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kander Yang is on Facebook. To connect with Iskander, join Facebook today.
Iskander Yang is on Facebook. To connect with Iskander, join Facebook today.
Iskander Yang
【警員做筆錄時威脅要把辯護人趕出去是否搞錯了什麼?】20230426

今年(2023年)的2月18日早上,我作為辯護人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迴龍派出所(以下簡稱「迴龍派出所」)陪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製做筆錄的時候,那間派出所一個姓鄭的巡佐(一線四星)對犯罪嫌疑人的質問方式,明顯帶有對犯罪嫌疑人的敵意和成見,加上當時那名犯罪嫌疑人似乎因為感到恐懼而有所遲疑,所以當時我原本針對這點想向那位鄭巡佐表示:「這個時候或許適合調整成比較中性的問法」。

沒想到,當我一開口提出建議,鄭巡佐立刻就予以打斷,並且態度兇暴地厲聲嚇道:「你不要管我問題怎麼問!筆錄現在是我在做!問是我在問!我警告你,你如果再妨礙偵查的話我就請你出去!大不了再等四小時換別的法扶律師來!」、「你不要管調查局怎樣做筆錄!這裡不是調查局!這裡是迴龍派出所!」、「我再次嚴正地警告你,不要打斷我問問題!不要打斷我做筆錄的節奏!如果再一次妨礙我做筆錄我就請你出去!你話比被告還多!」、「我知道你有很多話想反駁我,但你再說的話我就請你出去!」等等。除此之外,鄭巡佐在那次偵訊中還曾經態度惡劣地對我嗆道:「我見過的律師很多,你是第一個這樣的!」、「我以前還真的把律師轟出去過一次,你差點就是第二個!」等等。

簡單來說,鄭巡佐當時恐嚇辯護人、威脅要趕辯護人出去,而不讓辯護人在警詢時提出意見。由於鄭巡佐的這種言行,已經涉及侵害辯護人的「陳述意見權」,甚至是侵害到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所以我在事發當晚就向「桃園市政信箱」進行投訴,並且在隔天也向全國律師聯合會(以下稱為「全律會」)提出了申訴。

後來2月24日的時候,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以下簡稱「龜山分局」)的督察組在電子郵件中則回覆道:「經檢視本案卷資及相關警詢影像,該分局員警於偵辦案件過程中,言詞應對欠周延,本局業已要求該單位賡續加強教育所屬溝通技巧及注意執勤態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這種回覆方式只側重在員警的「溝通技巧」和「值勤態度」,但完全沒有提到鄭巡佐的言行已經侵害辯護人的陳述意見權和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等等,顯然是刻意「避重就輕」,試圖淡化這件事

但是龜山分局在回覆中沒有提到具體的懲處,承辦人則在電話中表示,他們對鄭巡佐的懲處是:「須提出職務報告,並記『劣蹟』乙次」。而如果依照「警察機關強化勤務紀律實施要點」的規定,累計滿六次「劣蹟」,才會予以「申誡」,也就是說懲處結果十分輕微,根本不痛不癢。

這樣看來,龜山分局不但在回覆上刻意「避重就輕」,而且所做出的懲處又根本無關痛癢,可以看出龜山分局,乃至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只是虛應故事,沒有審慎、妥適處理的誠意。

前面有提到,這件事情因為我也曾經向全律會提出申訴,所以在收到龜山分局的回覆後,我也第一時間轉知全律會。全律會為此又發函給龜山分局,請龜山分局針對這件事「慎重查懲」。然而,龜山分局這次在回給全律會的公文中,則否認了鄭巡佐的言行有侵害律師執業權益,而且回覆的內容仍然只是側重在鄭巡佐的「溝通應對技巧」和「情緒控管」。

但是龜山分局在公文中一樣沒有提到具體的懲處,承辦人則在電話中告知,龜山分局收到全律會的公文之後,除了由分局長把鄭巡佐叫去罵了一頓之外,並沒有再做其他更重的懲處。也就是說,他們打的算盤是「劣蹟一支結案」。

