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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壢鴿子的暴行,一早看到詹女士的貼文引發討論,第一時間除了心裡頭一把火燒上來之外,身為桃園在地的工作者,也想順勢把自己兩年前的親身經歷再次攤出來。

2019年8月21日(三)凌晨,在辦公室處理工會會務,忙完之後加減讀了些文本,好不容易凌晨三點告個段落,拎著公事包和筆電騎車回家,車行到國際路二段、全聯前面的那個路口,停下等紅燈,後視鏡突然冒出兩輛警用機車,從側邊揮手示意我停下。

「請出示證件」

「為什麼?」

「你超速了」

「如果你拍到我確實超速再開單或攔我吧?」

「你騎太快,有造成公共危險的疑慮」

「你用肉眼就能判定我超速、造成公共危險?」

「我要求你出示證件不用給你什麼證明」

「依據什麼法?」

「警執法第6條和第7條」

「依據當中的什麼具體名目?」

他的語氣突然異常地緩了下來,露出一抹詭譎的微笑。

「你知道嗎?我最喜歡遇到你這種,自以為很懂法律的」

「我沒有說不出示證件,我只是想清楚了解你依據什麼具體的名目要求我出示證件」

「我還告訴你法律已經夠客氣了!你有任何問題帶回去再說!」

拒絕出示證件這件事,很明顯挑動了他的敏感神經,異常躁動了起來,一旁的同事也開始call起無線電。

「國際路和國強一街路口,拒絕出示證件,對,一台車過來」

依稀記得2019年3月初也碰過同樣的遭遇,當時大觀到退輔會做行動,要求停下怪手開啟協商,大家在北檢外頭等放人等了一整個晚上,騎車回去的路上也同樣被警察攔下。

不同的是當時一句「你沒有任何具體證據合理懷疑我、要求我出示證件」、「我不想好端端地騎車在路上,卻要莫名其妙被掌握身分行蹤」過去之後,對方一句「你可以走了」也就悻悻然離開了。

但我忘了這次是在桃園,一個人深夜在桃園。

警車來得急又快,門一開,三個警察強行把我拖離機車,在警車、人牆、人行道築成的暗角裡,直接把我按壓在地,右手肘重落、觸地、流血,壓制上來之後一個強勒住我的咽喉,另一個死命地要扯掉我的安全帽,一頂雙D扣還牢牢扣住的全罩式安全帽,頸椎瞬間承受巨大的壓力,下意識地用雙手護住。

「把手拿開!」

「趴下!給我趴下!」

另一個警察順勢將我雙手上銬,當下唯一的念頭只剩護住手中的手機,但左手橈骨的關節處被手銬狠狠咬進去,只能側身臥倒在地上、以極其彆扭的姿態死命抓著手機,心裡只想用最後僅存的氣力,用雙眼紀錄這荒謬的過程、保留隔日勞動的能量,「不然還能怎麼想」心裡這樣解套。

抵達派出所後,一個警察直接把我的手機搶過去開始不停地翻。

「你不要看我的訊息」

「你以為你是誰呀,我還要看你的訊息」

表面上這樣講,但同時他並沒有停止手上的動作。

「你沒有錄到我們執法的過程齁」

「沒有,沒有,怎麼有錄」

過往跑龍套的經驗還是累積了些基礎,比如知道這種對方沒有掌握確切犯法情事又是深夜時段的,也不會想留你的筆錄;比如知道如果堅持不表明身分,熬到天亮他終究也得放人,但當時不論於體力和心態實在疲憊不堪,只想盡快結束這場荒謬的劇碼。

「身分證幾號?應該不需要我來翻吧?」

「F129…..,這個沒有吧?」「沒有,這個沒有」

「你看,這樣不是很簡單嗎?我真的不懂,你又沒有前科,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為什麼你會對警察執法這麼抗拒?是你過去遇到警察臨檢有很不好的經驗?還是說...你其實有前科?」

資深的警察帶著困惑又試探的態度不停追問。

「我只是想在那個現場清楚了解具體依據的名目」

面對勞師動眾卻「撲空」的結果,當時攔下我的年輕警察,急忙瞎找各種理由、捏造事實替自己辯護,一下子就爭得面紅耳赤。

「我明明就已經跟你講法條了!」

「然後你是不是騎很快!你自己說!」

「還有你在平交道那個路口是不是沒打方向燈!我都看到了!」

「我不想跟你爭辯那個過程,我現在只想趕快跑完流程回家睡覺」

結束了整個流程,一位那種好像每個警局裡都有標配的資深刑警(物種名詞),不忘在我離開前恐嚇幾句。

「我們是不論理由都可以把你帶回來扣三個小時的,法律寫得很清楚」

「然後你有錄音我們也有錄音,你出去要講什麼是你家的事,但你要是毀謗到我們,我們這裡都有留紀錄,自己要注意一點」

「沒事,沒事,謝謝警察先生,那我走了,你們晚上辛苦了」

走出派出所的同時,沿路刻意用服務員的姿態和語氣一一向他們道謝,製造錯愕尷尬的空氣,僅存的力氣大概也只能走這種文化式的對抗途徑了。

印象深刻的是身體被重重按壓在地、手被上銬,連手機、裝著重要文件的公事包和筆電都要保不住的那刻,眼睛緊貼著地面,從一雙雙腿的縫隙中透望過去,是空蕩蕩的街道、是毫無人車的深夜,心裡明白即便再大聲呼喊都不會有任何支援的。

然後才清楚意識到,這五雙腿圍住的,是另一個世界的秩序,甚至另一些人現實世界當中的日常秩序,比如拿掉這個性別、拿掉這個口音、拿掉這個五官輪廓、甚至拿掉眼鏡、襯衫、筆電包,如果是那樣的情境,又會遭遇到什麼呢?

想到這裡,實在只有無比的恐懼和顫抖。

#桃園分局中路派出所
#相關專業文章很多就不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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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

More 2021年4月22日,我搭乘6點30分,從台中頭家厝火車站出發的區間車到達中壢火車站。8點半左右從中壢火車站下車,在後火車站出站,買了油飯、雞蛋,手上拿喝著奶茶,準備前往650公尺遠的和平街上的排練室上課。

靠馬路左側行走時,途中,被一名身穿警察制服騎著警用機車的男人攔下。

他質問我,內容大致是,我沒看過你,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要幹嘛?有沒有帶證件?你叫什麼名字之類的問句。

當時,我不認為我有任何必須回答的理由,於是我拒絕回答他詢問的私人問題,我告訴他如果你要知道我去哪裡,你可以跟我去,就在不遠處,我要去上課,你可以跟我來,再走兩分鐘就會到了,你就會知道我是誰,但我現在不能告訴你任何我的私人資訊。我是女性,你是男性,即使你穿著警察制服,騎著警車,我有權利懷疑你是不是真正的警察,就像你看我走在路上,因為“神情緊張”就合理懷疑我、盤查我、不是嗎?這是公務還是騷擾?

