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主耶穌之後,我們稱義了。
但是,接下來,要『如何保持』稱義的份位?
有時,我會很詫異,
我們究竟是信基督教,還是信天主教,還是自創一教?
當然,嚴格說起來,這樣的說法並不合適。
我們是基督徒,並不是什麼教的徒。
不過,畢竟基督教和天主教,二者之間,雖有很多相同之處,
但也有很多實在無法接受的差異之處。
這些觀念和教義上的明顯差異,已有很多被整理出來。
在談到稱義部分,
基督教主張『因信稱義』(稱義),
天主教則主張『因信稱義+因行為稱義』,又可稱為『因信成義』(成義)。
這些東西,乍看之下,好像也沒什麼大關係,反正差不多嘛!
問題是,如果仔細去研究,就會知道差多了。
可是,很多時候,許多基督教信徒的觀念與言論,卻不是基督教的教義,
而是天主教的教義。
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的觀念,已經偏離基督教,成為天主教的觀念而已。
那麼,為什麼要知道這些差異?有什麼意義?
我們換另一個角度想,當初為何會有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產生?
只是因為抗議贖罪券?
這種想法,實在是太低估了改教運動的重點了。
贖罪券,只是導火線而已,不是雙方爭議的核心。
當時所有改教運動的前輩們,不管教派,一致同意『因信稱義』。
這個教義,是基督教和天主教很大差異的教義。
而且,許多信徒,為此被迫害至死。
所以,不要輕忽這個教義,不要把這教義當隨便。
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的信仰,要建立在堅固的磐石上,
否則,建在沙土上的話,風雨一來,就搖搖欲墜了。
所以,我們一定要清楚並持守『因信稱義』的教導。
不要以為反正合一嘛,大家相親相愛嘛,有何不可?
請記住,聖經的命令,是持守真道,
並且提醒,越到末世,離開純正信仰的人會越多,
越來越多人不喜歡聽純正的道理,反而喜歡隨從自己的喜好,
聽一些合自己心意的道,而不合神真理的道。
『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
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
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提後4:3-4)
『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提前6:12)
『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猶1:3)
以下介紹一些基督教和天主教,在『稱義』方面的差異。
這些東西,可能是大家在教會裡,沒聽過的。
大家自己檢查一下,看自己的觀念,是在信天主教,還是在信基督教。
如果自己的觀念,已經不是基督教的觀念,
可能表示要再小心檢討,並做修正了。
畢竟,我們相信,基督教的教義與對聖經的解釋,才是真理。
一、 天主教
1. 憑藉聖禮得救成聖;根據行為多次得救。
2. 藉著信心,加上行為。
3. 稱義有兩方面:第一方面是初步的恩典,無人能賺得,是因信靠主而得著的。第二方面,是靠人與神合作,藉著基督所賜的能力去努力行善,賺取永生。
4. 稱義是一生的過程:人要不斷的成聖,不斷與神的恩典合作,才能最終得著救恩。
5. 是不能肯定的:無人能確知自己已得著永生。
6. 稱義有不同程度:按著各人與神合作的程度而定。
7. 稱義能因善工而增加。反對基督教人士認為善工是稱義的果實。
8. 能夠失去:任何大罪都能使人喪失稱義之恩。能夠重新得著:藉著告解聖事。所以要堅持到底,直到最後一口氣,因沒有必然把握。
9. 善行是神稱我們為義的條件。
10. 是靠信心開始,靠行為成就,永生是現世善工的賞報。
二、 基督教
1. 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彰顯上帝榮耀。
2. 得救是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行為。
3. 稱義不是靠人的努力賺取的(包括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後都是)。
4. 成聖才是一生的過程,稱義卻不是(來12:14),當罪人接受耶穌基督的一刻,他就立即稱義,且是永遠稱義(羅3:24,來10:14,約5:24)
5. 是可以肯定的: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5:13)
6. 主成就了一切(約19:30),不是靠人與神合作。
7. 因為祂一次獻祭,便叫那些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4),我們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完全公義。
8. 不會失去: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10:28-29)
9. 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
10. 從始至終都是因著信,不是因著行為。這義是本於信,以以至於信(羅1:17)
基督教『得救是神的恩典,單單因著信,不是靠人的行為』的進一步解釋:
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弗2:8-9)
2. 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的義(多3:5)
3.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提後1:9)
4. 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羅3:20)
5.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加3:10)
6. 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羅11:6)
7.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有興趣的,可再參考這網站『宗教簡明比較表』
(小小羊)
這表示德蕾莎修女曾經尋求更深層的個人與神靈命交流之管道,從往後公佈的個人信件談話也表示她對於自己是否有上帝的同在長久處於疑惑並尋求的狀態,這一切都符合改教運動從因信稱義的立場出發對天主教偏差教義之批判。
但是很不幸的福音派信仰容易將人帶向藉行為成聖的路途,這表示福音派信徒最為困擾的是一個人如何能在有罪的狀態下相信,又行走在成聖的路上?
