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講「自由意志」這一名詞,問題是,
我們真的清楚自己所謂的自由意志,是在指什麼嗎?
『聖經中』,人所擁有的自由意志,
和人類自己『想像中』的自由意志,是不太一樣的。
人自己想像的自由意志,
是我想做什麼就可以無拘無束,不受任何限制可去做什麼。
但是,我們真的擁有這樣的自由意志嗎?
由於奧古斯丁對人的自由做出詳細分類,且此分類也為改革宗系統所採用,
所以我們就用此分類來檢查看看,
每個人自己描述的所謂「自由意志」,是在指什麼。
奧古斯丁,描述『自由』有四個狀態:
1.可善可惡的自由(可犯罪、可不犯罪的自由)(亞當未犯罪前的自由)
2.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亞當犯罪後,全人類的自由)
3.可以不犯罪的自由(信耶穌後的自由)
(雖然還是會犯罪,但是已經開始可以不犯罪)
4.永遠不會再犯罪的自由(到了天堂後)
第一種的自由意志,只有未犯罪之前的亞當才有。
亞當犯罪後,罪已污染了一切,不再有任何人擁有這種自由意志了。
沒信主的人,只有第二種的自由,就是只能犯罪,不能不犯罪的自由。
而這種自由,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純粹是『罪的奴隸』而已。
未信主的人,是沒有真正的自由意志可言的。
這也正是馬丁路德與加爾文,不認為人有真正自由意志的主要原因。
(因為未信主之前,都是罪的奴僕)
信主的人,才能擁有第三、第四種自由意志。
第三種自由,是聖靈重生之後的信徒,才能擁有的。
但是,雖然得救了,掙脫罪的綑綁,開始可以獲得不犯罪的自由,
但畢竟肉體仍在,
所以終我們在世的日子,我們依然無法有完全不犯罪的自由。
第四種,是必須得救的信徒死後到天堂了,才能真正擁有的自由。
那時,不再有肉體的束縛,不再有罪與善的掙扎,
完全擁有永遠不再犯罪的自由。
很多人認為,明明我可以自行選擇要做什麼就做什麼,
為何說我沒有自由意志?
這是很普遍的疑問。
但是,我們用一些例子,來思想這問題。
先描述一個觀念:
人類,從始祖亞當之後起,就再無能力憑己力回到上帝懷裡。
人,再無做好事的自由,只有做壞事的自由。
再來描述一個例子:
一張桌子,一塊地板。
原本桌上有一顆球,可在桌上自由滾來滾去。
當球從桌上掉到地下後,它只有在地上滾動的自由,
再無任何滾回桌上的自由,除非有外力將之帶回桌上。
人類墮落後,就是如此。
另一個例子:
我有完全的自由意志可以決定如何丟球,
我可以上丟、下丟、前丟、後丟、左丟、右丟、輕輕丟、用力丟、、、。
但是,不論我怎麼丟,球都會受地心引力影響,回到地面來。
沒有外力幫助,我不可能把球丟至太空中。
再看一個例子:
狗有當狗的自由,但沒有當人的自由的。牠就算要當人,也無法當人。
你是什麼身份,就只有那個身份的自由意志,沒有其他身份的自由意志的。
如果我們是貓,那就只有做貓的自由意志,沒有人的自由意志的。
身為罪人,所擁有的,只有罪人的自由意志而已,沒有義人的自由意志的。
這些解釋,不知能否使我們清楚:
許多人想像中的「自由意志」(想怎樣就怎樣,無拘無束,不受限制),
其實根本是不存在的。
貓狗就算有想當人的自由意志,能當得了人嗎?
(這種根本就是種空想而已,哪是什麼自由?)
被看不見的地心引力控制的球,有沒有自由?
當然有!它怎麼滾、怎麼丟、那個方向都可以。
但是,如果沒有火箭幫助,它有沒有脫離地心引力的自由?