他不願意跟我一起前往排練場,繼續限制我的行動自由,繼續詢問重複類似的問題,於是我拿出手機開始錄了以下影片的對話。最後,他搶走我的手機使我無法繼續錄影。他數次對我的身體施加暴力推打、拉扯、強迫我戴上手銬。我抗拒他對我施加的暴力,他把我推倒在大馬路中間,強制壓在地上,掐著我的脖子,我連續持續大聲尖叫喊救命,沒有其他人協助我。他的粗暴,造成我腿部手肘多處瘀青、擦傷、脫皮。

9點多,被三個男性警察上手銬,以現行犯身分送往桃園市中壢區某派出所,上手銬、腳銬限制自由,搜身盤查所有物品、做筆錄。私人物品被扣押,我爭取以電話聯繫同學來派出所看我、並通知律師以及台北、台中的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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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佳雲
應該有管道去糾舉這些員警吧!真是可惡!
2 yrsReport
朱智宇
靠北這太誇張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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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佳瑋
天啊居然發生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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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efer Su
我的媽啊!竟然都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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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品佑
根本流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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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芷瑜
靠杯前幾天晚上才遇到類似的事情⋯半夜出去倒垃圾被一群警察圍住說行跡可疑,為何要看到警察就逃跑⋯⋯根本沒看到警察啊,還被一路逼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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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峰
有夠惡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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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潔
扯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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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Chen
台灣已經倒退成這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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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 Kwang
桃園的警察都這樣 派嘎靠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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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揚桓
你發生這事的時候,我有印象,你隔天有輕描淡寫的跟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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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ei-Fong Chiang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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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Luo
你應該告他們,不然就只是讓他們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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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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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efer Su
葉瑾瑜 竟然連你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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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志轅
桃園的警察都這副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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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Yun Cheng
這篇有印象+1 根本小說
是太可怕了,只能當作小說
不然不敢相信這是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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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Chung
遇到有牌流氓,你的背景要夠硬,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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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 Chang
謝長宏憑什麼把X盲名字po出來?這樣全世界都知道他是三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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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ang Pan
桃園警察真的讓我印象很差,有一次去ATM領個錢,莫名的就被壓在牆壁,叫我把身份證拿出來,同天在便利商店前面等人,一樣又被要求拿出身份證,是桃園治安太差,還是我長的像通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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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彡
A-liang Pan 直接上手可以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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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恩豪
誤以為你是詐騙車手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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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Wen Wang
難怪有桃園退休的警察修理現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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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ination Yao
辦了沒?還沒就快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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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Ping Yen
樓主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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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ung Wei Huang
直接去督察室提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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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翰征
某種程度,我也很厭惡跟流氓沒兩樣的警察,跟合法帶槍流氓沒兩樣,尤其是當產生社會運動對抗時,更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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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彡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31133

看看這篇內容,再看看這篇貼文
在中壢,中華民國國家法律形同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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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祈叡
雨彡 伸張自己的權益還要勾心鬥角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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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彡
黃祈叡 這些鴿子都不以為意啦😃 靠北警察某篇文底下,一堆疑似現職警察的出來「捍衛自己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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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祈叡
雨彡 哈 我還真想看看警察爛到骨子裡這個鐵一般的事實他們要怎護航
2 yrsReport
雨彡
黃祈叡 只會瘋狂跳針說「就不要來找警察」blablabla
我就不懂了,國家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力,什麼時候變成他們膨脹的底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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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彡
幫自己補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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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祈叡
雨彡 哈 難得那些邏輯盲說出了一個對的話 我還真希望我這輩子都沒機會遇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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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彡
黃祈叡 這倒是真的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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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育暄
雨彡 這種只會嗆有事不要找警察的我都直接嗆回去:「喔,那你不要領薪水啊!你又不是做義工,別把自己想得太偉大了。It's a job. 拿你該拿的薪資做好你職責範圍內該做的事,就這麼簡單,不爽的話有guts一點辭職不要做,沒有人會攔你。」
2 yrsReport
Kaiyu KY
確定在2019,不出示證件還有人敢上手銬??
警職法的遇抗拒得使用的強制力是不能上手銬的,在離開之後有沒有到分局督察組或警察局督察室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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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良
Kaiyu KY 2021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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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 Wei
鄭文燦和徐國勇跑去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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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sunari Chiaki
Hao Wei 他們管不到警察洩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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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x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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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昕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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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名佑
郭冠廷你們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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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 Kuang
戴名佑 我們公司就是中路所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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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名佑
郭冠廷。那你可以找機會去給臨檢一下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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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豪
胡為濬 POPO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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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為濬
華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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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Chen
警察就是垃圾,垃圾人才會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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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警世
Momo Chen 仇警社會垃圾當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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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渟懋
陳警世 這種素質的警賊被仇活該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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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避搵
318打人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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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勁廷
可以告傷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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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元復
可以歐
但已經6個月了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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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楷昕
請問當事者有後續發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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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alamax Chen
台灣警察就是垃圾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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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琮譯
柿子挑軟的吃啦 一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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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Lin
陳秋汝 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到桃園當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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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秋汝
Wei Lin 怕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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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 Lin
盧澤賢 還是台中好 北部警所整群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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丞君
這很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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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富
其實也有好警察,只是遇到的都是令人厭惡的,如果没有法律背景或有大號人物在旁,警察大部分都是恐嚇人民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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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Chen
要看就給他看呀,
不到5分鐘
警察就會跟你說謝謝您配合,
就可以離開了,
從沒被刁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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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紹文
陳志誠 你想當奴是你的事,別人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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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 Bo Hang
你想當奴是你的事,別人不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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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Leung
陳志誠 你想當奴是你的事,別人不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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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 Ting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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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Brad
你想當奴是你的事,別人不想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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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oin Wei
其實大家不知道怎麼應對,我之後拍個影片教學

簡單來說,沒有符合法定程序的警察,直接走掉就可以了,如果他們出言恐嚇或動手抓人或擋人,都是現行犯,直接逮捕就可以了,但務必全程錄影佐證

一般人似乎下意識認為警察不能逮捕,但只要是非法律授權的行為,違法的廢物警察一樣是犯罪,可以直接逮捕移送地檢署給檢察官法辦,或是出資聯絡我處理

但自己處理前提是要打得贏兩位以上警察,這是一般巡邏的基本配置,雖然對我來說很簡單,對一般民眾可能有難度,歡迎一起鍛鍊MMA,當你健力三項超過六百,或是五百應該也可以了,這時候一般警察的戰力就是個屁而已

