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茂生 is on Facebook. To connect with 茂生, join Facebook today.
李茂生 is on Facebook. To connect with 茂生, join Facebook today.
李茂生, profile picture

對於桃園大外割事件的不起訴處分,連大一的學生都會產生疑問,說不定還會懷疑自己所學到的刑總到底是不是不適合於台灣實務的外國理論。違法性意識與事實的認識是不一樣的,適用的條文也當然不一樣,更遑論其法律效果。將兩者混同的奇葩見解,真的是令人大開眼界。
為何檢察官會犯了如果是大一的學生犯了類似的錯誤,其結果就是被當掉的錯誤呢?其中眉眉角角真的耐人尋味。
你要人民尊敬司法、信賴司法,那麼依據法律規定適用到具體案例一事,應該是第一步吧。我打算在幾天後的台大法律學分班招生說明會中,以此為案例說明學習法律的重要性。終究,這就是我開辦學分班的初衷。除期待司法的進步與反省外,國民也要盡到讓司法不敢忽視民眾法感的義務。當然啦,說這個「義務」真的是令人有點唏噓。為何生活在台灣的國民需要負起這類的義務?

陳暐儒, profile picture
陳暐儒
我只想問一下,如果檢察官覺得治安熱區是警察合理執法的一部份,那是不是百姓應該有權利知道哪裡是熱區,我們普通老百姓平常可以避免靠近,買房子也可以避免此地段,曾經也被警察在馬路上用同一個理由臨檢的民眾
2 yrsReport
楊智傑
公布熱區會先被靠北影響房價
2 yrsReport
陳哲墉
陳暐儒 前陣子有人有做宮廟地圖,八九不離十了
2 yrsReport
李茂生, profile picture
李茂生
陳暐儒 全台灣都是熱區,只要有權認定熱區的人認為如此。
2 yrsReport
楊智傑
李茂生 警政署都有統計
2 yrsReport
John Yu
陳哲墉 那台南怎麼辦?
2 yrsReport
吳軒宇, profile picture
吳軒宇
又不是第一次了,真的都沒有變過的就是鴿子和鴿舍的號令阿,檢察官以後也需要鴿子,怎麼可能得罪他們呢
2 yrsReport
李茂生, profile picture
李茂生
吳軒宇 怎麼可以說得那麼清楚呢?
2 yrsReport
吳軒宇
李茂生 你想想法學院最優秀的學生拼死拼活考上了檢察官,結果到頭來不如幾隻鴿子,也拿他們沒皮條,真的不知道念刑總這麼多理論要幹嘛,不如台灣實務潛規則。結果整個司法被臭的也不會是他們,真是諷刺哈哈哈。
2 yrsReport
Zach Chen
吳軒宇 因為詹小姐只是一個平凡的公民,如果她是議員、委員那就好玩了
2 yrsReport
Táng BîngTshiong
Zach Chen 鴿子訓練首要當然是把全台議員委員的臉背起來,最好看到背影就認得出來。其次可能才是通緝犯的
2 yrsReport
陳永易
吳軒宇 而且警專的刑法好像只上一學年⋯
2 yrsReport
Jay Hsu
Táng BîngTshiong 走去鴿子窩,就會看到牆壁上掛著"在地"民代和直屬長官的照片。各地鴿窩都一樣。
最近遇到一個警察體系出來的檢察官,然後案子就被搓掉了。
2 yrsReport
Jay Hsu
吳軒宇 不是沒皮條,是"我幫你擦擦屁股、你幫我擦擦屁股"。官官相護。
2 yrsReport
Janus Jan, profile picture
Janus Jan
司改這麼久除了花巨額預算買電子設備外,人民最關心的法檢標準在哪?
官大學問大、沒錢判死等這類問題持續存在,司法信任還很遙遠。
1 yrReport
陳泓文, profile picture
陳泓文
想聽詳細解說
1 yrReport
Mauro Chen, profile picture
Mauro Chen
行政訴訟也很可怕,被害人自掏腰包和時間做救濟,結果不到10%能獲正義伸張。根本無法及時、有效的權利保護。
2 yrsReport
Chi Di Chang, profile picture
Chi Di Chang
法律的定義
1.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有錢交保,沒錢去關
2.媒體審判,法官跟判
媒體沒判,法官亂判
3.高層震驚,法官心驚
無辜百姓,法官沒良心。
這就是 台灣司法,還相信司法嗎?那你就是下一個受害者。
曾被司法迫害的我,諫言謀誅。
1 yrReport
Lao K Chen, profile picture
Lao K Chen
這位檢察官,勇敢過頭了⋯⋯
2 yrsReport
James Chang
Lao K Chen 這麼做是鄉愿吧
2 yrsReport
Lao K Chen
James Chang 但是會得罪普羅大眾
2 yrsReport
陳昭良, profile picture
陳昭良