除非聖靈重生,否則,我們完全都受罪的轄制,完全無力掙脫。
就像回不到桌上的球、變不成人的貓、脫離不了地心引力的球。
聖靈重生,才開始使我們轉變,就如『外力』一樣,
才能讓地上的球回到桌上、讓貓變成人、讓球脫離地心引力。
又有點像貓、狗與老鼠。
不管狗抓了多少隻老鼠,狗就是狗,並不會變成貓。
但是,一旦狗變成貓,流著貓的血,帶著貓的DNA,
牠很自然,就會想去抓老鼠。
聖靈重生,就是像這樣的轉變,一個從根基開始的轉變。
又有點像骨髓移植。
人的血型,一出生後就固定了。
但做過骨髓移植之後,人的血型,會徹底轉變成捐髓者的血型。
沒有這樣的重生,我們,是不可能獲得真正的自由的。
(小小羊)
就像一個植物人
他可以聽到一些聲音
很想回應說話者
卻~~沒有那個力量~~想行善,卻無力,因為我們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唯有哪一天甦醒時~~靠著神的救恩,進入神的生命
他才有力量做回應~~靠著神的力量行善,且不繼續犯罪
這是很有趣例子
可以提供給大家參考~~因為我不知道植物人是否真的有獨立的思想~~都是看電影演的
就像回不到桌上的球、變不成人的貓、脫離不了地心引力的球。
聖靈重生,才開始使我們轉變,就如『外力』一樣,
才能讓地上的球回到桌上、讓貓變成人、讓球脫離地心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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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Exodus 35:5, Exodus 35:21 ;Exodus 35:29;Ezra 7:13,16的freewill, willingly offered, offered freely是什麼意思呢?他們被聖靈點活了嗎?
基本上,你提出的經文,都屬於『甘心樂意獻上禮物』的經文。
我只貼出二則:
『你們中間要拿禮物獻給耶和華,凡樂意獻的可以拿耶和華的禮物來』
(出35:5)
『以色列人,無論男女,凡甘心樂意獻禮物給耶和華的,
都將禮物拿來,做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一切工』(出35:29)
那麼,這是我文章說的自由意志嗎?
屬於哪一種自由意志呢?
簡單說,
所有人,不管有無得救,都有自由意志,只是性質不同。
沒得救(未重生)的人,只有行惡,沒有行出上帝規定的善的那種自由意志;
已得救(已重生)的人,可以有行出上帝規定的善的那種自由意志。
所以,你舉的那些經文:
一、 對於得救者
他們的自由意志,屬於文章中第3種『可以不犯罪』的自由意志。
因此,他們可以有那種合乎上帝心意的甘心樂意奉獻。
二、 對於未得救者
他們的自由意志,屬於文章中第2種『只能犯罪』的自由意志。
因此,他們不可能有那種合乎上帝心意的甘心樂意奉獻。
慈濟一樣可以行出很多善事,
但沒有任何一件是合乎上帝心意的善。
海盜集團也可以有很多德行,好比忠心,
但不可能有真正對國家的忠心。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有些是得救者,有些是不得救者。
教會中,有得救的麥子,也有沒得救的稗子。
外觀上,我們未必能輕易分辨誰是稗子麥子,甚至無法分辨。
因此,『呼召』是給『所有人』,
但只有真正內心蒙受上帝『特別呼召』的,才會真正悔改信主。
因為我們不知道誰有沒有得救,所以當然是對『全體』都呼籲奉獻。
但是,同樣在教會中奉獻金錢,
並不是人人都是真正出於合乎上帝心意的奉獻。
不知是否還有疑問?
而這種自由,根本不是『真正的自由』,純粹是『罪的奴隸』而已。
未信主的人,是沒有真正的自由意志可言的。
這也正是馬丁路德與加爾文,不認為人有真正自由意志的主要原因。
(因為未信主之前,都是罪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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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回答。是把經文分成你列舉的2,3。那麼 John5:40 And ye will not come to me, that ye might have life. 耶穌指的對象是沒有真正自由意志的人,是嗎?所以奧古斯丁的自由意志除了第一種,其他都不算是真正的自由意志,是這樣的意思嗎?
那麼當基督再臨之後的人的意志是屬於第四種的,是嗎? 我的理解對嗎? 謝謝你花時間看我的問題和回答。願你感恩節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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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困惑我,為何神要造預定死的人呢?那這樣被預定死的人不是很悲慘呢?
一、『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40)
耶穌指的對象是沒有真正自由意志的人,是嗎?