一般民眾沒戰力的話可以確認員警臂章變編號,然後到地檢署提起妨害自由的強制罪告訴或恐嚇的告訴,已經好幾個警察本來很囂張,後來差點沒跪下來跟我道歉求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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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Rick
媒體常常將警察造神,讓警察接受人民膜拜,警察不是神,台灣已經變成政治詐騙媒體洗腦的民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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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Xiang Yun
驗傷啦 驗傷啦 拔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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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呈
中路派出所超爛啦
每次檢舉違停都問題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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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警世
Rex Hsu 仇警就是社會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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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Cai
桃園,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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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泉峰
所以每次看到警察被打死
要說不開心完全都是騙人的
除了那些真的犧牲自己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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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呈
華警真棒
2 yrsReport
楊伯瑋
現在的法院已不再像以前是警友檢察官、警友法官的、也不一定會聽、也不會相信【那種再加工加料的警察現場重建】、一切以證物或保全的影片勘驗做為判決。尤其最近幾年、這些年輕鴿鴿可能是成龍或李修賢及美國、香港、韓國的警察故事看太多了!在執勤時未依據法律及警職法判斷失去寶貴的生命、也觸犯的法律比例原則而上法院。不是案件上的新聞就沒事、尤其現在民智已開、通訊軟體設備太發達、倘若被告請那種有法庭實戰經驗的律師、這些年輕鴿子可能就會賠錢給對方或被判緩起訴喔!
2 yrsReport
楊伯瑋
2 yrsReport
2 yrsReport
黃武璋
楊伯瑋 這是90年大法官解釋,所以才催生92年的警職法,也是現在警察的執法依據!
2 yrsReport
陳威丞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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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予蔡
辦一張黨證永保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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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咲き レン
華鴿==
2 yrsReport
李昆霖
苦主版主484遇到這位啊 看看他那張臉長那樣🤮就別跟他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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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奇
法盲:警察好棒棒 打死最好
2 yrsReport
黃武璋
金貴到不能盤查?那就叫警察待在派出所休息,等你被殺被搶再來處理,盤查本來就是一種預防式勤務,法律有依据的,不要有事找警察没事幹警察!
2 yrsReport
陳孜穎
黃武璋 法律是有相關規定,但根本不是像那警察說得那樣,所以警察根本就是違法。
2 yrsReport
劉恩圻
黃武璋 假設你隔壁住一個有前科的黑道8+9,即是他看起來超像會犯罪,我們也不能找警察每天起去盤查他
2 yrsReport
黃武璋
劉恩圻 在住家要有搜索票,在公眾得出入場所依警職法得進行盤查及身分查證!
2 yrsReport
黃武璋
陳孜穎 員警執勤方式與態度或許有檢討空間,但說這樣就違法太沈重了!
2 yrsReport
Wish Hyman
黃武璋 就是違法啊=_= 什麼沈重不沈重
2 yrsReport
黃武璋
Wish Hyman 那你就請當事人去告
2 yrsReport
Wish Hyman
黃武璋 那你在這邊543什麼?一下說這樣一下說那樣的,你就不想承認警察這樣的手段是違法的吧。
2 yrsReport
馮亣宝
黃武璋 不要有事沒事找警察 呃 這不是警察的工作嗎? 不然繳稅養一堆無法幫人民的肥貓幹嘛
2 yrsReport
黃武璋
Wish Hyman 你覺得他違法你可以去桃園地檢按鈴舉發申告,不過你可能要先去請教律師他犯了中華民國那一條法律!
2 yrsReport
黃武璋
馮亣宝 要多讀書增進閱讀能力!
2 yrsReport
Wish Hyman
黃武璋 如果你閱讀能力不好,你可以說,坊間有很多補習班。

如果你法律不好,你也可以詢問律師,而不是亂說話還肖想別人替你解答。

依照內文來說,警察不只執法過當,還違反強制罪呢。

反正你都不相信,只好祝福你。
2 yrsReport
Rae Hsiung
黃武璋 執法人員「金貴」到不能好好按照流程還不得民眾要求?一要求就覺得民眾挑釁?
2 yrsReport
黃武璋
熊子瑜 一堆人在補習班想進去月薪六萬起跳,您說金不金貴!
2 yrsReport
黃武璋
Wish Hyman 這叫逮捕現行犯遇反抗的必要手段,懂没?
2 yrsReport
林小錦
黃武璋 請問他觸犯了什麼法需要被用逮捕的?只要沒有合理原因警察是不能隨意對人民進行臨檢盤查

現行犯?到底哪條法律賦予警察能隨便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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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必思
跟老人解釋什麼 你們太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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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 Kai Li
黃武璋 白色恐怖?沒做錯事就被當現行犯逮捕?你還跟我說警察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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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李福文 你爸媽比你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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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Jia Kai Li 更正:綠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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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希望你孫子以後走在路上不會被三五警察隨便按在地上盤查唷#如果真的有 #希望你也教育他好好奉公守法任由警察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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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祈願你以後有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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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這你就不用擔心了,橫豎你是沒機會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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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我會交待我孫子幫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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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 那就祝福你孫子不會無故被警察消失囉 #林北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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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只要我家民進黨執政這事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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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少來這招啦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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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我為民進黨警察發聲變韓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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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nope ~ 是你本來就是韓粉,不管你做啥事,你思路就是藍腦韓粉~ #千萬不要誤會自己為誰發聲就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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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原來台灣只剩二個人韓粉與綠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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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有可疑韓粉 #警察大人快來盤查。啊,不過你應該很開心被無故盤查吧 ~ #希望你儘早得償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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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2 yrsReport
黃武璋
Cuppov Tee oK呀,就出示個證件!不難
2 yrsReport
Cuppov Tee
黃武璋 等待你被盤查的影片唷 #我會準時收看
2 yrsReport
Cuppov Tee
黃武璋 快去呀~ 記得要一直盯著警察看,或深夜獨自出遊唷 #別說沒告訴你技巧
2 yrsReport

More4月22日早上,有一位音樂老師要趕著上課,在中壢後火車站商圈被一位中壢分局警員攔查,要求她出示身分證件,但沒有說明原因(後來補充是因為看到這位老師,神情緊張)。這位老師不願意配合,與這位警員僵持不下,她拿出手機開始錄影,說了一句「這樣真的很蠢」,警員就以這句話,認為她涉嫌妨害公務,以現行犯把她逮捕。之後,被戴上手銬、腳鐐,在警局等候檢察官偵訊,當時想要點眼藥水,也被拒絕,前後被限制人身自由高達九個小時。

就法律來說,警方在某些情況下,確實可以在公共場所要求民眾出示證件,最常使用的四個字叫做「合理懷疑」。所謂的合理懷疑,一般是按照警察的論述,配合當時發生的客觀情況,加上警察執法經是否違背一般人的生活經驗,來判斷有沒有所謂的「合理懷疑」。舉例來說:

