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 プライバシー設定: 公開
#越籍移工阮國非案 判決出爐 開槍員警判8月】
2017年8月31日越籍移工阮國非,在飲酒並施用毒品後,拒捕並打算開巡邏車逃逸。員警朝阮男開9槍,阮男送醫後死亡。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
認為員警在阮男可能造成危害程度明顯降低的情況下,仍持續開槍,逾越比例原則。判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過去曾有員警同樣 #開槍防拒捕,開槍位置在嫌犯腳部,嫌犯重槍後繼續逃逸,最後失血過多而死,法院最後判決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 相較於過去的案件,大家覺得阮國非案的判決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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関連度の高い順

  • 鄭米粥
    基層警察在惡劣環境下為了性命與歹徒拼生死,上流法官卻吹著冷氣在安逸的法院說你違反比例原則,宛如寄生上流的法院翻板,然後法官住在最精華最安全的地方說這社會怎不廢死?這社會怎都不懂我們保障人權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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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柏翔
      法官只會看用槍條例下去判,他確實違反規定但法官有判他緩刑,有錯是用槍條例為何這麼嚴苛,大家是否要求把用槍條例修寬鬆一下,要不然警察都不敢開槍
    • Yu-Hsuan Chiu
      写真の説明はありません。
    • 鄭米粥
      林柏翔 這案例法官是認為並沒違反警械使用條例4依法應逮捕之人拒捕、而是違反了比例原則,依法令之行為這方面過當了,至於他怎麼認為乃自由心證問題,但不違反論理及經驗原則,然而很顯然地該法官可能對警察有種偏見,而偏見來自於無知,才會講出這麼射9槍,射4槍就好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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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桃虎
      鄭旻洲 以後要規定當警務人員10年才能考司法官啦!
    • 周桃虎
      鄭旻洲 法官電影看多了,以為中一槍就會倒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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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游於藝
    警械使用條例本來就只是原則性的正面表列用槍時機,不會具體詳述到什麼細節狀況該如何使用警械可以兼顧到犯嫌人權和執法者的人身安全,這些必須仰賴警員平時的教育訓練與臨場隨機應變,且各案事實不同,也很難拿其他案件相提並論。比較大的問題是法官的依法論事,是否都能一致?每個判決引用的法理證據與心證是否經得起檢驗?判8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因為涉及外籍移工,不想弄成外交政治事件,所以給雙方有個交待,但是以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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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信1件
  • 洪挺凱
    個人認為警械使用條例要件算可以,所謂不確定法律概念(構成要件),就是立法者為因應無窮社會現象,避免要件過於明確,過度限縮警員使用警械之時機,且事件發生之際,需仰賴警察執法下之專業判斷(具體個案具體判斷),事後盡可能還原其合法性與否,故應著重在訓練、養成教育。
    本案,依照警械使用條例4條3款 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 脫逃、拘捕 或 他人助其脫逃、拒捕
    以及同條 5款 警察人員生命 身體 自由 裝備遭受強暴、脅迫或有受危害之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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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トップファン
    邱鴻均
    平常說檢警一家
    出事就說我是司法官~
    5
  • Jay Cheng
    不當用槍沒辦法,這算很輕了,如果是台籍犯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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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 Jui Han
    用事後角度檢視 廢話也一堆骨頭能挑
    5
  • 鄭博守
    之前那個中槍後逃逸死亡還判六月比較搞笑
    8
  • Albert Wu
    警察也不是每個都好咖,酒駕的就一堆,判這樣很ok的
  • Lu Dy
    叫法官來執勤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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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偉淇
    學美國 看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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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信1件
  • Shih Chieh Huang
    加分姐:「背後被開槍的感覺實在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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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昭偉
    當相公就好了(誤)
    返信3件
  • 林偉義
    判決太輕了
  • 沈黎明
    法官認知是讓他開車走,然後撞死路人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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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信1件
  • 蘇家緯
    賴冠文
    返信1件
  • Den Kevin
    過去衝撞員警開槍致死的案件只想起這件,只能說沒有政治人物出面要求國家賠償有差.
    方姓國中生姦殺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ZH.WIKIPEDIA.ORG
    方姓國中生姦殺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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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信2件
  • 徐元直
    可以先公布密錄器的影片嗎?警察該開槍的時候就開槍,但不要想公布的影片就公布
  • 徐孝威
    這種情況下有辦法成功搶警車 ?
    影片看不出火花
    但按照判決書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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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曹元亨
    逃犯自己要逃的,怪警察,罪犯不逃,警察就會幫他送醫了嗎。法官判例不符社會生活法則。這是鼓勵犯人逃跑的判例嗎?
  • Lan Wei-xian
    窮寇莫追,台灣警方不知道有沒有圍堵的概念
  • Hung Chi Ren
    近距離從背後連開9槍,用這種近乎處決的方式打死手無寸鐵的移工!
    難怪警方至今不敢公佈密錄器畫面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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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kira Lin
    吸毒拒捕欲搶警車,打死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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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信16件
  • Chu Helena
    台灣法官就是父權男癌思想與貞節牌坊癖,他們想看老弱婦孺在沒有救援的情況下慘死。以前怪罪被性侵的沒有激烈反抗一定是自願的,對見義勇為者就送他們官司纏訟,沒收公民的防衛權還不夠,連警察這樣的公權力保衛人民也要沒收!入室犯罪與吸毒腦子根本不正常的搶奪車輛,鬼才知道他們要幹什麼,但我們法官都諸葛再世說他們沒有危險性,人民必須死或重殘,警察必須進忠烈祠,否則都不叫有危險性。
  • 羅學宇
    還是香港好,想開槍就開槍。(反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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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柏翰
    飲酒又吸毒?我記得第ㄧ時間通報是有個只穿內褲的移工在河邊遊蕩,這判決邏輯滿滿中國味,我猜法院ㄧ定也認為228事件死者打算消滅人類,國軍才會不得已姦淫擄掠恐怖份子ㄧ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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