也沒有任何人能夠在方方面面都達到完全…。我們只有不斷努力認識上帝、認識自己,到了什麼地步就照著什麼地步行(腓3:12~16)。我們認識自己是上帝兒女的身分愈深,我們就愈能正確了解與遵行上帝透過先知、使徒教導我們信的人在生活中行事為人、在人生道路的選擇上的信仰準則。上帝是透過我們的相信來引導與教導我們的。我們相信什麼、信到什麼程度,就影響我們會成為什麼樣的人。簡言之,我們成為我們所信的。我突然想到這就像儒家文化很深地影響我們華人一樣,深到我們都不自覺的程度,要脫離文化上的盲點,只有努力了解聖經並因信而有願意被改變的心,才能讓上帝真的成為我們生命的主、真的改變我們生命的文化光景,而在行為上顯示出我們是真的信祂並為祂所改變的人,而不是只在表面上言信然而實際上心與行為卻還停留在原來的文化思想裡,與不信的人沒有分別。保羅以「應許」的角度來解釋這句經文,說明我們不是憑著自己能夠做到,而是因為上帝,我們才能夠做到。也給我們指明,惟有在凡事上信靠、仰望、思想、認識上帝(的法則),我們才能走在祂「應許」的道路上,經歷保羅所說的「心意更新而變化」(羅12:2)。

      解到這裡,真的發現這句經文好深好深,遠非我們原來單就這句經文只從字面解讀出的律法主義,真的是太可惜了,因為這是與上帝所賜給我們寶貴的「應許」密切相關的,我們認識太淺,在遵行上流於表面,便也讓人輕易地從表面上解讀我們的信仰了,然而其實我們所信的上帝並非是如我們人這麼膚淺的,上帝是非常偉大的,祂的智慧無法測度。我也發現,似乎可以輕易按字面解讀、應用的經文,其實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反而是暗藏玄機、深意廣遠,也惟有上帝能將其奧妙深意顯明,沒有像我們人看起來那麼簡單的。如果我們能在上帝面前謙卑地承認自己是膚淺的,願意尋求能夠更深地認識祂,我相信,「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句經文,應用出來,將不會再是聖俗二分的律法與驕傲,反而在引人反思、反省自己的信仰光景上,是可以領人深刻認識信仰的福音真理與行動。上帝的道,真的是很深的。感謝主!祂並不輕看我們。(雅1:5)

      「親愛的弟兄啊,
      我們既有這等應許,
      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汙穢,敬畏神,得以成聖。」(林後7:1)

      把「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句經文用在婚姻擇偶或生意夥伴選擇上的說明與應用,是可以的,然而卻容易流於表面上聖俗二分的律法主義解讀而窄化了信仰。
      因為保羅在此段經文之所以沒有特意講解在生活實際層面上的應用(已在其它經文談過),是因為他在此處是要說明一個更深的、屬靈的信仰總原則,說明我們應意識、認識到自己是承受上帝「應許」的兒女,而在思想行為上應有分別為聖的改變。並不是在表面上談擇偶或夥伴選擇要同信仰的(事實上保羅也沒有在此談擇偶或夥伴選擇),而是在談我們這個人(林後7:1「自己」),有沒有在思想行為上歸屬於神、分別為聖,與神相配、同負一軛。當「自己」先成為對的人,這句經文便能在人生路上眾多選擇的考驗上有合乎上帝心意的應用了。(羅12:2)
    • 罪人
    • 不好意思,基督徒不得找非基督徒結婚是尼希米記十三:23~31,林後六:14的同負一軛的意思我想跟腓立比書第四章有關
    • 基督徒
    • 人們很難不從自己身邊認識的人過去的經歷決定聖經的參考價值,這是相當可惜且遺憾的造成不幸結局的最大原因。例如當一國政府鼓勵或禁止結婚的國民多生小孩,或對於婚姻及戶籍採取許可配給制度,在這個家族三四代過去後,無論當時國家政策如何,都沒有人可以為她們的境遇負責,後人只能從真理的永恆價值判斷這個家庭當時做出的決定。

