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宮今天要評論一下關於檢察官及法官對於警察執法不當的態度。首先先讚賞一下高檢署看到本案的不公不義、續行偵查檢察官的正直,還有桃園地院法官的依法判決。
我不知道我們的社會是怎麼了?當我們看到美國的警察歧視黑人的態度可以忿忿不平,但是你們可曾想過我們的檢察官對於警察執法不當的態度其實多數是畏畏縮縮。
本宮的一個案件,現在就躺在地檢署動也不動,當事人是一個遭暴力相向的被害女性,擁有高學歷、是一個珠寶設計師,明明就是被害人,警察逮捕了傷害的被告,讓被害人自行就醫,就醫之後被害人又回到警察局報案,做筆錄的時候竟然就被烏龍的警察當作是現行犯,將她烏龍逮捕、上銬、還拍了「畢業照」,甚至莫名其妙移送地檢署,後來被移送的案件當然不起訴。然而本件被逮捕上銬、拍「畢業照」的事情,當事人覺得豈有此理,事後來找本宮,本宮看過本案所有卷宗及證據,以過去擔任檢察官的經歷,覺得警察簡直豈有此理,幫當事人提告警察利用職權妨害自由。提告之後開過兩次庭,然後案子就躺下了⋯⋯不知偵查不公開在幹嘛,就這麼一個簡單明確的案子拖了兩年。
我真不知檢察官到底在想什麼?你沒有勇氣辦警察嗎?
#慶啟人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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