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9 [亨利二世], 24-06-12 21:14
- #1268 [天富仔], 24-06-12 09:13「基本法違国安法,則以国安法為準。」
我覺得這句都未夠準確,應該是:國家內的任何法律,都以人大所說為準。 - #1267 [lym], 24-06-11 22:46"岑耀信勳爵在文章中指,高等法院在 5 月 30 日判 14 名不認罪的初選案被告罪成,認為雖然法院這個決定在法律上站不住腳,但不一定代表法治已死,上訴庭仍然有機會修正,真正的問題是這次判決,反映了香港司法愈發萎靡的狀況。"
"「任何人士無論出於甚麼理由或動機而提出相反結論,都是完全錯誤和毫無根據」"
看到這樣的反駁勳爵好應該死心,應修正其岌岌可危的言論,並反思自己認為上訴庭仍然有機會修正是否真的符合現實。 - #1266 [亨利二世], 24-06-11 22:07反駁岑耀信,14個字就夠了
英籍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金融時報》撰文,題目很聳動,叫「香港法治岌岌可危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 is in grave danger)」,直指近日「47人案」判決「法律上站不住腳(legally indefensible)」,並列舉香港司法界面臨的三大難題:
一、法官須根據「国安法」及殖民地時代的「煽動罪」判案,這些都是「不開明的法律(illiberal legislation)」,大大限制了法官的自由;
二、法庭判決若不合乎中国喜好,「人大」可透過「釋法」把它推翻,如黎智英被禁委託海外律師,已說明中国以權力對付異見人士可以去到幾盡;
三、當局疑神疑鬼,為了應付立法會可能出現泛民多數派,便實施「国安法」,連和平的政治異議也扼殺了。
最後,岑耀信說香港曾經充滿活力和政治多元,但現已慢慢變為極權社會。他又說之前留任香港法院,是希望海外法官能幫助維持法治,但如今已覺得這想法不切實際,只好毅然請辭。
文章刊出後,特區政府漏夜發布一篇4000字長文,以霸氣口吻反駁岑耀信。你大可不必浪費時間看全文,因為第一段的開場白已說了重點:
「最重要的是,特區法院在審理國家安全案件或任何性質的案件時,絕對沒有受到中央或特區政府的任何政治壓力,香港法治亦無任何倒退。任何人士無論出於甚麼理由或動機而提出相反結論,都是完全錯誤和毫無根據,我們必須正義凜然地予以反駁。」
先談這開場白的前半截。不知各位是否記得2020年12月23日發生的事?當日,高院「奇蹟地」批准被控違反「国安法」及一項「欺詐罪」的黎智英以1000萬港元保釋。然後中共官媒、香港親共媒體以及「国家領導人」梁振英便聯合炮轟法官的保釋決定。
「文匯報」馬上批評法院的保釋決定,呼籲国安公署介入。三日後「人民日報」也發表文章,指黎智英獲准保釋是「匪夷所思」,又說「香港法院是不是管轄有困難」,並認為国安公署有充分理由介入案件云云。
以上都是客觀事實。特區政府是否認為官媒公開炮轟法官也不算政治壓力呢?
岑耀信不是第一個指「47人案」判決站不住腳的人。前此,陳文敏也公開說法官判辭有「重大遺漏」,並質疑「基本法是否也犯国安法」。似乎每一位質疑判決的人都持相同理據:既然「基本法」允許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亦無明文禁止議員以否決權作籌碼跟政府討價還價,那他們行使自己的權能,又怎可能犯法呢?
質疑者之所以冥頑不靈,恕我直言,完全是特區政府的責任,因為政府(和法官)始終沒有把背後那個令人暖心的理由講清楚,於是人人都左一句「基本法賦權」、右一句「基本法允許」,喋喋不休纏夾不清。
要讓人明白「47人案」判決站得住腳,無需寫4000字,只要講清楚一個大原則就行——我日前在〈好出奇呀〉一文已說過了——那大原則即以下14字:
「基本法違国安法,則以国安法為準。」
林定國未當律政司司長,已宣示了上述原則,奇怪,如今「47人案」判詞爭訟不休,為什麼政府或Puberty Tong之流不再重申一次?只要你講清以上原則,什麼「基本法賦權」就不再是辯護理由了,因為原來「基本法」也可以不符「国安法」,吹咩!
至於「任何人士無論出於甚麼理由或動機而提出相反結論,都是完全錯誤和毫無根據」一句,就大可不必講了,因為如此「無差別否定」別人的批評,豈非衝出來證明自己就是蠻不講理,就是「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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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岑耀信 - #1265 [亨利二世], 24-06-10 20:42不是中国人過什麼端午節
今天端午,每逢這個日子,總見到有人說「不是中国人過什麼端午」、「不是中国人紀念什麼屈原」之類的話。
要回應這些蠢話,可以答:「那麼,不是基督徒是否不能過聖誕?」或索性順水推舟:「你說得對,我是不過端午的,才不是什麼中国人!」
本人真的不過端午,從來不看龍舟,也不會特地在此日吃糭子。
至於屈原,他是大詩人,所作《楚辭》是文學瑰寶,文學本來就無分疆界,任何國家的人都可紀念,正如你不是英國人也可紀念莎翁,不是德國人也可紀念歌德。
也想起近年台灣網絡,有人會質疑屈原算不算中國人。我覺得這是怎樣答也可以的,各取所需而已。否定的一方喜歡說,屈原只是楚國人,一直抗拒秦國吞併,沒有「大一統」意識,形容他為「楚獨分子」。另一方則指出楚是周天子的諸侯國,當然屬於中國,不能說不是中國人。
我認為上述兩種說法都是自說自話。
今天所謂「中國」(或現在那個叫「中国」的政權)跟屈原理解的「中國」根本是兩回事,古人也沒有現代的國家觀念,一個是蘋果,一個是橙,怎樣拿來比較呢?
古人所謂「中國」,通常是「中夏之國」省稱,這個「國」字不是單數,譯成英文是必須加s的。請問這是你今天掛在嘴邊的「一個中国」嗎?當然不。
隨便舉個例子,《左傳》昭公九年有句「巴、濮、楚、鄧,吾南土也」,唐人孔穎達注疏說:「巴、楚、鄧,中夏之國也。」在孔穎達筆下,「中國」和「中夏之國」是同義詞,兩者都用過。明白了嗎?巴、楚、鄧都是「中夏之國」,屈原當然是「中國人」了(但不是「中国人」)。
其實楚是否中國、屈原是否中國人,這些問題對台灣人來說都意義不大。如果屈原真有什麼啟示的話,那就是以下一點:屈原是死於類似「炎黃子孫一家親」這套「認知作戰」手法的。
屈原被讒遭黜,說到底,是因為他主張楚國改革,方針是「選賢尚能」。這種改革自然抵觸了楚國貴族的既有利益。楚國貴族跟屈原的一大分歧,在於屈原力主「抗秦」,而貴族則支持「親秦」——但有什麼理由親近野心勃勃的秦國呢?
