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8日 プライバシー設定: 公開
給立法委員們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請修法
一、 偷拍未滿18歲裸照的案件,實務上適用法律見解不一致:
(一) 有判決認為應適用妨害秘密之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判決七個月。
(二) 有判決認為應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處一年以上。
(三) 有判決認為應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處七年以上。
(四) 目前三審認為是36條第3項,二審以下則有認為是妨害秘密,有認為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有認為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項。
(五) 同樣的一個行為不同法官適用不同法條,刑度天差地別。連法官都弄不清楚的法律規定卻要人民不能違法,這樣已經明顯違反刑法的明確性原則,是違憲的法律。
二、 請立法委員儘速立法,如果認為偷拍未滿18歲洗澡一定要關七年,也應該要寫清楚,這樣才不會不教而殺。
楊俊鑫律師(刑事案件勝訴至少282件,至少189件不起訴)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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