對交友軟體上, ID是「菸」的人查驗身份。

對窗戶隔熱紙非常黑的賓士車駕駛查驗身份。

對於背著背包,在超商附近佇立停留的人查驗身份。

以上,法院通通認為,不算合理懷疑。如果這些都不是合理懷疑,那麼,在路上看到一個女性趕路,「似乎神情緊張」,這有什麼好懷疑的?憑辦案經驗?或許這位警員的辦案經驗「特殊」。可是,對方不願意配合出示證件,根據法律規定,警方要求這位民眾回警局確認身份就好,為什麼要這麼對待這位拒絕盤查的民眾?她本來就可以依法拒絕,警員也可以依法帶回,面對這樣的情況,警員竟然只能用「這樣真的很蠢」的話,做為這位女性涉嫌妨害公務的證據,以強制力把對方逮捕,這樣的行為不是蠢,什麼才是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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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怕你不小心就誤為法盲啦~分享給你知道一下嘿#等待你被盤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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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相互取暖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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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Cuppov Tee 就出示證件報個姓名對有些人自命法律通確實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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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恩啊,就是深怕有人冷血,所以誠心相邀來取暖 #所以你要被盤查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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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恩啊,就跟別人要你了解一下為何這件事情有爭議而不是當事人問題的概念一樣 #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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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ppov Tee
黃武璋 就跟一個武夫法盲硬要假裝自己講道理一樣 #活得很有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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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好,大港你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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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Shih
黃武璋 難怪你一副準備進塔的樣子,塔位買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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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昆霖
黃武璋 黃武璋 你LV 包是真的還假的啊?是說這種89專用款式 蠻適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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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李昆霖 李兄好眼力,不過最近有些缺,5萬元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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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h Hyman
黃武璋 「懂沒?」我不懂,就如同我不懂為何「沒有證據表示當事人是現行犯,卻能把人當成現行犯施暴逮捕

我不懂你怎麼可以這麼自私。

我也不懂你怎麼有辦法活到這個歲數,經歷過白色恐怖,知道警總,卻說得出這種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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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Wish Hyman 當今綠色恐佈您不也活得好好的!還能詛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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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h Hyman
我真的不知道你怎麼好意思把白色恐怖置換成綠色恐怖,明明經歷過那段時期,卻能把現在這相對自由安全的環境說成這樣,單純是因為政黨不同?

還是因為你是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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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h Hyman
然後我哪裡詛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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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 Masa
黃武璋 真的 本來還想多說些什麼 看你頭像是老人家 有句話叫做老人慢皮 就算了 你還是活在你自己年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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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Tin Masa 耶稣教你左一句老人右一句老人?汝家如果没老人可能基因有問題?除了時空旅人那個人不活在自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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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武璋
Wish Hyman 閣下質疑兹答覆如下,一.您口中的白色恐怖正是我充滿快樂回憶的童年,完全不覺得恐佈,二.總統大選我投過李登輝彭明敏馬英九蔡英文韓國瑜我不知道我們同不同黨,三.我年輕時努力賺錢存下一些台塑、中華電股票現在每年靠配息養老,這算不算既得利益者,如果閣下認為是那就是了,四.與其關心別人為什麼能活到現在不如多花些心力關心自己直係血親尊親屬能活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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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Leung
黃武璋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912944242279282&id=1572670472973339

近日,發生了一件警察盤查人民,因為人民「不配合」而發生衝突,最後將民眾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移送的案子。
 
妨害公務相關的部分,因為立法委員不適合介入個案,我也不在現場,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因此在案件確定以前,我不會表示意見。
 
然而,在事件的前半段也就是盤查的部分,中壢分局宣稱,盤查是 #騎著機車的巡邏員警 ,在 #加強巡邏區域#發現陌生臉孔 後,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 #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的規定,進行身分查證。
 
先不論中壢分局的說法,和警察當下講的理由根本不同(「看妳有沒有被報失蹤」、「因為我是警察本來就可以盤查妳」、「妳在公眾得出入場所」、「妳一直看我」、「憑我經驗」。)
請看VCR:
https://video.udn.com/embed/news/120511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9_HgGvkNnY

 
中壢分局的說法,透漏分局高層顯有不清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之虞。以下針對這點,來為你各位長官們進行法治教育。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為了避免過於空泛,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換句話說,警察職權行使法並沒有讓警察獲得「此路是我開」的權力。除了形式上必須是「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並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指定之外,更要符合「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的要件。
 
而促成警察職權行使法立法的重要憲法解釋--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解釋 ,更早就明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如果分局長有指定地點的話,從中壢分局強調「發生及查獲多起案件」來看,應該是以「防止犯罪」為指定地點的理由。然而,所謂的「防止犯罪」,應該要和「地點之指定」間,有最起碼的關聯性(例如鄰近餐廳或酒店附近的路段,為了防止酒駕,因此設置臨檢點),以符合比例原則中適當性的要求。
 
此外,更不能泛泛指定(不然整個高譚市,都是你的臨檢站),以謹守必要性的要求。

最後,「#陌生臉孔」除了完全不符合各款要件之外,更可能和前面查獲的案件沒什麼關聯性(又不是前案嫌疑人或被告)

說真的,這種說法,和當年客委會主委(現任文化部長)李永得,被警察以穿夾腳拖「看起來像壞人」,而在台北轉運站盤查的意義,差不了多少。
 
容我提醒各位警察長官:在現代法治國家,警察不過是穿上制服的人民。而警察執法,更應該遵守"policing by consent"的指導原則。如果沒有得到法律授權,人民自然沒有提供資料的義務,警察連一分鐘都不該浪費人民的時間。
 
如果不能恪遵法治國的要求和精神,那就不再是服務公民的rule of law(依法而治),而是將人民視為客體的rule by law(以法而治)。

邱顯智
相關報導:https://video.udn.com/embed/news/1205113

昨天發生了一件警察盤查人民,因為人民「不配合」而發生衝突,最後將民眾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移送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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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相關的部分,因為立法委員不適合介入個案,我也不在現場,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因此在案件確定以前,我不會表示意見。
 
然而,在事件的前半段也就是盤查的部分,中壢分局宣稱,盤查是 #騎著機車的巡邏員警 ,在 #加強巡邏區域#發現陌生臉孔 後,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 「 #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的規定,進行身分查證。
 
先不論中壢分局的說法,和警察當下講的理由根本不同(「看妳有沒有被報失蹤」、「因為我是警察本來就可以盤查妳」、「妳在公眾得出入場所」、「妳一直看我」、「憑我經驗」。)
請看VCR:
https://video.udn.com/embed/news/120511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9_HgGvkNnY