有,就是楚和秦是「同一種族」。
屈原在《離騷》說:「帝高陽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楚國先祖是顓頊高陽氏,正跟秦國一樣,如《史記.秦本紀》所說:「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顓頊封於高陽,故又名「高陽氏」)
回到春秋戰國時代。秦、楚二國除了同種,還有另一共通點,就是同樣受中原諸國白眼,被視為蠻夷。據《國語.晉語》所載,周成王在岐陽跟諸侯會盟,只讓楚國君主熊繹負責縮酒,造一些祭祀儀式所需的木頭標誌,並叫他跟鮮卑一起守庭燎。
據《左傳.成公四年》所記,魯成公因為晉君對他不敬,打算背叛晉國,跟楚國結盟,結果被季文子阻止,理由是晉國雖無道,但勢力大,且跟魯國親近,不宜背叛。至於楚國,季文子如此說:
「《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楚雖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字」即愛的意思。留意季文子的說法,是楚「非吾族」、「非我族類」,即是魯和楚種族不同,楚不可信。
可見在春秋戰國人眼中,秦、楚是同類,跟齊、魯、晉諸國是不同種族。跟屈原作對的楚國貴族,應該就是在這個背景下,不停向楚懷王灌輸「秦楚同樣是高陽氏子孫,兩國一家親」的說法。楚懷王這笨蛋真的信了,結果被秦昭王騙到武關會盟,從此被扣留在咸陽,客死他鄉——就算是「顓頊子孫一家親」,一樣可以害到你雞毛鴨血。
可見屈原被黜,究其原因,都是跟這套「親秦」的認知作戰策略有關。更值得台灣人留意的是,秦、楚的先祖高陽氏乃黃帝之孫,但魯國季文子依然排斥他們,稱之為「非我族類」。
想到今日中国和某些台灣人總喜歡自認「炎黃子孫」,認親認戚,季文子的話簡直是啪啪打臉——在中國古人眼中,就算同是「炎黃子孫」,也可以被視為不同族類,今天的中国人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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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一邊倒時,為何不多引入俄妹,鼓勵中俄通婚? - #1263 [lym], 24-06-09 22:31沒有了台灣和香港,繁體字大概己早完結了。簡化非要簡,是要破壞那根。
- #1262 [亨利二世], 24-06-09 22:22「漢字為啥要簡化」的真相
前天「大公報」在社交平台發布一段短片,題為「繁簡之爭」,讚揚片主將「漢字為何要簡化」解釋得很清楚(注1)。旁白不單有「為什麼台灣省用繁體字」一句,更指香港不用簡體字,是因為港英政府「只重視英語教育」,原語如下:
「香港九七年回歸,由港英政府管理,只重視英語教育,根本不關心漢字改革,所以就錯過了漢字簡化運動。」
真的嗎?我從小受港英政府教育「荼毒」,至今只能寫那種自古以來與中華文化不可分割的正體字,但我非但沒覺得「錯過」什麼,反而慶幸自己看古書毫無障礙。
這幾天我在網上恰巧看了一篇〈秦愛墓誌銘〉,有一句寫作「魏後稱其愈疾」,如果不知道背後典故,你也許真以為從前有個叫「魏後」的傢伙說什麼東西能治癒疾病。
其實原文是寫「魏后」,指魏武帝曹操(后,即君王)看到陳琳的檄文,精神大振,彷彿連頭風也治癒。很明顯,這是繁簡轉換的錯誤——中共簡化字只有「后」,沒有「後」,電腦一轉換就自動把「后」改「後」,而不懂正體字的中国人看見這句古文,相信絕大多數也無法判斷古人是寫「後」抑或「后」。
港英殖民地政府的教育當然不完美,缺點數起來也許還很多,但「錯過了漢字簡化運動」肯定是德政,起碼為傳統中華文化保留一燈香火,不至於沒頭沒腦蹚那灘「漢字拉丁化」的渾水。
為什麼我要把「漢字簡化運動」跟「拉丁化」相提並論呢?因為中共在上世紀50年代大力推行簡化字,究其原意,只是為了徹底廢掉漢字,達到「漢字拉丁化」的最終目標。
早在八年前,我在《蘋果日報》專欄已談過簡化字的發展史,今天不妨跟大家重溫一下。「漢字拉丁化」的緣起,是中國人經歷甲午戰爭及八國聯軍後,自信心空前低落,於是將舊文化(即古人)視為代罪羔羊,連用了幾千年的字也想廢除。
然而當時中國人沒想過,科技文明遠比中國先進的歐美諸國,儘管學校有數學、地理等課程,但教育仍是以拉丁文、古希臘文等死語言文學為核心。人家唸古文,你唸古文,何以西方一日千里,中國卻一敗塗地?原因很簡單,正如周星馳在電影所說:「你老竇老母冇問題,係你有問題啫。」
到了民初,「漢字必須死」的想法更加根深蒂固,已成為許多中國學者文人的主流信仰,魯迅、蔡元培、陳獨秀、趙元任、胡適、錢玄同等都主張發動「文化革命」,揚棄舊文化、舊思想,直接將漢字送入歷史堆填區,以拼音文字取而代之。
魯迅更偏激地說:「漢字不滅,中國必亡。」三十年代,他在〈漢字與拉丁化〉仍對漢字窮追猛打,寫道:
「不錯,漢字是古代傳下來的寶貝,但我們的祖先,比漢字還要古,所以我們更是古代傳下來的寶貝。為漢字而犧牲我們,還是為我們而犧牲漢字呢?這是只要還沒有喪心病狂的人,都能夠馬上回答的。」
如此非黑即白,把漢字跟中國存亡強行對立,當然是一種「偽兩難(false dilemma)」詭辯,但當年很多有知識的人都深信不疑。
然而「漢字拉丁化」工程浩瀚,涉及大量問題(如同音字太多,導致語義含混),當時的人認為至少需要十年時間準備。那麼這十年怎辦呢?任由中國人繼續「沉淪」,被漢字「荼毒」嗎?
