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希望有經驗的學長,開示這樣的謊報習慣之人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kEe3m9w?utm_source=copyshare
很讓人火大,希望給這種謊報咖一點教訓。
為了這種咖,記過真的不值得。
&請求教戰手則。
也許李男有精神疾病之必勝金牌呢?(諷刺口吻)
留言也許不正確,但很爽快。
蘆洲分局為什麼放任一個人謊報案1318次都沒有辦法處理啊🤔
整個分局都廢了嗎?
是鼓勵大家都這樣謊報案嗎?
還是要湊1314?
投稿日期: 2023年4月1日 08:15 CST
曾子謙
大多數民眾挺警察這樣做,甚至覺得手段還可以激烈點!唯獨低能官不挺~以後叫那些低能官自己去處理這些事~永遠出張嘴也不是辦法
4 hrsReport
曾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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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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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謙
Bryant Chang呵呵 頂多是社維法不能用強制力?那那些雙方兩人路上打架互毆又不告傷害 你叫警察也不要用強制力~讓他們繼續打?因為壓制或帶回警察都是妨害自由?再來啦 警職法第19條1項4款一直亂謊報幾千筆 可以認為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管束剛好而已~
3 hrsReport
曾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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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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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 Heng Kuo
曾子謙
首先,依據法律保留原則,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形下,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
你認為對方已經違反社維法係為可以施行破門的依據,但按照社維法第42條:對於現行違反本法之行為人,警察人員得即時制止其行為,並得逕行通知到場;其不服通知者,得強制其到場。但確悉其姓名、住所或居所而無逃亡之虞者,得依前條規定辦理。
這是你拿聚眾滋事或鬥毆的違序案件現場處理作為的依據,但是請注意,這針對是"現行"違序行為人可以做強制措施的依據,按此案過程,現場處理員警至住家告誡時,行為人並未打電話報案,顯已停止違序行為,並不符合現行違序的定義,你當然只能依傳喚通知到場調查,並不能隨意施行強制力,又按此案處理員警使用鐵鍬翹開大門強行進入,客觀為侵入私領域的行為社維法並未律定調查人員有此程度的強制措施,畢竟這只是違序的行政裁罰調查,你怎麼可以做出比刑訴內搜索扣押逮捕等章節內還要強力的強制措施呢?此案也沒有明顯有符合避免緊急危難等特殊狀況,警察的任何強制措施都要有法律依據,並不是你情感上很憤慨就能主張是正確的
首先,依據法律保留原則,在沒有
你認為對方已經違反社維法係為可
這是你拿聚眾滋事或鬥毆的違序案
58 minsReport
曾子謙
一堆新聞很多時候只看一方講的內容去隨意下結論~哎...
29 minsReport
曾子謙
Shin Heng Kuo 欸不是欸 你確定你有留言?
25 minsReport
曾子謙
Shin Heng Kuo怎麼都沒看到..?