 
中壢分局的說法,透漏分局高層顯有不清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之虞。以下針對這點,來為你各位長官們進行法治教育。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為了避免過於空泛,同條第2項規定:「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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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rsReport
Chenghsuan Wu
黃武璋 一些覺得對警察有意見,有事就別去找警察的笨蛋,有沒有看過crime investigation的homicide節目,看美國那些專門辦凶殺案件的重案組警察怎麼辦案的?他們一開始會去見可能跟案件有關人士,但在還沒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強制對方配合。即使後來幾乎確定對方有嫌疑,也要申請逮捕令才能抓人。你以為警察自己覺得有嫌疑就可以隨便抓喔?
2 yrsReport
黃武璋
吳政軒 非現行犯本來就不得逕行逮捕法有明文,台灣現行作法重大案件會先向檢察官申請拘票才予逮捕(台灣没有逮捕令這詞),小案子則是傳喚偵訊後案件移地檢署,這個案子是用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程序上沒問題,至於當街駡執法警察蠢成不成立妨害公務是檢察官職權,當事人認為警察違法自可提出告訴,一個掏出証件一分鐘可以解决的事情弄到這局面,我是認為一個小題大作一個自覺金貴的両隻巨嬰~~,其實這位員警最大的錯誤就是没有遵守老警察傳下的箴言,東混西混一帆風順,苦幹實幹撤職查辦!
2 yrsReport
Chenghsuan Wu
一些覺得對警察有意見,有事就別去找警察的笨蛋,有沒有看過crime investigation的homicide節目,看美國那些專門辦凶殺案件的重案組警察怎麼辦案的?他們一開始會去見可能跟案件有關人士,但在還沒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強制對方配合。即使後來幾乎確定對方有嫌疑,也要申請逮捕令才能抓人。你以為警察自己覺得有嫌疑就可以隨便抓喔?
2 yrsReport
陳芷婷
沒有做壞事 盤查你
就出示證件而已 為啥要抗拒==?
警察也不會拿你個資亂來呀 有做虧心事才怕被盤查吧
9 mosReport
陳孜穎
我上上次被違法盤查,脫身後警察還刻意走過來威脅我:「你敢再走回來試試看。」真的跟流氓沒兩樣
2 yrsReport
Xind Nid
我這個也是明明沒幹嘛
一下說我煞車燈不會亮
一下說我是不是卡案子
通緝之類的
一下又說我騎太快

幹你娘我只是找朋友買臭豆腐
然後敢上班

問你我怎麼了一直轉話題
我臭豆腐攤出來到紅燈
不到20公尺
說我騎很快
幹你娘當我飛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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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rsReport
Su Bo Yu
亂槍打鳥拼業績 噁心
2 yrsReport
Page HO
欸!不是警局砸電腦只是寫悔過書嗎?!怎麼對付小老百姓這麼凶殘?!
2 yrsReport
Daniel Hsu
Page HO 警政署長震怒,所以
2 yrsReport
Vincent Hung
https://youtu.be/gR5Q8GV_BgU
很多人羨慕的美國O5,也不能用覺得你行跡可疑來盤查民眾,所以別再說美國警察比台灣權力大
2 yrsReport
YC Tsai
一起踢爆 一起檢討
2 yrsReport
2 yrsReport
YC Tsai
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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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 Tsai
徐國勇 鄭文燦不要再睡覺了 好好正視這個問題...桃警到底是不是港警
2 yrsReport
Wei Jung Chen
鄭文燦
桃園好棒
蔡英文 Tsai Ing-wen
這就是您口中的轉型正義
2 yrsReport
YC Tsai
趙偉宸 好像已經調職到龍安所
2 yrsReport
陳冠宇
2 yrsReport
Sonia Tai
All cops are bastard
2 yrsReport
YC Tsai
這個警察好像不在中路所了 應該是 龍安所
2 yrsReport
Abel Celestin
桃園 你台灣價值不夠
所以才被警察找麻煩
2 yrsReport
Tw Hisao
Abel Celestin 所以中立那個是韓國價值不夠囉?
2 yrsReport
Gumin Chen
突然有一種
中壢是不是獨立 開始有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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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 Sa
桃園鴿就是這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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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nt Liao
2 yrsReport
Freda Huang
當時會不會想提起行政訴訟?
2 yrsReport
Yenpei Lee
沒有用的,就是因為法官的放任,警察根本沒在怕,從民國1年到現在,沒有一次判有罪的。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fbid=2973342802894857&set=a.2973342866228184

我寫書到凌晨才睡,下午才起床,看到一大堆標記及訊息,我就猜到又有警察違法盤查了,讓我簡單評論【警察vs詹慧玲】的盤查及拘捕:

=========

警:「因為我是警察,我本來就可以盤查」

More 若只要是警察,就能無條件盤查任何人,那還要警察職權行使法幹嘛?

但重點不在於這句話和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不符合,而在於剛好可以證明十多年來無數警察及鄉民用來罵我的話:「警察不會違法盤查」,真的會,因為很多警察都認為「只要有警察身份」就可以無條件盤查任何人,所以有這種心態的警察就會常常違法盤查

=========

警:「這是公眾得出入場所」

「公眾得出入場所」和「公共場所」不同,警察用語錯誤,警察不會來我們家,我們只會在出門時遇到警察,若只要是公共場所就能盤查,就等於警察就能無條件盤查任何人,那還要警察職權行使法幹嘛?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只有在「經指定」的公共場所可以無條件臨檢盤查,而且依第2項只有「警察機關主管長官」有權指定,而且解釋上必須「事先指定」,不能看到想盤查的人才說:「我現在指定妳腳下這塊地,所以我現在可以盤查妳」 ,而且只能「小範圍指定」,不能一口氣指定全國或全巿或全區,而且只能「短暫指定」,例如十點指定某個路口臨檢盤查,到了凌晨三點要撤離後,指定就失效,否則只要每天指定不同地點,積沙成塔,一年後全台灣都指定滿了,全台灣都能無條件盤查?那還要法律幹嘛?

但重點不在於本案和上述要件全不符合,重點在於,因為很多警察都認為「只要是公共場所」就能無條件盤查任何人,所以有這種心態的警察就會常常違法盤查

=========

警:「妳一直看我,憑我經驗(妳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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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詠昕
呵呵
2 yrsReport
廖翊豪
許威翰你們桃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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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pei Lee
幫高調,很扯很誇張,如果是我反應應該會跟你一樣,講不出具體的事實就想盤查,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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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Huang
怎麼都是桃園????太誇張了😱
2 yrsReport
Syun Hao Syu
知道嗎,我有次聽到一個阿嬤在罵,他騎車好好騎,被警察逼到逆向,然後被開五張逆向行駛,也是在桃園。