若沒有好的不適任公務員下台機制,人民懂得法律,也只能常常用一個字簡略表達心聲了
2 yrsReport
李欣潔, profile picture
李欣潔
可惜已經是舊生了,不然也好想聽李老師的招生說明會
1 yrReport
Vanessa Wu, profile picture
Vanessa Wu
檢察官沒有類似公務員必須強制修習的在職訓練學分?在再議和交付審判成功機率極低的情況下,檢察官天外飛來的見解,當事人只能生吞下去?! 😆
2 yrsReport
Yushan Ma, profile picture
Yushan Ma
也想聽的其他班學員><....
2 yrsReport
Shun Ge, profile picture
Shun Ge
可能是🤔
#檢視劇場🧐警勢劇場😩
檢察官與警察的立場(角度):我檢察官(我警察),你們人民敢怎樣?🤔再大小聲(再猖狂再有聲音),立刻偵查起訴你們人民🙄傻眼的人民(檢警的指導教授)後悔當初教出「本末倒置」的學生去當官🧐😩
2 yrsReport
Steven Shieh, profile picture
Steven Shieh
老師説的真棒
2 yrsReport
李盈儒, profile picture
李盈儒
應該要把檢察官和大外割警察召回進廠維修吧
2 yrsReport
張金文, profile picture
張金文
刑法太難懂 老師太高深 。
星宿老仙 法力無邊。
2 yrsReport
Lim Alex, profile picture
Lim Alex
因為臺灣在90年代所謂中華民國憲法「修憲」後(美其名:寧靜革命),從未立法與實行--公務文官/軍警情特系統性「除垢」。
2 yrsReport
盛允嘉, profile picture
盛允嘉
1.第一次看到「誤認警執法」執勤(違法大外割)有「誤想阻卻違法事由」,老師說得對。
2.好啦,不能再說了,不然警察森77,我要被起訴妨礙公務了
2 yrsReport
賴之之, profile picture
賴之之
因為要幫忙警察收拾善後。
2 yrsReport
Li-Jen Chen, profile picture
Li-Jen Chen
所以這件案要送監院才能補救嗎?
2 yrsReport
江文成, profile picture
江文成
司法淪為射箭畫靶,有何難事?
2 yrsReport
曾泰源, profile picture
曾泰源
想也知道袒護警察的官官相護!起碼可以給個緩起訴吧!
那種不起訴處分的法律論述,徒留笑柄!
2 yrsReport
周憲
曾泰源 沒辦法,檢察官若沒警調 辦案很難
2 yrsReport
曾泰源
周憲 也不是這樣,警方是當然要配合檢察官辦案指揮的,只不過在這種情況,檢察官做個人情給警方。然而,適用法律真的笑死人啊!
2 yrsReport
Jay Hsu
周憲 和這沒關係,其實就是: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反正最後就是當地的警察長官最後辦一桌給檢座吃吃。
2 yrsReport
Shun Ge, profile picture
Shun Ge
桃園檢察官的指導教授老師是誰?🧐怎麼教的?🤔警察(官)的指導教授老師是誰?🧐怎麼教的🤔
#當初指導教授應該當掉檢察官與警
2 yrsReport
Lyanlin Lin
龍室澍 為什麼就是這樣的人,才考得上檢察官……😭😭😭😭😭
2 yrsReport
Kenny Chin, profile picture
Kenny Chin
關鍵字
上位階概念:檢警一家親
2 yrsReport
楊智傑, profile picture
楊智傑
都有現職律師故意裝的欠警察盤查的模樣了,科科。算自招危難嗎?我大一刑法被當 別太苛責
2 yrsReport
Yu-cheng Chang
楊智傑 與大外割案關聯性在於?
2 yrsReport
Forest Li
楊智傑 說真的這兩者之間沒相關吧⋯⋯哥應該不是認真的?🤣
2 yrsReport
邱一峰
楊智傑 請教什麼叫做律師欠警察盤查的模樣?就像女生穿短裙是欠被強姦的模樣嗎?
2 yrsReport
邱一峰
楊智傑 麗絲的家都是欠被搜索的模樣嗎?
本律師的實例
多名警察無搜索票闖入民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71012922956417&id=100001431468494
我律師也碰到了,2017/8/15晚上七點左右,我住的大樓忽然闖進三個警察,到每樓按門鈴,說要執行『清樓』專案,我穿著短褲正在吃晚飯,我太太不慎開門,要檢查我及家人的身份證件,我當場告知他們有沒有搜索票以及我家不是開「青樓」(妓女戶?),拒絕其進入並立刻關上鐵門,但發覺我的律師朋友及別樓的非法律人竟然還都讓他們進門搜索,真沒有人權及法律概念,我希望民代質詢。請問各位臉友,警察局用青樓專案侵入民宅這種作為合法嗎?
假警察恐嚇應召女子索錢 巧遇真警察清樓當場識破被逮。

