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反歧視法」草案
發布於 2024-05-02 截止於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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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辦單位: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二、預告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7月1日
三、「反歧視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同時載於「行政院人權資訊網」(https://www.ey.gov.tw/hrtj/),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得於預告期間至下方討論區陳述意見。
四、為聽取各界意見,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定於5月16日、5月24日、5月27日、5月29日分別於臺中、花蓮、高雄及臺北辦理公聽會,各場公聽會報名方式、議程及發言規則詳見本院人權資訊網最新消息( https://gov.tw/j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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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美國另一家YMCA,80歲婦女Julie Jaman作證說她在女更衣區想把正在看女童脫泳衣的男人趕出去,結果被YMCA永久開除會籍的聽證影片。
話說男人在女更衣室看女童脫衣服這已經是兒童安全了吧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xhdZKY11s
=
台灣真的有案例喔,男人跑去女性更衣室穿女性泳裝出來後,還發文沾沾自喜說沒有人發現
女更衣室裡面不只有成年女性,還有未成年女童的裸體,該男說自己不敢亂看,實際他就是有看到女性的裸體,請問女性尤其是未成年女童的隱私和安全在哪裡?
將社會性別定義成性別,就是會混淆性別定義,造成女性安全和權利被偷走和縮減。人權處別用例外規定來騙人,國外都已經示範過了,你以為人民都不會英文和上網嗎?
https://noselfidtw.cc/news/male-who-caused-technology-company-fined-sneaking-women-changing-room/?fbclid=IwZXh0bgNhZW0CMTAAAR1yduFCV9DNyHe5dIxKyZ9XqG2XUqZaGn3suv0HxNSGWH0SGxGr1uqsBgI_aem_wiL2hg4n5N0gw6zDI7tvAw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GxhdZKY11s我要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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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害精神賠償去看搞成植物人目前法院標準是上限200、300萬可以去求償
但歧視是最高性平法五倍標準?目前性平法是開到百萬,所以求償最高500萬?
這什麼求償標準啊,「歧視」本身可以比弄成植物人還高耶,這包含說出男人是男人的部份比把人弄成植物人還嚴重嗎?
你們可以說這是法院去定奪求償的,所以人民還要寄望法院能對自己的言論手下留情?儘管所有人對「歧視」標準不一所以只能靠法官?還是法官可以認為他本身也是歧視再告一波
這求償金額可以異於常人的高,不管是不是真的可以拿到,根本可以被視為新的賺錢手段還有讓人民閉嘴吧?
而可以一直告一直上去法院的人根本無法是真的弱勢,而是有準備好的人去讓人照他的做
所以這法是保護了什麼?
這法條本身就會讓人形成寒蟬效應,那請問歷史上讓人民形成寒蟬效應都是什麼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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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下差異性可以受保護,請問差異是?法案裡面名詞你們都搞不定了吧,還是你們在定義名詞本身就歧視?
一邊說合理差異性下手保護,但顯然歐美國外婦幼拒絕男人是婦幼會被罰,因為男人說自己也是婦幼所以「沒有不同」,所以婦幼犯了仇恨罪,但為什麼這說不出差異呢?所以連受保護的差異也是用心證還不保證甚至就是不保證包含婦幼、人民的人身、言論自由嗎
你們是根據國外去修編的對吧?這就是國外會發生的情況呢
公聽會明明有民眾提出疑慮了法案還是這樣
你們是明明知道會怎樣還是裝沒事
還是知道會發生什麼事但支持這樣覺得很對?
所以國外的事發生在台灣你們是打算怎麼辦?或者你們承認這就是拿來給一部分人利用的,你們的立場就是如此?
還是因為重罰,很多人民只能吞,或是說他們需要再教育,所以數據上你們可以說沒問題,大家一片和諧
這種真的壓迫、限制人民的法案,你們怎麼用「不歧視」的說法說明問題?
喔這還是你們覺得不歧視,因為人民覺得被歧視,還是可以告你們
畢竟你們法案就是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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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中國有一個反對傷害民族情感的草案,結果定義不明被罵到不行、網路炸鍋
然後他們現階段刪除了
現在台灣換個名詞,「歧視」傷害良善社會感情,就可以弄一個法案出來耶
歐美弄反歧視法弄出來發生什麼事?是打算視而不見嗎?壓迫人民嗎?
