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士進入總圖書館,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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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校外人士進入總圖書館,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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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校外人士須年滿18歲,本國籍校外人士憑中華民國核發之身分證、駕照、健保卡,或其他附照片之有效證件換取「臨時閱覽證」,非本國籍校外人士憑所屬國核發之護照,或其他附照片之有效證件換取之臨時閱覽證入館。
  2. 未滿18歲者,應憑就讀大學校院之學生證換取臨時閱覽證入館閱覽。
  3. 本館閱覽席位有限,採同一時段校外人士進館人數限制,超過一定人數須依序排隊,待有其他校外人士出館後,再依序遞補。換證入館後,個人書籍及背包不得攜入館內,須存放於本館B1地下室的置物櫃中;離館時應繳回「臨時閱覽證」以換回原證。
  4. 「臨時閱覽證」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應立即至本館流通服務台掛失,並繳交手續費新臺幣貳百元;逾期未換回之各種證件,本館不負保管之責。
  5. 入館時,僅限攜帶查詢資料用的電腦設備、散頁資料、筆記本、筆、白開水或水瓶、及個人貴重物品,換證櫃台備有提袋可供借用,其餘物品敬請配合勿攜入館內(B1地下室備有投幣式寄物櫃可供暫放)。

 

*注意事項: 讀者入館應遵守本館各項閱覽規則,如有違規使用情形,悉依「國立臺灣大學圖書館讀者違規處理辦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