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壢鴿子的暴行,一早看到詹女士的貼文引發討論,第一時間除了心裡頭一把火燒上來之外,身為桃園在地的工作者,也想順勢把自己兩年前的親身經歷再次攤出來。
2019年8月21日(三)凌晨,在辦公室處理工會會務,忙完之後加減讀了些文本,好不容易凌晨三點告個段落,拎著公事包和筆電騎車回家,車行到國際路二段、全聯前面的那個路口,停下等紅燈,後視鏡突然冒出兩輛警用機車,從側邊揮手示意我停下。
「請出示證件」
「為什麼?」
「你超速了」
「如果你拍到我確實超速再開單或攔我吧?」
「你騎太快,有造成公共危險的疑慮」
「你用肉眼就能判定我超速、造成公共危險?」
「我要求你出示證件不用給你什麼證明」
「依據什麼法?」
「警執法第6條和第7條」
「依據當中的什麼具體名目?」
他的語氣突然異常地緩了下來,露出一抹詭譎的微笑。
「你知道嗎?我最喜歡遇到你這種,自以為很懂法律的」
「我沒有說不出示證件,我只是想清楚了解你依據什麼具體的名目要求我出示證件」
「我還告訴你法律已經夠客氣了!你有任何問題帶回去再說!」
拒絕出示證件這件事,很明顯挑動了他的敏感神經,異常躁動了起來,一旁的同事也開始call起無線電。
「國際路和國強一街路口,拒絕出示證件,對,一台車過來」
依稀記得2019年3月初也碰過同樣的遭遇,當時大觀到退輔會做行動,要求停下怪手開啟協商,大家在北檢外頭等放人等了一整個晚上,騎車回去的路上也同樣被警察攔下。
不同的是當時一句「你沒有任何具體證據合理懷疑我、要求我出示證件」、「我不想好端端地騎車在路上,卻要莫名其妙被掌握身分行蹤」過去之後,對方一句「你可以走了」也就悻悻然離開了。
但我忘了這次是在桃園,一個人深夜在桃園。
警車來得急又快,門一開,三個警察強行把我拖離機車,在警車、人牆、人行道築成的暗角裡,直接把我按壓在地,右手肘重落、觸地、流血,壓制上來之後一個強勒住我的咽喉,另一個死命地要扯掉我的安全帽,一頂雙D扣還牢牢扣住的全罩式安全帽,頸椎瞬間承受巨大的壓力,下意識地用雙手護住。
「把手拿開!」
「趴下!給我趴下!」
另一個警察順勢將我雙手上銬,當下唯一的念頭只剩護住手中的手機,但左手橈骨的關節處被手銬狠狠咬進去,只能側身臥倒在地上、以極其彆扭的姿態死命抓著手機,心裡只想用最後僅存的氣力,用雙眼紀錄這荒謬的過程、保留隔日勞動的能量,「不然還能怎麼想」心裡這樣解套。
抵達派出所後,一個警察直接把我的手機搶過去開始不停地翻。
「你不要看我的訊息」
「你以為你是誰呀,我還要看你的訊息」
表面上這樣講,但同時他並沒有停止手上的動作。
「你沒有錄到我們執法的過程齁」
「沒有,沒有,怎麼有錄」
過往跑龍套的經驗還是累積了些基礎,比如知道這種對方沒有掌握確切犯法情事又是深夜時段的,也不會想留你的筆錄;比如知道如果堅持不表明身分,熬到天亮他終究也得放人,但當時不論於體力和心態實在疲憊不堪,只想盡快結束這場荒謬的劇碼。
「身分證幾號?應該不需要我來翻吧?」
「F129…..,這個沒有吧?」「沒有,這個沒有」
「你看,這樣不是很簡單嗎?我真的不懂,你又沒有前科,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為什麼你會對警察執法這麼抗拒?是你過去遇到警察臨檢有很不好的經驗?還是說...你其實有前科?」
資深的警察帶著困惑又試探的態度不停追問。
「我只是想在那個現場清楚了解具體依據的名目」
面對勞師動眾卻「撲空」的結果,當時攔下我的年輕警察,急忙瞎找各種理由、捏造事實替自己辯護,一下子就爭得面紅耳赤。
「我明明就已經跟你講法條了!」
「然後你是不是騎很快!你自己說!」
「還有你在平交道那個路口是不是沒打方向燈!我都看到了!」
「我不想跟你爭辯那個過程,我現在只想趕快跑完流程回家睡覺」
結束了整個流程,一位那種好像每個警局裡都有標配的資深刑警(物種名詞),不忘在我離開前恐嚇幾句。
「我們是不論理由都可以把你帶回來扣三個小時的,法律寫得很清楚」
「然後你有錄音我們也有錄音,你出去要講什麼是你家的事,但你要是毀謗到我們,我們這裡都有留紀錄,自己要注意一點」
「沒事,沒事,謝謝警察先生,那我走了,你們晚上辛苦了」
走出派出所的同時,沿路刻意用服務員的姿態和語氣一一向他們道謝,製造錯愕尷尬的空氣,僅存的力氣大概也只能走這種文化式的對抗途徑了。
印象深刻的是身體被重重按壓在地、手被上銬,連手機、裝著重要文件的公事包和筆電都要保不住的那刻,眼睛緊貼著地面,從一雙雙腿的縫隙中透望過去,是空蕩蕩的街道、是毫無人車的深夜,心裡明白即便再大聲呼喊都不會有任何支援的。
然後才清楚意識到,這五雙腿圍住的,是另一個世界的秩序,甚至另一些人現實世界當中的日常秩序,比如拿掉這個性別、拿掉這個口音、拿掉這個五官輪廓、甚至拿掉眼鏡、襯衫、筆電包,如果是那樣的情境,又會遭遇到什麼呢?
想到這裡,實在只有無比的恐懼和顫抖。
#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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