一個人的謙卑或驕傲都不能決定他是否見證了上帝的救恩,唯獨基督耶穌是他的拯救,因此,他不必再藉著「更多得救」的行動證明此一立場,包括去讀神學院、成為實習傳道、被按立為牧師、學會說方言、參加靈恩派的聖靈更新特會...等等,這一切行為沒有一項可以使他更多得救。
教會替一個人施行洗禮後可能信仰走偏了路,甚至可能牧師當時正在懷疑的狀態洗了某個信徒,但改教運動唯獨聖經的立場已經說明了沒有一位神職人員有在聖經、在基督耶穌之外的權柄可以因為曾經一次作為某信徒的牧人而永遠轄制這個信徒。
妳真的確定自己不會下地獄嗎?德蕾莎修女都不確定了,妳又憑甚麼確定呢?我想妳開始同意在臺灣有歸正福音信仰立場的基督徒是相當少數的,妳所見所聞是教會宗派想盡辦法維護自己存在的尊嚴,要麼有一棟現代化高科技大樓,要麼有一個社會名人勢力龐大,要麼有一個牧師從美國某知名神學院畢業,要麼臺灣前幾名最有錢的會友在我們這裡,要麼沒有人能否認我們是「最謙卑的」(比烏龜還溫柔)。
一個真正給人溫暖的教會團契一定是自己先領受了基督之愛,而不是佈置一個很像家的空間,讓人發現他「很有誠意」。夫妻結婚那時雙方都很有誠意,死了之後也願意葬在一起表示真的很有誠意。很有誠意願意去見上帝,如果上帝承認祂虧待了我們。
我很抱歉妳的父母、老師、同學、長官、同事、教友都曾經很努力地佈置了一個很像家的地方,但妳終歸是沒有家,以至於妳總是聽說某個從遙遠的歐洲很冷的國度前來的宣教士還活著那時在臺灣曾經有某弟兄的曾祖父見過他(她),但那機率好像在玉山附近同時見到黑熊和梅花鹿那麼低。
時間到了。記得高中時代跨校聯誼同學們的聚會結束後都依依不捨,原因很簡單,就是每個男生都想盡辦法給每個女生好印象,每個女生也都想盡辦法給每個男生好印象。難怪每個人都很可愛。現在還想要聚在一起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就讓我把最真實最私密的一面呈現給妳。憑良心說,多年前我最初讀的聖經是NIV與和合本中英對照版,現在較常讀的是NASB在語法上翻譯較精確的版本,已經不會去讀其他口語化的翻譯本。我很介意把嚴肅的神學性教義性的著作放在給小朋友靈修性談話性的書籍混在一起的態度,特別是在公眾的場合這將導致自私自利的行為。
所以妳在教會有時會遇見比別人都更嚴肅的人,現在妳知道他們是這類不當行為之下的受害者,所以今生都快樂不起來了。妳聽過希臘地中海島嶼的音樂,妳再聽巴赫聖馬太受難曲,妳去教堂會很想聽見哪一種?
宗教改革並不快樂,改教運動者的上帝是不是專找信徒的麻煩?那麼請問:文藝復興很快樂嗎?啟蒙運動很快樂嗎?
已經在戰爭狀態的國家人民還是可以快樂,但是他們不會說「萬一戰爭發生了」這種話,正在辦離婚手續的夫妻也不會說「如果那樣就離婚」,牧師講道有很多「如果」就表示還不到那個狀態。
哥林多後書 第四章
17-18節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
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讀書人的行囊裝很多書,生意人的布袋裝很多錢,專業殺手的行李箱裝很多槍。
我們呢?我們看起來是最可笑的,所以不好總是要求對方不可以笑。我們從口袋掏出來的一看就是... 十字架項鍊?不好吧?送給你的女朋友就沒有下一次了。
可以送面膜或口紅,如果她平常就有在用。不過女人都需要包包,裡面可以放很多東西,為了這至暫至輕的苦楚。她怎麼知道你會永遠愛她?