答:
是的。
這屬於我文章說的第二種『未信主者的自由意志』。
他們一樣有自由意志,
但只會用這種被罪惡綑綁的自由意志去拒絕耶穌。
不會用這種被罪惡綑綁的自由意志去決定信耶穌。
請注意,他們拒絕耶穌,一樣是出於自由意志。
上帝沒逼他們拒絕耶穌,
但他們本性就是會拒絕。
二、所以奧古斯丁的自由意志除了第一種,
其他都不算是真正的自由意志,是這樣的意思嗎?
答:
當然不是!
請問,上帝有沒有自由意志?
當然有!
那麼,上帝會有『行惡』的自由意志嗎?
當然沒有!
上帝沒有行惡的自由意志,那就表示上帝沒有自由意志嗎?
當然不是!
可善可惡的自由意志,是『人』的自由意志。
第一種亞當犯罪前的自由意志,是一種『中性』的。
上帝的自由意志,是『善性』的(只會行善,不會行惡)。
天堂的人的自由意志,是『善性』的(只會行善,不會行惡)。
未信主者的自由意志,是『罪性』的(只會犯罪,無力行善)。
中性的自由意志,是自由意志;
善性的自由意志,一樣是自由意志!
罪性的自由意志,一樣是自由意志耶!
人不因為被罪惡綑綁,就喪失自由意志。
所以,不管哪一種,通通都是自由意志耶!
因為都是『出於自己意念』,不是『上帝強迫』。
既然是出於自己意念,當然是自由意志!
(只是特性不同)
三、當基督再臨之後的人的意志是屬於第四種的,是嗎?
答:
正確!
新天新地的人,一樣有自由意志,但不會再犯罪了。
就某種角度而言,
或許可以把『自由意志』視為一種『慾望』。
上帝會不會想去犯罪?
不會!因為那是本性。
貓會不會想去抓老鼠?
會!因為那是本性。
狗會不會想去抓老鼠?
不會!因為那是本性。
人會想犯罪,是因為『本性』,特別是『罪的本性』。
自從人類始祖亞當犯罪,從此之後,
所有的人類,通通都有了原罪。
因此,我們都會有犯罪的本性。
(或可想成天生就有犯罪的DNA)
除非聖靈重生,否則,沒有人能改換犯罪的本性,
(沒有人能改變天生犯罪的DNA)
人犯罪,是出於『自己慾望』、『自己意志的決定』,
不是上帝逼人去犯罪的。
但是,人確實是被自己犯罪的慾望綑綁住了。
俗話說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狗改不了吃屎』,
都是在描述天生本性的嚴重影響。
你另一篇回應的問題要稍候。
因為我之前寫過。
因此,『呼召』是給『所有人』,
但只有真正內心蒙受上帝『特別呼召』的,才會真正悔改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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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讀John Calvin 的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裡面提到common grace 和 irresistible grace 是不是你回答的呼召和特別呼召一樣呢? 我可以請教。謝謝。
你提到「悔改」,這是整個教義的核心問題,以色列人被召喚過很多次,聖經甚至有上帝第一人稱表示祂曾經主動召喚以色列卻被拒絕。神學院的研究生在這方面沒有很多自由,約翰加爾文的論述系統甚至在專有名詞上已經固定,學生和教師都不能擅自更改,版主要解答神學問題是相當費心的。原則上我認同一個人的重生是先於信心的產生,相信自己犯罪的結果必要下地獄這件事並不能使一人產生信心。
但是我們可以查閱聖經凡是耶和華上帝要求以色列聽命於祂,一定有上帝的拯救在先,否則故事停留在亞當和他的女人就可以了,後面都是多說的廢話,但我們無法想像上帝會說那麼多無意義的廢言記在聖經裡。
一、 為何神要造預定死的人呢?那這樣被預定死的人不是很悲慘呢?
答:
上帝既然知道人會犯罪還要造人,表示上帝不慈愛?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2092
上帝為什麼要造人?
https://mickey1124.pixnet.net/blog/post/269192336
其實,那些沒得救的,他們會覺得自己很悲慘嗎?
我不太這樣認為。
你去傳福音的時候,你告訴人家不信耶穌會下地獄,
他們會信嗎?