23 minsReport
曾子謙
18 minsReport
Shin Heng Kuo
按你邏輯推論,警察不需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不需要社會秩序維護法,更是可以將刑法刑事訴訟法踩在腳底啦
我施行我的正義鐵鎚時只要喊著按照警職法第28條所做的一切必要措施就好啦
我施行我的正義鐵鎚時只要喊著按
8 minsReport
Hancock Yang
分局長都意淫自己是局長,但是都在幹巡官的事,該處理的不處理,該做的不做
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
只要滿嘴跑火車,整天幹幹叫就能生活
呵呵
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
只要滿嘴跑火車,整天幹幹叫就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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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憲章
Hancock Yang 現在這種[類分局長]還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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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Yu
依法行政就對了,
我想這位也是悔不當初。
違法出事,是自己跟家人承擔,
沒人會幫你承擔。
主要看當事人有無自傷或傷人之虞判斷。
行政執行法37條管束或精神衛生法32條強制就醫,用社維法處理也是可以。
有時候處理事情要耐著性子,雖然每個人都有情緒,但是克服自己的情緒依法處事,才可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困擾。
對基層第一線的派出所員警而言,處理精神異常民眾,無論是符合刑法第19條的思覺失調還是社維法的精神耗弱等早就見怪不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首先絕對不能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判斷。
依法行政才可以讓自己全身而退。
先前的818(現在的三總北投分院)或是松德,至少押過十人以上去過。
後續也被告過妨害自由,還是全身而退。
甚至還記過一些嘉獎,共勉之。
此外也跟818的醫師因案熟了,才得知他們被告的也不少就是了,員警不孤單。
我想這位也是悔不當初。
違法出事,是自己跟家人承擔,
沒人會幫你承擔。
主要看當事人有無自傷或傷人之虞
行政執行法37條管束或精神衛生
有時候處理事情要耐著性子,雖然
對基層第一線的派出所員警而言,
首先絕對不能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判
依法行政才可以讓自己全身而退。
先前的818(現在的三總北投分
後續也被告過妨害自由,還是全身
甚至還記過一些嘉獎,共勉之。
此外也跟818的醫師因案熟了,
7 minsReport
Sally Sad
道歉你媽,有夠廢夠弱,放任謊報你處理不了。同仁被害到心裡壓力大出狀況,就出來跟民眾道歉,你才應該向基層下跪。
我就說,要當長官,肩背鎖起來懶趴切掉,龜殼背上,你就是典型警察的官。
我就說,要當長官,肩背鎖起來懶
3 hrsReport
黃昏
沒關係,就放任亂報案啊,長官就繼續鴕鳥心態啊,反正又不用第一線面對民眾,電話也不是他接當然無所謂。就讓報案資源、人力資源、社會成本(油錢、車輛耗損等)等被佔用。等到時警察疲於奔命這種謊報案件忙得不可開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遲遲得不到幫助,這種社會成本大家一起承擔👍🏻
3 hrsReport
警政改革 請支持專業分工
警政改革 請支持專業分工 服務更優質、 民眾更便利
1. 交通事故、違規取締由交通隊全責處理,節時又專業
2. 受理報案、提告毋須等待或另約時間,隨到隨辦理
3. 刑案偵辦減少公文往返,縮短民眾訴訟時間
1. 交通事故、違規取締由交通隊全責
2. 受理報案、提告毋須等待或另約時
3. 刑案偵辦減少公文往返,縮短民眾
55 minsReport
陳朝根
分局長你道歉個屁啊,是你要跟基層員警道歉吧,為了保官位能夠如此的下賤,這種底能官才是嚴重影響警譽的人🔥
3 hrsReport
高小儒
社會秩序維護法是警察主管法律,亦是教育、考試的重要科目,可是大家都不會用,然後再來靠北上銬是對的,請問社會秩序維護法有逮捕嗎?你還記得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普通法、行政法嗎?
瘋子用刑法手段治得好嗎?
社會把警察當精神科主治醫生就算了,連警察自己也把自己當精神科專科醫生。
瘋子用刑法手段治得好嗎?
社會把警察當精神科主治醫生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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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希望有經驗的學長,開示這樣的謊報習慣之人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https://liff.line.me/1454987169-1WAXAP3K/v2/article/kEe3m9w?utm_source=copyshare
很讓人火大,希望給這種謊報咖一點教訓。
為了這種咖,記過真的不值得。
&請求教戰手則。
也許李男有精神疾病之必勝金牌呢?(諷刺口吻)
留言也許不正確,但很爽快。
蘆洲分局為什麼放任一個人謊報案1318次都沒有辦法處理啊🤔
整個分局都廢了嗎?
是鼓勵大家都這樣謊報案嗎?
還是要湊1314?