錢玄同就提出一個折衷方法,就是簡化漢字,「總而言之,抱定唯一的主張曰『減省筆劃』。所以無論古字、俗字、本字、借字、楷書、草書,只要合於這個主張的,都可以採取。」
中共接管中國後,號稱「中国」,毛澤東決定將民初文化界人士的狂想付諸實行,並採用錢玄同的「過渡方案」,先將漢字簡化。1956年,毛主席在「知識分子問題會議上的講話」說:「洋字比較好,吳玉章同志說的有理,字母少,寫起來一邊倒,漢字比不上。有些教授說:『漢字是世界上萬國最好的文字。』我看不見得。 」
毛澤東既認為「洋字比較好」,中国自然有無數應聲蟲附和,蘇聯也派遣學者赴華協助推動「漢字拉丁化」。蘇共出手背後,當然有個暖心的理由,相信就是借「拉丁化」這塊踏腳石,進一步摧毁中華文化,最後不排除把羅馬字母變成西里爾字母,達致「斯拉夫化」的目標。
在中共帶領下,漢字的確很可能走入絕路。幸好「天之未喪斯文」,後來赫魯曉夫和毛澤東交惡,蘇聯專家返國,毛澤東就終止了「拉丁化」計劃。本來只是過渡性質的簡化字,從此變成「中陰身」那樣的存在,兩頭唔到岸,僅靠官方扶植成為「標準」。
「大公報」發布且讚揚的那條影片,聲稱解釋「漢字為何要簡化」,卻對以上歷史隻字不提,隱瞞「簡化字只是失敗的社會實驗品」此一重大事實,只一味重複上世紀初那老掉牙的論調,聲稱簡化字有助「掃盲」。
但如今百年過去,推行簡化字的中国大陸,識字率根本沒有高於用正體字的香港、澳門和台灣。「簡化字掃盲」這種說法,事實已證明是徹頭徹尾的謬論,「大公報」還樂此不疲散播這種假資訊,居心何在?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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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中共簡化字的兩大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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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大公報FB影片 - #1261 [亨利二世], 24-06-08 23:21君子哉郝廉思!
日前李家超形容湯家驊「永遠有青春期(the puberty he always has)」,英文用法之「妙」,引來廣大網民討論。但《南華早報》昨天引述湯家驊說法,指李家超原來只是為了搞氣氛,借用湯大狀當晚講過的比喻而已。
湯家驊向《南早》澄清,他在李家超發言前做了一個演講,形容自己的智庫有一段「躁動的青春歲月(turbulent youth)」,「已像個經歷青春期的少年般長大成人(it had come of age like an adolescent going through puberty)」。
湯家驊義正詞嚴地強調:「他(李家超)和他的團隊都沒有誤用比喻。我認為這場『爭議』完全斷章取義,是某些人惡意挑起的(Neither he nor his team have wrongly used the metaphor. I think this ‘controversy’ is wholly out of context and created by some with ill intent)。」
然而罵人家「惡意」惹是生非和「斷章取義」之前,請先留意自己講了什麼——既然那「puberty」原是形容智庫的成長,那麼李家超用它來形容你湯家驊本人,不就是引喻失義嗎?你說智庫已經成年,那麼「永遠的青春期」不就是嘲笑你不成熟麼?
事實上,我們明白「puberty」的前文後理後,非但不會覺得李家超用字妥當,反而是更清晰地看到他的問題。這不叫「惡意」批評和「斷章取義」,而是以事論事。真正喜歡「斷章取義」和「惡意」挑起爭議的,我認為是湯家驊才對。
前日有消息公布,香港終審法院兩名來自英國的非常任法官郝廉思(Lawrence Collins)和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在「47人案」其中14個被告遭定罪後,已向行政長官請辭。湯家驊受訪時,質疑二人辭任的原因是受到英國政府施壓,又指英國近年出於政治的目的,不斷破壞「基本法」下香港的司法體制,「我覺得我哋係『君子』,人哋係『小人』。」
受英國政府施壓?但郝廉思本人不是這樣說。他對英國《金融時報》披露的辭職原因是:
"I have resigned from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because of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in Hong Kong, but I continue to have the fullest confidence in the court and the total independence of its members."
意思是:「鑒於香港的政治局勢,我已辭去終審法院職務,但我對法院及其成員的獨立性仍然充滿信心。」不管句子的後半截是否客氣說話,前半截已清晰地表達了郝廉思的想法:辭職確是因為政治理由,但不是英國施壓,而是不滿「香港政治局勢」。
人家已經講得清清楚楚,湯家驊卻充耳不聞,反而歸咎於英國政府,他自己又何嘗不是「惡意」扭曲郝廉思的辭職理由?至於所謂「君子小人」之說,就更令人啼笑皆非。他應該沒有讀過《論語》。
孔子有個老朋友,叫蘧伯玉,是衞國歷仕數君的臣子。每當國家發生叛亂時,如權臣孫林父要驅逐衛獻公、甯喜要弒殤公,蘧伯玉都會盡快逃出衛國,不會西瓜靠大邊,跟他們同流合污。
《論語》記載了孔子評蘧伯玉的一句話:「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則仕;邦無道,則可卷而懷之。」意思是:蘧伯玉真是個君子,因為邦國政治清明,他就出來做官;邦國政治昏亂,他就把自己藏起來。
郝廉思所謂「because of the political situation in Hong Kong」,聽起來好像無所褒貶,但只要你不斷章取義,自會明白那是典型的皮裏陽秋,說穿了,根本就是「邦無道」的委婉說法。如今郝廉思「卷而懷之」,正符合孔子的「君子」標準。
至於誰是「小人」?我不知道。但可肯定的是,湯家驊並無分辨「君子」和「小人」的能力。對於一個永遠在思春期的老男人來說,「裙子」和「少女」才屬於他的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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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Jonathan Sumption (左) Lawrence Collins (右) - #1260 [olddude], 24-06-07 18:39“Puberty”!? 哈哈, goodest English! 估唔到愚村鄉公所文化低落到咁,都係Google Translate 嘅錯
- #1259 [lym], 24-06-07 18:20>>but also on other things.
好有含意咁。。。 - #1258 [亨利二世], 24-06-07 18:15湯家驊的Puberty
今早,多位朋友不約而同傳來李家超一篇講辭,囑我談談其中「puberty」一字的奧妙用法。原來李家超昨晚出席智庫「民主思路」九周年晚宴,以英文致詞(中国人為什麼用英文呢?),祝賀創辦人湯家驊有精有力,又稱他擁有永遠的「青春期(puberty)」,原文如下:
I congratulate Ronny on his energy, commitment and more importantly, the puberty he always has. And I hope that puberty is not just on developing new talents, but also on other things.
