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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攔查無表明攔查原因強拔鑰匙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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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杉
    沒遇到犯罪者、刁民垃圾挑釁公權力,警察不會隨便亂拔槍的,如果遇到了,警察對刁民、垃圾、犯罪者不用太客氣⋯⋯
    3
    • 蕭晉承
      Author
      范杉 笑死我完全沒違規我還停紅燈,然後直接到我旁邊什麼也不說直接把鑰匙拔走是在?
      • 林偉政
        蕭晉承 如果你一切合法完全都沒有交通違規你直接上新聞啊,還在這裡發言喔
      • Edward Hsu
        蕭晉承 好奇你在停紅燈之前做了什麼?
      • 蕭晉承
        Author
        Edward Hsu 完全沒做
      • 蕭晉承
        Author
        Edward Hsu 只是逛完夜市要回家睡覺就遇到了這垃圾事情!
    • 林偉政
      范杉 你到底懂不懂法律,不懂麻煩你回家讀書再來發言好嗎,求求你了
      • 蕭晉承
        Author
        林偉政 哪一條法啦!
      • 林偉政
        蕭晉承 警察不可無故無任何原因任意盤查,懂嗎
      • 蕭晉承
        Author
        內政部警政署的都回答不出來,連高雄市警察局督察都回答不出來了是那條法可以這樣做啦!
      • 蕭晉承
        Author
        林偉政 盤查沒問題,但我的點是哪一條法律規定或執法規定,無表明原因(直接強制拔取鑰匙)!
      • 林偉政
        蕭晉承 所以這就是我的原意啊,警察都不可以無任何原因盤查你了,更何況是拔你的車
      • 蕭晉承
        Author
        林偉政 警察要盤查要做什麼事,可以好聲好氣的說靠邊停一下啊!,但我今天遇到的事一句話也沒說直接拔走!
      • 林偉政
        蕭晉承 對啊
  • 胡小琳
    那就給他來個強制罪吧
    3
    • 蕭晉承
      Author
      胡小琳 派出所所長已經打電話過來道歉了!謝謝!
    • 李清雲
      胡小琳 那表示警察此舉有問題!
  • 小朱
    告他
    2
    • 蕭晉承
      Author
      小朱 我已經投訴了!等他們派出所的給回覆!
      • 小朱
        蕭晉承 沒用啦!先遞狀給地檢署,會在轉回來偵察隊的,
      • 蕭晉承
        Author
        我直接打給內政部的
  • 赖中中
    可以哦
    • 蕭晉承
      Author
      赖中中 哪條法律規定和警察同仁執法規定你說說!
    • 蕭晉承
      Author
      赖中中 你說說啊!
      內政部警政署都回答不出來!
      高雄警察局也沒有人回答的出來!
      我還報110其他員警到場也回答不出來!
  • Tom Jacky
    已違法
  • 孫隆尼
    制服警察執行盤查時,首先要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攔停即命相對人停止前進及短暫留置,若相對人不配合,警察為達目的,得使用適當強制力。而且攔停的動作會發生在前,於相對人被攔停後,警察才有接下來的告知盤查的事由。否則相對人不願被攔停,警察又如何告知事由
    3
    • 蕭晉承
      Author
      孫隆尼欸沒有喔!當下他騎車到我旁邊一句話也沒說就拔走了喔!
    • 蕭晉承
      Author
      孫隆尼 我完全沒有說不給盤查哦!懂嗎?我的點是一句靠邊停一下都沒說,就可以強制執行是嗎?
      • 孫隆尼
        因為你的命題是無告知盤查事由前,可否逕行拔取鑰匙使車輛熄火。假若是你現在所述,是在沒明示攔停之情況下,當然就沒有相對人不願配合攔停的情況,警察自然是不可作出逕行拔取鑰匙使車輛熄火。
  • Chun-ming Tsang
    除非你不報符合你是車主的資料
    • 蕭晉承
      Author
      曾俊銘 當下還沒叫我報身份證喔!
    • Chun-ming Tsang
      蕭晉承 欸? 那就奇怪了
      • 蕭晉承
        Author
        曾俊銘 對啊!奇怪了!我什麼事都沒做直接拔走我鑰匙?我報110派其他同仁過來,結果是當事員警的副所來跟我道歉,他們副所就回答不出來哪一條規定是可以什麼都不說,然後直接強制執行!,剛才所長也親自打電話過來替這名警員道歉!我還問所長執法是可以這樣做的嗎?所長也回答不出來!
        4
      • 蔣政新
        蕭晉承 這是公訴罪啊常常知法犯法對不起就好了,百姓犯罪妨礙公務對不起有用?辦起來
      • 蕭晉承
        Author
        蔣政新 他已經差不多被懲處了!
      • 周憲
        蕭晉承 提告吧
  • Eric Lin
    看看警方有無提出密錄器畫面再評論吧
    • 蕭晉承
      Author
      艾瑞克 我可以這樣跟你說啦!現場本來1名攔我的警員,我又撥打110派其他警員到場,來的警員是攔我警員的副所了解完當時情況副所也一直跟我道歉了,剛才所長也親自打過來了解情況,和我道歉了!