防範假警察詐騙人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03019
2 yrsReport
JJ C, profile picture
JJ C
台灣威權遺毒到處都是 法稅改革 人民覺醒 非常重要
2 yrsReport
James Chen, profile picture
James Chen
李教授好,第一次再您的FB上留言,真對新聞,我真的感嘆難怪民眾一天到晚喊司法不公,我國司法似乎對於警察體系所犯的錯誤都有不成文的默契,都會幫忙從輕處理,好比上次的松山分局黑衣人事件,再好比本次桃園大外割事件,都令人感到對於司法的信賴感嚴重減損,當司法不是人民對抗國家侵害的最後一到防線時,人民有怎能祈求不被當成韭菜?
2 yrsReport
Victor Fan, profile picture
Victor Fan
詹晉鑒 你最關心的問題啊,快來發表高見
2 yrsReport
詹晉鑒
范耕維 救世主快出來普渡眾生
2 yrsReport
陈心琳, profile picture
陈心琳
这件事情现在有什么结果没
2 yrsReport
余一劍, profile picture
余一劍
恐龍檢察官
2 yrsReport
Jay Hsu
這題我會,檢察官故意被當掉?
2 yrsReport
Shun Ge
#解析法律圖示併實務上也是可能有檢警鑽漏洞這樣玩
法官與檢察官的工作內容:只要檢察官收受賄賂(例:一件刑案只要新臺幣1萬至百萬起跳來關說)立刻不起訴(警察亦可如法炮製不製作筆錄),法官也不能審判;接著檢警再陷害法官,侮辱謾罵誹謗貶損「恐龍法官」,將法官汙名化。以便提升檢察官地位如同皇帝,然後人民就是這麼容易被挑撥離間的輕信檢警,人民頭腦簡單。
第二種是,檢警(檢察官或警察)只要看人民不順眼,立刻製作筆錄、偵查庭起訴,接著公文一定送給法官審判,但由於證據不足(畢竟前開檢警濫訴亂拗蠻人民),法院(法官)一定審判無罪,然後檢警藉機侮辱謾罵誹謗「恐龍法官」,將法官汙名化。以便提升檢察官地位如同皇帝,臺灣人民頭腦思維就是這麼簡單的再度輕信檢警。
第三種就是桃園實務案例(依據新聞媒體報導併檢視檢警)
檢察官(檢官)工作只有「刑事」🙄;法官工作有「民刑事、行政,統包概念」😩
分享好文知識
檢警優越感的來源🙄(恐龍永遠都是法官之千錯萬錯都是法官的錯)
實務法官學界教授總是說:警察喜歡利用逮捕這款強制力來表現公權力,是名副其實的彰顯個人英雄主義的耍流氓;檢察官喜歡利用偵查不公開這款公權力耍淫威,也是罪無可逭的彰顯個人英雄主義的耍流😩然後檢警喜歡給法官污名化恐龍一🙄臺灣民主自由意識的哪條法律准許檢警侮辱謾罵誹謗貶損法官?🤔
#都講重點的直接戳破核心😆
「多行不義必自斃」,不義(喜愛泯滅人性仗勢違法犯罪即是檢警可能亦是)絕對不忠不孝,不義人士(舉例:林春生即是檢警可能亦是)一定作奸犯科、違法犯罪。
讀冊讀到尻脊骿去🙄枉費國家栽培檢警讀書受訓😩
2 yrsReport
Lai Yi-An
台大的小大一 是幾百萬人之上了吧… 而且是刑法的

歧視 加上 長相 和 知識…
https://m.youtube.com/watch?v=4aza5HicncI

台大讀的社會學 觀念 基礎,如果普及,台灣也不會那麽慘…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某黨的前發言人的酒駕不起訴,也讓小弟大開眼界!
不過,老師說的這個案子,我真心認為警察執法過當,結果雙方都不起訴,又開了一次眼界啊!
2 yrsReport
盧柏霖
不要趁亂偷渡,酒駕法條就是定0.25,丁就沒到...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盧柏霖 我不想解釋,請上網找判例
2 yrsReport
盧柏霖
Steven Hsiao 還請不吝指點
2 yrsReport
Yih-Shiou Song
Steven Hsiao 「一路做錯中難得做對」跟「一路錯到底」的差別應該沒有很難分辨
另外台灣已經沒有判例制度一段時間了,請不要叫人上網找判例,否則會讓人知道您的下限…
2 yrsReport
CY Yang
盧柏霖
台南地院110年度交易字第605號
新北地院110年度交簡字第1069號

附上實務字號,您看完這兩則判決就會知道丁案問題在哪了。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宋易修 丁允恭酒駕肇事不起訴 網批政治名人效應太明顯 https://cnews.com.tw/204211007a05/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宋易修 最高法院30年台上字第816號判例,是檢察官援引不起訴的,請問,這是檢察官的下限嗎?