李家超的英文無論文法、用字和意思,對我來說都太「深」了,政府又不提供官方翻譯,我實在不敢譯——譯錯了,怎知道會否指我散播謠言,「唯恐香港不亂」?——所以我索性讓Google Translate代勞,它提供的中譯非常忠於字面義(也是我理解到的意思):
「我祝賀羅尼的精力、奉獻精神,更重要的是,他始終擁有青春期。我希望青春期不只是培養新的才能,還可以做其他的事情。」(「羅尼」即Ronny,湯家驊的英文名。)
普通講英語的人大概想不到「puberty」一字有此妙用,居然能在晚宴這樣隆重的場合用來公開讚美主人家。Puberty字源可追溯到拉丁文pubertas,一般解作「成年期」,而跟pubertas相關的pubes,則表示「發育成熟的年青男子」、「私處」等。
根據《簡編牛津英語詞典(SOED)》,puberty的定義是:
The period during which adolescents reach sexual maturity and become capable of reproduction, distinguished by the appearance of secondary sexual characteristics.(意思是:青少年到達性成熟並具備生殖能力的時期,其特點是出現第二性徵。)
十八世紀英國的約翰生博士,在他獨力編成的字典中則是這樣定義puberty的:
The time of life in which the two sexes begin first to be acquainted.(意思是:你人生中最早開始認識兩性的時期。)
由此可見,大家一見到puberty,就很容易聯想到「性」、「生育」、「性徵」之類的東西。當然,我明白李家超用puberty一字,應該只是隱喻,因為像湯家驊這年紀的男人,生理上不大可能仍處於青春期,但作為隱喻來說,這個字又指向什麼意思呢?
根據上述權威字典的定義,最合理的解讀自然是:他滿腦子永遠都是性,彷彿一個血氣方剛的少年。
但我看不透的是,李家超煞有介事指湯的puberty「還可以做其他的事情」,那又是什麼事情呢?不禁想到2022年6月,我寫過一篇〈奇幻!湯家驊回憶中的舊香港〉(注1),談及湯家驊在Facebook發表的千字文〈香港變了〉,文中湯家驊說:「殖民地時代看電影要唱英國國歌、觀眾要起立,今天不用了。」
明白了,青春期的湯家驊原來還會看電影、唱英國國歌(儘管我問過跟他同代的香港人,沒有人說過看電影要肅立唱英國國歌,詳見兩年前拙文的評論),但問題是,「今天不用了」這句話卻充滿諷刺。
昨天在大球場舉行的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隊對伊朗,有三個球迷正因為在播国歌時沒有起立或面向国旗,事後遭警方以涉嫌違反「国歌條例」罪名拘捕。
擁有永恆puberty的湯家驊,今天可以做的其他事情似乎仍有很多,例如躺着發綺夢,肅立唱国歌⋯⋯他和lady killer,真是香港永遠榮譽十一哥!
(按:「十一」即国慶,比喻国家的光榮。)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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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政府新聞網 - #1257 [亨利二世], 24-06-06 21:40太監教人洞房
國際晶片大廠Nvidia日前市值突破三萬億美元(台灣講法是三兆美元),正式超越蘋果,成為僅次於微軟的世界第二大市值公司,本身早已是千億富豪的執行長黃仁勳,身家自然水漲船高。
最近黃仁勳遊台灣,其間跟張忠謀結伴逛夜市,更成為新聞熱話。30日晚上,黃仁勳宴請供應鏈廠商伙伴,包括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緯穎董事長洪麗甯、英業達董事長葉力誠、鴻海董事長劉揚偉等,在台北一家台菜店吃飯,每桌消費約4,653元新台幣(約1160港元)。
選擇到哪裏吃飯,一餐飯吃多少錢,是人家的自由,想不到香港有個所謂「作家」湯文亮,居然在社交媒體和報紙專欄大放厥詞,批評黃仁勳宴客太寒酸,「唔尊重客人」(粵語「唔」即是「不」)、「唔識做有錢人」云云(見附圖)。看到這種無知狂妄的評論,不禁駭笑。
黃仁勳宴客的地點,是敦化南路的知名台菜店「磚窯古早味懷舊餐廳」,我和朋友也吃過幾次,十分喜歡(現在黃仁勳光顧後,應該更難訂位了)。這餐廳除了食物美味,佈置也很有特色,周圍擺放各式各樣五六十年代舊物,讓人恍如置身半世紀前的台灣。
黃仁勳被問到為什麼選擇「磚窯古早味」時直言:「這家餐廳的料理不僅好吃,也讓自己感覺很有懷舊氣息!」潛台詞是:他沒忘本,一直記掛自己的童年出生地。換言之,選這地點不是隨意的,更不是為省錢,而是看中它的食物和氣氛,希望朋友感受到他的念舊之情。
正因為人家出名有的是錢,所以宴客時才無需像暴發戶或某国貪官那樣,煞有介事堆滿珍饈百味、搞個酒池肉林來充撐場面。思維格局小的人,腦袋貧乏得只有錢,所以什麼也只能用錢來衡量。不知道像「湯大作家」這類人,又有沒有聽過巴菲特和蓋茲吃午餐的故事?
2017年,蓋茲夫婦給老朋友巴菲特寫信,蓋茲憶述了多年前在香港,巴菲特帶他出去吃午餐的往事:
“Remember the laugh we had when we traveled together to Hong Kong and decided to get lunch at McDonald’s? You offered to pay, dug into your pocket, and pulled out … coupons!”
原來當年巴菲特請蓋茲吃午餐,也只是去他的「愛店」麥當勞,「股神」付款時,還特地從口袋掏出優惠券。不知道湯文亮「博士」當年有沒有指導蓋茲怎樣做有錢人,又有沒有批評巴菲特侮辱蓋茲呢?