我自己心裡的這一關倒是容易過去。但是鄭巡佐的這種行為,從法律的層面來講,有著侵害辯護人的「在場權」和「陳述意見權」的疑慮,甚至還有侵害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的風險。而辯護人的「在場權」和「陳述意見權」是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所明文保障的,加上大法官不但早就已經承認過,憲法保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就算在偵查中也有受「實質有效辯護」的權利,而且辯護人因此在偵查中可以在場,並且可以適時表示法律意見或提供法律上的協助(這點可以參閱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7號判決)。

在這種狀況下,一個小警察用恐嚇律師、威脅要趕律師出去的方式,不讓辯護人提出意見,無端地侵害人民的受辯護權、剝奪正當法律程序的憲法保障,這難道是可以的嗎?換句話說,如果把這件事上升到刑事訴訟法,甚至於是憲法的層次去看的話,會發現背後其實是一個重大且嚴肅的問題。但龜山分局對放在眼前的這個法律問題,卻是一副好像沒看見這頭「房間裡的大象」的樣子。

除此之外,別忘了警察之間「學長學弟制」的觀念是很重的。正所謂:「千法萬法,不如學長姐留下來的『老辦法』。」一個一線四星的巡佐這樣搞,那其他一線三星的學弟妹們看到,以後會不會也有樣學樣?一個一線四星的巡佐這樣搞,那以前是誰教他的?是言教還是身教?會不會以前其實曾經有學長姐曾經教導他,甚至是親身示範過可以這樣做?一個警察有這種行為,卻得不到該有的重視和懲處,等於是間接在鼓勵其他警察也這樣亂來,如果繼續遷就和縱容下去,那對人權和法治的侵害恐怕會越來越嚴重。

我以前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為了人權和法治而發聲,甚至以行動進行抗爭,但我現在卻正好站在這個風口浪尖。為了維護人權和法治,喚起相關的重視,避免警方將來繼續用同樣的方式侵害民眾的權益,在和司改會討論之後,今天(2023年4月26日)我向桃園地方檢察署寄出了刑事告訴狀,對那位鄭巡佐提出了刑事告訴,罪名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後續我預計還會與司改會合作而繼續採取其他行動。

我當然知道即使這樣做,也不一定真的有用。除此之外,我也知道這麼做並不能為我自己帶來什麼實質的利益。

但是一直以來推動人權和法治進步的,不正是這種「抗爭精神」和「人權保障意識」嗎?

如果少了「抗爭精神」和「人權保障意識」,就算不斷發生諸如王迎先案、徐自強案、鄭性澤案、蘇建和案、邱和順案這類因為刑求而導致的冤案和悲劇,刑事訴訟法制也不會有任何進步,檢警的偵查作法也不會有任何改進。我們需要這種「抗爭精神」,我們需要這種「人權保障意識」,所以這一次我選擇採取行動!

確實,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我也只想當個普通人,只想過普通人的生活。但是這一次,就讓我做點不那麼普通的事情吧!

雖然平常就很常這麼說,但我覺得這個時候講別具意義─「願公義及律法與吾輩同在」!