還是摸頭說只有罰錢還好,國外還是會被抓去關,會被重罰錢還會被重罰給別人拿錢不就可能滋生藉此賺錢的嗎?
受歧視者可以公益協助控告、五年內都可以、舉證在被告,告訴成本根本超低
這居然是台灣?到底對台灣人民好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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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議團體要求入刑法呢,跟國外一樣呢
以後我們就可以看到跟德國一樣的場景,罵性侵犯反而被抓去關,而且關的刑期還比性侵犯長的荒謬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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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政府號稱民主結果比中國政府還不如,人家人民罵一罵還會刪,被罵成這樣民進黨執政團隊還是假裝沒聽到繼續做下去,就像當初遠距投票一堆立委被罵慘了,結果中選會還不是偷偷在推,即使有人民在抗議也不鬆手
其實民進黨政府也只想要獨裁嘛,只是中國就大家都知道他獨裁政權,民進黨還是要披著人權的皮出來箝制人民言論自由,我們跟獨裁政權其實也蠻像的。一邊是共產獨裁,一邊是進步共產獨裁,就沒有兩邊都不要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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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覺得是笑話!今日美國,明日台灣
『反歧視法』
以後企業不能規定要『會計小姐』、SPA業主也不能拒絕男性申請職缺,不然都是歧視!
服務女性的SPA 不能拒絕不同性別,不然會被告。
女廁要開放流動性別的 人自由進出,不然就是歧視
搭機秒被趕下還恐終身禁搭 德州媽傻眼:只因搞錯空服員性別 | TVBS | LINE TODAY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BEklq7n?utm_source=lin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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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版早餐店阿姨問帥哥美女要吃甚麼早餐結果馬上被有心人告
然後早餐店阿姨還在許多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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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法壓縮人民的基本的權利
意見之表達。
要大家都閉嘴不能表達嗎?
違反民主之國
意見 想法 感受本來就很主觀
如何認定
如何公平
表達想法,意見感受不同就被認定歧視,
那我是不是 也可以說對方歧視我的想法
尊重是發自內心
不是用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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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已經很暴戾了,光一個讓座問題就吵得沸沸揚揚。訂這個法是想***嘛?嫌法官不夠忙還是律師賺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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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制定反歧視法,人權會應對公部門多多進行糾舉、彈劾,健全公部門運作,而非藉由反歧視法擴權,對於私法人與民間團體行使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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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歧視者,還要自己提出證據證明沒有歧視對方。歧視的感受非常主觀,誰可公平認定呢?
非常擾民的法,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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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反歧視法
這是一個無限上綱控制人民思想的惡法,還要人民自己證明沒有這樣的思想,我們要從民主國家變成思想集權國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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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判斷,被告者要自己證明自己無歧視,有罪推定
你們真的有考慮過推行這個法案會造成的問題嗎?還是只是在跟風推行趕流行ㄧ樣推一個打著"進步大旗"的法案,卻不在乎法案對台灣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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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來說,歧視與否是很難客觀去證實的一件事情,更不用說要列入嚴謹標準的法律內了。
而且入法之後會有許多的隱憂,尤其是歐美最近經常引起爭議的跨性別者議題。
簡單舉幾個例子就好,一個生理男心理女的跨性別者,要進入女廁、女用空間被人攔了下來,這是否也是一個歧視?
還有一個在遊戲業界這幾年爭議也很大的問題,在一個架空世界,被平權團體用輿論的壓力影響一個角色的性別、膚色等,只因為遊戲內容不夠平權這回事。
我不希望台灣漸漸地走向極端左派的地步,這樣的法律會讓許多有心人士開始藉機破壞社會取之不易的平衡。
要根除歧視,這就跟要控制所有人類的想法一樣困難。
人人應該要互相的體諒,而不是互相仇恨的世界。
政府不應創造一個容易讓人引起對立的法案,請所有參與的團體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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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諮詢熱線請停止支持反歧視法 匿名 版主 學者專家 22小時前哈!支持反歧視法就是你們!謝謝你們成功惹怒全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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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BEklq7n?utm_source=line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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