除非你顧念所不見的,因為那也是她唯一的盼望。
這些專有名詞在新教神學上有一定的標準定義,我就不再做文字與歷史考查。我們看《西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第35問:「成聖是我們從神白白領受的恩典工作,祂按自己的形像,更新我們的全人,使我們愈來愈能向罪死,並向義而活。」
請問:當我們論到成聖,這基督徒和我們論到稱義時的基督徒是同一個人嗎?稱義時是改革宗,成聖時是天主教?稱義需要恩典,成聖需要行為?那為何不直接行為成聖,再反過來證明已經擁有稱義的地位?但一個人能夠向罪死才是成聖,罪人若能向罪死,罪就不能造成死,人也不需要救恩。
現在我直接示範給大家看了,歸正福音神學並沒有神祕難解的矛盾以至於必須在最隱密處採取天主教的教義神學。
甚麼是「行為」?產生行為的主體是人,是亞當的後代,所有與行為有關的性質及其影響皆不能脫離亞當犯罪之後造成的結果,既然成聖是關係到一個人的本質與思想、行為的雙重問題,是不是也有亞當的角色?所以是不是需要神的恩典?
那麼成聖是誰的工作?是不是神在信徒身上的工作?那麼請問這同一位神有沒有要求信徒必須先累積行為功德才能獲得成聖旅遊團的飛機票?
如果是,也沒有人必須參加成聖旅遊團,都可以直接搭乘火箭前往宇宙的盡頭。所以德蕾莎修女的疑問很可能就是這三個問題:「我是誰」、「我在做甚麼」、「我往哪裏去」。
這個「做甚麼」是個大問題,我是在做善工嗎?我是在做救恩嗎?我是在做訂單嗎?當然第三個問題她知道有解了:我是天主教徒,我不是在做「國際社會」的訂單。
我們也不是在做國際訂單,如果我們也走偏了,以後的人就會問當時那個基督徒都沒想過回到聖經的真理嗎?都沒想過還有歷代教會信條可遵循嗎?
妳都沒想過嗎?是誰告訴妳基督教正統教義一問就倒了?如果我還只是其中一位才疏學淺的小角色,基督教的高手必定還有不少。
還是罪人的怎麼可能已經得救了?佈道會只來了兩三隻小貓怎麼交待得過去?
如果佈道家沒來,小貓也白跑一趟了,豈不更慘?
但我覺得還好啊,早知道人少了就租借更小一點的場地,不至於擔憂帳單付不出來。其實我早該停止附和任何要求舉辦大型佈道會的提議,因為我從來沒有負責任何一個福音機構的財務規劃。而事實上我個人已經不再接受任何佈道會事奉的邀約,但並不否定之前的努力,雖然從唐崇榮牧師的標準看來那幾乎等於甚麼都沒做。
注意喔,「許多信徒,為此被迫害至死」。妳不要以為我在暗示妳從來沒遭遇過逼迫,剛好相反,我在明示妳當妳遭遇死亡的威脅,不要以為稀奇。我不是在說佈道會喔,搬幾張椅子就交差了事,不是這樣的。我是說當死亡逼近妳,當死亡逼近我,我與妳最先丟棄的是甚麼?
高價的名牌手機?把家裡的鋼琴賣掉?打電話通知牧師說這個禮拜的小組我不能帶聚會了?我在想如果只是禮拜天聚會的問題,少去一次不是很嚴重的。我忽然想起多年前牧師提醒我一句話,有一次沒去聚會不是很大的罪過,但那時我堅持的是一次不能少。
我們丟棄了因信稱義,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事到臨頭,就連法官都不認為有必要再次傳喚證人。所以改教運動沒那麼簡單的,是在血流遍地的情況下終於承認聖經講的是因信稱義。
亞伯拉罕的信心足夠嗎?我們會想他就是因為有信心所以上帝選中了他。是嗎?我不敢立刻做出結論。上帝愛世人嗎?不是要否定亞伯拉罕的信心,而是不確定自己認識的上帝是否為真。
還沒有結束,不要以為就這樣了,這才是開始。從火星可以傳來訊號,是不是在月球先處理,有沒有背對太陽的角度,星體的運行有固定的軌道,但會不會有人瘋狂到發射核彈改變月球的引力,越想就越可怕。
看來聖經的預言不只是預言,而是攸關真理,我們不得不承認,不只是一般信徒需要再次聽見福音,包括神學家都可能至離世的那一刻仍錯解了聖經。
萬一牧師講道一半月亮從天上掉下來了怎麼辦?這個問題留給妳們回答。
請解釋你貼這些經文的目的,並做出你對因信稱義與好行為的說明。
我給你二十四小時。
屆時假使不解釋,或是解釋錯誤,那我會刪除你的回應。
因為,對這些經文的解讀,不同的路線,會有不同的解讀方式。
我不確定你的解讀,是否為正確的因信稱義。
畢竟,阿民念主義的錯誤,當今依然非常盛行。
另一方面,關於" 因信稱義與好行為 ",當然是以信心為本,就如同和耶穌一同釘十字架的其中強盜, 很明顯就是因信稱義,因為他已經沒有機會表現好行爲了,但耶穌仍以他爲義人。而我們仍活在世上的人,是以信心為本稱義,如果對一個人來說,信心沒有帶出好行爲,各人可以按自己的情況省察自己,也求主光照指引。亞伯拉罕因信,而帶出獻以撒爲祭的行為。以上是我的觀點。
1.請問,你是否認同我們園地講的因信稱義與好行為領域的觀念?