警察逼車你沒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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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Ni
好扯
2 yrsReport
Yihan He
廖瑋同 你們桃園
2 yrsReport
張庭
好難過的遭遇喔
相信不是所有警察
但居然有這樣的警察讓人很遺憾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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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lia Lu
在桃園警局任職的親戚每天晚上都有酒局應酬喝到爛醉回家,我真的一直很好奇桃園警局到底都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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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tsunari Chiaki
Kunlia Lu 盤查女老師?
2 yrsReport
Sandy Brad
保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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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貫軒
笑死 台灣警察不意外
2 yrsReport
Harry Huang
藍貫軒 不意外。不過可以看看美國的也很歡樂XD
2 yrsReport
YC Tsai
蘋果新聞網 不敢報導嗎?
沒有正義的媒體願意發聲嗎?
2 yrsReport
鄭仁傑
現在是綠林軍小心啊…
2 yrsReport
Vanessa Lin
這跟那個政黨當權無關,警察一直都是這樣子
2 yrsReport
Harry Huang
是說那個講個啥不中聽的就全家消失不見死無全屍的那個美好年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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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 Lu
勾起你心中的惡 - 勾惡幫後援會
2 yrsReport
謝政諭
不是流氓,沒有大批兄弟,那就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跟人權!
2 yrsReport
張秉泰
Bizet Chiang 你再騎那麼快啊 等等就送你進去
2 yrsReport
Bizet Chiang
張秉泰 我都乖乖給開單欸
2 yrsReport
吳繼興
辛苦了。交警埋伏臨檢特別多,我遇到兩次,都婉言說服,沒開罰單
2 yrsReport
林煜翔
有次在住家附近公園跑步運動
累了停下來休息
剛好後面來輛警車
我回頭看一下
莫名奇妙被攔下來
盤查
我:問怎麼了
警:證件借看一下
我:運動 沒帶證件
警:為什麼不帶
我:就運動
警:你很可疑
我:?
警:
證件拿出來
我:⋯ 我沒犯法 幹嘛要給你看 況且運動誰會帶皮包出門跑步。是沒看到 全身是汗
警:😡
我:你的員警編號 姓名 給我 我要投訴
資深警:沒事啦 可以離開了
我:—。—
浪費我一小時時間
就繼續跑步 不理會
警車:
跟著我屁股後面開 跟到我家社區車道外 才離開
2 yrsReport
廖彥哲
唷我只知道要看給你看!!沒感覺有會怎樣
2 yrsReport
Cing Yu Jhan
所以說真的為何我們看不起警察

一級 二級 三級以及直屬警政署的保警 刑警 老屁股不願意改革 放任警大跟警專兩大派系鬥爭

而那些老屁股又用取消考核跟績效 施壓基層一線幾星的基層員警 執行車勤 步勤 機勤 查酒駕 臨險 盤查 .. ..等

最終就是這樣 警察比黑道 流氓更像黑道流氓
2 yrsReport
劉小汎
然後真正願意用心的警察
就在這樣扭曲的環境裡不是夭折
不然就得變成同一種樣子
2 yrsReport
金唯翊
真的覺得有些警察真的⋯
記得我剛搬上北部還不是很了解外送軟體時、有次晚上要去買個宵夜,穿個簡單的棉T短褲就出門了!等交通號誌時就被叫到一旁要看身份證,就問我:這麼晚了要去哪裏?我:買宵夜(我穿成這樣是能去哪?)警:機車是你的嗎?我:是的!(你不都看了證件了⋯)在問不出什麼問題,最後就說趕快買一買回家!(我⋯很餓當然也想買買快回去吃!)
(早在我從家騎車上來這兩個警察就盯上我了、補上⋯警察還有問我為什麼從這個停車場走下去,騎車上來!我:我住樓上、這下面是住戶停車場!(我⋯)
2 yrsReport
Chung Kang
執法?我以為是施暴
笑死
2 yrsReport
China Wang
的確像你說的這種情形,前幾天那位女老師被那樣對待,在網路聲援,但還是不少人(來嗆我的,整個輿論多數好像都支持那位警察的樣子)認為那位警察的行為完全是正確的! 反觀,松山分局,黑衣人闖入警局,毀損公物,叫囂,要警察把人交出來,結果是錄影機沒開,還可以隔天光明正大的握手言合!?是在哈囉嗎? 當然仍有很多堅守岡位的警察在維護社會秩序,但陸續發生這些事情,是不是該好好檢討了!
2 yrsReport
Forrest Bright
支持提告,索取賠償!
2 yrsReport
Home Sun
告到底,!
2 yrsReport
Pai-I Hsieh
法院沒有判例,有恃無恐的啦
2 yrsReport
威許
警察這樣真的母湯
2 yrsReport
古意人
警察先生們請你們注意這裡是台灣不是香港
2 yrsReport
Isaac Chang
不論你認不認同超速, 你必須出示身分證件, 你沒有權利在路上審查警察有沒有正當理由, 警察已經給了盤查的理由, 你就應該守法接受盤查
2 yrsReport
野宮晴樹
Isaac Chang 林智群膩www
2 yrsReport
蕭宇軒
Isaac Chang 住那裡啦,我明天去盤查你
2 yrsReport
陳元復
都給你講就好了啊ㄎㄎ 祝您天天巧遇盤查ㄛ
2 yrsReport
詹偉傑
台灣警察就是這個死樣子啊!他們還很會胡說八道黑你啊!
2 yrsReport
蔣皓
黑衣人砸警局警察握手言和
老百姓走在路上被警察壓制上銬
超屌的
2 yrsReport
李哲逸
台灣的警察形象就是被這種黑鴿搞壞的
2 yrsReport
Loopee Lung
他們只敢找落單的人盤查,這樣才錄不到警察違法,
2 yrsReport
蔡林佑霖
帥小龜 舒服😌
2 yrsReport