      最近幾年有不少描述猶太人被納粹德國逼迫的故事拍成電影,中華民族也知道那是不幸的悲劇,且試著從超越時代的角度評論歷史事件,然而人們有沒有想過大時代的戰亂對於自身的民族造成的不幸依然不能被當作拒絕上帝救恩的藉口?在臺灣地區無論是外省移民或接受過日本殖民統治的本地家族,三、四代過去後再也沒有關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藉口可以合理化當初個人信仰的選擇,他們的子孫年老臨終前仍要面對上帝最終的審判,而現在很多人正在緊抓著國家的法律與政治,與其說是為了伸張正義,不如說是為了證明自己當初的抉擇是正確的。

      我們沒有人可以因為善行功德而通過上帝的審判,面對全然聖潔公義的上帝,就連慘絕人寰的世界大戰敵軍無情的殺戮都不是可以證明自己善惡的理由,因此那純正的福音信息是比這世上的甚麼都要寶貴的,而我也相信上帝沒有意思要用永遠猜不透的謎語捉弄人。經歷過戰火的老年人可能看不慣他們生活安逸的子女,享有進步便利科技的年輕人也看不慣他們的長輩,但是一個人外表再怎麼虔誠恭敬,逢年過節都去寺廟燒香拜佛獻牲祭,仍騙不過鑒察人心的上帝,這個世界也不會輕易對上帝的真道付出不變的信念與忠誠。

      我每逢看見進出臺灣廟宇擲茭求籤的都會男女和她們年老的父母,都不會覺得好笑,反而感覺心酸,因為我心中十分明白,她們所求所想的,到頭來仍將是一場空,陪伴她們的仍是永無止盡的愁苦與憂慮。而這樣的重擔在人臨終前即便尋找到可以被控告的對象,死亡的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不再有效,回顧今生只有勞苦與愁煩。

      教會的牧師不會拒絕去探訪妳臨終的父母,不過傳統文化當中有不少錯誤的觀念使人誤以為死者是最大的所以甚麼都對,然而死後尋求平反一般是沒甚麼保證的。上帝賞賜人在世上的生命時間,拒絕今生和上帝之間的關係,又怎會有榮耀的來生?!兒女信主了但父母不信,這父母是吃虧較大的,因為在世上剩餘的每一日都是虧損,兒女並不會年老後突然發現父母的不信才是對的,因為重生得救的信徒不會失去上帝的救恩。

      我記得剛受洗時牧師時常說要我們不要輕易放過他,現在回想當時的情景的確是如此,如果我們誤以為牧師和教會可以為我們的信或不信負責,卻時常拒絕聖經真理,我們就比不去教會的人更可憐,因為他們還知道要收看電視的財經頻道獲取投資理財相關的訊息。
    • Aulait
    • 我說真的,我們用真實人類的經驗,也就是本人我來看好了。

      我是2012年受洗信主的,也很認真研讀聖經,
      甚至會自發性的去研究經文,包括時空背景,以色列的文化,
      聖經在希伯來文裡面的含意等等,
      我不能說我最虔敬,但是我絕對也是基督學院(比喻)裡面坐在前排的學生了。


      我受洗的教會裡面,我有參加小組長達一兩年。
      老實說,裡面有男有女,大家感情也尚可。
      畢竟唯一的共同點就是耶穌,讀經,
      我想一個禮拜能聚一次就已經不錯了。


      重點是:
      我去教會查經完全沒有那種我來這邊是戀愛的心情耶,
      我只是在陳述我自己的經驗。

      教會對我而言是聖殿,
      我每次去都感到很溫暖,就算後來發生一些事情,
      我還是很感謝上帝,
      把我帶來這間教會。

      就覺得我來這邊是聽講道的,
      可能要私底下跟小組成員出去才有火花??

      (我是那種公私分明的人,喜歡上同事都會痛苦的人喔)
      (我也喜歡自由的感覺,找教會的人好處就只有所謂共同信仰,
      其他的就是一堆人關注跟告訴你要怎樣感情才會好,嗯,不予置評)。

      想想還真是有點羨慕可以在教會找到對象的人,
      我去就像我去公司一樣,
      我完全沒有一種我想找對象的"in the mood for love"那種感覺,
      從來沒有耶。


      小組ˋ裡面也有年紀相仿的,
      但是來電的大概是零個。


      關於這件事情我也常常禱告,
      現在喜歡上非基督徒我也逼自己不能喜歡。


      但是想起我朋友嫁給教會的人,
      她那個丈夫,嘿嘿,很自私而且都自己買好的東西,
      買了車也不給她開上班,
      現在還住在夫家(先生,朋友,小孩,她先生全家)。

      這樣真的比較好嗎?