2.請問,你認同加爾文主義還是阿民念主義?
3.請問,大衛犯姦淫罪時,當時是否維持得救狀態?
4.請問,真正的得救者是否會喪失得救的份位?
5.請問,當我們看見一個人不認主(犯罪、沒好行為)的時候,
是否能確定他是彼得,還是猶大?
小小羊
給主僕人:
1.請問,你是否認同我們園地講的因信稱義與好行為領域的觀念?
認同。
2.請問,你認同加爾文主義還是阿民念主義?
我聽過加爾文的五要點 (Tulip),
這部分我還在學習中。
3.請問,大衛犯姦淫罪時,當時是否維持得救狀態?
這太難回答了。我不知道。大衛後來悔改,得到神的赦免。
只是神的報應也不輕:".... 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4.請問,真正的得救者是否會喪失得救的份位?
我聽過有關 "聖徒永蒙保守" ,真正的得救者,不會喪失得救的份位。
只是我們恐怕無法知道 自己是否爲 "真正的得救者" 。所以我們要效法保羅,
腓3:12-14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
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譯所要我得的)。
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
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 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5.請問,當我們看見一個人不認主(犯罪、沒好行為)的時候,
是否能確定他是彼得,還是猶大?
我覺得這只有 神知道。神能知道人心中的意念,誰是真正有信心並且
真誠悔改。人恐怕無法做絕對正確的判斷。
謝謝你誠實的回答,這證實了我的疑慮。
歡迎你到園地來,
但是,我覺得你目前對因信稱義與好行為的議題還不夠了解。
所以,誠摯地建議你花些時間,
好好閱讀園地『罪、得救、因信稱義』,
還有『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裡面聖徒永蒙保守的文章。
另外,也可善用關鍵字搜尋功能。
我想,只要你好好讀,
很多觀念應該會豁然開朗。
因為,我已經花很多時間寫很多文章,
用各種不同角度,來闡釋這些重要觀念。
有一篇近期園地剛複習過的舊文章,你可以先讀一下: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804
受到時間與心力影響,
我沒辦法詳細個別一一指導。
所以,我只能說到這裡。
所以,我和你對話的這議題,就到此為止。
又因為你目前的情形並不合適來這裡公開教導,
所以我會刪除你一些回應。
畢竟,我們這裡,發問從寬,教導從嚴。
所以,假使有疑問,歡迎發問。
只要不是惡意,我會盡可能找時間回答。
但假使是要教導,那麼,很抱歉,我只能從嚴。
畢竟,我時間太有限,無法針對不認同者的錯誤之處一一糾正。
另外,你可能沒發現(也或許有發現),
大衛犯姦淫時那時有無得救,
對這問題,你的觀念,其實和天主教類似。
(這也正是我這篇文章的目的----
我們信的,是正確的基督教觀念嗎?)
所以,你不妨用這問題當基礎,好好學習什麼是因信稱義。
正確的了解因信稱義,會使我們在『稱義領域』獲得真正的平安,
並且在『成聖領域』做牛做馬又做豬去追求好行為。
願上帝祝福你,願聖靈開你的眼睛,幫助你正確認識祂奇妙的恩典。
近期園地剛複習過的舊文章,你可以先讀一下:
『既然因信稱義,為何我們還是可以用好行為來檢驗?』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3804
這篇我之前有閱覽過。
另外,關於 "大衛犯姦淫時那時有無得救?" 我又想到舊約的描述經文:
(撒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