#Re從零開始的律師樓生活第六季
#一腔熱血勤珍重
#灑去猶能化碧濤
#抗爭精神
#人權保障意識
Shih-min Chang
幹得好
8 hrsReport
Eva Yi
This is the way!
8 hrsReport
Iskander Yang
Eva Yi This is the way! 我也想要有尤達寶寶當旅伴!🤣🤣🤣🤣🤣
7 hrsReport
Eva Yi
楊朝淵 剛好你也會耍健
7 hrsReport
Zhi Xuan Zhu, profile picture
Zhi Xuan Zhu
能認識您這樣的漢子,是小弟的榮
8 hrsReport
林慶皇, profile picture
林慶皇
佩服楊律師為公義挺身而出👍
8 hrsReport
Kai Shift, profile picture
Kai Shift
世界因您而美好
8 hrsReport
朱志豪, profile picture
朱志豪
👍
7 hrsReport
楊恭瑋, profile picture
楊恭瑋
秀手錶齁
7 hrsReport
Iskander Yang
楊恭瑋 靠~這都被你發現🤣🤣🤣🤣🤣
7 hrsReport
Vincent Wang, profile picture
Vincent Wang
支持
7 hrsReport
Leon Wang, profile picture
Leon Wang
雖然預計會以不起訴結案,但世界的改變就是這樣涓滴累積
6 hrsReport
梁家昊, profile picture
梁家昊
強!!
6 hrsReport
林仲豪, profile picture
林仲豪
加油!
6 hrsReport
Melanie Chang, profile picture
Melanie Chang
加油!
4 hrsReport
陳秀維, profile picture
陳秀維
真的要這樣,不然真的很亂
4 hrsReport
Yun-li Chiu, profile picture
Yun-li Chiu
2 hrsReport
周憲, profile picture
周憲
看來桃警並沒因「中壢老師事件」加強執法態度觀念
2 hrsReport
Iskander Yang
周憲我也這麼覺得,被「糾正」對中壢分局來說好像根本沒差😂
1 hrReport
史羅碧, profile picture
史羅碧
只要有警察太過靠勢,我就會想起這件事…
May be a Twitter screenshot of radar and text
1 hrReport
Iskander Yang
史羅碧 有沒有金田勝傑出的一手的八卦?🤣
1 hrReport
史羅碧
楊朝淵 最後的傳言是在台南,已改名~~

我們南投之恥🥺
1 hrReport
何彥臻, profile picture
何彥臻
願公義及律法與吾輩同在!
1 hrReport
簫中劍, profile picture
簫中劍
加油
1 hrReport
楊伯瑋, profile picture
楊伯瑋
楊律師、借分享、謝謝啦!
1 hrReport
Iskander Yang
楊伯瑋 請用~(拱手)
1 hrReport
楊伯瑋
楊朝淵 謝謝啦
1 hrReport
George Yang, profile picture
George Yang
加油
1 hrReport
朱峻沅, profile picture
朱峻沅
支持
1 hrReport
陳婕, profile picture
陳婕
台灣警察本來就是很惡霸,一個警察職權法就可以包山包海,隨機打人,罵人,終究原因就是司法官們偏向他們民眾如何告就是告不贏,也有律師告過還是輸警察阿
法官還判律師刑期這是什麼天理
1 hrReport
Andrew Lin, profile picture
Andrew Lin
佩服楊律師👍
1 hrReport
陳婕, profile picture
陳婕
國外律師跟法官起爭執是法官被罰
在台灣小小警察可以罵律師趕律師
這是什麼民主國家呢
1 hrReport
Chen Han Lu, profile picture
Chen Han Lu
我們也只會抱怨,相關立法不去推
1 hrReport
Outaki Isao, profile picture
Outaki Isao
您的義舉雖然是人生中的一小步,但對於維護台灣人權免於被警察權(感謝網友指正)戕害這件事情來說,意義重大!
39 minsReport
陳婕
Outaki Isao 警察權過大
1 hrReport
Outaki Isao
陳婕 謝謝,已更正。
39 minsReport
謝政勳, profile picture
謝政勳
加油
1 hrReport
陳婕, profile picture
陳婕
警察連律師都敢栽贓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那些法官還眼睛瞎了,包容惡警判律師有罪
說難聽點這時你做法官不秉公處理,難道你下一代會當法官嗎總有一天法官家人會被警察修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5s9qN1h4kU
1 hrReport
邱俊堯
陳婕 當時候這兩個弄他的警察,後來都涉案判刑了
4 minsReport
我愛警察, profile picture
我愛警察
我愛白癡警員
55 minsReport
Vup Chen, profile picture
Vup Chen
讚啦!支持!
30 minsReport
許珊妮, profile picture
許珊妮
這樣很簡單
對方再凶
被告就拖他的上班時間不簽名
曾經我也被有的壞警察唬
我就等他說完
然後丟一句
再兇我 我就拒絕簽名
我不介意拿行李來住警察局!
不要凶我 不然我就會要求複誦筆錄10次20次
看拖到的是誰的時間比較寶貴
23 mins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