一般民眾,在警方執法程序沒有出錯的狀況之下,能有此特權嗎?

另外,宿醉行為能預見,認為不會發生,但仍然發生,主觀上係為有認識過失。因為當事人有肇事,客觀行為亦符合刑法第185-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你是檢察官,你會怎麼處理呢?

公眾人物,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酒駕都是不容辯駁的不可取行為,曾經身為的政府的發言人,對於酒後開車的後果當然是心知肚明,卻沒有自律意識,無視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這就是我不服氣的地方,何來偷渡之說?
2 yrsReport
唐沛寧
盧柏霖 所以這位到了嗎?
2 yrsReport
盧柏霖
Steven Hsiao 該最高法院30年前判例,就是說罪疑唯輕阿,有什麼問題嗎?如果你認為本案存在有特權,那其實正確的作法也應該是「對所有人都要罪疑唯輕」,亦即,在其他類似個案中一樣應該不起訴,才對吧?

又,不能安全駕駛罪什麼時候有罰過失犯了XDD?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盧柏霖 您的問題請自己上網搜尋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CY Yang 楊兄,他是來亂的,不要理他,看他的用詞,就是不願理性討論,我也不想回應
2 yrsReport
CY Yang
不能安全駕駛罪確實沒有處罰過失犯==
Steven Hsiao援引30台上816是為回應宋易修的質疑吧(雖然我也找不到哪裡有說檢察官援引此號「判決先例」作為不起訴依據,不起訴書不是都不會公布嗎?)
判例制度確實因為法院組織法修正走入歷史
但迄今仍然影響著實務,這應該是無可否認之事吧?
去爭這個沒什麼意思吧XD

我覺得丁案的問題是,案子到丁身上就變成了罪疑惟輕,但翻找實務上的做法,皆會用「回溯計算公式」的方式計算上路時的數值(前些則留言亦附上判決,各位先進可參考),而不是以抓到有酒駕行為時的數值作計算,丁被抓到時,據報載數據是0.23,與法規規定的數值0.25可說是相當接近,那為何是援引罪疑惟輕不起訴?此時「回溯計算公式」去哪了?

當然就我個人立場而言,我並不認同這個神奇「回溯計算公式」的發明,但當實務久行的作法如此,為何遇到丁案卻剛好不同,這是讓人難以理解的地方。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CY Yang 正確答案!

不起訴書的援引判例,是記者報導出來的

主觀上認定的問題,會在不確定故意跟有認識過失上做討論,無論如何,就是看檢察官的認定是如何,我只是先幫當事人抗辯而已,不知道那位仁兄是在爽什麼?以為又找到什麼可以酸人的話題?
2 yrsReport
Steven Hsiao
宋易修 您的下限在那裡,你的老師應該會哭泣吧?
1 yrReport
Steven Hsiao
盧柏霖 然後呢?有沒有要指教?要繼續酸的?
1 yrReport
余一劍
法官檢察官的淘汰機制要加強
錯判爛判的司法人員對當事人的侵害不會小於犯罪者,卻幾乎不被究
2 yrsReport
Ted Chen
檢警一體
2 yrsReport
邱一峰
多名警察無搜索票闖入民宅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71012922956417&id=100001431468494
我律師也碰到了,2017/8/15晚上七點左右,我住的大樓忽然闖進三個警察,到每樓按門鈴,說要執行『清樓』專案,我穿著短褲正在吃晚飯,我太太不慎開門,要檢查我及家人的身份證件,我當場告知他們有沒有搜索票以及我家不是開「青樓」(妓女戶?),拒絕其進入並立刻關上鐵門,但發覺我的律師朋友及別樓的非法律人竟然還都讓他們進門搜索,真沒有人權及法律概念,我希望民代質詢。請問各位臉友,警察局用青樓專案侵入民宅這種作為合法嗎?
假警察恐嚇應召女子索錢 巧遇真警察清樓當場識破被逮。

防範假警察詐騙人民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403019
2 yrsReport
James Chang
違法盤查→被質疑→認定有犯罪嫌疑→被拒絕配合→認定顯有犯罪事證→依法逮捕→被拒補→合法大外
2 yrs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