絕大多數是不會信耶!
他們覺得自己不信耶穌會很悲慘?
不會吧!?
『罪中之樂』,是一般人的寫照。
一般人,寧可享受『今生』的罪中之樂,
並不願意『永生』、永遠的福樂。
你覺得他們悲慘,是因為你從基督教眼光來看。
問題是,他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不信耶穌會很悲慘。
再者,你去傳福音的時候,有拿刀逼著人信嗎?
沒有!
上帝會拿刀逼著人信嗎?
會說你不信我就天上降下天火燒死你們嗎?
沒有!
因此,是人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決定不信的。
別忘了,即使是被罪綑綁的自由意志,仍然是自由意志。
二、 common grace 和 irresistible grace ,
是不是你回答的呼召和特別呼召一樣呢?
答:
建議你花時間,把園地『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文章,
從第一篇開始讀起。
你很多問題,其實我都寫過了。
這些問題,也沒辦法三言兩語講清楚,
真的是必須下工夫學習的。
假使可以,我比較建議你現在還不合適讀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
因為你目前的程度,可能不容易讀懂。
這不是看不起你,請不要誤解,這是為了避免你走很多冤枉路。
閱讀超過自己程度太多的書,會花很多時間,但吸收效果又很有限。
小學程度的數學,要學會大學微積分,真的很難。
我們必須按部就班,逐漸提升程度,國小、國中、高中,
之後再來讀大學微積分,就不會那麼困難。
很多詞彙與觀念,是『神學』『基本』詞彙與觀念。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一書,有些詞彙,和現今神學通用詞彙有些差異。
假使自己觀念不是很清楚時,閱讀基督教要義一書,很容易誤解與混亂。
當今在網路上的文章,要把預定論與自由意志,講得比我淺白和清楚的,
恐怕也不多了。
所以,真的很誠摯地建議你,好好花時間,
把我這園地『預定論和自由意志』、『罪、十字架、因信稱義』,
這二個分類夾的文章好好讀一下,
對你應該會有很大幫助才對。
以下簡單講述一些基本詞彙觀念:
普遍恩惠:不管有沒有信耶穌,通通都能獲得的。
好比:天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好比:聰明、美麗、財富、、、,未信者也能擁有(甚至更多)。
特殊恩惠: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獲得。
好比:成為上帝兒女、有聖靈內住、、
普遍啟示:透過自然界、歷史、良心、、,
不信者也能知道上帝存在,也能知道某種程度的上帝法則。
但是,透過普遍啟示,沒有人能認識正確的上帝,
沒有人能得救。
特殊啟示:只有『耶穌基督』與『聖經』。
只有透過特殊啟示,人才能真正認識正確的上帝,人才能得救。
普遍呼召(外部呼召):上帝呼召所有的人都要悔改信耶穌。
我們在傳福音,都是在執行外部呼召。
特殊呼召(內在呼召):只有聖靈在內心動工,人才能決定悔改信耶穌。
我們傳福音時,蒙上帝內在呼召的人,就會悔改信主。
外在揀選:某些人被揀選擔任某些職分
好比揀選誰當國王、當使徒。
但這種揀選,不保證得救。
好比掃羅王、賣主的猶大,就是蒙外部揀選,但沒有內在揀選。
內在揀選:真正得救者,他們內在會蒙上帝揀選。
好比使徒彼得,即使跌倒,也絕不會至死背棄信仰。
因為他有蒙內部揀選,會永蒙保守。
另外要背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內容請自行去查園地文章)。
第四點『不可抗拒的恩典』,
就是和前面說的『內部呼召』、『內部揀選』有關。