投稿日期: 2023年4月1日 08:15 CST
Chen Chi Schang
台灣政府就是迎合民意的罪魁禍首,才讓警察處於高壓惡劣的環境,你要說員警情緒控管不佳也是,但絕大多數處理一堆社會大眾厭惡鳥事的也是基層員警,而那些靠張嘴靠北的都是不用面對民眾不用第一線處理事情的警官,外軌警察錄取率越來越高,反映出越來越多人認識到行政警察的工作生態,選擇其他薪水少一點的,如果蘆洲分局知道這個人是非理性報案人,第一時間指示員警往後接獲亂報案不用前往處理,或許案情不會這樣!
有時候檢察官還比警察的上級更懂警察執法困難!
有時候檢察官還比警察的上級更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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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謙
大多數民眾挺警察這樣做,甚至覺得手段還可以激烈點!唯獨低能官不挺~以後叫那些低能官自己去處理這些事~永遠出張嘴也不是辦法
4 hrsReport
Hancock Yang
分局長都意淫自己是局長,但是都在幹巡官的事,該處理的不處理,該做的不做
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
只要滿嘴跑火車,整天幹幹叫就能生活
呵呵
拿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沒有
只要滿嘴跑火車,整天幹幹叫就能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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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Yu
依法行政就對了,
我想這位也是悔不當初。
違法出事,是自己跟家人承擔,
沒人會幫你承擔。
主要看當事人有無自傷或傷人之虞判斷。
行政執行法37條管束或精神衛生法32條強制就醫,用社維法處理也是可以。
有時候處理事情要耐著性子,雖然每個人都有情緒,但是克服自己的情緒依法處事,才可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困擾。
對基層第一線的派出所員警而言,處理精神異常民眾,無論是符合刑法第19條的思覺失調還是社維法的精神耗弱等早就見怪不怪,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首先絕對不能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判斷。
依法行政才可以讓自己全身而退。
先前的818(現在的三總北投分院)或是松德,至少押過十人以上去過。
後續也被告過妨害自由,還是全身而退。
甚至還記過一些嘉獎,共勉之。
此外也跟818的醫師因案熟了,才得知他們被告的也不少就是了,員警不孤單。
我想這位也是悔不當初。
違法出事,是自己跟家人承擔,
沒人會幫你承擔。
主要看當事人有無自傷或傷人之虞
行政執行法37條管束或精神衛生
有時候處理事情要耐著性子,雖然
對基層第一線的派出所員警而言,
首先絕對不能讓自己的情緒影響判
依法行政才可以讓自己全身而退。
先前的818(現在的三總北投分
後續也被告過妨害自由,還是全身
甚至還記過一些嘉獎,共勉之。
此外也跟818的醫師因案熟了,
7 minsReport
Sally Sad
道歉你媽,有夠廢夠弱,放任謊報你處理不了。同仁被害到心裡壓力大出狀況,就出來跟民眾道歉,你才應該向基層下跪。
我就說,要當長官,肩背鎖起來懶趴切掉,龜殼背上,你就是典型警察的官。
我就說,要當長官,肩背鎖起來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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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里安
是說他報的是大樓室內噪音,依公寓大樓管理條例,不該由萬事通警察處理,應該在接獲報案時就告知請他找管委會。不過也是要堤防被劉組長這種不明事理的懲處吧!
4 hrsReport
黃昏
沒關係,就放任亂報案啊,長官就繼續鴕鳥心態啊,反正又不用第一線面對民眾,電話也不是他接當然無所謂。就讓報案資源、人力資源、社會成本(油錢、車輛耗損等)等被佔用。等到時警察疲於奔命這種謊報案件忙得不可開交,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遲遲得不到幫助,這種社會成本大家一起承擔👍🏻
3 hrsReport
蘆洲分局長
恭喜您又上新聞了
查過您的豐功偉業
從基隆金山汐止蘆洲
只要您待過的地方好像都是有問題的地方
都要接受您的診治
沒有ㄧ個地方不出事
現在您降落在我們蘆洲
希望您往後的日子能善待下面的人
不然可能會有更多病發症影響到您的官路
由衷感謝
哈們
投稿日期: 2023年4月1日 01:47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