      我只是提出一個疑問。


      還有就是教會裡面找人,
      我總覺得好壓抑,
      好像在配種的感覺,
      如果找到大家就會粉紅色泡泡不停發射,
      希望亞當夏娃趕快結婚入洞房,
      但是容我大膽的說,

      婚姻真的不是適合所有人,
      就像不是所有鳥類都能飛一樣。

      瘋狂的把婚姻當作目標,
      無形之中不也是把婚姻看成比上帝重要,
      而且變成偶像(make an idol out of marriage)?


      如果我能在教會遇到不錯的人,
      願意不逼迫我硬性走著一條我可能會選擇的婚姻之路,
      我們慢慢也是倚靠神走向永恆,
      難道這樣不好嗎?


      生與不生從來不是絕對,
      不然上帝不會讓有些人不孕,
      有些人有雙重性別,
      造物者是很寬廣的。

      我很愛上帝,
      我覺得祂充滿仁慈憐憫,
      一定希望孩子能快樂,
      而不是洗腦覺得自己必須要結婚。

      合而為一不只是一個動作,
      人類就是這麼愚蠢,

      前面一堆鋪陳都不用理會嗎?

      前提是要遇到上帝在伊甸園為你造的人啊??!!

      而不是本末倒置,
      為了結婚生子而戀愛吧?

      God will always give us a choice,
      and He will love us even if we bravely become who He has destined for us to become.
      Even if that's different from what others expect,
      or believe to be good for "all".


      但是我完全同意本文章,
      如果可以還是找一個同為基督徒的比較好。

      我正在努力中,
      雖然很困難。
    • 小小羊
    • 給Aulait姊妹:
      願主眷顧你的苦情。
      請自行搜尋園地『給待婚中的姊妹』系列文章。
      共有四篇。
    • 韻安
    • 看到 Aulait 姊妹真誠的肺腑之言,我也忍不住來發言~ :P

      其實這就是為什麼保羅不是鼓勵結婚而是鼓勵守節了。(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他並沒有像是絕大多多數的人以鼓勵婚嫁的思維模式來鼓吹一定要婚嫁、必定要婚嫁、以婚嫁為人生之依歸。而,正是因為此鼓勵婚嫁的習慣性思維模式,常常會導致我們基督徒在婚姻這一塊陷入人生很大的衝擊與矛盾。人,之所以會以婚嫁為人生之依歸,是因設想其為美好。白雪公主與白馬王子結婚,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是從小就被灌輸在我們腦袋裡的童話故事。然而,保羅卻不是這麼教導的。他說:「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林前7:26)又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林前7:28)試想,我們都是罪人,都是不完全的人,怎麼會想著要藉著婚姻以臻至人生至美之境呢?婚姻不會因為兩人的結合而拯救我們一生,不會讓罪人秒變聖人,還是兩個罪人,各人一樣要天天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耶穌,才能作主的門徒(路9:23),而且,婚姻與作主的門徒,是作主的門徒比較重要,主耶穌沒有命令人一定要結婚(太19:11-12),但祂命令人要天天揹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祂;進入婚姻的,祂說:「…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19:6、可10:9)可見,若沒有以作主門徒的觀念為先為要,其實就是沒有把主所設立的婚姻放在眼裡了,因祂說婚姻是「神配合的」,若沒有把主擺首位,沒有十字架,反而會散架。為什麼有的非基督徒婚姻雖然經歷磨難卻還能恩愛而常常久久呢?因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羅2:14-15)他們雖然不認識主耶穌的十架救恩,但卻願意為了維持婚姻家庭之愛而揹起自己婚姻的十字架。所以誰說基督徒的婚姻一定會比非基督徒幸福圓滿呢?「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2:13)