張惠雄
老鼠屎一定有的......要愈少愈好
2 yrsReport
曾小倫
這裡是緬甸還是香港?😱
2 yrsReport
廖宜凡
法治國家不該盲目挺警
2 yrsReport
Ken Lin
桃園分局中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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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rsReport
陳建宏
林永紳 台灣的流氓黑警…
2 yrsReport
Wei Zhong Fang
突然發現台北房子貴有他的道理?
2 yrsReport
林俊男
方韋中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VWimv_fxjyhq9h5cmS44Ir5P4V4RWkoG/view?usp=sharing
晚上11點多回家門口,車子已經熄火,員警從對向車道迴轉,說因為車子大燈沒亮要好意提醒,並要求出示身分證,但我已經熄火,我也說了我會去檢查大燈,也說了驗車的時候大燈有亮也通過了,並說明大燈什麼時候故障不是我們能決定的,但員警卻還硬是要我出示身分證,我也表明我家到了,能不用出示身分證嗎,員警接著卻是要求我證明這裡是我家,晚上11點多,家人都休息了,員警從好意提醒,變成刁難民眾,再來甚至反問我是不是有喝酒,是不是沒駕照,不是說只是好意提醒,那為什麼要這樣一再刁難,我當下選擇直接報警,勤務中心卻要我配合員警,出示身分證,甚至是勤務中心要派另一方員警到現場,居然被眼前的員警三兩句話就取消了,民眾之所以報警,就是認為眼前的員警執法過當,希望有第三方員警介入,那為什麼可以就這樣說不用就不用,你說你們再處理了,不用再派警力過來,重點你們就是有事的那一方,刁難民眾的員警就是你們,為什麼不讓其他員警介入,你們是害怕他們來就不能繼續刁難我嗎,員警說我態度不佳,說話大聲嗆員警,你們怎麼不想想,你們在我家門口攔查我,只是因為大燈故障沒亮,我也說好意我心領了,會去檢查,再來你們卻還是一直咬著我不放,我今天不是車子還在行進間,是已經熄火了,而且我家到了,人甚至也累了,請用常理判斷一下,誰能不生氣,還有為什麼一定要出示身分證字號,我用我的氣憤表達我對員警的不滿,在這期間我也沒有動手動腳,那為什麼到最後員警卻是開始動手推我,甚至是要拉著我去隔壁派出所監禁三個小時,你說我不懂員警有什麼權限,你要教我,那你有沒有想過,你本來是說好意提醒我大燈沒亮,我說我知道了,會去檢查,就這樣,你們不是應該就該離開了嗎,你甚至後來開始用大燈沒亮威脅我要開單,說因為我態度不佳,你們讓一個民眾在家門口被百般刁難,你告訴我態度要怎麼好,如果你們當下讓第三方員警到場支援,如果還是這樣,那也許我會認為,那就是如此,就是只能配合盤查,但你們沒有嘛,你們是當著我的面把應該來的第三方員警支開,然後開始對我動手動腳,君子動口不動手,我沒動手你們憑什麼對我動手,就因為你們有公權力加持,所以可以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嗎,我態度再不好,那是因為我認為我被刁難了,你們態度難道有比較好嗎,兩名員警,一個牙尖嘴利,從沒大燈到說我是不是喝酒心虛不敢出示身分證,到說我是不是沒駕照,另一位像是小弟一般的在旁邊叫囂,你們到底是警察還是流氓,今天是不是警察想汙衊就汙衊,想怎樣就怎樣,你說我態度不佳要開我單,我反問是不是道歉就不用開單,你說可以,結果我還沒開口,你就說不是要道歉?我甚至不知道要道什麼歉,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要被開單,我甚至不知道為什麼要在家門口被汙辱,我的人權在哪裡,還是我住在中國,我以前遇到的員警,如果是要好意提醒,就真的只是好意提醒,不會像你們強人所難,還跟我說你們辛苦的時候,沒人看的到,那我們老百姓每天工作拚經濟,難道就不辛苦嗎?那你有看到嗎!!!!那是你們選擇的職業,不是我押著你去當警察,你說你也是父親,你說我不配當一位父親,你憑什麼 !!!!!!!!!你說我情緒管理有問題,我只問你,我從我岳父家陪完老婆小孩後,回到家門口,熄火整理東西準備要上樓休息,在門口遇到員警百般刁難,要怎麼樣態度好,還有我一開始態度不好嗎,我有沒有說我心領了,明天會去檢查,那為什麼你們還是要繼續這樣,甚至是推我,拉我,汙辱我,我從頭到尾有沒有汙辱你們員警,我有沒有罵髒話,都沒有ㄝ,我只是一直在用我的情緒表達給你們知道,我只是大燈沒亮,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反問我,說我可以嗆警察,你就不能嗆我嗎,你認為我是在嗆警察嗎,我是在表達我對警方處理一個大燈故障沒亮,可以處理成這樣的不滿阿,你說要押我去派出所監禁三個小時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你只是要提醒我大燈沒亮,那為什麼你可以把公權力濫用成這個樣子,你為什麼可以把民眾逼到要在家門口嘶吼,讓他的家人大半夜的下來看著我要被你們押去派出所,就因為你要教我,公權力可以怎麼樣使用,使用到什麼程度,公權力是拿來欺壓民眾,恐嚇民眾的工具嗎,還是你們只是心情不好找人發洩,警察的權力這麼大,要怎麼知道今天是不是因為警察心情不好,所以隨便找個人欺負,你們那天非常像阿
小老姓不能對員警動手動腳,但員警卻可以無條件無差別,想怎樣就怎樣,那樣的心理陰影有多大, 這間警察局就在我家旁邊,不到五十公尺,平常車禍交通隊需要調監視器畫面,我們也是幫忙提供,但我就不懂了,一個老百姓回到家門口,卻要無差別被盤查,然後還要被強押去派出所,有時候說台灣有人權,親身經歷過的,應該都會說其實沒有,警察真心想動手,沒人攔得住,我也只是眾多受害者的其中一位,要不把司法改成人民得無條件接受配合盤查,要不請落實司法正義,不要讓員警任意欺騙民眾,拿著警察職權行使法,到處招搖撞騙,沒錯,我以後會配合盤查,但不是因為我服氣,而是因為我知道不配合的下場會有多慘
影片中站在旁邊的是派出所所長,但他卻沒有作為,沒有提醒自己的同仁太超過了,是因為動手動腳的員警比較資深,所以所長不敢說話,還是他們認為自己站得住腳,因為說到底,他們就是警察,警察是什麼,我以前以為警察是正義的象徵,人民的褓姆,我外公也是警察退役,現在的員警在我眼裡,就是有牌的流氓,面對流氓大多數人都是畢恭畢敬,客客氣氣吧,是的,所以我學會了,社會教會了我,保平安最重要,不要爭人權,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這算是現代版的白色恐怖嗎?
2 yrsReport
林俊男
台北的
2 yrsReport
Wei Zhong Fang
林俊男 看不到影片
2 yrsReport
Chang Eric
林俊男 大大 沒辦法下載跟觀看
2 yrsReport
Chenghsuan Wu
我父親就一直說書念得好的人才不會去當警察,警察本來很多都是笨蛋,連基本的英語都不懂的