順帶一提,湯文亮在Facebook 的新帖文寫了一篇「歷史上最窩囊的明君」,內文開頭是:「今晚在屋企食飯,老婆突然間問點解傳媒以祿山之抓來形容黃仁勳在大波台女上面簽名,究竟祿山之抓背後故事係點。」
有人留言指正湯文亮,是「祿山之爪」,不是「抓」。湯博士居然答:「安祿山並不是猛禽,冇爪喎。」但「祿山之爪」的爪,其實是指手指甲啊!唐代詩人李賀手指甲奇長,就是別號「長爪郎」。
我建議湯文亮做「作家」前,不妨先進修一下中文;當然,進修中文前,最好先吞下他承諾的f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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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湯文亮Facebook - #1256 [bigleung], 24-06-05 20:58
- #1255 [亨利二世], 24-06-05 20:37吹不滅的燈
昨夜(6月4日)維園,有各式各樣的人,最奇特的,該是那位一邊敲鼓、一邊哼唱的日本男人。有記者問他,是否知道今天甚麼日子,他答知道,更自言2019年來過香港,參加過六四晚會,此夜步進維園,儘管知道有風險,但也想支持香港人。最後,這位日本男子被港警帶走。
至於維園內的其他人,似乎只有一個值得講的故事:熄燈。
據媒體報道,有市民坐在長椅上,亮起手機燈,即有警員上前查問喝止,甚至揚言這行為「涉嫌煽動」。就算是記者拍照,一亮起閃光燈,警員也馬上要求關燈,還「提醒」記者:「你知道你開了燈嗎?」
全世界都看得出,這幾天有人是多麼害怕光。只是這些人不知道,世上有一種燈,是你無論如何也熄不了的。例如佛經就有個很出名的故事,叫「貧女供燈」。
據《賢愚經》所載的〈貧女難陀品〉,佛祖住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時,國中有個貧家女,叫難陀。她希望盡自己的綿力,買油點一盞燈,供奉佛祖。難陀終日行乞,千辛萬苦,終於討得一錢。她急不及待拿着這雞碎咁多的一錢去買油。
賣油人問她要油來做什麼,難陀如實回答。賣油老闆說,一錢的油根本不夠點燈。但他憐憫她,於是加倍給她油,恰好夠一盞燈用。難陀便歡天喜地拿燈去供奉釋迦牟尼,並在佛燈前發願:
「我今貧窮,用是小燈供養於佛,以此功德,令我來世得智慧照,滅除一切眾生垢闇。」(意思是:我現在貧窮,只能以這盞小燈供養佛,希望以此功德,令我來世得智慧光明,滅除一切眾生的塵垢黑暗。)
天亮時,所有佛燈都熄滅了,唯獨貧女所供的燈依然明亮。其時,目連尊者當值,準備收拾燈具,看到貧女的油燈仍然亮着,油和芯都沒有虧損,彷彿剛剛供奉的一樣。目連認為日光日白不用點燈,於是嘗試用手和衣服搧滅燈光,都徒勞無功。
佛祖看見此情此景,便對目連說:「今此燈者,非汝聲聞所能傾動。正使汝注四大海水,以用灌之,隨嵐風吹,亦不能滅。所以爾者,此是廣濟發大心人所施之物。」(意思是:以你的智慧,是不能令此燈熄滅的,就算用海水灌,任山風吹,它依然不會熄滅,因為那是發了大菩提心的人所供的燈。)
佛陀語畢,難陀便來到他面前禮拜。這時候,佛陀告訴難陀,你將於未來世成佛,名叫「燈光」佛。難陀聞言非常高興,立即乞求出家。佛允許了,她便成為比丘尼。
以上就是「貧女供燈」的故事。我覺得難陀這一盞小燈,跟今天的六四燭光是相通的——每年一度的燭光,提醒你什麼才是真實發生的歷史,照亮了被某些人刻意掩藏的真相,其意義跟難陀在燈前所發的大願相類,也算是「滅除一切眾生垢闇」。
《易經》「離卦」象辭說:「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即是說:光明兩次升起(即日和月),是離卦,大人用前後相繼的光來照耀四方。「繼明」的「繼」字,即前後相續——必需有人接力燃燈,令光明接續不斷,才足以照耀天下四方。以光明「照于四方」,從前本來是當政者(即「大人」)的責任,但現在呢?
習慣黑暗的眼睛,大抵都害怕光。
今天看新聞後,又寫了一首即事詩:
萬馬齊喑聞鼓響。
一燈續照見薪傳。
微茫燭影皆光佛。
不畏飄風與目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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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誌社影片截圖 - #1254 [亨利二世], 24-06-04 22:44轉喉觸諱敢書空——「六四」35周年的香港
今天「六四」35周年,悼念內容其實歲歲相若,但近幾年來,香港似乎每年都有點不一樣。
2023年,李家超仍不忌諱「六四」兩字,會直接對記者說:「六四事件呢,特區政府多次強調,任何公眾活動或個人行為,都要符合香港法律。」到今年,李家超已絕口不提「六四」,只敢轉彎抹角說「個別日子」,跟鄧炳強的「敏感日子」、「特別日子」互相輝映。
日前,鄒幸彤等八人更因發布回憶「六四」的文章而被捕。那些文章很溫和,沒有口號,沒有呼籲大眾上街,但罪名居然是「煽動」。
昨晚「六四」前夕,行為藝術家「三木」陳式森一言不發,站在銅鑼灣駱克道上,做出喝酒及祭酒手勢,並用手比劃「八九六四」字樣。不出數分鐘,廿多個警員便把「三木」包圍,並將他帶上警車問話。
今日維園,已變了什麼同鄉會的散貨場,當然不會再有悼念活動,也不會再燃點燭光。但是據說,身在香港的你仍可以自己的方式獨自悼念。
這幾年香港變了很多,在「六四」這天尤其明顯。當年北京死難者的血,似乎已化成今天香港人的淚,於是「六四」對我來說便有了雙重意義——既悼「六四」,亦傷故城。
近年每逢此日,我總寫一首七律紀事抒懷,算是我自己的紀念方式。今年也不例外,寫了以下一詩(注1):
甲辰六四感賦
故園燭火散西東。賸有丹心萬里同。
避井入坑愁畫地。轉喉觸諱敢書空。
瞻烏此日林宗淚。射虎何年李廣弓。
啣石未堙東海盡。斑斑記取血痕紅。
注
1
此詩有一些典故,都算不上什麼僻典;百年前,相信任何一個真正讀書人到眼即辨。但在今日中国,中華古典文化教育大不如前,當然得略加注解。一如既往,我會在Patreon跟不熟悉舊文學的讀者解釋,這兒只講一句。
詩中第四句,也是本文題目的「轉喉觸諱敢書空」,「轉喉觸諱」指一說話或寫文就觸犯禁忌,四字出自韓愈名篇〈送窮文〉,而「書空」則用了晉人殷浩的典故——殷浩因被黜而失落激憤,終日用手指在空氣中寫「咄咄怪事」四字,這裏當然是借指「三木」先生的行為藝術。
至於那個「敢」字,固然可按字面解,指三木敢於書空比劃「六四」,但也不妨將全句讀成問句「轉喉觸諱敢書空?」,表示香港言禁太多,處處紅線,就算默不作聲,只以手指書空,你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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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1253 [亨利二世], 24-06-03 20:39好出奇呀?