這很簡單,既然你可能比對方更多罪惡,為何只有你能上天堂?會不會那只是勾引你入教的牧師口中的鬼扯?而今天事實的真相可能是有不少教會的會員不甘受騙而非要從傳道人口中得到一個「公道」的解釋,但這種近乎流氓的行徑遇見真正的流氓只會兩敗俱傷,最多是欺壓個性較內向退縮的牧師和他那可憐受壓抑折磨的妻子。
不過,我們畢竟不是行俠仗義的羅賓漢,我們不要做愚昧人,要做智慧人,既不是欺善怕惡,亦不是輕易就被外貌可憐者唬弄,我們並未被上帝要求非得解釋清楚為何這人得救那人未得救,但是這不表示上帝是不公義的,最終我們必須考慮是否真的有可能是有人必須為他(她)的罪行付出死亡的生命代價。
這個觀念不是容易的,這表明了必定有一賞善罰惡的公義之主。你真的接受嗎?你能夠接受嗎?你拿自己的教會作保證上帝是公義的?你還沒講完其他人紛紛暗示你他們並不接受。照著上帝的公義,沒有人配得上帝的恩典。終於我們還是必須承認,救恩不是因著這個人的行為達到上帝聖潔公義的標準而得到的,救恩是出於上帝的主權,這是為何有人臨死前才信,他仍然可能得救,雖然他甚至沒有機會傳福音給下一個人。
不要低估人類崇尚理性的決心,譬如有一個大陸上有一個政權,旁邊有一個小島住著一群瘋子,那個大陸政權被逼瘋了而出兵攻佔小島並大肆殺戮清洗非我族類者,你說後來這島上的新政府不會被所謂的「國際社會」稱讚嗎?那你可能不是屬於曾經被迫害的那一小群人。
這是為何我不選擇成為「人權鬥士」,一旦你是,全世界都認為他們有權利要求你伸張他們的人權,這是人類理性的極限。我也不是上帝國的衛生部長,我沒有關於Covid-19未來動向的更好的消息。
這個問題很困難,感覺在邏輯上是有矛盾的,把上帝的愛解讀為無情的… 但是,可以把上帝的作為理解和推論為壞的想法去,可能就是這想法是有問題的…
我反問:上帝有義務救已死在罪中的人嗎?
已死在罪中的人,他是早就已經死了,就是已經死了,從亞當犯罪那時,人就都已經全部死了… (羅5:12~19、林前15:21~22)
亞當犯罪,不是上帝讓他犯罪,上帝跟他說那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能吃,因為吃的時候必定死,是夏娃受魔鬼引誘、謊言欺騙,摘了來吃,又拿給亞當,亞當卻沒遵守上帝說的不可吃的話,也吃了…
人不遵守上帝說的話,就是自甘墮落、自取滅亡。
因為,賜生命的主權唯在上帝。
所以,人犯罪自死是不能歸罪於上帝預定的。
人犯罪自死,有人應付的責任。
上帝的預定,不是讓人把犯罪的責任推給上帝的。
神有恩典主權,人有責任。
因為人是會犯罪的,所以才需要無罪的神來救我們~
救恩全為上帝獨做,人也要有回應的信與行為!
人犯罪死是應該的,人犯罪卻可以因信耶穌是主就白白得到赦免是恩典! 是人不配得的!
所以,不太應該有上帝有義務一定要救全部的人的這樣的想法… 畢竟,這本來就是我們犯罪的人不配得的恩典!
所以… 認為上帝預定人死… 是忽視了人犯罪應自付的代價與責任了…
以人的話語---神哲學解釋聖經---神的話,還是有很多很多的不足之處的…
畢竟聖經---神的話,並非是人的學問,而是神的真理、神的學問…
神讓人以比較是屬於人的學問的神哲學邏輯語言來解釋和理解神的話語和真理… 實在是神極大的憐憫人的軟弱…
謝謝你的回復。我還是選擇讀加爾文的書,你整理的帖子,我花時間看了。關於加爾文的預定論,不同的人解釋都有不同的解釋,這是為何我選擇直接讀加爾文的原文著作,事實上,讀加爾文的原著,相對容易理解他的論述,特別在相關歷史背景下。很多牧者稱自己是one point Calvinism or 2-3 points, 因為他們接納其中一項,兩項,或者三項。而這作者都可以以聖經經節切入其論述。如果不讀原文,也許也會誤解加爾文的原意,不是嗎?其實最近讀預定論的同時,有種感覺,基督教界宗派多,強調的主張個有不同,也許只有回歸到傳福音帶人得救這件事上,才算有個同意吧。無論如何,謝謝你花時間回答我的提問。
---sesamiqi---
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原文是法文,不是英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