      傳統觀念有的是:我怕老了沒人養我,所以我要透過婚姻來傳宗接代,養兒防老。孩子成就愈高,賺錢愈多,我愈有面子,日子愈舒坦。這幾乎是心照不宣的「人之常情」,是從「我」的角度出發,而產生的人生哲學。目的單純,但意義也就這樣了。然而,事情往往沒有人想的這麼簡單,因為,有苦難,而且很大,遠勝人原先對於婚姻幸福的幻想與憧憬,甚至要以離婚的方式來逃離苦難。
      而,保羅講結婚這件事情,卻不是從「人之常情」的意義出發了,以他對人生苦難的深刻認識,他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又說:「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林前7:29-32)

      我相信上帝原先設立婚姻絕對是為了要賜給我們幸福美滿,但是,那是原先。現在,我們絕對不能忽視罪在我們生命裡面的重大存在。我們之所以忽視或輕忽,無非是不夠認識上帝與自己,和被世俗文化的標籤、定位、身價的虛假光環遮蔽,因為我們的文化一直有著幻想在物質、外表上的匹配即是金玉良緣,一直妄想著單以物質、外在的角度來衡量著現實婚姻的美滿,這幾乎是社會性的普世價值,因為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然而,沒有相同的信仰價值觀念、沒有互相包容理解體諒犧牲之愛的婚姻,其空虛痛苦恐怕不亞於貧賤之哀。

      保羅說:「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其實,現在的生活環境雖然比以前還要優渥,但生存條件卻比以前不易了,眼光條件要求也變高,所以不婚的人比以前多出許多。不知道這句聖經經文的人,其實也有智慧(或出於無奈而)可以評估時代與自身條件或個性而選擇不婚。也是這個時代的人對於婚姻的自主權力較以前傳統保守的家族式社會高了,社會開放而廣泛地接受了不婚的人生選項。自由婚戀的價值風氣美好而自由,給予嚮往婚姻的人有更合適的選擇,然而,自由了,卻並沒有多解決普遍婚姻的難題,反而離婚率大增,這自由倒像是逃難似的自由。因為罪的緣故,婚姻,核心內涵絕對是十字架無誤,因為是真愛。愛,就是要實踐出來才是真愛,而不是甜言蜜語金錢物質編織浪漫的夢幻泡泡,苦難來,一戳即破。
    • 基督徒
    • 日落時分心中默禱完畢,準備迎接明日的到來,身旁有一女子和她的閨中密友講電話十分熱絡,大意是她的父母認為她的年齡到了有一份工作賺錢幫助家中的經濟,她的弟弟一定要繼續讀書深造,這就是家中未來的計畫。不難想像總統選舉她會投誰一票?

      前世今生,東方不敗,天上地下,唯我獨尊。這是一個講究反敗為勝的年代,所謂輪也該輪到我了,結果是不幸命喪車輪下,意外身亡。你相信教會的牧師一定長命嗎?有無想過明天可能原來的人就不在了?回想多年前牧師是否也出於可憐我的心態安排我服事?上帝是這樣可憐我的嗎?曾幾何時我的最大信念就是人要有自知之明,那麼究竟我們可以為自己爭取到甚麼?

      臺灣知名女歌手實力派唱將蘇芮的「親愛的小孩」歌曲相當動聽,我買了一捲卡式錄音帶,聽得還不過癮,還要再聽「亞細亞的孤兒」。這樣就夠了嗎?不,還要聽貝多芬的「月光」奏鳴曲,看見自己的影子才滿足。

      信主之後教會流行「敬拜讚美」,信耶穌就是要唱唱跳跳,跟著臺灣原住民弟兄姊妹一起跳,明天會更好。當然,今天都不好了,明天怎麼可能會好?

      難道我錯了嗎?或許錯不在重金屬搖滾樂,錯不在對明天還有期待,錯不在相信自己是敬虔愛主派,錯在總是以自我的存在感為中心,錯在第一次遇見女性朋友就想要更多。這一錯,就是天堂與地獄的距離,有人因此往地獄的路狂奔,此刻可能剛做完瑜珈靈修班的功課。

      無論如何,結婚既不是撿剩的,也不是搶最好的。妳同意不是被別人「撿屍」,但是未必同意可以不必搶那最優的。今夜多少怨偶在懊惱當初錯失了一次的機會?好像只有「師母」不能抱怨,因為還要教小孩子,但孩子很早就知道,自己的父母其實並不相配。所以才會有上帝配合的,不是說隱忍多年不鬥嘴就是上帝配合的,而是要問誰不是上帝介紹彼此認識的?