今天最有趣也最重要的新聞,一定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公開質疑上星期「初選47人案」的裁決。陳文敏早上在電台說,「基本法」設計容許立法會議員否決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也可解散立法會,若選民決定重選同一班議員,即意味該政府盡失民心。
陳文敏解釋,「基本法」這項設計符合民主社會的選民投票權,「如果『基本法』設計引致嘅後果,會成為嚴重干預、阻撓或破壞特區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咁係咪意味連『基本法』本身都違反『国安法』呢?」
陳文敏又說,「基本法」第51條早已訂明,即使立法會否決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依然有權批准臨時短期撥款,讓政府繼續運作,換言之,「35+方案」就算成事,最後也不會構成「嚴重阻礙、干擾政府」罪行。因此,陳文敏認為法庭判決有「嚴重遺漏」。
陳文敏教授的講法,合情合理,但他其實沒必要多此一問:「係咪意味連『基本法』本身都違反『国安法』呢?」因為當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早在2021年7月已經低調答了。
當時還未上位擔任司長的林定國,做了個PowerPoint,題為「對香港國安法的謬誤」,第9頁解釋「基本法」和「国安法」的關係稱:
「《基本法》和《國安法》兩者都是由全國人大主導制定,因此可以把它們視為同位法,是兄弟關係。《基本法》對香港作全面的規定,而《國安法》則專就維護國家安全這一特定事項作規定,故有學説形容《國安法》是《基本法》的特別法,基於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國安法》和《基本法》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則優先適用《國安法》。」(注1)
留意「《國安法》和《基本法》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這句,表示林定國應該早已發現後者有違反前者的地方,所以他才會清清楚楚講明以「国安法」優先。咁識得撈,難怪做律政司司長的不是陳文敏,而是林定國了。
由此可見,「基本法」設計違反「国安法」,根本不是新聞。真正的新聞是:「国安法」立法近4年,好像從來沒有人明明白白告知全世界,「基本法」的確有違反「国安法」的地方。
至於上星期的「国安法庭」裁決,除了陳文敏上述的質疑外,我其實還有一點不明白。「港版国安法」第5條明言:
「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法律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林定國在2021年的PowerPoint也曾解釋上述條文:「紅線就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為,沒有其他;除非修改法律條文,否則紅線也不會隨時飄移轉變 。」
林司長講解得很清晰。那麼我們再看看上星期的判詞,有以下解釋「非法手段(unlawful means)」的一段,其中「犯罪手段」四字正是法官的中譯:
If it were the legislative intent that “unlawful means” in NSL 22 should be restricted to criminal acts, then the NPC could have easily made this intention clear by employing the term “criminal means” instead. The fact that NPC chose to use the more generic term than “criminal means” (犯罪手段) in NSL 22, in our view, is a clear indication against the defence submission.
以上一段意思是:即使「47人案」被告沒採用「犯罪手段」(這四字正是法官的用詞),但按照国安法第22條,否決預算案的計劃依然算是「非法手段」。值得留意的是,法官這裏也同意眾被告沒有用「犯罪手段」。
問題是,如果沒有法律明文禁止的「犯罪行為」——立法會「否決預算案」這做法,法律不單沒禁止,甚至還有「基本法」明文准許——那麼按照「国安法」第5條,就「不得定罪處刑」了。對嗎?
可見現在的裁決,要麼違反「国安法」第5條,要麼顯示「国安法」第5條和第22條自相矛盾,尤其是法官稱「非法手段」原來可以不是「犯罪手段」!
「基本法」是否違反「国安法」呢?林定國早就答了,他的意思就是:「好出奇呀?」至於今天最需要提出的問題,我認為應該是:「国安法」是否也違反「国安法」?
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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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陳文敏 - #1252 [亨利二世], 24-06-02 23:46我被陳近南「煽動」了
日前,「香港盛事基金」支持的「金庸百年誕辰紀念」活動延伸至啟德郵輪碼頭,居然展出《鹿鼎記》角色陳近南的雕塑——即小說裏韋小寶的師父,也是民間傳說中「反清復明」的天地會總舵主——難道不怕「煽動」民眾「顛覆政權」?
以我所知,世上至少有三個陳近南:小說的陳近南、傳說的陳近南,及歷史的陳近南。今天想談談後兩者。關於傳說的陳近南,文獻資料比較難找,幸好我有一本《洪門志》,作者朱琳,初版是1947年。該書談及洪門(天地會)源流,儘管未必全合史實,但資料豐富,保留了大量民間傳說。
洪琳說,陳近南原名陳永華,湖北人,清翰林院學士。他因諫議被黜,浪跡江湖,賣卜為業。康熙十一年(1673),陳近南在四川開立「精忠山」,之後回到湖北鄉里,隱居白鶴洞,自號「白鶴道人」。
此時,他認識了萬雲龍(原名吳德起,傳說是萬雲寺方丈)及武功高強的「洪門五祖」(蔡德忠、方大洪、胡德帝、馬超興、李式開)。衆人於1674年在「紅花亭」會商起義,由陳近南主持。
據《洪門志》說,陳近南曾率領洪門兄弟,由湖北襄陽進發,所向披靡,一路打到武昌,最後被清將于成龍擊敗,萬雲龍陣亡,陳近南被迫退守襄陽。三個多月後,陳覺得時機未到,決定分散部眾,並留詩一首作為憑證:
五人分開一首詩,身上洪英無人知。
此事傳與眾兄弟,後來相會團圓時。
從此,洪門部眾各自開山立堂,遍地開花,之後才漸漸出現「天地會」、「清幫」等分支。以上是民間傳說中的陳近南,跟台灣沒什麼關係。但他的原名「陳永華」背後,卻有一個跟台灣不可分割的故事。
史書的陳永華(1634-1680),字復甫,一說同安人,一說龍溪人,總之不是湖北人。順治年間清軍攻陷同安,陳永華之父陳鼎自縊殉國。陳永華當時15歲。五年後,陳永華到廈門投奔鄭成功,鄭跟陳談論時事,終日不倦,說:「復甫,今之臥龍也」,即稱讚這個20歲青年是諸葛亮再世,不得了。鄭成功讓陳永華擔任參軍,也給兒子鄭經做陪讀。
