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早前宣布今年春夏交季起排放稀釋後的福島核廢水到海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日方不顧中國反對執意排放,一旦日方開始此舉,港府將禁止從高風險地方進口食品和水產,還放話「要幾耐禁幾耐」。但事實上,距離香港只有50公里的大亞灣核電站,放射性物質氚的排放上限,遠比日本福島的排放標準高出10倍。
港官狠批日本排放核污水「不道德」 承認港府大動作禁制「只是表態」
謝展寰表示,儘管日本政府宣稱已確保核污水的無害化,但由於排放的時間長達30年,難以保證處理設施每次都能完美運作,且長期下來是否能保持可靠性並無意外發生,都是值得關注的問題。他再指出,日本目前也只是依靠科學評估,實際的運作結果仍是一個未知數。
他進一步提及,按照《國際海洋公約》的精神,日本在做出決定前應該與鄰近地區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已有中國等多個國家表達了擔憂,批評日本的單方面決定並不符合該公約的精神。他進一步指出,如果核廢水真的已經淨化,那應該留在日本國內自行使用,形容日方做法「少少不道德」。
謝展寰透露,他已經與日本駐港總領事進行了兩次溝通,港府也多次向日本政府表達關切。他重申港府已組成跨部門小組以應對此事。一旦日本開始進行排放,香港將立即禁止進口福島等風險最高的地區的海產品,而其他日本水產則需提供輻射檢測證明。入口後,香港也將進行二次檢測,以確保雙重保障。
不過謝展寰也坦言,本港自2011年起,已再沒有來自福島縣的水產,形容當局採取禁制措施「只是表態」,是否限制進口基本上無實質分別。而被問及日本計劃排放核污水長達30年,香港是否亦禁止有關食品進口30年,他稱難預測未來數十年科技及技術變化,當局會從保障食物安全及市民健康角度出發,「需要禁制幾耐保障市民健康,我哋就會禁制幾耐」。
大亞灣排放上限遠超福島10倍 中國全國核電廠均高於日本標準
根據日本政府早前公布的資訊,福島核電廠儲存的核廢水經過稀釋後,每年最大排放量將達到22兆貝克的液態氚,濃度亦將被稀釋至每升1500貝克,約為世界衛生組織訂立的飲用水標準的七分之一。然而,來自中國的數據顯示,鄰近香港的大亞灣核電廠每年的液態氚排放上限可達到225兆貝克,這是福島未來每年預計排放量的十倍。
香港核電投資有限公司(HKNIC)的數據指出,過去十年,大亞灣核電站的液態氚排放量平均達到上限的20%,也就是約49.5兆貝克。與日本政府所設定的標準相比,這已超出一倍以上。此外,中國其他地區的核電廠,如秦山核電廠、福建福清核電廠等,其液態氚排放量亦高於福島核電廠。
氚是一種具有放射性的同位素,雖然能量高,但穿透力弱,只能影響空氣中數厘米的範圍,不會穿透人體。通常,只有飲用含有氚的水才可能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然而,氚在人體內的半衰期只有7到18天,即使直接吸收,每過14天,身體內的殘留劑量都會減半。《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