如果台灣像美國去年選舉之前那樣大砍警察方面的預算,我絕對舉雙手贊成

還有,一些覺得對警察有意見,有事就別去找警察的笨蛋,有沒有看過crime investigation的homicide節目,看美國那些專門辦凶殺案件的重案組警察怎麼辦案的?他們一開始會去見可能跟案件有關人士,但在還沒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也不能強制對方配合。即使後來幾乎確定對方有嫌疑,也要申請逮捕令才能抓人。你以為警察自己覺得有嫌疑就可以隨便抓喔?
2 yrsReport
楊翠娥
配合臨檢就好了,自己要把事情複雜化
2 yrsReport
蕭宇軒
楊翠娥 你住哪裡我去盤查你一下
2 yrsReport
Chun Ting Chen
2 yrsReport
黃詠梅
憑甚麼配合這種莫名其妙的事情啊?你要不要配合讓我賞一巴掌然後不要把事情複雜化啊?
2 yrsReport
Wan Wan Wan
楊翠娥 重點不在於配合不配合。重點在於警察用目測就要開你罰單。是你你願意嗎?不願意後面手段就來了!這樣對嗎?
2 yrsReport
楊翠娥
拿身分證,或是報身分證號有何困難,莫名其妙
2 yrsReport
蕭宇軒
楊翠娥 那妳現在報啊,一點資安意識、隱私意識也沒有,那麼喜歡被查移民去支那啦
2 yrsReport
楊翠娥
蕭宇軒 請小心,很多共產黨手法在藉由此事件擾亂台灣治安,以後中國間諜你也不用查了,以後通緝犯也不用查了,我高度懷疑你
2 yrsReport
周孟寬
楊翠娥 警察照法律流程來盤查很難嗎?
2 yrsReport
楊翠娥
周孟寬 沒照法律,自然要受處罰,警察臨檢是職務
2 yrsReport
潘賢賢
這個案例就是警察臨檢沒照法律程序,請問這個警察受處罰了嗎?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哪裡沒照法律程序,那女的就拿出身分證明就好了
2 yrsReport
潘賢賢
楊翠娥 如果不懂法律就去念書,至少自己google看看警察職權行使法的條文,這裡不是給文盲當伸手牌用的。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不懂的人,別裝左派
2 yrsReport
潘賢賢
楊翠娥 我提的話沒一句跟左扯的上關係,愚蠢的人就別在這耍猴戲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這種程度看多了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你的程度跟你對話是浪費時間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7條和第6條告訴我們,警察可以要求人民出示身分證件,但是,必須符合「合法盤查」的前提,比如說:合理懷疑你有犯罪嫌疑的時候等。
如果警察不能臨檢,那非法入境,逃逸外勞,通緝犯怎麼處理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你是有做什麼事嗎?這麼怕臨檢
2 yrsReport
楊翠娥
潘賢賢 粗來面對
2 yrsReport
Unagi Lin
楊翠娥 祝妳也被盤查:)
2 yrsReport
hofresh
先不論在這個年代對違法盤查一點概念都沒有關係,還自己定義警執法的內容好屌⋯⋯
2 yrsReport
Liu ZU Qing
警察不都是合法流氓自以為很大尾哈哈
2 yrsReport
Bill Justin
我也遇過類似的事,
他們隨意攔檢從來都不用正當理由
超越國家、憲法、人權行為等同於香港的黑警了。
2 yrsReport
卜瑋伯
我也有類似經驗 甚至更誇張過分,但講過又如何呢? 過一兩個禮拜 警察還不是一樣爽爽過。
2 yrsReport
卜瑋伯
台灣人民共和國 警察素質
2 yrsReport
楊伯瑋
警察有上銬、就是已經完成逮捕程序、要移法送地檢署或你自己本身給警察說、你要向法院提審才對啊!怎麼可以私自黑白搞一番就在派出所放你走呢?
2 yrsReport
Claire Hsu
2 yrsReport
楊智超
這種警察真的很混帳
2 yrsReport
黃詠梅
辛苦了!真的好創傷真的非常讓人生氣欸!QQ
2 yrsReport
陳予軒
我也聽過死鴿這樣說我自以為很懂法律
然後我就默默地把法律系學生證拿出來給他們看
他們就碎碎念默默開走了,ㄎ
2 yrsReport
Cliff Chen
2 yrsReport
Wan Wan Wan
驗傷提告啊!
2 yrsReport
吳尉鳴
2 yrsReport
黃俊凱
傅崇恩 桃園popo都流氓?
2 yrsReport
傅崇恩
黃俊凱 都馬有照的流氓
2 yrsReport
黃俊凱
傅崇恩 該會一會了吧
2 yrsReport
傅崇恩
黃俊凱 你來我等你👍🏻
2 yrsReport
黃俊凱
傅崇恩 會出事
2 yrsReport
傅崇恩
黃俊凱 你是沒照的流氓
2 yrsReport
王文華
真是恐怖
2 yrsReport
2 yrsReport
邱薇溱, profile picture
邱薇溱
吳浣菱桃園警察太誇張ㄌ
2 yrsReport
吳浣菱
邱邱 真的不適合居住
2 yrsReport
Zhefeng Luo, profile picture
Zhefeng Luo
2 yrsReport
Bridgit Su, profile picture
Bridgit Su
天啊!
2 yrsReport
Hsu Ying-che, profile picture
Hsu Ying-che
桃園現在是警察帝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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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芷嫻, profile picture
林芷嫻
真的很跨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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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予宣, profile picture
高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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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頓蓋瑞, profile picture
柯頓蓋瑞
黃冠竣 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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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淙瀚, profile picture
邱淙瀚
這是垃圾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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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Pan
邱淙瀚 問題是滿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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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沛潮, profile picture
黃沛潮
睿曾士 好好笑現在有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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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 Chu, profile picture
Chiu Chu
沒辦法!很多人不是都說有牌的流氓,官字兩個口你怎麼鬥的過?其實警察也是有好的,只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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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Pan
已經至少是老鼠屎味的臭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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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u-Goung Yuan, profile picture
Gou-Goung Yuan
哇靠!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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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澤, profile picture
白澤
俗語說 有牌的流氓 !?
夜路走多,終有一天踢到 請不走的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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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ko Yang, profile picture
Masako Yang
但是認真說,你配合一開始報身份證,大概不用2分鐘就可以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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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Yo
Masako Yang 警察至少要說個理由 不然見到阿貓阿狗都叫人家報身分證號碼 請問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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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 Xiou Chen
Masako Yang 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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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皇仁
Masako Yang 你講的有理,只是不合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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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瑞德
Masako Yang
我只想問你
你覺得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講人權的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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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ti Yang
Catherine Yo 如果警察說你長的跟我們內部檔案庫的某位通緝犯很像,這種理由,一般人能接受嗎?

其實,給個身分證真的幾分鐘的事,沒有前科沒有做虧心事何必拒絕,只為了賭一句「你憑什麼能看我的身分證」這口氣?我覺得沒有意義,而且浪費時間,想快快回家,聰明的人就是馬上給身分證就能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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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 Philip, profile picture
Kao 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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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振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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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Ting Shen
盧振誠 警察真的好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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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stantine Avraham Matatyahu, profile picture
Konstantine Avraham Matatyahu
對不起
但我真的忍不住罵了「幹你城隍爺」出來

根本就是「縱慾式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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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shan Shi, profile picture
Hsiaoshan 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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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ck Lan
Hsiaoshan Shi 這超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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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Chen, profile picture
Good Chen
難怪台灣警察,為了一口飯,也只能順從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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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 Xiou Chen
Good Chen 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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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Liao
Good Chen 你爸媽知道你在這裡發這種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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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文磊
Good Chen 難怪一堆人在說台灣人奴性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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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山, profile picture
鄭南山
人民保姆,真是無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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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以恭, profile picture
謝以恭
這樣的話 真的不知道可以找誰保護我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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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 Chang, profile picture
Luk Chang
桃園市長作什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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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Wan, profile picture
Alex Wan
香港人絕對有同感,所以絕對要對牠們有敵意,不能夠把牠們當成一般人來看待,隨時準備作戰,一但有抗爭,牠們搶著絕對第一時間上前線虐打百姓,反而下班就和大哥小弟把酒言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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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iel Su, profile picture
Daniel Su
1.未說明合理事由違法盤查
2.強制罪
3.傷害罪
4.強盜罪(搶手機)
5.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
6.個人資料保護法(未經同意看手機內容)

也太扯,一堆違法動作,比黑道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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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o An Lai, profile picture
Koo An Lai
結果呢 ?你告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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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勳, profile pi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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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Ai-hsin, profile picture
Lin Ai-hsin
流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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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Jia Jhuang, profile picture
Wei Jia Jhuang
請問現在去桃園會被扣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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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ther Huang, profile picture
Esther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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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冠承
黃筱筑 神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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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inic Kui, profile picture
Dominic Kui
後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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