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實小 #鄭穎蔚 #性侵性騷 一案後續:我去接受調查了,而我得知「至少20人受害」橫跨20年的案件,有可能在調查面前,「僅只5人受害」。
調查委員告訴我,因為行政程序的關係,如果只有「書面資料」,可能不會被採納為證據,任何截圖都有偽造的可能性,如果沒有直接訪談當事人,更有可能對話並不是當事人所說、也無法知道是否真實發生過。
我所知道的20位受害者,連同我僅有5位出來通報,其中另有五位願意提供與我的對話截圖作為輔助證據、有10位則基於諸多原因不願通報也不願提供作為證據。所以在性平會正式的調查案件中,只有出來通報的5位,能夠成為證據。
這樁橫跨20年、最小受害者11歲、多達20位以上受害人的案子,最終在調查結果中,很有可能只是5個受害人的案子。
而其中,即便我擁有對話紀錄(試想,一個11歲的小學生如何留下對話紀錄?但22歲的我留下了對話紀錄,其效力又遠不如11歲就被騷擾的孩子的佐證),前一句「你為什麼性騷擾我」、後一句就是他說「對不起」,仍有可能被解讀為「我不是有性騷擾才道歉,我是在為前面的事情道歉」。
最後會不會只是輕描淡寫的「與孩子太過親近」、「不會拿捏距離」、「造成孩子誤會」而其他全部都是污衊與抹黑?
要知道,配圖中那些可怕的文字(抱歉我知道可能造成不適,但這就是鄭穎蔚所造成的不適濃縮的萬分之一而已),僅只是「願意公開資訊」的當事人而已,並不是我所知道的全部,當然也不可能是實際上有發生的全部。
我知道實小已經寄出了擴大調查的信件,但我也知道一定有很多人還在猶豫。
希望你們,能夠站出來。
我絕對不會因為想說服你們站出來,就說這是一件很輕鬆的事。事實上就算已經重複了快十遍我還是不小心哭了,還有更多哭不出來、又覺得這世界對受害者真的太不友善的時刻。
譬如當我被提醒被「匿名保護」的受害者們,有可能在這次程序結束之後成為民事被告而無法匿名(校園性平只規定「調查期間」加害者不可以任何方式、讓任何親友接觸受害者或報復,即便如此我也真的接過鄭穎蔚親友的私訊)。
譬如當我站出來也希望能讓其他當事人至少可以不用拋頭露面、可以更安心的通報,卻被要脅要將我告上法庭。
譬如當我知道,幾乎全數受害人都已過了法律追訴期,而還未過的受害者卻又太小到我也不忍詢問是否要訴諸法律。
但有一件事情我很確定。無論結果是好是壞、無論這過程中掉過多少眼淚,我從未後悔我站出來,也覺得能夠親自去面對快20年來我心中的傷痕,是一個正確的選擇,我能親手清創,也能親手盡我最大的努力讓惡人得到應有的制裁,我能確定我絕對不會後悔。
所以如果這件事情也發生在你身上、發生在你朋友身上,你為此困擾、或你希望他能得到應有的懲罰,你希望能將這件事情好好處理、然後這樣的邪惡從此於你無關,我希望你也能站出來。
最後再附上一次要通報你可能會在乎的事情,如果有任何問題,都可以私訊我、跟我討論,我知道這是一件有風險的事,但我也知道在你心裡,你也希望邪惡都能被制裁——
那唯一的方法就是:站出來。
#會匿名嗎? 會!但是你提出的騷擾/侵害情節必須要提供給被告,這是法律給予他的抗辯權利,所以你仍然有可能因為情節而被認出來
#我要跟他對峙嗎? 不用!訪談會錯開,他現在也請假了,不會到學校。
#我會被報復嗎? 調查期間「不得主動聯絡被害人」否則有可能做出對他不利的判決,但沒錯,是「調查期間」,之後沒有辦法保證任何事情。
#他是學校老師會知道我家在哪嗎? 學校已確認過目前他已沒有查閱的權限,而畢業生的資料在畢業數年後會銷毀,但如果他家訪過你,你可能還是要留意
#我的調查內容會公開嗎? 調查過程應當保密、也會匿名,最後的調查報告也是密件,會提供給委員看,看完當場必須收回
#我家長會知道嗎? 如果你未滿18歲,會,必須要通報監護人。如果你滿了,你可以選擇不通報
#我要準備什麼證據? 和朋友傾訴過被騷擾的故事的話,朋友可當人證、對話紀錄可當物證。記得他家的設置或擺放、記得他的身體特徵、有他跟你對話踰矩或是道歉的部分,都可以當作證據,記得紀錄上年份,證據中最好有人事時地物
#我畢業很久了可以申訴嗎? 可以,你不會有我久的(無誤)。學校性平沒有追訴期,即便他退休了或不在該校任教你都可以告,找到當事人是性平會的責任,不是你的責任。
#我不在台灣或台北怎麼辦?可以視訊!我們已經有這樣的案例,所以你也不必舟車勞頓!
#通報管道
學務處 孫主任 02-29393610轉620
生教組 陳組長 02-29393610轉621
學生遇性平事件請填寫申訴委託書及調查書 ,資料可寄至 nccues620@web.es.nccu.edu.tw。
委託書跟調查書都可以上實小官網性平專區下載。
最後,希望所有 #metoo 走上法律程序的倖存者們安好、終歸平靜。要知道以上我所說的都只是標準相對寬鬆的「校園性平」,真正走到「訴訟」,可是連「你要不要跟我做?」這樣挑逗意味明顯的例子都有可能被硬凹或反告的,更不要說有些慣犯根本熟知法律,會小心翼翼不留下證據。加害者的成本實在太低,而受害者不僅證據要足、要重新面對被害現場、要被檢討、還可能面臨訴訟纏告。
我知道這條路很長,即使常常還是覺得比我想像中的長得太多、太久、也太崎嶇了,但我還是由衷的覺得 #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每一次的算了,都會讓我們慢慢地死去。該死去的不是我們,而是那些邪惡。
請你站出來。和我們一起。你不會是一個人,也不要讓已經站出來的我們,孤身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