陳永華後來力排眾議,支持鄭成功東征,在台灣建立明鄭政權。鄭成功死後,鄭經繼位,以親信陳永華、馮錫範、劉國軒、黃安、洪旭等擔任文武要員。陳永華負責制法律、定職官、興學校,篳路藍縷,經多年努力,不但令軍民豐衣足食,更為台灣建立完善的教育系統,讓兒童可以八歲入小學,習經史文章。
1674年,三藩之亂爆發,鄭經乘勢出師,希望收復中原,陳永華則留守台灣,協助鄭經之子鄭克臧(也是陳永華的女婿)監國。結果鄭經無功而返,從此無心「反清復明」,只求偏安一隅。鄭經的侍衛馮錫範見陳永華掌握兵權,內心妒忌,暗地裏與劉國軒合謀,騙得陳永華自解兵權,告老還鄉。陳永華後來得悉受騙,後悔莫及,眼見官場勾心鬥角,中原光復無期,竟鬱鬱而終,享年46歲。
據《泉州府志》載,清臣李光地聞說陳永華病逝,即向康熙上奏,說:「台灣未可卒圖者,實由永華經理有方,今天心厭亂,使之殞命,從此亡可立待。」意思是:台灣終究未能「統一」,實因為陳永華治理有方,現在上天厭惡紛亂,讓他殞命,從此明鄭之亡指日可待。於是康熙派遣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入侵台灣,鄭克塽投降,台灣終於歸入大清版圖。
看正史,陳永華儘管也立志「反清復明」,但似乎跟天地會沒有關係,他也不大可能親自到湖北主持「紅花亭」大會。不過按照民間傳說,陳永華既又名「陳近南」,也不能排除他曾派人潛伏大陸,混跡江湖,暗立社團,徐圖起義,並以「陳近南」之名在幕後發號施令。
由此可見,無論是歷史、傳說或小說的陳近南,看遍所有平行宇宙,他都顯然是個抗拒「祖國統一」、意圖顛覆現有政權的「隱性台獨分子」——有他在,台灣就「統一」無望了。
今日香港,明明連「國殤之柱」這麼溫和的藝術品也危害「国安」,何解為「台灣護國神」樹立雕像卻又若無其事,甚至變成「香港盛事」呢?這個英文名叫「A Path to Glory」的活動,實在耐人尋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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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atreon.com/sefirot - #1251 [亨利二世], 24-06-01 21:29讀周守仁樞機文章,有三個疑問
「六四」35周年將至,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周守仁樞機在公教報撰文,題為「就是每年這時期……」(注1),隱晦提到「三十五年前發生在首都那場耗人生命的事件」,而全文的重點,如果我沒理解錯誤,則是勸導大家「寬恕」。為了方便討論,容許我先抄錄幾段周樞機的文字:
「雖然記憶再沒有那麼清晰,但內心的感覺仍然存在,尤其是到了每年的這個時期。
「儘管如此,我的信仰觸動我要原諒任何人與任何事。也許正是透過寬恕,各方才能擺脫相互指摘和『我永遠不會寬恕』這痛苦的思維。其實,有了寬恕,修和與治癒也才有可能實現。
「我們的上主是無條件去愛的神。祂總會為那些需要寬恕、卻沒勇氣去尋求它的人,隨時作出寬恕。(⋯⋯)
「正正是因為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所以我們也可以學習主動去寬恕。寬恕不代表忘記,但它能夠提供一個先決條件,讓我們內心得享自由、讓所有人得享一個更光明的未來。」
基督信仰講求寬恕,我認同,但周樞機這篇宣揚「寬恕」的文章,我卻越看越困惑,尤其是那句「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彷彿表示天主的寬恕是完全無條件的,實在令我大吃一驚。以下有三個疑問,希望周守仁樞機可以賜教。
一、冤有頭債有主,我們有資格去寬恕沒虧欠自己的人嗎?
「六四」當年的確激起公憤,連黨媒文匯報也要「開天窗」表達悲慨,但請不要忘記,真正受害者並非我們這些遠在千里的香港人。比方說,張X賢欠人錢,難道大眾可以「寬恕」他,代債主宣布所有債務一筆勾銷嗎?
天主教徒常唸的主禱文確有一句:「求祢寬恕我們的罪惡,如同我們寬恕別人一樣。」但可能你不知道,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我們可以在任何情況下,無端白事寬恕任何一個人——稍動腦筋想一想,已知道這種解讀荒謬絕倫。
主禱文這個語意含混的中譯,必須參考路加福音中耶穌指導門徒祈禱的一章(11:1-4),耶穌的原話時:「(求主)寬免我們的罪過,因為我們自己也寬免所有虧負我們的人(Καὶ ἄφες ἡμῖν τὰς ἁμαρτίας ἡμῶν, Καὶ γὰρ αὐτοὶ ἀφίομεν παντὶ ὀφείλοντι ἡμῖν)。」換言之,我們可寬恕的,只能是虧欠我們的人,而非虧欠別人的人。
按聖經這個邏輯,真正有資格寬恕「六四屠夫」的,是「天安門母親」那類受難者家屬。周樞機要不要也跟她們說,「寬恕不代表忘記,但它能夠提供一個先決條件,讓你們內心得享自由、得享一個更光明的未來」呢?
二、天主的愛固然是無條件的,但天主的寬恕也是無條件嗎?
周樞機文章最令我不解的一點,正如我上面說過,就是「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沒錯,按教會訓導,天主對人的愛是無條件的,無論我們有沒有罪、懺不懺悔,神都愛我們。這個道理在「浪子回頭」寓言中已講得無比清晰——但我們不能只看「浪子」,也要考慮「回頭」兩字。
然而周樞機的文章,似乎有意無意把「無條件的愛」跟「無條件的寬恕」混為一談。大家不妨看看聖經,天主的寬恕真是無條件嗎?
編年紀下7:14,寫上主在晚上顯示給撒羅滿,對他說(以下所引是天主教思高本翻譯):「這稱為我名下的百姓,如果謙遜祈禱,尋求我的面,遠離自己的惡行,我必從天上俯聽,寬恕他們的罪過,使他們的土地生產。」請留意寬恕罪過的大前提,就是罪人要「謙遜祈禱,尋求我的面,遠離自己的惡行」。
再看看路加福音 17:3-4。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要謹慎!如果你的兄弟犯了罪,你就得規勸他;他如果後悔了,你就得寬恕他。如果他一天七次得罪了你,而又七次轉向你說:我後悔了,你也得寬恕他。」看懂嗎?按照耶穌教導,就算你想寬恕得罪你的兄弟,也需要他自己先表示「後悔」,然後才輪到你去寬恕。
再看若望一書1:7-9:「但如果我們在光中行走,如同他在光中一樣,我們就彼此相通,他聖子耶穌的血就會洗淨我們的各種罪過。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但若我們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既是忠信正義的,必赦免我們的罪過,並洗淨我們的各種不義。」一樣是說,我們要先「明認我們的罪過」,天主才會赦免我們。
諸如此類的聖經金句,我不想再費筆墨引述了,以上三段文字已很清晰告訴你,不論是新約抑或舊約聖經的天主,祂的寬恕都是有條件的,那就是:我們必須後悔認罪,並遠離惡行。
請問周樞機:「六四屠夫」幾時後悔了?非但沒有後悔, 35年來,他們還一直迫害講出真相的人。請問這是天父和耶穌會無條件寬恕的對象嗎?
三、大家又退一萬步去想,如果「上主的寬恕不先要求我們悔改」,那麼天主教會的「修和聖事」有何意義?
假如像周樞機所說,我們不懺悔,甚至變本加厲犯罪,天主和教會也會無條件寬恕,那根本就沒有必要去做「告解」,甚至連教會本身的存在也毫無意義了。既然任何人犯了任何罪,包括否定神的唯物主義者,天主也會無條件赦免其罪,教會不就是多餘到極點的東西嗎?