      我不認識中國人,我不認識美國人,我更不認識臺灣人。上帝帶我去認識幾個印尼人,他們在伊斯蘭教為主體的國家求生存,可能是在酒店櫃台登記房客入住,或在大賣場搬運商品,有這樣上帝安排的特殊時機,他們遇見了上帝為他們配合的伴侶,不再是孤獨的存在,而那最大的是住在他們心中的救主基督。雖然在原來族群宗教文化的環境更孤單了,但是他們認識上帝越深,就越感到上帝的偉大,感到自己的不配。

      現在我可以重新認識美國人,重新認識中國人,重新認識臺灣人,或許我該承認,這幾個印尼人是我的前輩,也是我的兄弟姊妹。那麼我可以對在臺灣的印尼外勞說,我有一個妹妹是印尼人,她長得就像妳這麼漂亮。
    • 基督徒
    • 回到理論性較濃的思維方式,「進入婚姻」的行動本身即是兩個人身份上的重大轉換,從基督徒的立場來看,一個人如何有必要在改變自己的身份同時又面臨伴侶在思想和行為上的雙重劇烈變動之考驗?兩性婚姻不單是在一起共同從事經濟生活,還有更深層的肉體情慾上的滿足,如果對方不認為有必要犧牲奉獻自己,明天妳們就要結婚了,而今天妳還不認識他,問題不是婚前認識多少,而是婚後還有可能更認識彼此嗎?

      性犯罪對基督徒而言不是把性的需求歸類為罪惡,剛好相反的是兩性彼此的需求是直接關係到對永生上帝的愛之體驗,這是為何在聖經上將性犯罪視為對上帝不忠誠的記號,也是為何教會不斷強調性犯罪的可怕後果,而很遺憾世俗的觀念在這一部分也剛好是最敵視基督教會的。

      上帝不是只看一個人像被丟棄的東西那樣可憐而從地上撿起來把玩,上帝為了拯救那屬於祂自己的兒女失喪的靈魂,甚至不惜犧牲了祂的獨生愛子,因此得救之人與上帝之間有愛與被愛的關係。當一個人的伴侶在這一層關係上是有隔絕的,無論是男是女都很難出於順從上帝的心意付出不變的愛。不信者要婚姻幸福也需要共同的目標和價值觀,或可簡約地說就是兩者要信有良善的神,但不能信的太迷,此時堅信者與看情形信的二人就配合不起來了。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上帝也可以看情形收回祂的普遍恩惠,我們不能用曾經發生過的例證限定上帝的主權,而信徒若不願順從上帝的主權,這一段婚姻就難以持續,顯然最後是沒甚麼保證的。

      這樣,更不幸的結論就產生了:這世上的法律制度與政治權力很難為了保障相信的人而犧牲不信者的權利,所以期望從國家的法律與政治層面下手轉化魔鬼的國度成為上帝的國度,這是徒勞無功的。而在文化上基督徒的影響力是可以發揮的,不是一定有立即的保證,卻很可能就是在沒有選擇當中的最後選擇,成為未聽聞福音的人從疑惑到重生得救的路上最不可或缺的接觸點。

      但願那些相信基督徒人數比例的增加可以保證促成政府通過保障基督徒信仰的法案之教會宗派發現此一信念當中存在的謬誤,重新思考基督教福音的本質以及基督徒在這世界上的文化使命。或許有人已經發現了,縱使世界各國宣稱是在實行民主政治,寡頭獨裁政權以極少數統治絕大多數的情況仍在持續發生,特別是政治野心家控制了軍事武力的結果成為常態,我們實在很難將未來寄託在人類社會的政治制度上。
    • 淨影‧寂
    • 阿,大家都好長篇大論阿XD。

      問幾個小問題好了。

      1. 何謂婚姻?
      2. 聖經要求我們如何追求婚姻?或聖經反對我們追求婚姻?
      3. 基督徒是否有限制必須要在教會找尋對象?若否,理由何在?
      4. 身為單身的人,應如何看待單身?結婚或失婚的人呢?聖經對於單身的吩咐是甚麼?

      我總覺得把這些問題回答差不多,Aulait姊妹的問題就會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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