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機關:律師懲戒委員會
案號:111年度律聲字第2號、111年度律聲字第3號
被付懲戒律師:
王啓任 男 (民國81年生)
律師證書字號:
107臺檢證字第14652號(王啓任)
主文:王啓任應予停止執行職務。
決議日期:11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