以上三個問題,我無論如何也想不通,可能是我的神學知識太貧乏,希望有高人可以賜教。
看到有人說周守仁樞機夠膽在「敏感日子」暗示這種「特別」話題,即使講得模棱兩可,也算勇氣可嘉。恕我無法苟同。以我理解,這篇文主題根本沒有模棱兩可,反而非常清晰——就是無差別的「寬恕」。
按周樞機的講法,天主其實也無需斤斤計較「審判」,只要無差別寬恕所有人,就可以得享內心的自由,有一個更光明的未來了。
如此年代,基督徒該如何背負自己的十字架呢?同是六四前夕,新一期《時代論壇》則選擇「開天窗」,貼一個個空白的「格子」,並留下一篇擲地有聲的社評〈站在歷史記憶的肩膀上禱告〉(注2)。可見無論活在什麼環境,人總是有辦法在光明中行走的。
我對教會的要求不高——神職人員沒必要做聖人,沒必要有勇氣,更無需談論「敏感話題」、玩「擦邊球」遊戲,他們只需尊重自己的聖召或專業,如實宣揚聖經道理,不要歪曲教義,那已經綽綽有餘了。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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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圖片 - #1250 [亨利二世], 24-05-31 18:11時光倒流七百年
每天看香港新聞,不單懷疑人生,也懷疑自己是否仍活在廿一世紀。昨日看国安法官判詞,才知道有人的權力巴閉過皇帝;今天看「大公文匯網」翻藝人鄧麗欣的舊賬,則有種「時光倒流七百年」的感覺。
話說鄧麗欣曾經拍過一齣中国大陸劇,雪藏五年,現在重見天日。可能有人勒令她要唱「爱国調」表一表忠,於是鄧麗欣日前就在微博發文稱「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云云。
誰知不「奶」猶自可,一「奶」就着火,有人馬上翻出她2020年的IG帖文,指她聲援「黑暴」。那段「撐暴」文字是這樣寫的:「咁高興係因為今日:煞~景#唔係煞科……我們的棕地,五十天,開香檳。」
「大公文匯網」說,當時有人質疑「五十天」三個字拆開是「五+一大」,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而「煞景」則是「殺警」粵語諧音。
鬧出風波後,鄧麗欣當年也曾在微博解畫:「通常劇組拍戲圓滿完成了,國語說法是『殺青』,而粵語講法則是『煞科』。就是一個重要的場景完成了我們會說『煞景』,這是從拍戲以來圈中一直的認知言語。」真的嗎?
關於「煞景」一詞,我請教過兩位在香港電影圈超過三十年的朋友,一個說:「聽過,但很少人用。」另一個說:「沒聽過。估計『煞景』是『殺青』的另一寫法,可能有人把普通話『殺青』聽錯為『煞景』。」若你願意給鄧麗欣benefit of the doubt,用「煞景」是沒問題的。
但即使「煞景」諧音的指控說得通,把「五十天」解成「五大訴求」也太穿鑿附會了吧?我不禁好奇,那句「有人質疑」鄧麗欣,到底是指什麼人。一搜,哦,原來又是鼎鼎大名的屈婦。
原文刊於2020年2月28日大公報專欄,題為「無膽匪類的革命」(見附圖),屈穎妍這樣詮釋鄧麗欣的帖文:
「 不明所以的,會覺得無厘頭,什麼『煞景』?什麼『棕地』?什麼『五十天』?什麼『開香檳』?但,若果你是黃絲,一定會心狂笑。黃絲有一套自創語言,『我們的棕地』取其普通話音即是『我們的兄弟』,『五十天』三個字拆開來是『五+一大』,即『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至於『煞景』,就是非常明顯的同音廣東話字『殺警』了。」
看了以上這段話,不必黃絲,正常人相信也會狂笑。屈穎妍不講,我真不知道「棕地」和「兄弟」在普通話同音——我只聽過「棕」唸Zōng,「兄」唸Xiōng,不明白如何「取其普通話音」。這種借「近音字」羅織罪名的方法,令我想起一個流傳甚廣的文字獄故事。
據說,大約六七百年前的明初,杭州教授徐一夔寫了篇賀表給朱元璋,其中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之句。朱元璋一看就勃然大怒,覺得徐一夔挖苦他從前是和尚,於是把徐斬首。朱元璋的「邏輯」跟屈婦異曲同工,他說:
「『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即剃光頭),『則』字音近賊也。」(見趙翼《廿二史札記》引《閒中今古錄》)
但近代有學者爬梳史料,考證出這故事該是假的,可能有人想抹黑朱氏——徐一夔根本沒被斬首,而是壽終正寢。換言之,連七百年前也不曾在中國發生的荒唐事,今天卻活現香港了。
說「時光倒流七百年」已經很輕描淡寫,準確點說,是「何止倒流七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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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6月10日)中国吉林北山公園發生一宗駭人聽聞的「孤狼式」持刀襲擊案,四個來自美國的教師及一名意圖阻止襲擊的中国途人受傷,疑犯是55歲男子崔大鵬。
據報道,那四個美國人的背景清白,並非經貿辦那類「三傻間諜」,他們均來自愛荷華州康納爾學院。該學院跟吉林北華大學有合作關係,四人是被派到中国教授電腦、數學和物理的教師。
事發當日,他們在北山公園遊覽,遇上崔大鵬,不知何故飛來橫禍,遭他揮刀斬傷,倒臥血泊。事後中国網絡封鎖消息,直到外媒報道,紙包不住火,中共外交部才證實此事,但不忘強調是「偶發事件」、「中国是世界上公認的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云云。
然而「偶發」也得有個原因。網民議論紛紛,有人說崔大鵬覺得社會不公,用這種暴力方式發洩;有說他刻意製造「國際事件」,藉此表達對當局的不滿;也有說他是受官媒宣揚多年的仇美情緒煽動。
以上猜測都不無道理,但現在都被官方說法否定了。今天《星島日報》引述當地公安局的解釋,指斬人起因只是「碰撞」:「崔大鵬是一名失業漢,而且最近比較倒楣。我們當中有人與他發生碰撞,可能因此惹怒了他。」
這個說法當然是為了否定起因是「仇美」,讓大眾不會歸咎於官方多年的宣傳,但細心一想,這解釋其實更加恐怖——原來中国的失業漢隨身都帶一把刀,只要有人不小心碰到他,就會將對方就地正法。
如今中国失業率高企,很多人都「比較倒楣」,外國人走在中国大陸街上,不小心碰到這些落魄的刀客,或純粹說話太大聲,惹怒了熱血沸騰的中華英雄,豈非分分鐘招致殺身之禍?
如果只是「仇美」驅使斬人,還有個譜;但若是失業漢隨機發洩無差別斬洋人的話,那外國遊客踏足中国前就要三思了。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的仇外(除了蘇俄)教育, 70多年來都是中共文化不可分割的部份。想起近日岑耀信批評香港法治岌岌可危,特區政府和司法界人士即紛紛義和拳上身,只怕「失業的刀客」在香港出現的日子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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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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