      2
  • 楊伯瑋
    已違法
  • 胡惟捷
    真如你所說,不會直接提告強制罪嗎
    當然要警察有足夠證據理由,換你吃誣告而已
  • 張博翔
    跟你道歉有什麼用 違規就是違規 投訴也只會被自己人吃掉裝沒事而已 這就是台灣警察
    • 蕭晉承
      Author
      張博翔 啊!我都直接打到內政部警政署了!
  • 湛戰車
    你是不是因為交通違規想跑,才被警方拔鑰匙?
    • 蕭晉承
      Author
      湛戰車 完全沒有我還停等紅綠燈餒!
    • 蕭晉承
      Author
      湛戰車 他給我的原因是攔查我之前,他有攔查一個他說那個人跑了!,我就一臉問號?
  • Fay Fay
    警察攔都停下來了,警察還可以動手強行拔鑰匙嗎?
  • 左少旗
    當然不可以,別被騙了。
    • 蕭晉承
      Author
      魏青雲 攔查/臨檢叫我靠邊停我都沒關係,但今天這件事情警察在強制把取我鑰匙之前一句話也沒說,一個字都沒有餒!懂嗎?
  • Chun-ming Tsang
    合理懷疑真的要他們說明,結果其實百分之95幾乎都說不出來,100個只有5個是正常攔的,因為我自己也遇過早上5點半多的,是個胖胖的外省人,我問他是什麼事情,他說三更半夜,我說現在已經五點一堆人擺攤運動哪裡三更半夜,三更半夜應該是1_3這時候,他說還好,我說那是縱火跟竊盜的高熱點時段耶! 於是就惱羞成怒指一個騎野狼老車的老人,說 [像這個嗎!? ]然後攔那位老人,那個胖員警戴眼鏡看就很像做作的山東人
    之後陸陸續續也遇過很多滿搞笑的情況
  • 蔣政新
    強制罪
  • 蘇子軒
    沒有前應後果
    沒有影像
    沒有錄音
    連完整的文字敘述都沒有
    要怎麼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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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自在
    賴副還説當選總統行人零死亡,神明都不敢説這樣的話。只會說幹話,那是當了快8年副總統都沒在做事。
    忘了同黨籍有一個蘇光頭會騙神明的,台南市市長是誰,出來負責,該黨只會震怒,做事不會。
    3
  • 錢正飛
    有差嗎?酒駕在台灣又不會怎樣,輕輕鬆鬆啊
  • 許珊妮
    題外話:這種0.57的,是怎樣走進駕駛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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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自在
    賴副總統出來說說話,台南市長出來震怒一下,反正很快就過去了。
  • 湛戰車
    酒駕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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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不該做的事
警察長官您們怎麼看這一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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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察局2線3星警官,又爆出案外案襲胸、摸臀還性侵,請珍惜警譽,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喝花酒案外案!北市警官襲胸、摸臀還性侵 私下對話流出
2023/08/23 文、圖/鏡週刊
台北市警察局2線3星警官林俊燁,去年底與2名同僚接受友人招待,到酒店尋歡,卻傳出性騷擾酒店小姐的醜聞,今年初遭懲處調職,但案情其實沒這麼單純。本刊最近接獲爆料,指林當時將小姐騙到旅館猥褻、指侵,被害人向督察室檢舉,林竟找酒店幹部對她霸凌,她離職後,還遭人跟拍,身心俱疲,上個月才在友人協助下,鼓起勇氣向婦幼警察隊報案,期盼討回公道!
今年初,媒體報導台北市警察局1名林姓警官,休假時和2名同僚接受招待,到北市大安區酒店喝花酒,並將酒店小姐帶出場,事後多次騷擾對方,小姐不堪其擾去電檢舉,市警局督察室立案調查後,將3人記過,林也被調離現職。
事隔半年後,本刊接獲爆料,指林姓警官不只性騷擾,甚至還性侵該名酒店小姐。本刊調查,這名警官叫林俊燁,官拜2線3星,案發時為市警局議會聯絡人,現在市警局後勤科任職。
為了確認爆料內容,本刊透過管道與被害人A小姐聯繫,她接到記者電話,情緒崩潰、聲淚俱下地說:「當時酒店幹部明確告訴林俊燁,我沒有做S(性服務),但他還是堅持帶我出場,並強調不會踰矩,然後連哄帶騙將我帶到旅館,對我上下其手,事後還找幹部對我施壓、不讓我報案。更扯的是,我還被人跟監、偷拍,真的很害怕!」
針對A小姐的指控,台北市警局表示,督察室1月3日接獲檢舉,指林俊燁涉足不當場所,便進行調查,確認屬實後,已將林記過、調職,但當時檢舉人不願接受訪詢,致未能進一步查證。至於指控林性侵一事,督察室7月初受理後主動查處,並於7月20日將林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市警局強調,對於同仁違法違紀,向來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從嚴查處,期盼淨化警察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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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陳骩㴴
    沒事啦。他是官,不會違法亂紀的,只有基層警員才會吃喝嫖賭,龜山官品,值得信賴。官官相護,我包準沒事,然後繼續升官
  • 謝政安
    爛政權時代,庸材也能當官。
  • 邱鉉淵
    警察這個工作,不應該是為了賺錢而來
    我們台灣正義魔人那麼多,應該讓他們來當警察
    吃喝全部政府負責,只要吃得飽有得住就好…
    See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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